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XXX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关于给予XXX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

决 定

XXX,男,19xx年x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XXX人。19xx年x月参加工作,19xx年x月加入中国共 产 党,19xx年x月调入XXX工作,19xx年x月任XXXXXX至今。

主要事实:

20xx年x月,XXX任XXXXXXX期间,在明知XXX翻建住房申请书中XXX的房产面积与其实际合法住房面积不符,明知没有XXX其他四个兄弟翻建住房申请的情况下,不向主管副局长和局长请示,擅自为其盖章审批,并且在开具建房许可证时仅根据XX兄弟五人的房产证,就把XXX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为XXX兄弟将普通住房改变为经营性旅馆用房提供了便利。

定性及处理意见:

XXX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应严守党纪,恪尽职守,他却滥用权力,不正确履行职责,为XXX兄弟把普通住房变更为经营性用房提供便利,属失职行为。根据《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一条“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之规定,给予XXX党内警告处分。

我局党支部于20xx年x月x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 本支部共有党员19名,到会14名,请假5名。14名党员经一致同意给予XXX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向本支部、区直机关工委、区纪委直至中央提出申诉。

XXXXXXXXXX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给予XXX等12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拟)

XXX学院XXX系

通 报 批 评

XXX,男,汉族, 19xx年x月出生,广西博白人,级工程测量技术1班学生;

XXX,男,汉族, 19xx年x月出生,广西桂林人, 20xx级工程测量技术1班学生;

XXX,男,汉族, 19xx年x月出生,广西桂平人, 20xx级工程测量技术1班学生;

XXX,男,汉族, 19xx年x月出生,广西桂林人, 20xx级工程测量技术1班学生;

XXX,男,汉族,19xx年x月出生,广西灵山人,级工程测量技术1班学生;

XXX,男,汉族,19xx年x月出生,广西灵山人,级工程测量技术1班学生;

XXX,男,汉族,19xx年x月出生,广西兴安人,级造价水利班学生;

XXX,男,壮族,19xx年x月出生,广西隆安人,级造价水利班学生;

XXX,男,壮族,19xx年x月出生,广西巴马人, 20xx 20xx 20xx20xx20xx20xx

级造价水利班学生;

XXX,男,壮族,19xx年x月出生,广西凤山人,20xx级造价水利班学生;

XXX,男,汉族,19xx年x月出生,广西桂平人,20xx级造价水利班学生;

XXX,男,苗族,19xx年x月出生,广西桂林人,20xx级水建1班学生。

以上12位同学有在宿舍喝酒、猜码行为,根据《XXX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在校园内餐馆、饭厅、宿舍或其他公共场所酗酒、猜码、哄闹、砸(掷)瓶子等物、烧杂物等扰乱公共秩序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违反了学校纪律,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经系领导、老师教育后且以上同学认错态度良好,主动作出深刻检讨并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违纪行为。为严肃校纪系规,教育其本人及警示其他同学,现在全系范围给予苏庆斌等12位同学通报批评处理。希望以上同学能够改正错误,端正态度,遵守纪律,勤奋学习,成长成才。

XXX系

二〇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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