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重点

政府审计重点

一、名词解释

1.财政审计: 审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

2.部门决算审计: 是指审计机关对部门编制的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

3.零余额账户: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4.调查取证权: 审计机关在进行审计时向被审计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调取,收集,核实与审计内容相关的证明,资料的权利。

5.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机关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与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其任职期间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通过审计实现监督、评价、鉴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目的。

6.审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作为审计工作执行基础的基本行政法规。

7.审计准则:审计准则是注会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他不具有法令强制性,但是必须执行。

8.立法模式: 即立法体制,即关于一个国家立法机关的设立及其立法权限的划分的制度和结构。

9.提请协助权:审计工作遇到困难时,审计机关请求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协助的权力。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可以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的权利。

10.按照国外公认的解释,绩效审计也称“3E”审计。

经济性(Economy)是指以最低费用取得一定质量的资源,简单地说就是支出是否节约; 效率性(Efficiency)是指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包括是否以最小的投入取得一定的产出或者是以一定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简单说就是支出是否讲求效率;

效果性(Effectiveness)是指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政策目标、经营目标和其他预期结果。简单地说就是能否达到目标。

二、简答题

1.简述政府审计对象、本质、及职能?

①定义:政府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财务报告的真

实性、公允性,运用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进行审计。

②政府审计对象:政府审计的对象包括政府审计的范围和政府审计的内容。

政府审计的范围即受托人的组成内容,包括: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

中央银行和国有金融机构,

国有企事业单位,

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

国家投资或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国外贷援款项目,

使用公共资金的其他单位等。

③本质:对受托经济责任实施的经济监督活动,政府审计属于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专门

从事监督职责)

④政府审计的主要职能:

经济监督:监察和督促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在规定的范围内、在正常的轨道上进行。 经济评价:通过审核和验证,鉴定和证明被审计单位记载经济活动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是否真实、公允,财务收支及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可靠,经营者的经济责任是否履行

经济鉴证:按照审查的结果评定被审计单位经营计划是否可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经济责任是否得以履行,有针对性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从而促使其切实履行经济责任 。

2.何为审计处罚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

①审计处罚决定书是指审计机关在审定审计报告后,依据《审计报告》中所列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事实,对被审计单位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审计文书。 ②审计移送处理书是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书面文件。

3.审计移送处理应抓好六个关键环节

为了进一步发挥审计机关的职能,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提高移送案件的立案率和侦结率,审计机关在审计实践中应注重把握好审计移送处理的六个关键环节。

一、注重把握审计移送处理的“标准关”

审计机关作出的移送处理是为司法机关进一步侦察提供线索,是一种行政行为,一定要按照法理和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充分调查核实,合理取证,准确定性,符合“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涉嫌构成犯罪”的标准,才能依法移送。

二、注重把握审计移送处理的“范围关”

《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涉嫌犯罪的,作出移送处理书,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审计机关在举报信调查落实中发现的需要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问题,也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注重把握审计移送处理的“权限关”

审计移送处理作为审计机关的一种处理手段,应当严格按照审计机关的职权划分和审计项目的授权范围进行办理。对于审计署统一组织实施的项目,对发现的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机关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刑事责任的问题,应按审计署的要求向指定机关移送。而对于审计署授权由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的项目,则可由组织实施的审计机关直接向有关部门办理移送。

四、注重把握审计移送处理的“文书关”

审计机关在作出移送处理时,应针对不同的移送对象撰写内容不同的移送处理文书:对于应当由其他有关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刑事责任的问题,移送处理书中应明确受案机关,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的有关情况,移送理由及指控事实,依据的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及移送意见,通告处理情况的要求等;对于其他应由有关部门处理处罚的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中也应明确受理机关、移送问题事实表述和定性处理的法律法规依据。

五、注重把握审计移送处理的“风险关”

审计机关移送案件线索的查证要有一定的深度,对于需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案件要符合立案标准,对于责成其他部门处理处罚的事项要有一定的法规依据,定性的证据要充分、移送处理的依据要适当,否则法制机构应出具不予移送处理的复核意见。

六、注重把握审计移送处理的“协作关”

审计机关在作出移送处理之前,要与司法部门充分沟通,认真学习研究审计证据与司法证据的异同点,增强审计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可采性;作出移送处理决定之后,要及时跟踪了解移送案件的查处情况,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补充移送证据的缺欠。同时对于司法机关不及时立案查处的案件,要及时与司法部门沟通情况、查找原因,对于审计机关自身原因造成的,要在今后减少移送处理的随意性,提高结案率,力争将移送的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于受案机关原因造成的,要及时向其上级部门反映,促进案件的查处,使审计移送处理的效果性得到体现,并能充分体现审计机关依法行政的成果。

4.简述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的区别

(1)概念

财政收支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方面,财政收入包括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两部分。财政支出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支付。财政支出也包括预算支出和预算外支出两部分。

(2)理论上

财政收支是从国家的角度,对其以资金形态再分配社会产品的理论概括。凡属于国家分配范畴内的资金活动,都可以称之为财政收支。

财务是反映部门、企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及其体现的经济利益关系。财务收支是从部门、企业、单位的角度,对反映其经济活动的资金运动所作的理论概括。

(3)实际工作中

在实际工作中,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是有联系,又有交叉的,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他们所依托的主体不同。一个单位可能既有财政收支,又有财务收支;站在不同的角度,同样一笔资金,可能是财政收支,也可能是财务收支。例如,从国家预算分配到预算单位的资金活动,从国家的角度看是财政收支,而从单位的角度看,人们一般习惯上把他们称之为财务收支。由此可见,确定一个被审计单位的违规行为属于财政收支行为,还是财务收支行为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在审计中,要区分财政收支还是财务收支不仅要看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还要看审计的目的和内容。

5.财政审计的组织方式与作用有?及特点及内容?

财政审计又称财政收支审计,是审计机关依照《宪法》和《审计法》对政府公共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实施的审计监督,是政府审计的一种形式。

根据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和审计机关的组织体系,财政收支审计包括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根据《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国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海关系统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征管情况、金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和拨付情况、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外收支以及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等七个方面进行审计监督。我国对国家财政收支实行审计监督的制度,对强化审计监督在国家财政经济工作中的地位,健全和完善政府审计监督机制,提高审计监督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树立审计机关权威,推进审计工作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6.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主管责任的认定及内容 直接责任:

(1)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2)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3)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4)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5)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主管责任: (1)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 (2)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领导责任: 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三

政府审计重点

政府审计重点

 

第二篇: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模式研究

20xx年02月15日第7期

商品与质量

理论研究

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模式研究

□万瑞

(青岛市审计局

山东青岛

266000)

摘要:青岛市审计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模式探索、创新和完善。本文通过总结市局多年来跟踪审计的经验,提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概念、特点及跟踪审计快速发展的因素分析,探讨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对跟踪审计模式进行完善。关键词: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模式

以科学发展观为审计工作的灵魂和指南,市审计局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模式。自20xx年开始,市审计局制定了《青岛市重点建设跟踪审计监督办法》,并进行跟踪审计实践,先后对"同三"高速公路、城市东西快速路、奥运场馆建设等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20xx年对跟踪审计实践总结基础上,市局出台了《青岛市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跟踪审计;截止20xx年底跟踪审计项目资金量达121亿元,工程竣工决算审减工程价款达8亿元;并规范了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将"最终工程和材料设备采购价格结算,以审计局审计结果为依据"写进合同;同时,推动了区、市审计局对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市审计局加大跟踪审计力度,对海底隧道、市体育馆和援川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传统审计理论创新和发展,是保障经济社会安全运行的"免疫系统",满足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公共财政投资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关注需求。

一、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概念及其特点

西方国家在20世纪90年后期兴起"跟踪审计("Follow-upAudit),它相当于我国审计机关的"后续审计",以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为代表的"英美流派"的立法型国家审计机关,建设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事前建设计划审计和投资绩效审计两个部分;时间主要是"一前一后","一前"就是建设计划设计,"一后"就是建设项目的绩校评估,较少采用与项目建设同步的跟踪审计。①

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动态审计监督:从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运用和项目立项、勘察、设计、征地、招投标、建设、采购、合同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到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和服务,依据跟踪审计事项和审计证据发表审计结果并进行社会公示。与传统竣工决算审计比较有三个特点:一是从静态向动态转化,跟踪审计模式从项目立项开始审计,是动态的、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克服传统审计模式竣工后集中进行一次性审计、审查签证量大、审计风险高;二是从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转变,跟踪审计应及时掌握隐蔽工程或变更签证的取证,避免结算审计扯皮和签证积压的弊病;三是审计风险降低,跟踪审计模式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段控制,有效监督各职能部门职责履行,降低了审计风险。

二、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快速发展的因素分析(一)传统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模式阻碍审计创新发展

传统工程结算审计是接受建设方委托后,才应合同或协议

要求,被动的开始事后审计。审计介入时段严重滞后,无法核对隐蔽工程、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供有利证据,如地基基础、钢筋绑扎、暗埋预留和基层装修等;当一些签证或变更内容表述含糊或理解角度不同时,争议时常发生,甚至分歧越来越大,其结果是审核久拖不决,延长了审计周期。传统工程结算审计范围涵盖施工和竣工结(决)算两个阶段,不能全面监督工程全寿命过程包含了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工程竣工结(决)算及后评估这些阶段,这就使重点建设项目整个工程实施过程出现了监督视野的"盲区"。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理论丰富,这种传统审计模式存在缺陷导致审计信息严重不对称。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模式得到发展机遇,促进了审计理论创新。

(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模式是科学发展观对审计实践要求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结合审计实际工作,创新思路,转变观念,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大,时间跨度长,要求政府投资审计必须一开始就要掌握资金来源渠道,跟踪其使用方向,在工程项目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检查监督建设资金有效使用。但多年的审计实践发现: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普遍存在前期论证不科学、图纸设计随意变更、投资项目核算造价高估冒算、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不严等,甚至出现"三边工程"或"投资无底洞、工期马拉松"。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安全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需要对建设项目的论证、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等诸环节进行过程监督,将审计监督渗透到建设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有利于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法规有效执行,使建设项目的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跟踪审计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腐败的有力武器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一直是干部违纪违法的高发区,"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现象屡有发生。如个别人在工程招标、材料采购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走上犯罪道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这些腐败问题,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引起了广大群众的不满。跟踪审计作为一种全过程的监督活动,它将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活动置于"阳光"下,提高了透明度,有利于堵塞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各种漏洞,能有效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如奥运场馆采用跟踪审计模式,并成立有市建委牵头、监察局、审计局、建管局等多部门组成的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奥运工程招标采购监督,杜绝防腐利器。

三、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践中需完善的问题对青岛市审计局近十年的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总结,我们发现"跟踪审计模式"解决了传统竣工结算审计中无法解决的问题,克服了传统竣工审计的一些弊端;同时,我们在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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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实践中也碰到了一些新情况。

商品与质量

模式

20xx年02月15日第7期

(一)跟踪审计的监督权与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能的划分不清在跟踪审计中,有的建设单位不理解审计工作,觉得审计管得太宽、自身权力被弱化了,易产生抵触情绪,不配合审计工作;而有些建设单位很信任审计,部分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能都给审计人员来做,使审计人员不堪重负。审计是作为第三者参与监督的而不是项目负责人,更不是监工,跟踪审计是监督法规的贯彻实施,审计独立性是跟踪审计基石,所以如何协调好审计与建设单位的关系成了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要大力宣传跟踪审计,让建设单位对审计有深入的了解,跟踪审计的目的与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能是一致的;其次在跟踪审计实施前应该与建设单位及时沟通"分清责任、互相配合",同时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更好的发挥跟踪审计的作用。

跟踪审计作为现代审计的一种模式,已经在大中型建设项目审计中采用,并取得了明显的管理效益和直接经济成果。只要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与建设、施工、监理管理等单位密切配合,以内部控制审计为重点科学合理地选择审计跟踪点,准确掌握审计参预的程度,把握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原则。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质量保证体系,跟踪审计就会逐步完善并步入程序化、范化、制度化的轨道。②

(二)审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不能完全胜任跟踪审计需要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提高质量"的思想;整合审计资源,依法实施跟踪审计;把握"关键控制点",提高跟踪审计效率。1、跟踪审计人员的实际施工经验有待丰富。以往审计人员精力都放在事后对数据和文字资料的审核上,并且加上很少深入现场,对新工艺、新材料不熟悉,对施工程序和工艺也不了解,不能起到咨询服务的作用。同时,跟踪审计实地取证、记录不够积极主动。2、采购材料和设备过程过于压价,影响质量和使用。跟踪审计中遇到投标书中没有单价的材料时,一般由建设、监理、审计和施工四方共同去市场询价,有些实际用量并不大,但审计人员即夸大购买数量,以获得供货方的优惠价,并将其确定为合同价位,当正式签订合同时,因实际需量不大,无利可赚,供货方拒签合同,造成矛盾,甚至重新询价,耽误了工期。3、审计人员定额使用有失灵活。现行定额对材料损耗的处理是给定一个平均损耗量或损耗系数,审计人员本着降低造价坚持按定额计算的出发点固然不错,但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有些特殊情况(在精装饰中较常见)应区别对待。各地造价管理部门在遇到新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时,为了对定额子目进行补充和修订,也都是要求建设方和施工方提供详细的材料,力求准确合理地反映该定额子目里人工、机械、材料的平均消耗量。

(三)跟踪审计模式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出现监督"盲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后,我们发现跟踪审计模式也出现监督"盲点"-工程量清单计价。通过近期跟踪审计的工程结算发现,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包括工程量清单、清单控制价和清单投标报价,存在清单控制价过高、报价不实导致工程成本虚高不合理现象。市审计局也开始关注这问题并拟对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尝试工程量清单计价审计监督。

四、实践科学发展为契机完善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一)加强审计人员的思想观念的认识和提升。强化依法审计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以及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心,拓宽思路,不囿于传统固定思维,勇于面对新的领域和新的要求,无条件服从建设工程的需要,在建设方、审计部门的领导协调下,以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为主线,对建设工程全寿命过程实时跟踪,在事前、事中为建设方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服务。正确处理好与建设管理、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关系,力争取得各方的支持与配合,使跟踪审计到位而不越位。

(二)跟踪审计从源头抓起。政府重点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应从"决策阶段"开始,尤其要重点关注"设计阶段",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工程结构的合理性。如果工程结构不合理,则造成的代价和牺牲是巨大的,既有经济的,更有社会的。二是工程材料的合理性,有些材料的用途和效果是近似的,但价格差别较大,所以选材就成为工程造价控制的大问题,若不能形成有效的监控机制并对其严格监督,财政投资的损失会更大。

(三)完善跟踪审计是提高跟踪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保证。根据《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的审计工作的实践,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对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职责、范围、内容和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使跟踪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实现跟踪审计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四)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和成果。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一项贯穿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系统工程,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有丰富的会计、审计知识,还要具有建筑、经济、法律等知识。因此,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是要狠抓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要广泛吸纳经济、法律、建筑等专业的人才加入政府审计队伍;三是根据需要,聘请社会审计机构的人员参与跟踪审计工作,以弥补内审力量的不足,促进审计质量提高。

总之,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现代审计工作的创新,是一个全新的尝试,我们应积极探索,不断总结跟踪审计的新技术、新方法,推动跟踪审计理论发展。

注释:

①时现,朱尧平,薛蓓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路径选择,审计与经济研究,20xx年5月,第3期

②叶茂中,国家建设项目投资跟踪审计,财经研究,20xx年7月

参考文献:

【1】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2】曹慧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3】时现,朱恒金等,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相关思考,审计月刊,20xx年第2期

【4】王伟胜,浅议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审计,商业经济与管理,第8期总第142期

作者简介:万瑞,男、汉族,1970-6-19,山东胶州,工程师,硕士学位,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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