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认定工作总结

警察学系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总结

警察学系在孟晓燕书记和李守东主任的领导下,成立了以孟晓燕书记为组长的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并分成了七个中队认定评议小组,分别是郑龙进、姜曼、张幼松辅导员为组长的20xx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以王守明辅导员为组长的20xx级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小组,以张顺辅导员为组长的20xx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以廖习华、程红梅为组长的20xx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积极认真负责的开展了此次认定工作。我系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采用了学生提供的三级贫困证明与学生在校表现相结合的方法,并适当考虑同学们的意见,参考了这些学生的考试成绩,从而确定了当前上报的名单。在此次认定工作中,我们既考虑了家庭困难程度,同时也考虑了这些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日常表现,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把一些平时表现不好的学生坚决排除出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范围之外。当然,本次认定工作也存在一些遗憾,比如有些家庭确实困难,在校无论学习考试成绩和在校表现都还不错的同学,因为指标太少而不能入围。

警察学系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贫困生认定工作总结

政法学院20xx年贫困生认定

工作总结

学工处:

一年一度的国家奖助学金评比告一段落,我院在深入学习国家教育部、青海省财政厅教育厅及我校学工处相关文件精神后,根据国家教育部、青海省财政厅教育厅学工处“关于做好20xx——20xx常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我院成立了贫困生认定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田援青任组长,院办公室主任李殿军任副组长,并与学生党支部书记石长起老师、辅导员刘玉芳老师共同组成了政法学院贫困生认定小组,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学生资助的实施管理办法执行,以下是我院对本项工作总结报告:

我院贫困生认定过程始终本着公正、公平、公开、严明的原则,在院里公开进行。首先经过学生个人递交书面申请,在班级内部进行家庭具体情况陈述,由各班贫困生认定小组首先进行认定,班主任和班委认可后才能生效。然后把班级认定结果上交学院,由辅导员老师进行核实审查。最后由学院认定小组根据文件精神审核,认定,取得一致意见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允许有异议同学进行反映,检举;公示期过无异议者,贫困认定有效,最终报学校核实、审批。据有效统计,在此次贫困生认定期间提交有效低保证明的有55位同学,提交有效贫困证明(三级证明)的有183位同学、提交其他有效证明的有2位同学。经学院认真审核其证明,家庭实际情况等各方面因素,最后认定我院三个专业的356名普通本科生共有贫困生239名,占到学院学

生总人数的43%、其中特困生有46名,占贫困生总数的19%。经院系最终审核,上述相关同学符合学校等相关条件及要求,评定程序合格,认定有效。至此,我院20xx——20xx年度贫困生认定工作圆满结束。

此次认定工作,我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确保凡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等资助项目的学生都是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不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得到资助的情况。认定程序严格,切实贯彻落实公开公正公平严明的原则,使家庭贫困生都得到公正的评定和公平的对待,剔除了以往评定中存在的弊端,使学院贫困生评定和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又上新台阶。

政法学院

20xx年x月

 

第三篇:贫困生认定工作总结

警察学系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总结

警察学系在孟晓燕书记和李守东主任的领导下,成立了以孟晓燕书记为组长的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并分成了七个中队认定评议小组,分别是郑龙进、姜曼、张幼松辅导员为组长的20xx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以王守明辅导员为组长的20xx级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小组,以张顺辅导员为组长的20xx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以廖习华、程红梅为组长的20xx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积极认真负责的开展了此次认定工作。我系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采用了学生提供的三级贫困证明与学生在校表现相结合的方法,并适当考虑同学们的意见,参考了这些学生的考试成绩,从而确定了当前上报的名单。在此次认定工作中,我们既考虑了家庭困难程度,同时也考虑了这些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日常表现,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把一些平时表现不好的学生坚决排除出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范围之外。当然,本次认定工作也存在一些遗憾,比如有些家庭确实困难,在校无论学习考试成绩和在校表现都还不错的同学,因为指标太少而不能入围。

警察学系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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