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社区警务工作(转)

浅谈如何做好社区警务工作

社区警务的主要工作是做好人口管理、治安防范、管理和群众

工作。做好这些工作,是实现社区警务战略目标,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如何做好社区警务工作呢?笔者结合自身社区工作实践谈几点看法:

一、用好“三功”。首先要用好嘴功;做好社区警务工作最重要的就是社区民警要善于与群众打交通,接待好来访群众,发动好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为此,必须用好嘴上功夫。在接待群众时做到“来有迎声、座有请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来访有回声”;在宣传发动群众时,会说百姓话,会为百姓说话;在做群众的调解工作时,说话和气,待人热情,公道公正。用好了嘴功,群众自然愿意与民警沟通、亲近,支持派出所及民警工作。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我区经商、工作,这对社区民警的嘴上功夫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民警不仅要学会说公道话,还要会说热情话。这样,在与居住社区的外来人口接触时,交流更容易、更自然,使他们感到更亲切、更温暖,从而更加信任民警,支持民警工作。其次要用好脑功;要想为社区群众服好务,就要脑为民着想,心为民所牵。在走访群众时,将群众身边的难事、烦事都记在脑子里,日后主动上门为他们排忧解难。在检查物业小区安全时,要带着问题去检查,假定自己是欲入侵小区之“贼”,由此而找寻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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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控防的薄弱环节,将之记录下来,有针对性的堵塞漏洞。还要与居(村)委会建立长期工作联系,及时向他们了解社区的人口和治安基本情况,并把这些情况记在脑子里,做到心中有数。再次要用好腿功;社区警务工作要通过走访调查、巡逻守护、实地检查、警情通报等形式来展开、来完成好,这些形式的开展都离不开跑腿。跑腿既要勤跑又要会跑。白天重点跑家里有人在的,早晚跑在工作早出晚归的,节假日跑在外地工作的。第一次没见着人,第二次再去,直到见到人,确实难见到人,可先从邻居那里了解外围情况,建立联系方式。只要腿勤经常走动,与百姓相互了解熟悉成朋友后,老百姓家有什么事都愿意讲,有什么情况也愿意反映,民警就能识百家人,知百家情。

二、搞好“三防”。一是要搞好人防。“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搞好人防,就必须充分发挥“民力无限”的优势,采取走群众路线,以群防群治为依托,建立由民警、联防保安、治安积极分子、单位治保组织等共同参与的三道群防群治防线。第一道民警和协警组成的防线。对一些案件多发区和复杂场所进行巡逻与蹲点守候,力求消除治安隐患和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第二道是治安积极分子组成的防线。对一些未封闭、治安形势复杂的小区,组织小区治安积极分子或者请一些较健朗的退休职工、低保人员,成立小区巡逻队在小区周围进行日夜巡逻,使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第三道是单位保安组成的防线。对一些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由训练有素,管理规范的保安队伍防控,达到重点防控的效果。二是要搞好物防。光有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不能满足保护特定目标的需要,物防能够忠实地替代并加强人的某些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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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效能,还能以自身的坚固推迟发生危险的过程,赢得人防的反应时间。可以说物防是提高治安防范能力的重要环节。为此,民警要针对辖区的重点单位、场所,定期组织召开单位业主会议,通报社区的治安状况,向群众宣讲安装防盗门、防盗窗等物防设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要督促落实“双门双锁”、“三铁一器”;对住宅小区,可利用录音机扩音设备,在人口聚集地、上下班高峰期进行语音提示,通报近日发案特点,强调人们的防范注意事项。还可把重大案件的发案特点和作案手法打印在小卡片上,利用业余时间,逐家逐户发放,如果家里没人,就将小卡片插在门上,以此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三是要搞好技防。技防是一种积极的,有效的防范措施,对社区治安防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社区民警要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在辖区逐步推行技防工程。首先要对辖区各家单位进行实地走访,选择重点单位、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开展技防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后召开辖区单位负责人座谈会,让已率先安装了技防设施的单位领导现身说法,用生动的实例,倡导“花钱买安全”的观念,使技防之花在辖区遍地开放。

三、管好“三口”。人口管理是社区民警的基本工作,只有管好了人,才能管好辖区治安。要管好辖区人口,必须按照“以房管人”的思路,实行层次管理。第一,要管好常住人口。有的民警认为管理常住人口很简单,只要登记入册就行了,别人问起来,一查能找到就可以了。其实对于常住人口的管理不仅仅如此,不但要对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还要深入调查人口和核对户口,才能做到对辖区实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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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全面掌握,信息灵通。因此,社区民警要依靠辖区办事处、居委会工作人员,逐户上门,逐人核对,入户访查,了解辖区的实有人口数,达到以房管人的目的。第二,要管好暂住人口。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流动人口急剧增多,进城镇务工、经商人员大量增加,无业人员也随之涌入城镇,使暂住人口、出租房屋遍布城镇各院落、楼栋、企事业单位。为使暂住人口不漏管,民警要常与居(村)委会联系,取得社区的支持,抽调工作人员配合对暂住人口聚集区进行清查,并适时清理整顿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在与流动人口打交道时,要转变以管人者自居的工作作风,变过去的坐等#b@2为上门服务;变“防范式管理”为“服务式管理”,积极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以人性化的服务,使暂住人口得到有序的管理。第三,要管好重点人口。对辖区的重点人口信息要逐个采集并建立档案,平常多梳理检查,从源头上杜绝有前科人员的失控漏管,并对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的一般人员,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了解考察,及时掌握其活动轨迹、现实状况,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其违法犯罪活动。管控只是手段,帮教转化才是目的。要成立由街道、社区、民警、家属、单位组成的帮教小组,专门上门像朋友一样与其谈心、像亲人一样给其关心,经常交流思想,及时掌握其思想变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真心感化他们,并主动帮其解决工作上、生活上的困难,使他们感到亲人般的温暖。

四、做好“三事”。社区民警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接触最广泛,要做好社区警务工作,最基本的就是办好群众的事情,做群众的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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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众对民警的一般要求是“平时要看得见,需要时帮得上,关键时冲得出”。一是要肯干小事。近年来,群众对社区民警的要求高了,以前主要看你能不能抓坏人,保一方平安。现在不只看这个,还要看你服务态度好不好,责任心强不强。群众不太能分清哪些事归警察管,哪些事不归警察管,加上这几年一直宣传“有困难找警察”,因而,群众大事小情都找警察。民警不能因为是件芝麻大点小事,就不引起重视,古人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十件事,有九件大事,一件小事,你九件大事做好了,就这一件小事不愿意做,推诿应付,就可能让人家有看法,更何况群众利益无小事。所以,对群众的事情,社区民警不管事大事小,也不管份内份外,都要尽心尽力去做好。二是要会办大事。老百姓中的大事就是社区民警的大事。譬如小孩上学、子女就业等,都是群众家中的大事。从表面上看,这似乎不属于警察职责范围内的事,但从细里想,群众因子女的事情困扰,心情就会不好,容易与人动怒,引发矛盾,从而影响社会稳定。要为群众服好务,就得把群众的大事、小事都放在心上,能帮的尽量帮。老百姓是最善良的,你为他的事到处打听、找人帮忙,就算事情没办成,人家也会记着你的情,感激你、爱戴你。三是要善解难事。居民家庭不睦、邻里纠纷等时有发生,这些事情看似不起眼,一旦没有处理好,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而社区民警要善于调解这些问题。在调解中,不但要不厌其烦,还得有足够热情,特别是处理邻里之间的矛盾必须有足够的耐心,做到“热心肠、冷处理”,把问题调解得使群众满意为止。老百姓最容易满足,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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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满足的要求有时是很细微的。为社区居民做好一件事,就能使民警了解到更多真实情况,赢得更多、更真的民心,也为进一步做好社区警务工作添加了坚实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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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山东《浅谈社区警务工作的社会化》

浅谈社区警务工作的社会化

刘海亮

(山东警察学院治安系,济南,250014)

内容摘要:社区警务工作社会化是指立足于社区,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区群众广泛参与警务工作模式。它是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根本方法,是社区治安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但在警务观念、警务保障以及措施方法等方面还存在阻碍社区警务工作社会化的因素,这就需要转变观念,积极推进警务改革,以实现社区警务工作社会化。

关键词:社区警务;社会化;警民关系;社区参与

社区警务是欧美警察学者提出的一种警务思想,是第四次世界警察革命的核心。它产生于上世纪的六七十年代中期,标志着国际警务改革的大趋势。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变革、转型时期,面对社区治安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行社区警务战略势在必行。社区警务要求警察立足于社区,以提供全方位警勤服务为先导,实现警民携手、并肩合作,防控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从而形成以社区为主体的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社区治安网络。因此,社区警务就是要改善和密切警民关系,使警务工作社会化,形成“个个自防”“人人皆警”的局面,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社区警务社会化的基本内涵和重要意义

(一)社区警务社会化的基本内涵

社区警务,通常是指存在于社区与警方之间的旨在共同发现和解决社区治安问题,维护并促进基层社会稳定的一种相互作用过程,是社区民警引领、指导、支持社区居民,立足社区实际,研究社区问题,开发社区资源,改造社区环境,组织社区协作,强化自卫互助,共同努力和减少犯罪、再造和谐社会的一种积极主动作为。社区警务社会化是指警务基础的社会化,是一种警察立足于社区,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社区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治安治理/预防犯罪的新型警务工作模式。

社区警务工作社会化的基本要点:

1.立足于社区。社区民警立足社区,扎根、融汇于社区,将警勤行为与社区管理行为有机的结合,社区警务与社区管理属紧密结合地统一体。

2.服务于群众。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区警务工作最重要的方面就是体现宗旨精神,强化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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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众参与警勤活动。社区民警的职能就是通过警勤行为带领社区群众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公众行为,必须依靠社区群众预防犯罪,发现犯罪,维护社区的治安秩序。其中包括组织群众开展义务巡逻,进行门栋守护,对违法人员进行帮教,对治安纠纷进行调解。

4.着力于预防犯罪。衡量社区警务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只能是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而不是以侦破打击的数量作为衡量社区警务工作成效的标准。社区警务必须体现以防为主的精神,包括防止社区居民受到不法侵害,防止社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防止社区居民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社区警务社会化的重要意义

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欧美警务界为提高警察对付犯罪的快速反应能力,开展了一场警察现代化运动,即第三次警务革命。这次运动虽然大大提高了警方打击犯罪的快速反应能力,但犯罪现象并未因此而减少,引起里社会公众的强烈不满。此后,欧美警察学者通过对第二次、第三次世界警察革命的研究,开始意识到:警务工作在专业,警务装备在先进,如果脱离了群众,治标不治本,成效也不大;社区警务是警察与公众共同的事情,有效地警务有赖于警察与公众的合作,控制犯罪的最有效方法是密切警民关系,强调从警察专业性转移到重视改善警民关系、民众参与;从警察随案件走到以社区为单位,利用社区资源共同预防犯罪的观念。这就是著名的社区警务战略,自此,社区警务战略及警务工作的社会化就在世界范围内逐渐展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成分、就业方式、组织形式日趋多样化,大量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越来越多农村人口离开土地进入城市谋生就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我国的刑事发案,包括其他治安问题,一直处于高发态势。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仅仅依靠180万人的公安警察队伍,要维护治安大局稳定是不现实的。因此必须把综合治理作为一条根本出路。中国城市有4.5亿人口,有8万多社区;农村有近70万个行政村,将近9亿农民。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村是我国社会的基本细胞。没有社区和农村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居住以社区为主,管理以社区为重,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将是一种必然的社会管理趋势。居要“安”,是人民群众的最大心愿。因此,治安防范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加强社区管理,建立社区警务,是警务工作社会化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必然选择。

1.预防犯罪。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时期,社会从一元化结构向多元化结构转变。随着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 ,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大量增多,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时有发生。加之当前违法犯罪存在隐蔽性、复杂性、广 2

泛性等特点,处理这些问题存在危险性和复杂性,仅靠公安民警自身的力量很难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过去公安机关单纯追求案发后的快速反应、及时破案,是警察疲惫不堪,而且效果不好。既然社区治安问题、违法犯罪现象都发生在各个具体的社区之内,那么预防犯罪的前沿阵地就应当放在社区,把预防犯罪的各项措施落实在社区。“社区工作做得好,不仅可以扩大警方的情报网,提高搜证的效率和质量,更重要的是社区工作在预防犯罪上起作用。防患于未然,或遏止于初始,既能减轻执法工作的压力,更能减少市民遭受的不幸,有效的保障社会的安定和繁荣。”从警务工作的传统认识和指导思想看,创立现代职业警察的先驱者们,一开始就明确强调把预防犯罪放在首位。现代西方国家倡导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背景也是对片面发展警察装备现代化、警民关系恶化和犯罪日益增长之现状的反思,是对强调预防犯罪之古老传统的回归与创新。

警务社会化是警务战略转型的结果,更是社会整体结构转型的必然选择。社区警务注重防范在先,强调对违法犯罪和其他社会问题进行调查,及时发现隐患,关注社区中不稳定分子等,力求把问题解决萌芽状态。违法犯罪分子是在群众中藏身的,如果我们真心实意依靠群众,与群众建立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密切合作的伙伴关系,使社区防范工作形成全民化、网络化,就能有效揭露犯罪分子,减少和防止违法犯罪对社区生活构成的危险和破坏,促进社区治安形势的根本好转。

2.密切警民关系。我国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权力是属于国家和人民的。民警只是在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工作的宗旨。同时,公安工作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群众如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和群众的关系搞好了,群众就会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就会给警方主动提供破案线索,主动搞好群防群治。反之,群众不但不支持、不配合工作,甚至唱反调,那么公安工作将很难展开。通过开展社区警务工作,民警立足于社区,走访群众,了解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的疾苦,必将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增强对警方的信任,增进警民之间的感情,人民群众就会积极主动地向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和自觉参加治安防范。这样将会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公安工作的顺利进行。

3.构建和谐社会。进入本世纪,我国的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的既是“重要战略机遇期”、“黄金发展期”,同时又是“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在这个时期错综复杂的矛盾中,最主要、最普遍、最大量的是人民内部矛盾。能否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人民内部矛盾是建立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这种矛盾虽然是一种非对抗性矛盾。社区是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民警的主要作用是协调社 3

会矛盾,创造和谐的社区氛围,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追求的治安最高境界。社区民警的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社会,就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区治安做好了,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有了稳固的基础和保证。社区警务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新型警务。通过社区警务工作的社会化有利于建成一个管理有序、安定和谐、人际关系良好、互帮互助的现代化社区,为构建和谐社会打牢基础。

二、当前阻碍社区警务工作社会化的因素

(一)现代社区警务理念尚未被完全接受

由于“重打击、轻防范”等传统警务思想的存在,一些基层社区民警还未完全接受现代社区警务理念。现代警政理论认为:社区警务是一种警察哲学和服务理念,旨在建立警察和社区居民之间更紧密的合作关系,促进警务工作的开展,最终更好的服务社区,服务人民。它是建立在警察与社区居民共同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基础上,以达成提高警察服务品质和整个社区生活质量的共同目标。然而由于传统执法理念的影响,现在还有许多基层社区警察认为自己的主要任务是破案、抓罪犯,而把调解社区邻里纠纷,帮教失足青少年,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等工作看成是政府其他部门的事,从而导致当前部分社区警务难以获取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二)社区警务机关化倾向严重,警民关系淡薄

许多社区民警把警务室当作机关场所,足不出户,坐堂理政,让人民群众到警务室来办事,使社区警务室成为“小机关”,一线民警成了坐办公室的“机关民警”。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部分社区民警责任心不强,不善于走群众路线,在实践中未能有效的把警务工作切实延伸到社区和群众中去;还有的社区民警不善于利用社区资源,组织社区公众参与预防犯罪和社区治安管理,这样在疏远社区群众的同时,也造成了社区警务效能低下,无法达到警民共建的良性发展目标。

(三)警力配置不合理

从总体上讲,我国当前公安机关警力不足,尤其是基层公安机关的警力十分紧张。社区警务工作繁杂,民警工作千头万绪,而社区警力缺乏,现有警力的配置不合理,使得社区警务的各项具体措施无法真正落到实处。另外,社区警务经费保障不足,物防技防、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建设落后,警务现代化、信息化、科技化建设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造成许多社区业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这些都严重制约了社区警务的深入发展。目前,我国基层警力配置不科学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各地的社区划分不科学,导致警力无法有效配置。由于我国各地的人口 4

分布及不均匀,所以社区的规模大小也有差别,一些人口较为密集并且地域较为广阔的地区往往没有形成固定的、便于组织管理的社区形态,而这些地区往往又是治安状况比较混乱复杂的区域,因此,尤其需要部署较多的警力。在一定程度上,科学划分社区是搞好社区警务的前提。

(四)社区参与不足

1.社区成员的社区意识不强。社区成员受传统观念束缚,习惯依赖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来实现一切,个人的单位意识和单位责任意识很强,社区意识却很淡薄,社区责任感也较弱。在新的形势下,社会成员固定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被打破,大量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单位的社会职能大部分转由社区来承接。然而,实现“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化并非易事,它还需要一定时期的过渡,因此造成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够和参与积极性不高。

2.异质化的现代都市生活。我国近年来正发生着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城市社会生态正在出现新的变化,如大量流动人口的有如、区县合并、城市向郊区的扩展、内城的空心化、组合城市和都市群的形成、立体交通网络的完善等。这些变化使得社区人员结构复杂,同时居住地和工作地的分离。一方面,在同一社区中,住宅区有高、中、低档之分,居民异质化程度高,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及对社区活动种类的偏好都有很大差异,这对于培育居民自觉自主的社区参与意识在客观上就产生了障碍和困难。另一方面,城市居民的社会资源主要是在社区外的组织中获得的,他们的时间和精力大都投向了工作单位,因而参与社区活动的时间、精力就有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

3.社区参与渠道不通畅,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社区为成员提供了一个具有共同需要和共同目标的生存空间,既是生活共同体,又是利益共同体。在追求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扩大社区参与的主体、拓展社区参与的渠道、建立健全社区参与制度、完善社区参与机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目前,很多城市社区管理机构对社区成员的意愿和要求给予了一定重视。然而,健全的社区参与制度还未大规模出现。社区成员参与社区事务还是以被动执行式为主;各类社区组织的功能还未发挥应有的功能:社区居民委员会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变成了政府的下属机构,而不是群众自治;业主委员会尽管自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很强,但发育不成熟,其法律地位还得不到充分的保障;社区志愿者队伍和各种群众团体在社区服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不具规模。各种社区组织的法律地位及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社区公益事业的行动主体、社区中社会救助机制等涉及到社区生活基本内容的各种法律规范暂付不健全,这对社区警务而言无疑是不利的。

三、实现警务工作社会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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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群众工作,密切警民关系

社区民警要转变执法观念,强化服务意识。要在思想上真正搞清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深厚的感情沉入社区,贴近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去办案办事,使社区警务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都真正体现人们的意愿。

1.宣传群众。社区民警可以通过警务宣传栏或是深入社区、走访群众的形式向社区居民传授治安防范基本知识,传授对付季节性犯罪、突发性犯罪及个案犯罪的方法和技巧。向公众强化110报警宣传,指导他们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报警。提醒社会公众注意发现可疑人的基本技巧等。通过好人好事的宣传激发公众以正压邪的勇气和热情。总之,通过宣传工作使民众了解、监督警务工作,同时,增强群众对警方的信任度和提高参与社区治安防范的能力。

2.组织群众。公安机关要通过对社区治安防范组织的建设和社区社会团体的联系发动和指导社区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参与社区治安,以使得社区组织和群众治安自治能力的提高。

3.服务群众。社区民警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以公益服务、执法服务、共建服务为内容,及时、热情、礼貌、周到的为公众排忧解难。同时,公安机关要采取多种方式让群众参与警务活动。如“阳光警务”活动,通过公开警务工作、执法权限等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警务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从而改进工作。开展“警民恳谈会”活动,走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问题,缓解社区纠纷。开展“双述双评”活动,让群众了解民警的工作状况同时对民警履行职责与廉洁从警的情况进行评议,从而增进群众对派出所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督促警务工作的正规化建设。

(二)坚持以警力下沉为先导,筑牢社区警务基础平台

社区警务工作机制中,社区是开展社区警务工作的主体。各地公安机关要在科学划分社区,合理配置警力的基础上,牢固树立建强基层、夯实基础的观念,通过警力下沉、大力精简机关等途径,不断充实和优化派出所及社区警力,因地制宜,实行一区一警、一区两警或一区多警。同时,为了保证社区民警沉得下、留得住,各地公安机关要健全社区警务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推进社区警务的正规化、规范化建设。要坚持以群防群治为核心,增进社区民警与社区居民的沟通交流,增强社区居民关心社区治安的意识,精心构筑社区治安屏障。

(三)推动社区参与

1.居民利益社区化。居民参与行为的发生取决于其被激励的程度,而激励居民的重要因素是利益驱动。只有当社区居民感到社区与其利益息息相关,生活 6

中的问题可以在社区范围得到解决,参与社区警务能够有效维护其利益时,人们才能积极参与融入社区公共安全事务中来。通过政府权力向社区自治组织的转移。以及社区居民所在单位的服务功能特别是政治、福利、保障功能等向社区转移的方法,用市场的法则确立居民与社区间的关联,使居民的日常利益关系都能在社区中得以体现。

2.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在社区舆论和自身认识上加强社区居民间的交流与理解,尤其是社区民警要加强与社区居民之间的联系,按照社区警务室规定的接待时间出现在社区里,提高见警率。这样不但给社区内的局面带来了一定安全感,还加强了社区民警与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与互助。社区民警通过日常工作取得社区居民的信任和拥护,社区居民才会主动向社区民警提供各种信息,这样既便利了社区民警工作的开展,有培养了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还营造了社区认同和归属氛围。这样,有利于社区居民将自身利益与社区利益联结起来,减少居民间的误解和内耗。

3.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的宣传,完善社区参与机制。社区警务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探索阶段,“社区警务”对广大群众来说更是陌生的词汇。要想让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警务工作中来,必须让社区居民了解社区警务是什么,社区警务有什么作用。因此,社区民警要立足社区,广泛宣传。可以通过发放警方提示、安全标语等,并通过社区警务宣传栏、治安晴雨表及社区警务的建设和社区民警的入户调查等,向社区内的居民介绍社区警务的相关知识。只有使大家充分了解了社区警务,才有可能让其进一步接近社区警务的具体工作,协助警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4.完善社区内各类组织的发展,增强其自治及组织能力。在推行社区警务战略中,要有效整合和调动各种社区资源及力量,发动全体社区居民参与维护社区治安,就必须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政府要逐渐减少和弱化国家权力对基层社会的直接控制和干预,并使之适当的从社会中退出,为基层自治提供空间。除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治安联防组织、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等传统社区组织功能正常发挥外,还要注重培育社区内的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又称民间组织,它是联系政府和百姓的桥梁和纽带。居民可以通过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与政府的交流、对话与对策,表达着民众的利益和愿望。如果社区非政府组织充分发展,能吸引每户居民至少有一位成员加入一个组织或者成为志愿者,开展自己感兴趣的活动,就可以增进居民之间的了解和信任,居民就可以以组织的形式关注和参与社区警务工作。

(四)借鉴国外经验

1.建立和完善社区警务法律法规。法律是建立和规范社区警务的保证,没 7

有严密而统一的法律法规,社区警务就无法操作和实施。由于我国社区警务工作缺乏法律保障,使警务工作流于形式。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加快立法,使社区警务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特别是对社区警务的资金来源、运作方式、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实施步骤等问题,都需要通过立法加以明确,尽快使社区警务走上有法可依,依法运作的轨道。

2.合理分配权力。英国睦邻警察服务体现了充分的放权思想,规定特别警员拥有与警察一样的权利,辅助警员在总警司的授权下享有部分警察权力,可以处理轻微治安案件,这使得群防群治力量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不再局限于简单的巡逻和提供情报,同时也解放了更多警力去履行打击破案等专业职能任务。我国应在认真分析国情的基础上,针对本国实际适当借鉴,下放权力,以期达到更好的警务社会化效果。

3.加大政府对社区警务的政策扶持。随着社区警务的全面深入进行,已经凸现出以下问题:一是人员编制问题;二是财力紧缺问题;三是社区资源整合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不可避免地阻碍警务社会化的正常进行,亟待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加以解决,保证社区警务的有效运作。

4.健全情报信息系统。英国在睦邻警察服务中全面践行情报“主导理念”,成立了专事情报信息的警察小组,使专业资料及情报管理直接指导、辅助打击犯罪。新加坡社区警察的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对社区内的各种信息了如指掌,大大提高了警务工作效率。我国警务工作除了培训专业情报工作人员,提高对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应用处理能力外,还要注重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建立基层派出所工作综合信息系统,为警务社会化服务。

总之,社区警务工作社会化是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根本方法,是社区治安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社区群众广泛参与社区警务,形成警民良好互动的工作模式。个个自防、人人皆警,使社区本身具有犯罪免疫力,社会治安状况就会发生根本好转,安定、和谐的治安环境就在身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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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堂生,《国外社区警务的特点与借鉴》,武汉市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xx年9月第3期

[7]任俊玲,《议社区警务基础工作社会化》,河南省开封人民警察学校,20xx年第83期

[8]韩力鸣,《英国“睦邻警察服务”于我国社区警务的比较和思考》,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xx年12月第12卷

[9]宋践,《对我国社区警务的理性思考》,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xx年第5期

[10]沈君彬,《论社区建设中的居民参与》,上海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xx年第7期

[11]李惠,《浅析如何推动社区警务中的社区参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安学院学报,20xx年第7期

[12]张兆端,《社区自治组织与社区警务》,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xx年第2期

[13]廖斌,《论社区警务的社会化》,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xx年第77期

[14]刘振华、贺红梅《建立科学的社区警务机制的探讨》,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xx年第16卷第3期

[15]冯锁柱、程平《完善社区警务之思考》,北京人民警察学报学院,20xx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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