苗木采购合同范本(三方)

赣州市----道路绿化工程苗木采购合同(一标包)

甲方:赣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赣州市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就赣州市---------道路绿化工程一标包苗木采购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苗木采购合同。

一、三方工作:

1、甲方工作:负责本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和支付,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监督,协调处理本项目相关事项。

2、乙方工作:接受甲方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

3、丙方工作: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要求,进行苗木供应。

二、供苗供应时间:

苗木供应时间大约在20xx年2月至3月,乙方在用苗前4天将书面通知乙方(当次的)用苗数量、规格、品种、送达地点、联系人、接苗等各项事宜,丙方应及时起苗、包装和运输,必须满足乙方的时间及数量要求。

三、苗木质量标准:

1.所有苗木必须生长旺盛、健壮、树型匀称不偏冠,树干通直,无病虫害、无缺乏矿物质症状,树皮无机械损伤或虫眼。

1

2.所有苗木必须是全冠苗(保证移植一次以上),保证有二级分枝。

3、所有苗木土球需符合规格,土质必须是粘性土,不松散,保证土球包扎紧实且完整。

4、苗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苗木主枝完整,不折断。

5、花灌木分枝均匀,造型树姿态优美。

6、根系发达而完整,无劈裂。

四、苗木包装与运输要求:

苗木在装车时,应根据苗木规格确定运输量,不能堆压过紧,堆放过高,装车后及时启运,加盖蓬布,并有防风、防晒、防发热、防雨淋措施。苗木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伤苗木或造成散球,同时确保苗木运输途中不缺水。

五、苗木验收:

1、苗木质量检验

(1)测量苗木产品干径、基径等直径时用游标卡尺,读数精确到0.1cm。测量苗木产品树高、灌高、分枝点高或着叶点高、冠径和蓬径等长度时用钢卷尺、皮尺或木制直尺,读数精确到1.0cm。

(2)测量乔木树高从基部地表面到正常枝最上端顶芽之间的垂直高度。不计徒长枝。对棕榈类等特种苗木的树高从最高着叶点处测量其主干高度。

(3)测量灌高时,应取每丛三支以上主枝高度的平均值。

(4)土球标准:乔木土球需达到胸径的8倍以上,以钢卷尺或木制直 2

尺测量,读数精确到1厘米。

(5)苗木花色及纯度检验:苗木花色以开出的花色为准。 (6)小乔木必须满足施工图设计和本合同要求,不允许偏差。 附:苗木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苗木采购合同范本三方

3

2、苗木数量检验

以赣州市园林局、种植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单位人员现场验收,签字填制《供货验收单》,《供货验收单》各方应认真保存,以备查证和结帐。

3、苗木品种纯度检验

以苗木成活后三个月的检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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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采购合同范本三方

4、供苗流程

(1)中标后签定苗木订购合同前,乙方保留到苗场看苗、现场鉴定质量的权利,若乙方认为其供应商提供的苗木达不到乙方要求时,乙方有权依序选择下一家供应商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2)丙方根据乙方要求的数量及供应时间,应做好必要的供苗准备。

(3)丙方应做好与种植单位的衔接工作。

六、供货

中标标包为 标包,共有苗木品种 种,总金额 整(¥ )(详见附表)。

七、付款方式与违约责任:

1、丙方供苗过程中,由于苗木质量不符合规格要求,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丙方必须确保苗木质量,由于丙方所供苗木质量问题造成的民工窝工及机械产生的费用损失由丙方支付。

3、苗木经乙方验收合格后60天内支付货款的90%,剩余的10%在验收花色(有花色应在苗木开花验收合格后)纯度合格后10天内,凭乙方签署的《验收合格通知单》一次性支付。

八、三方协商同意其它条款:

1、丙方应全程跟踪起苗、装车、运输、种植等过程。

2、在供苗过程中,丙方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核实苗木的数量及质量。 5

3、丙方所供每车苗木必须提供苗木清单。

4、如有特殊种植技术要求的苗木,丙方需提供书面种植技术资料或派技术人员至现场协助种植。

5、乙方有权派人员到起苗地监督、检查起苗、装车。

九、其它事宜:

1、本苗木采购合同价为起苗、包装、装车、运输、税务#5@p、苗木检疫、利润等到达施工现场的所有费用的最终报价。

2、丙方开具的税务#5@p单位名称为赣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苗木合同总价的10%,丙方应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根据苗木供货情况是否符合质量、规格等验收标准后再按同比例退还。

4、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友好协商解决,产生争议的提交赣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5、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二份,乙方伍份,丙方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丙方(章):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6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审签机关意见(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7 日

 

第二篇:苗木采购合同范本

苗 木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2011)绿15号

签订时间:20##126

签订地点:

买受人:      

出卖人:

一、苗木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合同总价   元,具体见附件一:苗木清单及质量要求。

二、苗木交付、栽种及养护时间:  

苗木交付时间:2012 3 9 日至2011331日。

苗木栽种及养护时间:201251日至20154 30日。

三、质量要求:符合附件一的约定。

四、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风险承担:

1、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

2、交货地点及风险承担:买受人栽植地具备栽植条件的区域,即买受人厂区内或买受人指定的其它地点。苗木交付前的费用和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的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五、苗木交付前检验:

1、买受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要求至出卖人苗圃检验苗木,以确认苗木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因检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检验可以在出卖人苗圃或最终目的地进行。买受人检验人员若发现苗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更换,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买受人的损失均由出卖人承担。

3、出卖人应当在起挖苗木前2日通知买受人,以便买受人能够安排人员参加检验。

4、苗木交付前检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出卖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者其他义务。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标准:按照附件一的约定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方式:在买受人栽植地具备栽植条件的区域,由买受人根据验收标准进行尺量、外观验收和数量清点。苗木运抵现场后,出卖人应当派人参加检验,双方将对苗木的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果苗木不符合合同约定,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收,出卖人应当进行更换、补齐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3、提出异议期限:如果苗木不符合合同约定,买受人可随时向出卖人提出异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出卖人苗木及栽植质量如果达到验收标准,买受人据实[(苗木单价+栽植单价+养护单价)×苗木数量-相应扣款]支付实际完成的项目的合同价款,具体结算方式如下:

栽植验收合格后一月内(2012 5月份),根据验收报告,结算实际发生工程量总价款的40 %。

第二次养护验收合格一月内(201211月份)根据验收报告,结算实际发生工程量总价款的20% 。

第三、四次养护验收合格一月内(20135月份、20145月份),根据验收报告,分别结算实际发生工程量总价款的10%。

最后一次交工验收合格一月内(2015 5月份),根据验收报告,结算实际发生合同价款的剩余款项。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卖人有接受买受人的检查、监督和考核的义务。

(2)出卖人应当对其现场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及技术等方面进行培训。

2、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买受人有对出卖人现场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严格执行合同按期验收据实结算的义务。

(2)买受人应当就服务现场及地下设施对出卖人进行现场交底,协助出卖人办理买受人厂区现场服务及出入厂门的有关手续。

九、违约责任:

1、出卖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苗木或者延期栽植的,或者在买受人规定的期限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每延迟一天支付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没有法律依据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支付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3、验收时,若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指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使苗木栽植符合质量标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4、本合同项下出卖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买受人可以直接要求出卖人支付,也可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十、终止合同:

1、合同任何一方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2)合同另一方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的。

2、买受人在以下情况下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卖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

(2)未经买受人事先书面同意,出卖人擅自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的;

(3)出卖人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2周的。

买受人依据本条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出卖人支付100000元的违约金。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买受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与本合同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均需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3、合同任何一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晓的对方的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商业秘密等)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擅自使用。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泄露方或擅自使用方承担。

4、合同任何一方均应将本合同及附件内容视为保密信息,除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外,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泄露方承担。

5[LU1] 因买受人履行本合同违约时,买受人只赔偿出卖人的直接损失。本合同项下买受人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数额累计不超过100000元。

6、双方确认,任何一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地审阅过合同(包括其所有附件)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清楚地知晓己方的权利与义务。

7、本合同的附件包括:[LU2] 

(1)现场服务过程中的变更通知;(2)附件一《苗木清单及质量要求》;(3)附件二《太钢外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4)苗木外观图片

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双方均应当执行,附件与本合同的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附件[LU3] 的约定执行。

8、合同履行地:山西省太原市。

9、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本合同一式份,买受人执份,出卖人执份。

  买受人:(盖章)                     出卖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苗木采购清单及质量要求


外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协力项目名称: 苗木采购     合同编号:(2011绿15#)

项目管理单位:简称甲方)

协 力 单 位:    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协力单位企业级别:_城市园林绿化国家二级 企业性质:__私营__

协力单位投入管理技术人员数:_2__员工人数:10__

协力单位法人代表:   _授权委托人:   

协议有效期:自 20##年3月9日至 20##年5月1日止。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双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自主管理,明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责任,确保双方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双方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职工生命保障规则》,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管理协议。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中途不得单方自行更改。如协议内容需延期和个别条款需更改、增补时,须由双方负责人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书一并执行,需补充的条款内容,不得违背本协议书所列条款的要求。

本协议书及其附件,一式3份,甲、乙双方及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各执1份。

一、双方职责和义务:

(一)甲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平等的安全保障条件,禁止强令乙方冒险作业,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3、甲方应分级(厂、作业区等)对乙方进行以下内容的安全培训教育和交底。

(1)   公司 和甲方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对乙方的安全要求。

(2)   乙方协力作业区域的环境、危险与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

(3)   乙方涉及的设备、设施、动力介质概况和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4)   公司及太原市医疗急救、消防、煤气救护等报警电话号码及其使用知识。

4、甲方应负责现场多方工作的协调管理,本着公平、合理、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原则对各方进行有效的协调,组织立体、交叉作业的单位签订安全互保协议。

5、甲方除岗位生产作业人员及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乙方生产(检修)协力作业区域。

6、乙方发生紧急特殊情况,甲方应提供应急救援。

(二)乙方:

1、在协力合同期内,乙方独立承担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2、如实向甲方提供安全管理体系资料,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3、乙方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乙方应遵守甲方要求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挖树过程中必须先探槽,地下设施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经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

5、乙方如租、借用甲方的生产机具、设施,须事先做好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并在租、借手续上签字,租、借期间乙方负责维护、保养;操作、使用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所承担的项目一旦开工,即表明乙方已经明确领会甲方的各项工作交底,并已承诺执行有关工作的各项规定、方案和措施。

7、除因联系工作需要外,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作业、生活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进入甲方其它生产区域,更不得以任何借口损坏、拆卸、挪用甲方的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和机具材料等。

8、乙方发现协力区域或甲方相关区域存在较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甲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9乙方如在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上需临时借用甲方的职工,必须经甲方批准,借用期间由乙方管理,其自身发生事故或造成他人事故及乙方原因造成其伤亡,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损失。

10、因乙方原因(含违章违制行为或安全隐患)造成甲方或其他单位(含乙方)的人员伤亡、物资损失、设施设备损坏等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

11、要严格按甲方指定部位接用风、水、电、气等能源介质,严禁乱接乱挂,否则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外,还须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

12、不能用白灰进行定点放样,挖出的土及其它垃圾要铺上工程布堆放在绿地内,堆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天。

13、不得损坏原有绿地内的植物及园林设施,并兼顾原有植物生长规律。

14、文明施工,垃圾应日产日清,遇甲方有重要活动,乙方应全力配合,保证施工区域整洁。

15、施工、养护过程中乙方要安全使用农药等化学药品,对残留物和盛装容器要进行及时回收,严禁造成环境污染。

16、施工、养护过程中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制定节约用水措施。

17、临马路作业,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影响交通。确需占路作业时,要办理有关占路手续。

二、双方权利

(一)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如乙方不具备所承揽的协力项目的资质,并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具备资质的,甲方安全部门有权建议终止协力项目合同。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现场隐患、违章违制和管理不到位情况,有权给与纠正和通报批评。

3、 甲方应制定协力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乙方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对乙方违背安全生产法规、太钢公司和甲方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本协议的情况,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二)乙方:

1、有权要求甲方进行公司、甲方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

2、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相关区域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的交底。

3、有权要求甲方就相关设备、设施、动力介质的概况及其危险因素进行交底。

4、有权拒绝甲方在作业中的违章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指挥。

甲方单位: (负责人签字)            乙方单位: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日期:   20##年 月 日


 [LU1]此款字体加粗以提示对方此为我方限制责任条款。

 [LU2]招标、投标文件也应作为合同附件。

 [LU3]选择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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