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计划范本

附件4.

某 某 学 院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计 划 书

 

学      号:        

研究生姓名:        

学科、专业: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所在学院:        政法学院

研究方向:世界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指导教师:         

学习年限:          3年

入学日期:       20##年9月

                                                               

填写日期:     2012  年  3月  3日

说明:

1、研究生导师应严格按照研究生的录取专业,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给每一位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选定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必须与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名称一致。

2、培养计划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经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审批。

3、非本科学历和跨专业录取的考生原则上须补修两门现专业本科课程,并列入培养计划。

4、考核方式:学位课程为考试、非学位课程为考试或考查。

5、选学学分数:包括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

6、中期综合资格考核学分指到考核时应该修完的最低学分。

7、本计划一经批准,要严格执行,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教学计划已经安排的课程,不予变动。

8、本表填写一式三份,由本人、所在院系和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分别存档。

 

第二篇: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蚌 埠 医 学 院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一、为了有计划地进行研究生培养工作,各导师组应根据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制定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二、“课程学习计划”包括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的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学位课程门数按教育部有关条例的规定一般不得少于五门。

三、“教学培养计划”应对研究生参加何种教学以及达到什么要求做出具体规定,参加教学的方式可以是试讲、讲授,辅导、指导实验,临床示教、带见习、实习等。

四、指导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指导小组成员应由讲师以上(或相当职称)人员担任,助教或技术员不得列入指导小组成员。

五、本计划制定应以责任导师为主,并与研究生共同商讨,每年研究生入学后二个月(即10月30日前)内完成。经导师组、科室审议后报所属系、部或医院批准,研究生主管部审核。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留本人参照实施,一份留所属系、部或医院,对照检查和备案,一份研究生部备案。非经同样手续,不得随意更改计划。

六、本表填好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必须保持原格式、页码不变。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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