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总结

1. 宝典P114,第2题选DE

2. 法的效力层级:

1)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二个特例:地方法规规章平行于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平行于司法解释。

2)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3) 新法优于旧法

3. 法律的后缀“法”,法规的后缀“条例”,规章的后缀“规定、办法”

4. 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效力。

5. 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一定要有资质、一定是法人;建设单位不一定是法人。

6.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代理权限终止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只有经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不是无效,是效力待定)

7. 表见代理:无权、有效。

8. P16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两个人有错,对第三个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只有一个人有错,只有一个人买单。

1. 授权不明,连带责任

2. 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代理人造成的代理人承担;代理人串通第三人的,两个人都承担。

3.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限、代理权终止:连带责任

4. 代理人知道被代理事项违法仍代理,或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还干,连带责任。

9. 我借张三钱用笔记本担保,笔记本在我手里:抵押;笔记本被张三拿走:质押;我欠停车场停车费,停车场把车扣下:留置(欠什么扣什么);如果欠停车费,把我的手表扣住:质押。

10. 动产物权,交付设立;不动产物权,登记时设立。

11. P20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腔股昵虢ㄉ栌玫厥褂萌ǖ羌恰=ㄉ栌玫厥褂萌ㄗ缘羌鞘鄙枇ⅰ5羌腔褂ο蚪ㄉ栌玫厥褂萌ㄈ朔⒎沤ㄉ栌玫厥褂萌ㄖな椤=ㄉ栌玫厥褂萌ㄈ擞侠砝猛恋兀坏酶谋渫恋赜猛荆恍枰谋渫恋赜猛镜模肌?/div> 婪泄匦姓鞴懿棵排

12. 押题:P20: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事人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2. 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 附着于该地上的建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13. 理解:债权=权利;债务=义务。

14. 债的产生:

1. 合同(这里理解为交易,并不一定是文书)

2. 侵权

3. 无因管理四个条件:1)无法律上的特定义务;2)没受他人委托;3)自觉为他人;4)管理了事物

4. 不当得利条件:1)没有法律上的根据2)也没有合同上的依据;3)有损于他人;4)自身取得了利益。

15. 读P29,其中著作权部分看讲义。重点是:招标、投标文件是单位作品,著作权归单位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属于委托作品,著作权:有合同依合同,无合同归受托人(勘察设计)

16. P32:在建设工程侵权中,最主要是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有4中确定方法: 1.

2.

3.

4. 按实际损失确定; 实际损失无法确定时,按侵权人获得的利益; 侵权人获得利益难以确定时,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 以上确定方法都难,人民法院。

5. 还应当包括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可见1——4是递进关系。

17. P34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就无效。

18. P35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

19. P35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0. P35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21. P36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2.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23. 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4. P37不得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原则是:不能买卖,就不能抵押。

25. P37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6. 抵押权的实现: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按以下原则清偿:

1. 抵押合同按照登记生效的(翻译成不动产),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2.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翻译成动产),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

27. P38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力质押。(言外之意:不动产只能抵押)

28. 留置(欠什么扣什么):债权人按约定占用债务人的动产(即不动产不适用)

29. 定金(每年一题):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约定定金交付的期限。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双方当事人约定,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30. P40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

31. P41建筑工程一切险:(二)保险责任范围(即专保天灾人祸)

32. (建筑工程一切险:三)除外责任:管理方面引起的失误或必然发生的正常损耗。

33. P42安装工程一切险:(二)除外责任:

34. 拘留:是公安局做出的行政处罚、违法记录;拘役是法院判决的刑罚、犯罪记录,移民会受到影响。

35. 串标构成犯罪,骗标(借用他人名义承揽)不构成犯罪。

36. P50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工地上除了(1)安全事故(2)噪声处理是承包单位直接和政府部门打交道,其他都是业主和政府去打交道。

37. P50(每年一题)施工许可证的法定申请条件:

1.

2.

3.

4. 已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满足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 有满足施工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6. 有保证安全和质量的措施(补充,安全措施要到安监站备案。另外,5类工程必须报送监理合同)

7. 建设资金已落实(1年内:合同价的50%;1年以上的:合同价的30%)

8. 附加一项,应该实行监理的已委托监理

38. P53五类须委托监理的工程:

1. 国家重点工程

2.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 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

4. 用国外资金的工程

5. 其他需要的

39. 两类工程(大型人员密集工程、其他特殊的)必须先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后,才能领施工许可证。其他都是先领证,在做消防。

40. P54因故中止施工,业主应在中止施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恢复施工前,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41. 开工报告因故不能开工超过6个月,应重新申请。

42. P57建筑业企业应按照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申请资质。(钱、人、物、业绩)。首次申请资质,不考虑业绩,按最低标准的资质等级。

43. P59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注意黑字

44. P62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届满60日前续期,续期条件:无不良记录、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届满90日前续期,续期条件:无死亡事故。

45. 两企业合并,资质按较高的。分立和改制,按实际达到的。

46. P62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企业,在申请之日前1年不许有违法行为。否则不予受理。

47. P63资质证书撤回(合法取得、撤销(非法取得)、吊销(合法取得)

48. P66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法院应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的,法院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49. 查挂靠的方法: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揽的工程进行分包,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安全管理人不是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只要查上述5种人的社保)

50. 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51. 承包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使工程不合格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52. P75,建造师在担任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1. 业主与承包单位解除承包合同

2. 发包方同意更换

3. 不可抗力导致必须更换。

53. P77 A注册建造师签字并盖章的施工管理文件方有效。B注册建造师签章的施工管理文件上有误,必须经过企业同意,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修改。C注册建造师有权拒绝在虚假的施

工管理文件上签章。D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E分包工程竣工合格文件上,必须加总包注册建造师签章。

54. P83可以不招标的情形:

1. 涉及国家利益、国家秘密、抢险救灾不适宜招标

2. 以工代赈

3. 采用专利或专有技术

4.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且符合资质等级

5. 在建追加,且仍具有承包能力

6. 其他

55. P84可以邀标的:

1.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抢险救灾,适合招标但不适合公开招标

2. 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

3. 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供选择。

4. 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不值得。

5. 其他

56. P86开标(实务经常考)

1. 开标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2. 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

3. 招标人不予受理(拒收、无效投标):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2)未按要求密封。这两个都是当场,通过表面就能发现的。举例:未按格式填写、签章错误是当场不能发现的——废标。

57. P87从(八)中标第一段看出,定标是招标人的权力。

58. 招标人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压低标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

59. P87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书面合同。不得再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60. P90投标有效期(每年都考),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开始计算。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投标人同意,则要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因延长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补偿,不可抗力除外;2)投标人拒绝,有权收回标书和投标保证金。

61. 陈印说投标保证金今年取消了80万的上限,同时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62. P91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每年一题)

63. P93联合体投标的特点(3)连带责任(每年一题)

64. 同一专业组成联合体,按资质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A土建一级,B安装2级。A+B联合体资质:土建1级,安装2级。(每年一题)

65. 先定标,再报告(15天),再发中标通知书

66. 中标通知发出前——撤回标书——没收投标保证金

67. 中标通知发出后——放弃中标——追究违约责任,取消1至3年投标资格

68. P96掌握中标无效6种情形,参见《20xx年一建陈印葵花宝典.pdf》P48,20xxⅡ-66

69. P97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超过双倍返还保证金的,应对超过部分给与补偿;没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除外。适用于定金原则。例如:履约保证金200W,而造成中标人损失60W。则中标人可以200*2=400W,最后净挣400-200-60=140W;如果造成中标人损失210W,则中标人可要求赔偿损失210W,同时要求招标人返还履约保证金200W(我的理解是第一

步双倍返还400W,最后中标人还是有10W的损失,则招标人应对超过部分给与补偿10W)。

70. P99中标人违约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对招标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1. P104转包与违法分包的界定:见葵花宝典P52的表

72. P108资质不良行为(6)特殊工种,未考核,未持证上岗,属于资质不良。(3)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73. P108承揽业务不良行为:(3)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

74. p108质量不良:(5)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

75. P109安全不良:(24)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转让,冒用或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

76. P110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实务考案例):行政处罚决定后7天公布,期限6个月至3年。良好记录公布3年。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公布期限最短不少于3个月。

77. 葵花宝典P53,解释:“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即其他都是6个月,但如果取消投标资格8个月,则要在公布8个月。

78. P111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不停止。

79. P114合同的分类(每年考)

80. 建设工程合同分: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三个。监理是委托合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