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兴丰街道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为加快我辖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增进老年人福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结合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辖区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福利机构养老为重点,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市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辖区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推进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五)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

(六)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七)实行老人自愿申请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北京户籍的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北京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北京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改革创新服务方式,摈弃传统的养服务机构、养服务人员的做法,实行养事不养机构、不养人,真正把政府资助居家养老服务的有限资金,最大限度地用于需要居家服务的老人身上。同时,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四、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

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经民政部门登记的街道社区民间组织;

4、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家政服务公司。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鼓励上述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

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由区民政局列出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名册。社区工作站应将名册予以公布,供服务对象选择。确认服务机构的具体办法由各区自行制定。

(三)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

临终关怀、家政等服务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服务对象在民政部门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服务机构。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辖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五、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居家养老服务是融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代表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各社区工作站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把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管理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发展的重要业务,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任务都很繁重。必须增加管理力量,配备人员,以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加强监督。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要认真组织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对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街道民政部门将适时组织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以保证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动态调整,实现信息化管理。要建立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随时调整补助对象,以实现应补尽补。要加快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全市网络化覆盖,建立全市老年人信息档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为老服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加强

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服务的产业化发展、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社区服务资源整合等问题的研究探讨,为实际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六)总结经验,创新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我区开展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的重点工程,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以推进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篇: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宁边路街道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

施方案

根据昌吉市老龄委[2010]02号《关于印发“昌吉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街道开展居家养老养残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制定街道推进居家养老养残工作实施方案,使街道居家养老养残工作更人性化,规范化,促进和谐街道发展。

一、居家养老养残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60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重度残疾人为重点,以居家养老养残为主体、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养残体系,促进养老养残服务的健康发展。

二、居家养老养残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实行无偿服务、抵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三、积极推进居家养老养残工作

(一)完善居家养老养残“三点一线”服务体系

街道居家养老养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街道居家养老养残工作指导、决策。居家养老养残服务采取街道居家养老

养残指导中心、社区与定点服务机构三级服务,各社区配合街道居家养老养残中心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定点服务机构是承接居家养老养残各项服务功能实体,对确定的服务对象实行上门服务。

1、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指导中心,负责对各社区申报服务对象的资格确认和补贴标准的审核,并负责定点机构服务补贴经费的结算,同时对定点机构服务进行检查与监督,及时随访服务对象,获取服务意见,做好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估,确保服务对象利益不受侵害。

2.社区设立居家养老养残服务工作站,建立为老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确定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动员,搞好入户调查,按服务内容分类建立居家养老养残工作服务信息,受理服务申请;及时将征集的服务需求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并做好服务对象的随访工作,发现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居家养老养残疾指导中心,确保优质服务。

3.定点服务机构负责对服务对象实施街道确定的服务项目的上门服务。定点服务机构在接到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服务指导中心的预约服务定单后,根据老人预约的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提供上门服务,并接受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服务指导中心的服务质量监督,确保服务质量。

4.为将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服务中心、定点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有机联系起来,让老人和残疾人得到更快捷的服务,采用“一键通”服务平台,形成“三点一线一键通”服务模式。老人和残疾人有什么需求,直接使用“一键通”电话,拨打到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服务中心,电话接通后,工作人员记录老人、残疾人的服务需求,并通过电脑储存信息及时获

取老人、残疾人家庭基础信息,并尽快联系定点服务机构;定点服务机构按照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指导中心提供的求助服务信息及时送服务上门,服务结束后,定点服务机构要征求老人、残疾人对服务的意见。受助老人、残疾人在服务订单上签名,并选择服务满意情况调查,定点服务机构持老年人、残疾人亲自签字的服务卷到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指导中心结算。

(二)确定居家养老养残定点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

1、根据宁边路辖区服务机构的情况,经过街道居家养老养残定点服务机构评估领导小组的评估,确定服务质量,收费合理,愿意为老年人、残疾人奉献爱心的机构,做为街道居家养老养残定点服务机构,并悬挂“宁边路街道居家养老养残定点服务机构”牌匾。确定的定点服务机构必须遵守与街道签定的居家养老养残服务协议,为老人和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

2、在广泛征求辖区老年人、残疾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各定点服务机构、服务项目、服务价格。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服务指导中心根据老人、残疾人预约服务时间、预约服务项目,安排定点服务机构上门服务。

3、服务项目:

家政服务:室内保洁按面积收取服务费用,维修暖气、煤气灶、水管等项目按优惠价收费,材料费自付。按照街道办事处购买的星级服务标准,3星可享受免费服务、2星可享受4折优惠、1星可享受6折优惠,一年限服务2次,限服务金额200元。

理发:理发一次10元。按照街道办事处购买的星级服

务标准,3星可享受免费服务、2星可享受4折优惠、1星可享受6折优惠,一年限服务6次,限服务金额60元。

打针: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免出诊费,药费自理,上门打针一次10元。按照街道办事处购买的星级服务标准,3星可享受免费服务、2星可享受4折优惠、1星可享受6折优惠,一年限服务10次,限服务金额100元。

按摩:可提供推拿、理疗、艾灸、牵引等服务。按照街道办事处购买的星级服务标准,3星可享受免费服务、2星可享受4折优惠、1星可享受6折优惠,一年限服务4次,限服务金额100元。

日常生活服务:可提供送米、送面、送油等服务。按照街道办事处购买的星级服务标准,3星可享受免费服务、2星可享受4折优惠、1星可享受6折优惠,一年限服务金额100元。

(三)确定享受服务人员

1、通过对辖区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摸底调查,确定53个空巢、高龄、贫困、一级残疾人为街道居家养老、养残服务对象,其中,享受3星级服务的有19人、享受2星级服务的有18人、享受1星级服务的有16人。

2、街道163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根据年龄享受政策。 街道年满80岁至89岁高龄老人每月享受高龄补贴50元;90岁至99岁每月享受高龄补贴120元,10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月享受高龄补贴300元。

3、街道109名一级重度残疾人,可享受每月一次上门理发,每年一次家政服务,残疾人家属每年免费接收两次康复知识培训。同时享受定点机构其他优惠服务。

4、街道其余1728名60岁以上老人,330名残疾人均可通过“一键通”信息服务中心,享受爱心机构所优惠服务。

通过扎实开展居家养老养残服务工作,有效挖掘和整合街道资源,使居家养老养残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服务环境、为建设和谐街道夯实基础。

昌吉市宁边路街道办事处 20xx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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