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 甲方将坐落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号,面积89平方米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间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二、 租赁期限: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三、 租金及付款方式:

前三年房租为每年3万元整(即每月2500元),每半年付一次房租,为15000元整,后两年房租为每年33000元(即每月2750元)每半年付一次房租为16500元,每次提前一个月交给乙方下半年房租,不得拖欠。押金为2500元整。

四、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权利及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房租。

2. 为乙方配燃气热水器1台。

3. 上述房屋能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4. 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定期检查。

5. 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晰,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由此给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权利及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房租,合法使用房屋同,如乙方未给按时交纳房租则视为自动终止房租租赁,甲方可另租他人,押金不退。

2、保证租赁房租不进行任何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同此所进行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负责支付出租房在承租期内发生的相关费用,如物业费,水电费、有限电视及暖气等,并保护房屋内设施完好(低值易耗品除外)租赁期满后,房屋设施无损坏、物业、水电等费用无拖欠,押金如数退还。

4、如对房屋进行改整或增扩设备时,应得甲方同意,费用乙方自理,因改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乙方负责恢复房租原装后,押金如数退不这。

5、款取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第三人,如乙方在租内欲转租第三人,承租人房屋租金不低于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同时再承租人租赁房屋不做补偿使用的情况下,三方见面签字有效,租赁合同由甲方和承租人签定,按原合同执行。

6、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因用水、电、气等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租赁期满后,如需退房或继续承租上述房屋,需提前两个月与甲方协商,并提前一个月签定合同交付半年房租租金。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动作的条规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相关规定,提前甲方解除合同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

任一方承担。

七、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押金。

1. 乙方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2. 乙方拖欠房租累计在半个月的。

3. 乙方拖欠各项费用累计达一个月的。

八、 在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合同经甲乙双签定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

份。

十、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厨房配备有天然气灶、油烟机、热水器。

2. 甲方交付乙方:电卡一张,水卡一张,天然气卡一张,防盗门钥匙一把,房间钥匙各一把。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第二篇: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租赁店面一间。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房屋座落地址:江山市南二街6幢  号。

第二条 租赁期限和租赁用途:租期为    年,从          日起至          日止;租赁用途为                 

第三条  租金、租金交纳期限和押金:

1、贰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其中:第一年(             日至             日)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第二年(          日至          日)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2、每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即在合同签订后即行支付首年的租金,

今后在每年的      日前交清下一年度的租金。

    3、乙方在20##年向甲方交付的押金人民币        元整自动延续,

租赁期满后押金退还。

第四条 承租人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租赁用途原则不得经营化工、饭店等对环境产生污染的行业。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依约交付租金,如果拖欠租金,逾期一天加收l%的滞

纳金。

2、租赁期内,由乙方承担并交纳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

物管费及税金(包括租赁税)等一切费用。

第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如火灾)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房屋修缮管理部门批准方能施工。乙方期满或者不再承租时,可自行拆除设备,但应恢复房屋原状。

第七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迂三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八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迂,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九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续租,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提前一个月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下一年租金和押金。

第十条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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