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日程表

20##年春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表

注: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日程组织工作,如有延误,将按规定推迟学位授予时间。

 

第二篇:湘农研[20xx]5号(关于做好20xx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处文件

湘农研[2012]5号

关于做好20xx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学位点、毕业研究生: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规定》(湘农研[2009]27号)以及20xx年6月和12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纪要等精神,现将20xx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的基本条件

1.课程学习合格

博士生须修满14-16学分,硕士生修满30-34学分。课程学习成绩全部合格。

2.完成开题报告、教学实践等教学环节

1开题报告 ○

博士生开题报告公开论证后达2年,硕士生开题报告公开论证后达1年至1年半(专业学位硕士生不作此限制)。

2教学实践 ○

参与本专业的课程教学,博士生的理论课讲授学时不得少于10学时,硕士生不得少于8学时(专业学位硕士生不作此限制)。已系统讲授过1门大学本科生或硕士生课程的在职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教务部门或师资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3社会实践 ○

提交1篇以上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专业学位硕士生还须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总结报告》。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和中期考核合格

论文中期检查应在第五个学期末完成,中期考核应在第三或第四学期完成。

4.发表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学术论文

研究生(含留学生)应按培养方案中本学科所规定的学术刊物级别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湖南农业大学为第一或并列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接受函须由期刊编辑部提供纸质原始证明及版面费#5@p原件,并由研究生导师确认在一年内能够公开发表,领取学位证须凭与证明相符的现刊。

根据20xx年12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决定,一级刊物指定为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但《中国农学通报》从20xx年开始不能认定为一级刊物,SCI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等同于一级刊物,但会议论文集收录的学术论文不能认定为一级刊物。

5.初审通过的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初稿须经研究生导师及学位点认真修改把关,签署同意参加论文答辩的意见后方可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论文格式撰写须符合我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二、答辩资格审查

答辩资格审查主要由学院负责完成,研究生工作处在此基础上进行核查。

1.资格审查: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并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表》,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还须填写《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表》。

学院负责对研究生培养环节、发表学术论文的完成情况以及缴费情况等方面的审查。研究生导师和学位点对研究生原始试验记录本进行数据真实性审查,并签字确认。凡是培养环节未完成、学分和发表论文达不到培养要求或欠费者,不能通过答辩资格审查,此次答辩申请无效。

2.材料的归档:学院根据业务档案材料清单完成所有申请答辩的研究生个人业务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3.材料的提交: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学院汇总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并 2

提交以下材料:

1《20xx年6月或12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人员汇总表》(含○

电子版)

2《20xx年6月或12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汇总表》(含电子版)

3《20xx年6月或12月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英语六级汇总表》(含电○

子版,原始成绩由研究生工作处培养科提供,2010级除外)

4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生本人填写) ○

5硕士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

6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

7附有研究生处培养科签字的英语六级成绩证明以及博士生英语五级原始成○

绩单

4.研究生工作处复审:

研究生工作处对各学院完成的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查,包括对毕业生个人业务档案材料的归档情况、原始实验记录本及发表论文情况等的审查。

凡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以下简称TMLC系统)检测,检测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阶段。

三、学位论文TMLC系统检测

博士学位论文检测仍由研究生工作处学位办负责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由各学院完成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报研究生工作处学位办,学位办根据学院检测结果反馈学位论文送审名单。

每篇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次数不超过2次,博士学位论文检测次数不超过3次。对于硕士学位论文的自然科学类文字复制比两次检测高于20%,人文社会科学类文字复制比两次检测高于30%的不得进入论文送审阶段;对于首次检测的学位论文复制比高于50%的不得进行二次检测,须延期答辩。

研究生工作处学位办在学院提交论文答辩材料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前对所有提交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进行检测一遍,如发现有不合格者,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延期答辩,并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中对相关学院进行扣分处理。

四、论文评阅

1.论文送审方式

3

为更好地体现学位论文评阅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确保学位论文评阅质量,学位论文送审全部采取“双盲”评阅方式进行。

1博士学位论文:1式5份,由研究生工作处学位办负责聘请校外同行专家评○

阅。

2专业学位硕士论文:1式3份,由研究生工作处学位办负责聘请校外同行专○

家评阅。

3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1式3份,采取研究生工作处抽检送审和学院送审的○

方式。抽检的范围重点是提前毕业的硕士生(含提前修课的研究生),单独考试生源硕士生,每名导师指导的毕业生超过5名,新上硕士点及新任导师的首届毕业生。

未被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每篇论文须至少聘请2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

4留学生学位论文:论文格式须按照留学生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博士学位论文○

由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聘请同行专家评阅,1式3份;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由相关学院负责聘请2位同行专家评阅。

2.评阅结果的处理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到研究生工作处负责领取。论文评阅结果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须重新送审、不同意答辩四种。如果评阅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则可进行论文答辩;如果评阅意见有一份为“修改后须重新送审”,则申请者应按要求修改其学位论文,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意见存查表》,经导师同意后申请重新送审一次,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如果评阅意见中有一个论文评阅人的意见为“不同意论文答辩”,视同该论文评阅不通过,原则上则此次申请无效,不得参加申请当次的论文答辩,推延至下一学期,如毕业生和研究生导师对评阅意见持有不同意见的,研究生本人可以向学位点、学院和研究生工作处提出重新送审的申请报告,研究生工作处根据专家评阅意见结果酌情考虑重新送审一次。

3.涉密论文的送审

学位论文内容涉及到需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的科研项目,或论文背景源于保密科研项目、课题或涉及保密内容等方面。在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阶段,研究生导师应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慎重为研究生学位论文审定密级并确定具体保密范围与期限,研究生本人向学院和研究生工作处提交《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审批表》,过期不予以受理。

4

涉密论文的送审方式参照学校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执行。

4.论文评阅费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费标准统一为150元/本,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费为200元/本。

五、论文答辩

论文评阅通过者须做好论文答辩前的准备工作,根据评阅专家意见修改好论文,并填写好相关答辩表格。学院在毕业生正式答辩前一周应收集各学位点毕业生答辩安排,整理并汇总答辩安排表,以院为单位将答辩安排计划表报研究生处审核,研究生处不受理个人或学位点提供的答辩人员安排审核。具体答辩工作由相关学院或学位点组织,答辩程序和要求参照湘农研[2009]27号《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规定》文件执行。

为了提高论文答辩评分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研究生导师列席答辩会,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同一答辩组每半天参加答辩博士生人数不超过3个,硕士生不超过5个。

六、学位评定

1.学院召开教授委员会作出学位授予初审决议。学院在完成论文答辩工作后三天内须组织召开本院教授委员会对参加答辩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评定,并形成书面决议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2.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校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依据《学位授予条例》和学院教授委员会初审意见,对申请学位人员名单进行审议。

3.提交答辩有关材料

毕业生在答辩后三天内填写并整理答辩相关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并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生学位授予信息填报汇总表(含电子版) ○

2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简况汇总表(含电子版) ○

3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申请书 ○

4答辩工作总结(含电子版,不少于2000字) ○

5学位论文终稿(作者和导师签字确认) ○

七、时间安排

1.3月底或9月底前,学院完成个人答辩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汇总并提交拟参加答辩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有关材料;

5

2.4月10日或10月1日前,研究生工作处完成资格审查复审和硕士学位论文参加学校负责送审的随机抽检;

3.5月1日或11月1日前,研究生工作处收集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完成寄送工作;

4.6月1日或12月1日前,完成论文评阅工作,研究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填写好答辩材料,按规定程序办理好所有答辩手续;

5.6月15或12月1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6.6月20日或12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学位授予初审工作,提交答辩材料和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7.6月底或12月底,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八、几点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时间安排,在答辩资格审查、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以及论文送审环节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按相应时间段完成相关工作。

2.任何研究生只有通过学校复审后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没有提前提交答辩安排审查的学位点和学院不得组织答辩。

4.请学院和研究生导师督促已经达到学校最长培养年限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尽早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不能如期答辩的,须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一份书面报告说明事由,报学校审批。不提供报告者,一切后果自负。

5.答辩所涉及到的所有表格及答辩材料清单在研究生工作处学位办栏目内下载,其它有关未尽事宜,以研究生工作处通知为准。

联系人:邬玉香(wyxdd520@163.com),联系电话:84635118

附件:20xx年上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表

研究生工作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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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xx年上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表

湘农研20xx5号关于做好20xx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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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农研20xx5号关于做好20xx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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