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本科生培养计划”导师制管理办法

附件4: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优秀本科生培养计划导师制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教书育人作用,把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结合,严格管理与人格感化结合,加强学生合作精神、团队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努力探索新的本科生培养教育模式,学院决定启动“优秀本科生培养计划”,制定本办法。

二、学生申请与选拔

1.申请条件

(1)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卓越班学生自动进入本计划。

(2)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在校全日制二、三年级本科生;学有余力或学习成绩合格,前一学年课程成绩排名专业前60%的学生;品德端正,身体健康,拥有一定的科研基础,能够吃苦耐劳、持之以恒,具有为科研事业奉献的精神。

(3)在某方面具有一定特长,并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奖励者,经学院学工办核实后,可以申请本计划。

2.申请程序

(1)每年3月初,本科生导师填写“本科生导师制”教师信息表(附: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等),学工办(教务办)汇总后,通过学院网站、学工主页等宣传途径向本科生公布,学生自行查询相关信息,也可向学工老师、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咨询;

(2)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主选择相关研究方向的导师,并向导师提供本人的申请书、学习成绩单等,说明本人的科研意向和学业规划。

(3)经导师同意后,双方达成共识,由学生填写《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学生申请登记表》交学院学工办,系主任/学院审核签字同意,存档备案。

三、学生考核与退出机制

1.每学年末,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请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出勤、科研情况考核打分(10分制)或评价,并附学术论文、录用证明和研究报告等复印件,并交至学院学工办,以备在全面考查学生综合能力时使用;

2.参加过本科生导师制的学生,成绩优秀者在推荐保研过程中按照学院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加分;

3.每个年级每年召开1次系/院优秀本科生科学研究交流会议或论坛,提升成果并扩大影响。

4.如因学业、个人情况等要求更换导师或中途退出的学生,需填写《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变更申请表》,经原/新指导教师同意签字后交至学院学工办,存档备案。

5.进入“优秀本科生培养计划”的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自动退出本计划:

(1)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2)考核年度有2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3)每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列班级后10%者;

(4)学生本人主动提出退出申请者。

四、导师配备与选聘

1.经个人自荐、专业推荐、学院审定,按不少于本专业教师的50%比例确定各专业本科生导师的名单。本科生导师要求师德高尚、责任心强。

2.每年3月初,本科生导师成员填写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教师信息表(附: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等),交学院教务办。

3.每位导师每届可指导学生不超过5人。

4.本科生导师如因特殊原因在聘期内不能继续担任导师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终止履行导师职责,由导师所在专业安排其他教师接任导师。

五、导师职责(工作内容)

本科生导师应以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师德师风、深厚的学术素养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学术风气。注重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的培养,关心学生素质的提高。具体职责主要有:

1.思想政治教育

(1)关心学生思想进步,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学生困惑,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与交流,帮助学生解决困惑和问题,构建平等、民主、亲密、和谐的师生关系,努力以自身的言传身教促使学生的品德养成和全面发展。

(2)关心学生日常生活,指导学生完成学业。

2.专业学习指导

(1)大学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大学生涯规划。

(2)专业修习指导。指导学生选课,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培养学生对本专业的归属意识,在学生选择专业领域、专业方向时给予引导。

(3)学习方式、方法指导。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制订有效的学习计划;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潜能和特点,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创新能力培养

(1)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指导学生进行科研论文撰写、大学生科技立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研究等,促进学生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提高。

(2)引领学生进入学科实验室和学科团队,让学生了解本学科领域研究内容、学科发展情况;接收部分优秀学生参与本人的科研课题。

(3)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为学生科研能力训练提供机会和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工作方式

导师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学习兴趣、性格倾向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制订并实施导师工作计划,可采取座谈、电话联系、网上交流等方法,开展经常性的、不定期的、有针对性的指导活动。

1.遵循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每月与被指导学生个别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一次;卓越班学生不少于2次。

2.导师选定受指导学生后,必须协助学生按年份制定《优秀本科生学年培养计划书》,拟定详细的指导内容,由学生将计划书交学工办存档。

3.每次指导完毕,由学生填写《本科生导师指导工作记录表》,导师审查、核实;学期结束时,导师填写《年度指导工作汇总表》,提交学工办存档。

4.导师应加强与辅导员、班主任联系沟通,及时通报学生情况,交流学生管理经验和方法,积极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七、导师的考核和奖惩

1.导师工作考核每学年末进行一次,对于导师工作成效好、有特色的,学院将予以奖励,在各类推荐、评奖评优、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中将优先考虑。

2.导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分别对应的工作质量系数为1.2,1.0,0.5。

3.导师每指导1名本科生完成学年培养计划,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绩效工资以200元/生·学年,考核为其他等级的,乘以相应的工作质量系数。

4.导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科技竞赛,可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条例奖励或折算科研和教学工作量。

5.学生在培养期内以“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第一单位名义,第一作者(导师第二)发表的论文、专利、著作权,可参照学院关于研究生成果奖励办法,计入导师科研奖励。

6.学生在大学期间以“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第一单位名义,第一作者发表的科研期刊论文(不含会议论文)版面费,由学院支付。

八、其他

1.本计划学生选定的导师原则上作为毕业设计导师。没有进入本计划的学生可根据学校毕业设计的时间,确定本科生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和题目。

2.学院定期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与教学研究与观摩活动中,及时总结导师制的经验与问题,修订管理办法,并对优秀导师予以表彰。

3.本实施办法未作明确规定的,由学院负责解释。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0##年11月11日

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本科生导师制教师信息表


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本科生导师制”学生申请登记表

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本科生导师变更申请表


优秀本科生学年计划

学生姓名:______              20__—20__学年

本科生导师指导工作记录表


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本科生导师制20      年度指导工作汇总表

 

第二篇: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科学生在思想、学习、心理和能力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准确理解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稳定专业思想,制定自己的学习和能力培养计划以及未来的职业生涯规划,提高我院本科生培养质量,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导师制是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的一种制度,建立导师制是学院确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配套举措,是加强师生交流、促进教学相长、引导和激励学生创新的有效途径。

二 导师聘任办法

第三条 凡获得教师系列职称和获得硕士学位以上(包括硕士学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实验系列教师,均有义务承担导师工作。入选的导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心。

2.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熟悉学院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及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及全部培养过程。

三 导师的职责

第四条 导师应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学生提供指导性、导向性和咨询性意见。

第五条 建立导师与学生联系和沟通的有效渠道,安排固定的导师接待时间和地点;及时向学院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导师应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及其社会需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积极的专业思想,帮助学生进行学业进程设计和人生发展规划。

第七条 导师应针对不同年级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目标,采取相应的指导,帮助学生完善学习方法,制定个性化的课程选修和研读计划, 提高文化素养,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习惯。

第八条 对于已掌握了一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高年级学生,导师应根据每位学生的特点,扬长避短,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业和人生指导,促其早日成才。

第九条 导师应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文化创建活动、社团活动和科研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技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导师应适当安排学生参与科研课题或教学改革课题的研究或辅助性工作。

第十条 导师应积极关注国家、大学和学院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对获得资助的本科生研究团队加强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学术行为和研究成果管理。

四 导师的工作方式

第十一条 预防医学和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方向)专业本科生自入校之日起,由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导师和学生的指导关系,一般每位导师指导不同年级本科学生5-25名(每个年级1-5名)。 第十二条 导师在每学期初,根据师生双方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并呈交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可以通过谈话、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组织讨论和参与课题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当面指导每位学生每月不少于一次,平时要主动与学生保持联系。

第十三条 导师可采取集中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学生进行指导,通过座谈讨论、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解答学生在成长成才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十四条 导师应按照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针对本科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讲座、交流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指导工作。

五 导师的待遇

第十五条 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按照指导人数计算教学工作量,计入年度岗位考核,并安排发放一定量的教学津贴。

六 学生的管理与考核

第十六条 本科生导师制面向我院全体本科生。学生通过导师制,加强对预防医学或卫生事业管理的认识,提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努力培养自己的科研意识和科研基础能力。

第十七条 学生应主动与导师联系,应尽量在导师工作时间内向导师请教、咨询和汇报,获得导师的帮助。学生每学期初应写出学习计划以征求导师意见,学期末由导师根据学生学习状况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打分和书面评语,所得分数作为奖学金等评奖和评优的依据。对考核不合格者,将于本学年内不给予任何的评奖评优,不得享受任何奖学金。

七 组织领导和管理

第十八条 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兴荣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党委书记白天、副书记魏可染和副院长崔波和各研究所所长担任小组成员。导师制有关学生分配等具体工作由学院办公室、学工组负责落实。

第十九条 每位导师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对照导师的工

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每年对导师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评选优秀导师,进行总结表彰。

第二十条 研究所要加强对导师制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导师例会,听取工作汇报,交流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 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各研究所工作汇报,讨论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状况,不断改善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切实做好导师的遴选、委派及改派、年度考核、经验总结与评优等工作。

八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致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共卫生学院

20xx年11月28日

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考核办法(试行)

本科生导师制的考核包括导师指导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的考核。

一、导师指导情况考核

1、导师指导情况考核包括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和学生对导师的满意度。

2、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内容主要依据导师年度指导计划、指导记录和年度总结。

3、学生对导师的满意度采用问卷调查形式。由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设计调查问卷,由学工组发放给学生填写,每位学生只评价对各自导师指导工作的满意程度。

4、结合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和学生满意度得出考核结论。考核标准:

(1)优秀。有个性化的年度指导计划并严格完成;指导记录规范;做到每个月见面一次;学生主动与教师联系,指导渠道通畅;指导形式多样且效果明显;学生很满意。

(2)良好。有完整的年度指导计划并执行良好;指导记录规范;做到每个月见面一次;指导渠道通畅且效果良好;学生表示满意。

(3)合格。有完整的年度指导计划、指导记录规范和年终总结;做到每个月见面一次;能够建立与学生的联系机制;能够采取两种以上指导形式,有一定的指导效果,学生表示基本满意。

(4) 不合格。没有完整的年度指导计划、指导记录规范和年终总结;指导记录不规范;做不到每个月与学生见面;不能建立与学生的沟通

机制;指导形式单一,不能有效地指导学生;学生表示不满意。

二、学生学习情况的考核

1、学生每学期做好个人小结,由导师签署意见。

2、指导满一年或指导结束时,学生必须做好个人鉴定,导师做出全面评价,交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生考核和评选优秀导师的依据。

3、导师评价包括打分和评语。评分标准:

5分标准:1)重视导师指导,积极主动;2)专业思想稳定;3)能较好地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体现出一定的科研意识;

4分标准:以上标准有一项不足;

3分标准:以上标准有一项严重不足或有二项不足;

2分标准:以上标准有二项严重不足或三项明显不足。

(说明:1)被动、等待,被指导者不得评为5分; 2)被动指导、学习松散者不得评为4分及以上; 3)学习散漫不求上进者,视情节轻重为3分或低于3分)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对导师指导的满意度调查问卷(试行)

学生姓名:

年级: 专业:

导师姓名:

1、对导师制定的年度指导计划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2、对导师师德师风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3、对导师的专业素质和科研水平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4、对导师的指导方法和形式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5、导师对你所学专业的特点、发展动态及其社会需求以及专业培养方案的了解程度你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6、导师对你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的了解程度你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7、导师在课程选修计划和人生规划方面对你的指导你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8、导师在激发科研兴趣、创新能力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方面对你的指导你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9、导师给你推荐的选修课和书目你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10、导师对你的指导效果你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你对本科生导师制的建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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