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当阳市红旗煤矿20xx年

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安全意识、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生产的抗灾能力,经矿委会研究,制定了20xx年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制度:

加强我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严格按规定送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作业。

二、培训要求:

1、对新老工人一律先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

2、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必须达到72小时。

3、每月月初由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4、每半年对工人进行一次全员复训并考试,对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5、坚持班前安全会制度,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使工人在生产过程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6、上岗工人必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后,方可上岗。

7、凡考试不及格人员不准下井工作。

8、凡发现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下井工作的,立即停

止其工作,令其撤回地面,同时对安全员、检身工进行处罚。

三、计划的落实:

1、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专业培训,指定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按规定的要求进行考核。

2、矿级主办的安全教育培训,由矿长主持,所有作业人员按时参加,并实名签到,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工作,否则不予安排工作。

3、各类培训考核情况存档,对学习认真考核成绩优秀者,实行一定的奖励。

4、所有费用从安全基金中列支。

当阳市红旗煤矿

二O一四年三月

 

第二篇:20xx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0xx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增强安全操作技能,有力推动我司20xx年度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特拟定公司20xx年度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如下:

一、教育培训目标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各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业人员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夯实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基础。

--新聘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实现率达到100%;

--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达到100%;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二、教育培训对象

新聘用从业人员(新进员工和客运车辆驾驶人)、公司在岗职工;客运车辆驾驶人。

三、教育培训内容

(一)各分子公司、经营单位、处室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保护及职业卫生知识;

3、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5、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其他从业人员(机关后勤人员、客运驾驶人)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事故案例警示、应急处置;

3、所从事工种(岗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知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客运驾驶人岗前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

3、安全操作规程及驾驶员行为规范等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4、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救援处置知识;

5、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劳动保护知识,季节性安全行车知识;

6、企业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

(五)培训重点:

1、一季度培训重点: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季节性安全生产知识(如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安全行车知识,灭火器使用知识、防恐反恐知识,危险品辨识等)。

2、二季度培训重点: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季节性安全生产知识(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知识,灭火器使用,防火防盗知识,应急救援知识等)。

3、三季度培训重点: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季节性安全生产知识(如夏季防洪防汛知识,灭火器使用和管理知识、劳动保护知识等)。

4、四季度培训重点: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季节性安全生产知识(如国庆黄金周安全行车知识,秋冬季“防雨、防雾、防雪、防滑、防机械事故”知识等)。

四、培训周期及时间:

(一)各分子公司、经营单位负责人每年培训1次(具体时间由主管机关确定),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组织)。

(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1次(具体时间由主管机关确定),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组织)。

(三)机关后勤人员每年培训1次(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管理处确定),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组织)。

(四)客运驾驶人每年教育培训24次(每月2次),每次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具体时间安排:

1、高速客运分公司,每月8日、22日(夏季:晚上8:00;冬季:晚上7:30)。

2、出租客运分公司,每月10日、25日(夏季:上午10:00;下午4:00。冬季:上午9:00;下午3:00)。

3、长短途客运分公司,每月5日、20日(夏季:晚上8:00;冬季:晚上7:30)。

4、农村客运驾驶人,每月9日、29日(夏季:晚上8:00;冬季:晚上7:30)。

(五)客运驾驶人岗前安全培训每周1次(每周2、3、4),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

五、安全教育培训地点

垫江公司会议室。如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变动,其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安全工作会议、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责任经营人及驾驶人安全学习例会及专题会议、电视、板报、广播、安全交待、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

七、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

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外部培训(主管机关和行业组织的培训)、内部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取分级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岗位调整后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一)各分子公司、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渝运集团公司等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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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室负责人、机关后勤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处、工会等部门协助。

(三)客运驾驶人、责任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培训,由管辖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处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客运驾驶人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保卫处负责组织实施,客运分公司协助。

(五)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经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处、工会和安全保卫指导和监督检查。

(六)各子公司、参股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子公司、参股公司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管理处、工会和安全保卫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七、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

(二)公司分管负责人主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6次;

(三)安全保卫处负责人主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8次;

(四)各分子公司、经营单位负责人主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8次;

(五)重大专项活动、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

八、工作要求

(一)各分子公司、经营单位应做好安全生产培训的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培训资料和记录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开展实施情况。

(二)各子公司、参股公司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xx年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本计划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予以实施。

(三)各分子公司、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20xx年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否则公司将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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