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计划

20xx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计划

断滩村卫生室

20xx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计划 根据《洛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xx年洛阳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实现消除麻疹目标,结合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实施范围和接种对象

(一)、麻疹疫苗查漏补种

在全村范围内对8月龄-不满15周岁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不足者,无论居住地和出生地,28天内未接种其他注射型减毒活疫苗,符合麻疹疫苗接种条件的,进行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其中符合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范围内的儿童,应予以麻风、麻腮风等疫苗接种。

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不足的判断标准:

(1)、8-18月龄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为零或不详,免疫史以明确接种记录为准。

(2)、18月龄-6岁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不足2次或不详,免疫史以明确接种记录为准。

二、实施时间:

20xx年03月22日

本次活动采取先摸底后接种的方法。

三、宣传动员及培训

20xx年03月18日参加全乡村医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相关知识培训。

四、资料收集与报告

20xx年04月10日上报本次活动的各种报表,20日前收集各种资料整理存档。

断滩村卫生室

20xx年03月20日

 

第二篇:白城市20xx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技术方案

附件: 

白城市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技术方案

  麻疹是迄今威胁我国儿童健康最主要的传染病之一,20##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西太平洋区提出了20##年消除麻疹的目标,我国政府对此目标做出了承诺。近年来,我国通过麻疹疫苗常规接种、应急接种、强化免疫等综合防控措施,消除麻疹工作总体成效显著,截至20##年10月底,报告发病率降至7.4/10万。但是,由于各地进展不平衡,局部地区麻疹发病有所反弹,甚至出现爆发疫情,为确保如期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卫生部决定,全国部分重点县区集中开展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根据卫办疾控函[2011]107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除麻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省卫生厅决定于20##年3月在我市开展适龄儿童麻疹疫苗漏补种活动。为指导本次麻疹疫苗接种活动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技术方案。

一、目标

查漏补种县区对辖区目标人群按照免疫程序漏种的儿童实施补种,以乡为单位补种率达到95%以上。消除目标人群中的麻疹疫苗免疫空白,迅速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阻断麻疹病毒传播,使全市麻疹发病率维持在1/100万以下。

二、实施范围

根据卫疾控免疫便函[2011]77号文件“关于报送今冬明春消除麻疹工作重点县区建议名单的通知”要求,以20##-20##年县区麻疹平均发病率>10/10万,或20##年1-6月麻疹报告发病率>0.6/10万,或根据近年麻疹流行周期预示该 县区20##年可能为高发年份,同时参考各市(州)上报情况,确定我市5个县(市、区)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三、接种对象

查漏补种对象为8月龄~14周岁儿童(即1998年1月1日至2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儿童)未按免疫程序完成含麻疹类疫苗接种的所有漏种儿童。

四、实施时间

全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培训时间为20##年3月5~3月10日,摸底调查时间为20##年3月11~21日,现场接种实施时间为20##年3月22~25日快速评估时间为20##年3月26~28日评估后补种率未达到95%的乡镇,重新补种时间为20##年3月29~31日

五、组织措施

县级疾控机构要充分认识实施本次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重要性,在实施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前要成立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的要求,开展技术指导及现场处理工作,确保方案的正确实施。

技术指导小组主要由各地卫生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

县级疾控机构应在既往成立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的基础上,成立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处理小组,做好培训沟通工作,保证人员随时出发参与调查处置工作。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人员培训、宣传动员、麻疹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登记、报告等工作,做好现场技术指导、评价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乡(镇、街道)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村(社区)级卫生室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免疫应种儿童摸底调查登记、宣传、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六、前期准备

(一)开展人员培训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开展查漏补种活动前,要制定详细的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计划,开展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查漏补种的目的、意义;查漏补种对象、时间、工作指标;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方法;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等。

(二)社会动员和宣传

做好公众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热线电话、标语口号、宣传画、宣传册、宣传栏、宣传车、社区通知等多种渠道,采用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文字,大力宣传麻疹疫苗相关科普知识,以及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接种禁忌症等,使儿童家长及时获取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众对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的理性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做好媒体宣传和动员工作,通过媒体吹风会、新闻发布会、记者研讨会等形式,向媒体宣传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此次查漏补种活动的开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

(三)舆情监测与风险沟通

各级应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制定风险沟通预案、成立风险沟通技术小组、建立风险沟通应急反应机制和评估机制,并对与疫苗相关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对相关人员开展风险沟通培训。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媒体沟通和家长疏导等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在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期间,要监测和应对媒体、论坛、博客等有关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的报道、评论、帖子、博文等。

(四)目标儿童摸底调查与登记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农村由乡村干部、乡村医生组成;城市由街道、居委会干部、社区或单位医院防保科医生组成;学校、托幼机构由班主任教师承担。

①散居儿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相关人员的协助下,由村(居)委会指定经过培训的人员、村医承担摸底登记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通知单》的发放工作。

②集体儿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相关人员的协助下,由班主任教师承担摸底登记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通知单》的发放工作。

2、摸底登记时间:摸底登记在20##年3月11~21日内完成。

3、摸底登记方法:

①入户摸底:农村和社区散居及辍学目标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填写编号、家长姓名、儿童姓名、出生日期、现住址(联系电话)、居住状态等信息,同时给家长发放家长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预防接种证。(未在教育部门登记在册的家庭幼儿园按散居儿童登记)。

②幼儿园及学校摸底:在园、在校儿童由班主任教师分年级、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填写编号、儿童姓名、出生日期、居住状态等信息,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交所属村(或街、乡)负责接种的医生,同时由教师将家长告知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4、厂矿、企业等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查漏补种活动。

5、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对发现的未建卡、证或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的应种部分。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出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天为单位制定出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市、县(区)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地区进行重新开展摸底登记、补漏工作。

(五)后勤保障

1、疫苗、注射器

(1)计划制定

各级要制定查漏补种疫苗领取、分发计划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接种疫苗需求量=各年龄组需补种目标儿童数之和×每人次剂量×损耗系数,查漏补种疫苗的损耗系数宜在1.1左右,同时还应适当计划一定数量的机动疫苗。

县级疾控机构做好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所需疫苗、注射器的领取和发放及有关表格的发放工作,于查漏补种前送达各下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卫生院要做好各种物资的分配计划,保证疫苗、注射器和相关材料的合理分发,避免浪费。

(2)疫苗的储存和运输

疫苗的运输、贮存要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为保证疫苗冷藏运输、储存质量,开展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前,各类冷链设备应保持机械和制冷系统的良好状态。麻疹疫苗在2~8℃的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疫苗稀释液储存在2~8℃或室温下,不得零下冻结。

各级疾控中心在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前及时将疫苗、注射器等物资逐级下发至乡级,乡、村级应在开展接种前2~3日做好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资的接收和储存工作,并做好领发登记。

2、其他相关物资和保障

(1)消毒器械、体检器械、急救药品和器械、安全盒等由各基层接种单位在实施接种前2至3天准备齐全,并随时补充。

(2)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各县应准备至少一辆救护车,在查漏补种接种实施期间随时待命。

(3)在开展查漏补种活动之前应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其他疫苗接种

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间隔不足1个月的暂缓接种,于后期进行补种。

七、现场实施

(一)接种方式及要求

为保证我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接种质量和较高的接种率,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在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

对于在规定接种时间内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积极进行再通知、再动员,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对于边远山区等特殊地区,无法到定点接种的散在目标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式开展接种。

(二)接种点的设置

当地已经取得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承担主要接种任务,必要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在医疗机构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接种点的数量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等综合考虑。

临时接种点的设置须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许可,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接种。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接种点的要求,兼顾方便群众。

接种点应有醒目标识,合理设置登记、接种、观察等功能分区,并有明显标识,张贴查漏补种宣传画、标语、接种禁忌、接种后注意事项等。接种室要求宽敞清洁、光线明亮、通风保暖,要定期消毒,始终保持清洁。接种时要维持好现场秩序,注意保持无菌操作,工作台应铺有消毒过的工作台布。

(三)接种现场人员安排及分工

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4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组织、登记、接种等工作,并根据目标人群的多少适当增加工作人员数量。

1、现场组织员

一般由村(居)委会主任或成员、幼儿园班主任或校医担任。负责应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等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进行有关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内容的宣传、动员。

2、预检登记员

预检登记员由乡村医生或医院防保科医生担任,负责核实接种对象,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有禁忌症儿童,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并将记录有禁忌症的处方交由儿童家长保存,作为快速评估时不计入应种儿童数的凭证;对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每天接种工作完成后进行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3、现场接种员

承担现场接种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许可的医护人员担任,持证上岗,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

由具备现场急救技能丰富的医务人员承担接种后儿童的现场留观、不良反应的处置和救治工作,儿童接种后要现场留观30分钟并做好记录,留观后无异常由儿童家长签字后离开。

(四)设立巡回搜索组

在农村或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置巡回搜索组,在查漏补种集中接种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在市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城乡结合部,设立巡回搜索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种目标儿童,通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

巡回搜索组应对搜索到的未种目标儿童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做好详细记录。

(五)现场接种

1、准备药品、器械

(1)接种器械:75%乙醇、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体温计、治疗盘、氧气、输液器、听诊器、血压计、注射器、压舌板等。

(2)急救药品:1:1000肾上腺素针剂、地塞米松、5%葡萄糖液体、抗过敏药物、常规急救药品和其他治疗过敏性休克的药品等。

2、核实接种对象

预检登记人员在接种前对受种者核实、登记,对不属于本次查漏补种对象的儿童,向其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如发现未摸底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3、接种前告知和询问健康状况

对核对无误的目标儿童,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告知可采取口头或文字方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4、接种登记

受种目标儿童完成预检、告知、登记后,由接种人员为其接种麻疹疫苗。接种完成后,除在《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登记外,学龄前儿童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供将来入托入学时查验。

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查漏补种结束后及时给予补证或补登。对于麻疹疫苗常规免疫程序漏种的儿童,如本次强化免疫麻疹疫苗符合常规接种相应程序的,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剂次或复种的剂次,基础接种麻风二联疫苗、复种麻腮风三联疫苗,并将接种登记入常规接种。对于儿童监护人拒绝接种的,也应请监护人在“告知单”相应部分签名,作为快速评估不计入应种儿童的依据。

(六)接种技术要求

1、接种方法

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接种要求进行操作,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

2、严格掌握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

下列情况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明胶等辅料及抗生素(硫酸庆大霉素和硫酸卡那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4)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下列情况考虑缓种麻疹疫苗:

(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者。

(2)近期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间隔1个月后进行补种。

(3)查漏补种期间有发热等症状,待症状消除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3、接种注意事项

(1)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超过使用效期等情况,均不得使用。

(2)麻疹疫苗对温度和光线抵抗力较弱,接种现场要保证疫苗和稀释液的温度要求,并避光保存,不能提前大量稀释疫苗等待接种。

(3)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严禁冻结),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用75%酒精消毒皮肤(不能用碘酒消毒),待晾干后再注射,接种后不得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6)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签字后离开。

(七)现场接种后的工作

1、清理接种器材

清洁冰箱、冷藏包等冷藏容器,镊子、治疗盘等器械按要求灭菌或消毒后备用。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应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实行入户接种时,应将所有医疗废弃物带回集中处理。

2、处理剩余疫苗

记录疫苗的使用及废弃数量,剩余疫苗按以下要求处理:

(1)废弃已开启疫苗瓶的疫苗,并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原则统一作销毁处理。

(2)冷藏容器内未开启的疫苗做好标记,放冰箱保存,于有效期内在下次接种时首先使用。

(3)接种单位在完成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后剩余的疫苗,应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并说明理由。

3、接种资料登记与上报

清理核对接种通知单、接种记录和预防接种卡(簿),及时上卡,确定未接种的人数和名单,由巡回搜索组再次入户通知。各乡(镇)卫生院、接种点要保存本次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

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属于报告范围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包括接到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的AEFI监测与处置等参见附件六。

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开展对麻疹疫苗AEFI的临床救治工作,指定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展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救治工作,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麻疹疫苗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参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应建立媒体沟通机制,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引导媒体对AEFI作出客观报导,统一发布信息或接受采访,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消除公众对预防接种安全性的担忧。基层接种医生应做好与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沟通解释工作。

九、督导

各级在查漏补种实施方案中应制定本级的督导方案,明确督导方式、督导内容和督导方法,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在查漏补种的准备、实施及评价阶段均应开展督导。对查漏补种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包括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等各阶段。

各级应向所辖的下一级派驻定点督导员。县级须选派责任心强和业务精通的人员,保证每个乡(街道)至少有一组由县级人员组成的小组进行督导;另外,省、市、县级还应成立巡回督导组,对工作薄弱地区加强督导。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查漏补种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

督导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经验应及时向本级督导的组织单位进行报告,督导组织单位应及时汇集各督导组信息,并归纳总结,对于可能发生的共性问题及时再反馈至各现场督导组,以便在后续督导过程中予以关注。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建议改正和补救措施。

十、评估

(一)摸底阶段评估

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现场接种前,各级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家长知晓率等进行调查。目标儿童摸底调查质量评价参考以下指标:

1、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当地人口管理部门掌握的同年龄组儿童数。

2、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

3、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既往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同队列应种数。

4、群众知晓率、接种通知单发放率在现场接种开始前不低于95%。随机选择1个乡镇、1个城区、1个市场,各调查5名适龄儿童家长,进行知晓率快速调查,若5名家长均了解查漏补种时间和目标人群,可认为知晓率尚可。

以上指标均符合要求,可认为摸底质量较好。有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分析原因,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补摸、补登工作;有二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有无其他因素解释时,应重新开展摸底登记。

(二)接种率快速评估

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接种完成后,由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应是麻疹发病高危地区或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如近年麻疹高发地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移民居住地、矿区、国营农牧场、边远地区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或其他责任辖区不明确的地区)。

快速接种率评价的方法及要求如下:在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现场接种工作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各县(市、区)要组织对辖区每1个乡镇进行快速评估,评估对象、数量各自确定。市级应对每一个县进行快速评估;省对每一个市抽取1-2个县进行快速评估。

以县为单位,进行快速评估时:

1、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县(市、区)抽查麻疹发病高危的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乡卫生院(街道办事处)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随机入户调查10名8月龄~14岁儿童,各年龄组儿童要尽量均衡。

2、在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开展非入户调查,随机调查8月龄~14岁儿童30名。

如遇有儿童在查漏补种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县,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接种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教师送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

接种率评估时,(1)接种禁忌症儿童;(2)明确有2剂次既往含麻疹类疫苗接种史或麻疹患病史,家长书面不同意接种的儿童,可不计入应种对象。

完成快速评估后,要及时汇总分析资料。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要求不低于95%,根据批质量保证抽样法(LQAS)和期望水平抽样法的原理,在上述快速评估中抽取的30名应种对象中未发现漏种儿童,则可能接种率≥90%;如发现1例漏种,提示被调查单位该类地区或该年龄组接种率95%可信限的下限为83%,应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如发现2例漏种,应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和接种。

十一、资料收集、总结和上报

在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准备、实施全过程中,各级应根据实施进度及时逐级收集、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信息;按照要求完整填写汇总信息数据表,撰写辖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

各县(市、区)要在在20##年4月25日前,按照《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提纲》要求将辖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包括附件四附表1-2、附表1-3、附表2-1、附表2-2、附表4-2-1、附表4-2-2)上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附件一  20##年白城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技术指导组

附件二  20##年白城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组

附件三  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通知单

附件四  附表

附表1-1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附表1-2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应种与实际接种情况汇总统计

附表1-3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分县区接种率汇总表

附表2-1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宣传动员情况汇总表 

附表2-2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组织情况统计表

附表3-1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前期督导表

附表3-2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现场督导表

附表4-1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动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

附表4-2-1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强化免疫地区)

附表4-2-2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查漏补种地区)

附件五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督导方案

附件六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方案

       附表1  AEFI个案报告卡

       附表2  群体性AEFI登记表

       附表3  AEFI个案调查表

  附件七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参考提纲

附件一

 20##年白城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组

组  长:

李荣福  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医师

副组长:

梁宝宏  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医师

    汪昌昊  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医师

    孙静波  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医师

成  员:

曹  明  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主任医师

杨秋丽  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主任医师

张丽娜  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管医师

姜秋梅  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科  员

张学智  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  师

 附件二   

 20##年白城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预防接种

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组

组  长:

 李荣福  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医师

副组长:

梁宝宏  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医师

秘  书: 

曹  明  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主任医师

成  员:

姜  彬   白城传染病院院长                主任医师

      孙秀平   白城市洮南精神神精病医院副院长  主任医师

      孙静波   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医师

      耿亚秋   白城医高专附属医院神经内科主任  主任医师

      王鸣艳   白城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主任        主任医师

      陈淑平   白城中心医院儿科主任            主任医师

候少成   白城中心医院呼吸、内分泌科主任  主任医师

李淑琴   白城中心医院消化、血液内科主任  主任医师

蔡晓东   白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      主任药师

王玉洁   白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室主任  主任药师

杨秋丽   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科    副主任医师

曹迎春   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科    主管检验师

张丽娜   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科    主管医师


附件 三                      

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通知单

各位家长:

您好!麻疹是一种常见的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易并发肺炎、脑炎、心肌炎、喉炎等,甚至死亡。

接种麻疹疫苗是预防麻疹最有效的办法。为了让孩子们健康成长,实现我国消除麻疹的目标,20##年3月份,全省将统一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活动。我市各县(市、区)所有8个月龄至14岁(即1998年1月1日--20##年6月30日出生)的儿童,未按常规免疫程序进行含麻疹类疫苗接种的儿童都要“免费”进行麻疹疫苗的补种(即20##年11月1日-20##年6月30日出生儿童)无含麻疹类疫苗免疫史的需补种1剂次麻疹疫苗;到接种现场期间满2周岁-14周岁(即20##年10月31日-1998年1月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未完成2剂次含麻疹类疫苗的需补种完2剂次)。

预防接种前,家长务必如实提供儿童身体健康状况。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不能接种麻疹疫苗:(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如对硫酸庆大霉素或硫酸卡那霉素过敏)、或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4)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未控制的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接种疫苗后,请在接种现场留下观察30分钟!麻疹疫苗的安全性很好,少数儿童接种后24小时内可能出现注射部位轻微红肿、疼痛,多数情况下2-3天可自行消失; 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可自行缓解;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如出现较严重的身体不适症状,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暂时不能接种麻疹疫苗,可在以后条件适宜时予以补种:(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2)近期注射过麻疹疫苗或其他减毒活疫苗,需间隔1个月后补种;(3)查漏补种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请您带孩子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请带本通知单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接种麻疹疫苗。请携带接种证,以便及时、完整记录接种信息。

1.同意接种      2.不同意接种   如同意接种,预约接种日期:20##年____月____日

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________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年3月____日

(本通知单由接种单位保存2年备查)


附件四1-1                2012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市(地、州)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             学校             幼儿园

摸底登记员            登记时间:                          日    接种员:             

[1]出生日期:为公历。  [2]户籍地:本地划√;流动者,本市外县=1,本省外地市=2,省外=3。 [3]未种原因:接种时外出=1,接种禁忌=2,缓种(临时接种禁忌)=3,家长拒绝接种=4,其他=5请注明。如在其它门诊接种,请在备注中注明。    [4]为便于接种时的查找、登记和后期统计汇总,摸底时在同一村(居民委)可将相同出生年份的儿童登记在一起。


附件四  附表1-2         2012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应种与实际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四 附表1-3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分县区接种率汇总表

注:[1]应种人数指所有目标人群总数。[2-3]以县(区)为单位统计,“本县(区)儿童”指户籍为本县(区)的儿童累计总数,“外地户籍儿童”指户籍非本县儿童。

附件四 附表2-1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宣传动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四 附表2-2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组织情况统计表

注:[1]:填写标准6位国标编码;县级及以上单位均填写。[2]各单位填写本级及以下各级实际培训人数之和。[3]“摸底调查”指直接参与摸底调查工作的人数;“接种人员”指在接种

现场直接参与疫苗注射的人数;“现场组织者”指参与现场接种组织(除注射疫苗的医务人员)包括预检登记、秩序维持等的人数。[4]各单位填写本级及以下各级投入相应经费之和。

[5]该行仅填写本级对应项目相关信息。


附件四  附表3-1

2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活动前期督导表

被督导单位: _____市_____县(区)_____乡(镇、街道)______(接种点)

单位负责人:

督导意见:

督导员              工作单位             督导日期              


附件四附表3-2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现场督导表

被督导单位: _____市_____县(区)_____乡(镇、街道)______(接种点)

接种点负责人:                    工作人员数:

督导意见:

督导员                 工作单位                   督导日期              


附件四 附表4-1  2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接种率

快速评估调查表

调查地点:                    村  调查日期:          日  调查人:    

调查地点类型   1.农村    2.城区          3.集贸市场    4.其它       

1.年龄分组:A:8个月~2岁  B:3~4岁 C:5~14岁

2.居住状态根据户籍是否在本县区作为判定标准,本地划√;流动者,县外=1,市外=2;

3.入户调查儿童需要查证、卡;免疫史以证、卡、学校查验记录为准,无卡证为不详。非入户调查以询问为准

4.未接种原因:①不知道要接种   ②不知道地点   ③没时间   ④拒绝接种   ⑤接种点太远   ⑥外出   ⑦接种禁忌  ⑧其它请注明。


附件四 附表4-2-1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快速评估汇总表(强化免疫)

注:[1]指快速评估调查儿童总数。[2]指所有快速评估调查儿童中除以下三类儿童之外的合计:①接种禁忌症儿童;②明确有2剂次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或麻疹患病史,且家长不同意接种的儿童;③明确为缓种儿童且儿童或儿童家长知情的儿童。[3]:指应种儿童含麻疹类疫苗既往免疫史。

   附件四 附表4-2-2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快速评估汇总表(查漏补种)

注:[1]指快速评估调查儿童总数。[2]指所有快速评估调查儿童中除以下三类儿童之外的合计:①接种禁忌症儿童;②明确有2剂次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或麻疹患病史,且家长不同意接种的儿童;③明确为缓种儿童且儿童或儿童家长知情的儿童。[3]:指应种儿童含麻疹类疫苗既往免疫史。


附件五

2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活动督导方案

为保证全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顺利实施,对各级实施单位督导是整个查漏补种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在查漏补种实施方案中应制定本级的督导方案,明确督导方式、督导内容和督导方法,统一督导评价所用表格,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在查漏补种的准备、实施及评价阶段均应开展督导。

一、督导目的

了解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前期准备、现场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 督导组组成

各级应组织督导组对辖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开展督导,最好由各级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领导小组组织当地政府及其卫生、教育、药监等部门领导参与;设立督导联络员,负责技术支持工作。

三、督导方式

省、市、县各级均应对查漏补种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包括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等各阶段。省级、市级应向所辖的下一级派驻定点督导员。县级也须选派责任心强和业务精通的人员,保证每个乡(街道)至少有一组由县级人员组成的小组进行督导;另外,省、市、县级还应成立巡回督导组,对工作薄弱地区加强督导。

四、督导内容

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查漏补种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

1、准备阶段督导:重点督导各级的经费保障、宣传、培训、摸底登记、物资和接种的准备情况。填写附件三附表3-1。

2、现场实施阶段督导:重点督导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安全注射情况、接种人员资质、知晓率等情况。填写附件三附表3-2。

3、进行后期评估阶段督导时,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了解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

五、督导方法和程序

通过现场观察、询问、主动调查和听取当地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等,全面了解当地查补工作开展情况。一个完整的督导包括计划、准备、实施、总结、报告与反馈等。

六、督导反馈与报告

各级督导组在督导活动过程中,应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错误及漏洞要及时指出,妥善纠正解决。督导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经验应及时向本级督导的组织单位进行报告,督导组织单位应及时汇集各督导组信息,并归纳总结,对于可能发生的共性问题及时再反馈至各现场督导组,以便在后续督导过程中予以关注。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建议改正和补救措施。

附件六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方案

一、目的

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dverse Event Following Immunization,以下简称AEFI)监测报告,及时妥善处理麻疹疫苗查补活动中出现的AEFI,分析评价麻疹疫苗接种的安全性,保证全市麻疹查漏补种的顺利实施。

二、病例定义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或事件。AEFI包括不良反应(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接种事故、偶合症和心因性反应。

三、报告

(一)报告范围。

AEFI报告范围按发生时限分为以下情形:

1.24小时内发生:如过敏性休克、不伴休克的过敏反应(荨麻疹、斑丘疹、喉头水肿等)、中毒性休克综合征、晕厥、癔症等。

2.5天内发生:如发热 (腋温≥38.6℃)、血管性水肿、全身化脓性感染(毒血症、败血症、脓毒血症)、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5cm)、硬结(直径>2.5cm)、局部化脓性感染(局部脓肿、淋巴管炎和淋巴结炎、蜂窝织炎)等。

3.15天内发生:如麻疹样或猩红热样皮疹、过敏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反应)、热性惊厥、癫痫、多发性神经炎、脑病、脑炎和脑膜炎等。

4.3个月内发生:如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臂丛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等。

5.其他: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其他严重AEFI。

(二)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为AEFI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三)报告程序。

AEFI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发现属于报告范围的AEFI(包括接到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时,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2小时内逐级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当在发现AEFI后48小时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时,在2小时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或《群体性AEFI登记表》,以电话等最快方式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核实后立即通过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药品不良监测机构应当通过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测AEFI报告信息。

对于死亡或群体性的AEFI,同时还应当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四、调查诊断

(一)核实报告。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AEFI报告后,应核实AEFI的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和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初步诊断、疫苗接种等,完善相关资料,做好深入调查的准备工作。经核实后属于报告范围的AEFI均需调查。

(二)调查。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在接到AEFI报告后48小时内组织专家开展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并在调查开始后3日内初步完成《AEFI个案调查表》的填写,并通过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由市级或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

对于死亡或群体性的AEFI,同时还应当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三)资料收集。

1.临床资料

了解病人的预防接种史、既往健康状况(如有无基础疾病等)、家族史、过敏史,掌握病人的主要症状和体征及有关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已采取的治疗措施和效果等资料。必要时对病人进行访视和临床检查。

2.预防接种资料

(1)疫苗进货渠道、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疫苗购销记录;

(2)疫苗运输条件和过程、疫苗贮存条件和冰箱温度记录、疫苗送达基层接种单位前的贮存情况;

(3)疫苗的种类、生产企业、批号、出厂日期、有效期、来源(包括分发、供应或销售单位)、领取日期、同批次疫苗的感官性状;

(4)接种服务组织形式、接种现场情况、接种时间和地点、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

(5)接种实施情况、接种部位、途径、剂次和剂量、打开的疫苗何时用完;

(6)安全注射情况、注射器材的来源、注射操作是否规范;

(7)接种同批次疫苗其他人员的反应情况、当地相关疾病发病情况。

(四)诊断。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AEFI报告后,对需要进行调查诊断的,交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诊断。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由市级或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诊断。

AEFI的调查诊断结论应当在调查结束后30天内尽早作出。调查诊断专家组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结合临床表现、医学检查结果和疫苗质量检验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调查诊断结论。

调查诊断怀疑引起AEFI的疫苗有质量问题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相关疫苗质量进行检验,出具检验结果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药品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将疫苗质量检测结果向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

当现有实验室资料不能满足AEFI诊断时,应当根据调查诊断专家组的意见,采集相关标本,并送相关实验室进行检测。

对于需要进行尸体解剖检查的死亡病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尸检。

(五)调查报告。

对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调查开始后3日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及时将调查报告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向同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通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向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一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通过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上报AEFI初步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对AEFI的描述,AEFI的诊断、治疗及实验室检查,疫苗和预防接种组织实施情况,AEFI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AEFI的原因分析,对AEFI的初步判定及依据,撰写调查报告的人员、时间等。

(六)AEFI分类。

AEFI经过调查诊断分析,按发生原因分成以下五种类型:

1.不良反应: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后,发生的与预防接种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

(1)一般反应: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

(2)异常反应: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2.疫苗质量事故:由于疫苗质量不合格,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3.接种事故:由于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4.偶合症: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巧合发病。

5.心因性反应: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接种后因受种者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反应。

五、分析评价与信息交流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维护管理,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当共享AEFI监测个案信息。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AEFI调查诊断进展和结果,随时对AEFI个案报告信息和调查报告内容进行订正和补充。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AEFI报告信息实行日审核、日分析报告制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着重于分析评价AEFI发生情况及监测系统运转情况,并将分析评价情况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向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反馈;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着重于分析评价疫苗质量等相关问题,并将分析评价情况上报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同时向下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疫苗生产企业反馈。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当实时跟踪AEFI监测信息。如发现重大不良事件、疫苗安全性相关问题等情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药品检验机构等各部门之间及时进行信息交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向疫苗生产企业通报。

六、处置措施

(一)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辖区麻疹疫苗接种人数,评估AEFI发生情况,制定AEFI医疗救治方案,做好AEFI急救准备,并指定专门的医疗机构负责严重AEFI病例的救治,协助开展AEFI的调查诊断。

(二)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受种者一次性补偿。各省应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程序和补偿标准,及时对异常反应进行补偿。

(三)当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AEFI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时,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以及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药品管理法》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七、媒体沟通

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媒体沟通机制,引导媒体对AEFI作出客观报导,澄清事实真相,消除公众对预防接种安全性的担忧。

(一)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发言人制度,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发布信息或接受采访。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与媒体沟通,普及预防接种知识。

(三)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对不实报道和谣言予以澄清,防止事态扩大。

八、与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沟通

接种工作坚持“知情同意”的原则,在接种前,接种者应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等,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完毕后,要求受种者在现场留观30分钟,并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接种后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报告程序及方式等。

如发生AEFI,在对受种者进行积极救治的同时,应及时就事件发生原因等问题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进行耐心解释,对事件处置的相关政策进行说明,并对受种者或其监护人进行心理疏导。


附件六 附表1

AEFI个案报告卡

说明:* 为关键项目。


附件六 附表2

群体性AEFI登记表

群体性AEFI编码: 县国标码□□□□□□-首例发生年份□□□□-编号□□          发生地区:                                 

疫苗名称*:               生产企业*:               规格(剂/支或粒) :             有无批签发合格证:          接种单位:             

接种人数*:               反应发生人数*:           报告单位*:                    报告人:                 联系电话:             

说明:* 为关键项目。


附件六 附表3

AEFI个案调查表

一、基本情况

二、既往史

三、可疑疫苗情况(按最可疑的疫苗顺序填写)

七、临床情况

八、其他有关情况

九、报告及调查情况

十、结论

说明:* 为关键项目。

附件七

20##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参考提纲

一、背景

近年消除麻疹工作进展(麻疹疫情特点及相关工作);20##年查漏补种开展时间、针对目标人群等。

二、前期准备情况

(一)组织领导

组织领导、启动会议、发文、方案制定与下发等情况;政府参与程度、动员各部门参加和支持情况,本级及所辖区此次查漏补种各项工作经费落实及使用情况;本次查补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疑似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成立情况、主要成员组成及工作运转情况。

(二)经费投入

各级接种劳务补助经费、工作经费投入及落实情况,完成附表2。

(三)人员培训

开展培训情况,包括本级培训,所辖区内各级开展的培训方式、内容及培训人数等,完成附表2-2。

(四)疫苗与冷链

强化免疫疫苗采购和具体使用数量,接收和分发方式,冷链保障、运转情况。

(五)社会动员与风险沟通

社会宣传与动员:实际采取的宣传动员方式(如报刊、广播电视、告家长通知书、宣传画、宣传单、横幅、出版画、墙报及其他)及相应数量,完成附表2-1。

风险沟通开展情况。

(六)摸底调查

目标儿童摸底调查开展方法、摸底儿童数等。

三、接种实施与结果

(一)接种点设置与现场接种

接种点设置方法、数量、参与人数等;现场组织与实施情况;查补前后减毒类活疫苗接种安排情况,完成附表2-2。

(二)接种完成情况

接种人数,报告接种率(包括分年龄组接种人数、接种率);以地市、县区为单位接种率情况;完成附表1-2、附表1-3。

(三)督导与评估

督导组织方法、实际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改进情况。

各级接种率快速评估开展情况及汇总数据(调查人数、应种人数、实种人数);

参与快速评估情况(评估县数;开展入户调查的乡镇、非入户调查的评估点、评估学校数及各评估点的评估结果),并完成附表4。

(四)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

整个查漏补种现场接种实施过程及截止现场接种完成后2个月的AEFI发生情况。

四、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

本次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所积累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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