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20xx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一、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思路

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以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同时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工程审计,保障集团制度贯彻与落实,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二、20xx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下

1、以财务收支与预算审计为基础,促进内控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⑴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延伸到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审计。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同时延伸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的评价。

⑵通过预算审计促进预算执行,保障预算编制符合集团发展方向,预算执行围绕集团经营目标展开。

⑶完善集团公司内审制度,做到审计工作有据可依,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办法》等内审制度。

2、以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结合经济责任审计。

内部审计以公司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围绕二级单位的经营业绩考核,通过经营业绩审计不仅要查错防弊,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逐步实现由发现型向预防型的转变,更重要的是要找出影响业绩提高的主要因素,分析原因,抓住关键,提出建议和意见,进而促进二级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在开展经营业绩审计时,经营业绩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相结合,不仅要加强离任审计,还应搞好任中审计,注重对二级单位领导干部任中经营绩效的评价。

⑴ 对二级单位经营业绩审计:

通过对二级单位20xx年度经营业绩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提交集团公司考核小组,作为对各二级单位考核的依据。

⑵ 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审计

根据集团经营管理特点,就预算、内控管理、经济责任考核等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攻坚审计,重点问题重点突破。

⑶ 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

近年来集团公司不断有一些修缮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均聘请具有资级的工程造价资质的咨询公司审计,因此,主要是对工程招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结算付款,做到实施事前项目审查、事中监督管理和事后造价控制的系统化工程审计模式。

3、投资企业审计

为评价对外投资企业的管理效果的需要,对投资企业进行经营与资产负债审计,充分发挥监事对投资企业经营管理评价作用。

三、依照“审后要追究、审后要整改、审后要运用”的原则,建立审计结果落实反馈制度,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并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成果运用执行情况的检查。

四、改善内审环境,加强审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1、20xx年审计岗位配备不足,导致年度工作目标未能全部落实,20xx年,需要领导与相关部门配合,按岗位设置配备审计人员,充实审计队伍力量。

2、要对现有的内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如国际内审师资格考试、新税法学习等,不断丰富业务知识,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XX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第二篇: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xx版 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3版 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

法规文号: 发文时间:2013-08-26 发文单位: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打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计划的编制与执行,保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审计业务,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计划,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为完成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对审计工作或者具体审计项目作出的安排。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审计计划一般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和项目审计方案。

年度审计计划是对年度预期要完成的审计任务所作的工作安排,是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审计方案是对实施具体审计项目所需要的审计内容、审计程序、人员分工、审计时间等作出的安排。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年度编制下年度审计计划,并报经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批准;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审计项目实施前编制项目审计方案,并报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批准后的审计计划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活动。在审计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有必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审计计划进行调整。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定期检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 年度审计计划

第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年度审计计划的编制工作。

第九条 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应当结合内部审计中长期规划,在对组织风险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和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确定具体审计项目及时间安排。

第十条 年度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年度审计工作目标;

(二)具体审计项目及实施时间;

(三)各审计项目需要的审计资源;

(四)后续审计安排。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前,应当重点调查了解下列情况,以评价具体审计项目的风险:

(一)组织的战略目标、年度目标及业务活动重点;

(二)对相关业务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政策、计划和合同;

(三)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风险管理水平;

(四)相关业务活动的复杂性及其近期变化;

(五)相关人员的能力及其岗位的近期变动;

(六)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重要情况。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根据具体审计项目的性质、复杂程度及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审计资源。

第四章 项目审计方案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和时间安排,选派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第十四条 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下列情况,编制项目审计方案:

(一)业务活动概况;

(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体系的设计及运行情况;

(三)财务、会计资料;

(四)重要的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

(五)上次审计结论、建议及后续审计情况;

(六)上次外部审计的审计意见;

(七)其他与项目审计方案有关的重要情况。

第十五条 项目审计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项目的名称;

(二)审计目标和范围;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四)审计程序和方法;

(五)审计组成员的组成及分工;

(六)审计起止日期;

(七)对专家和外部审计工作结果的利用;

(八)其他有关内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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