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之星评选管理办法

月度之星评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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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之星评选管理办法

月度之星评选管理办法

 

第二篇:月度明星员工评选管理办法

月度明星员工评选管理办法

1. 评选目的

为了弘扬企业精神,展现优秀员工风采,树立先进典型,在公司内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激励全体员工奋发进取,公司决定按月度举行 “月度明星员工”评选活动。

2. 评选范围

2.1评选对象:公司主管级以下的正式员工及入职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劳务工。

2.2评选小组:业务组、后勤组、储运组。(在本管理办法中将采购部、营销中心归为业务组;财务部、行政部、信息部、质管部、人力资源部归为后勤组)。

2.3小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2.4评选名额:业务部、后勤部、储运部每月各2个名额。

2.5业务组、后勤组、储运组统称为系统部门。

3.评选职责

3.1总经办评选职责:负责对各候选人员进行评定,并确定月度明星员工名单。

3.2人力资源部评选职责:负责制定、完善和执行评选标准及评选流程;负责组织、监督、审核月度明星员工的评选及奖金发放等工作。

3.3系统部门评选职责:根据评选标准推荐出业务组、后勤组、储运组的月度明星员工,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查。

4.主要内容

4.1评选原则

4.1.1业务组、后勤组、储运组每月各提交候选人员名额不得超过3名(含3名)。

4.1.2业务组、后勤组、储运组每月各提交候选人员应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4.1.3业务组、后勤组、储运组在每月评选过程应注意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及验证。

4.2评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参加本月度明星员工评选:

4.3评选程序

4.3.1每月25日前,业务组、后勤组、储运组分别举行月度明星员工推荐会议,讨论并确定月度明星员工候选人。

4.3.2每月25日,业务组、后勤组、储运组推荐月度明星员工候选人,填写《月度明星员工评选推荐表》,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查。

4.3.3每月26日,人力资源部完成对候选人参评资格的审查,将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员名单全公司公示一天,如对候选人有异议,需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陈述事实。

4.3.4人力资源部在最终审查后,报请总经办评定、审批。

4.3.5评选结果将在每月初早会上公布,并举行颁发仪式。

4.3.6如遇节假日评选时间顺延。

4.4奖励方法

4.4.1当选“月度明星员工”的员工,公司将颁发荣誉证书及现金200元,并在公司网站、文化墙“每月明星员工”栏目刊登照片及“简短事迹”。

4.4.2月度明星员工将直接成为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候选人,在工资、职务晋升等方面将优先考虑。

5.附则

5.1本制度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另立补充规定,如遇本制度内容有冲突的情况,冲突部门按照补度规定执行。

5.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解释。

6.相关内容:

《人事管理制度》

附件:《月度明星员工评选推荐表》

月度明星员工评选推荐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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