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

 

第二篇:江西师范大学[正大学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江西师范大学

“正大学子”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方案

为了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实现教育创新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实施“正大学子” 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正大学子”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坚持以生为本、以德为先,系统培养、个性服务,主动学习、知行合一,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二、工作目标

1、为社会培养一批品德优良、专业扎实、本领过硬的拔尖创新人才。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实施 “正大学子”计划,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地遴选并个性化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创新型人才。

2、在全校弘扬求真务实、包容和谐的风尚。通过实施“正大学子”计划,积极营造教学氛围,鼓励和引导广大师生转变观念,身体力行,在教学上养成主动学习、追求卓越、崇真向善、包容并蓄之良好风尚。

三、实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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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建“拔尖创新人才试验班”

学校组建“拔尖创新人才试验班”,试验班打破专业限制,实行专业导师制、管理学分制、成长书院制和考核淘汰制等管理形式,实施个性化培养。

1、学生遴选

每年5月下旬,在一年级学生中选拔学业优秀,有专业特长,创新方面有特殊才能或潜质的学生进入试验班,原则上选拔学生数不超过同级在校生数的1%。

选拔时由学生自愿报名,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拔尖创新人才试验班”申请选拔表》(见附件一),并附两位主修专业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或导师)的推荐材料。

学院审核报名材料后,学校组织专家通过面试、笔试、实验考试等方式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力、创新力、实践力和亲和力。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内容涵盖专业兴趣、专业知识、思维能力、沟通及团队协作能力等。在面试的基础上,部分学科可增加笔试或实验考试,考察学生的操作能力和观察分析能力。学校根据选拔考察情况和学生的申请材料,最终确定试验班人选。

2、专业导师制

专业导师由热心教育事业,富有创新精神,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硕士导师担任,担任导师期间原则上应有在研的科研项目。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情况,成立若干个学科专业导师组(简称导师组),每组成员为2-5人。专业导师实行双向选择。学生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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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导师组,并选择其中一名专业导师为主导师,在组其他成员中选择一名为副导师。对学科交叉大的专业,经主修专业学院同意后,可申请跨学院选择导师。每位导师最多可主指导3位试验班学生。学院将根据师生双向选择结果,确定学生的专业主、副导师。专业导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专业导师负责督促学生完成个性化的专业培养计划,指导学生选课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同时,引导学生塑造健康人格。学校对专业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分年度计算导师的工作量、发放津贴。指导一个试验班学生计主导师60课时工作量,副导师30课时工作量。

3、管理学分制

试验班坚持因材施教,充分尊重学生学习兴趣,采用灵活的课程选修制度,扩大个性选择。根据选拔学生的实际情况,导师组按照培养基础宽厚、专业扎实、本领过硬、素质一流,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专业领域具有国际视野和持久竞争力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培养方案毕业总学分为150-160,“两课”和体育课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学分占毕业总学分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0%,其它学分在导师组的指导下自主选修,可跨学科、跨年级选修课程和开展科学研究训练,选修双语教学课程、研究型课程或讨论型课程等教学特色课程。同时,在导师的指导带领下,学生参与课外学术活动、课题研究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提高分析问题、自主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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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打通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的关卡,给实验班学生提供超越本科教育的机会。高年级学生可选修部分研究生课程,进入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选修研究生课程成绩合格者,在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时,可免修相应研究生课程获得相应学分。

学生通过个性化的专业培养,在打下通识教育的宽厚基础上,加强专业教育和交叉学科的培养,建立宽、专、交的多元化知识结构,成为具有持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

4、成长书院制

学生采用书院制生活方式,集中住宿。设立学生学习指导中心,配备辅导员,负责学生的心理辅导、生活指导和学习引导,定期组织学术活动,引发头脑风暴,碰撞思想火花,形成亚文化,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学生的其它管理职能,如思想政治教育、党团活动及学业操行评定等仍归属原所在学院。

5、考核淘汰制

试验班坚持素质教育,强调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倡快乐学习,实行“柔性评估”与“优胜劣汰”的考核机制,侧重过程性、个性化考核,重视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学生在学习、研究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创新性和发展潜力。考核合格者,学校授予“正大学子”荣誉称号。对道德品质恶劣或受校记过(含)以上处分者,或体育不达标,或所修课程有三门以上标准分为负分的则予以淘汰,其个性培养方案中止执行,恢复修读原专业培养方案后续课程。

(二)设立荣誉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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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鼓励以学院为单位申报设立荣誉学士学位试验班,从每年11月开始,遴选学有余力、创新潜质高的二年级学生,另设课程教学计划,增开荣誉学位课程,实行重点培养,毕业时授予本学科学士学位的同时授予“江西师范大学荣誉学士学位”。

1、立项设立试验班。有条件的学院以立项形式设立荣誉学士学位试验班,填写立项申报书(见附件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学院负责人,成员包括教学副院长和荣誉学位课程的主讲教师等。试验班学生专业学习及日常管理仍归属原专业和班级。

参与试验班学习的学生参照相应双专业双学位学费标准收取一年学费,特困生可酌情减免学费。

2、制订荣誉学士学位培养方案。在原有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项目组制订以开发学生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的培养方案,总学分为15-20学分。通过开设难度较高的研究型荣誉学位课程,开展多样化的学术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强化学生的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创新动力和探究知识的兴趣,发掘学生的学术潜质,引领学生进入学术前沿,为学生今后在国内外继续攻读更高级学位和从事相关专业创新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开发荣誉学位课程。项目组组织开发和建设一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交叉性、国际化的研究型荣誉学位课程,每门课程为4-6学分。荣誉学位课程可以是新开课程,也可以是本学院所开设的研究生课程。首次开设的荣誉学位课程需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课程认定。通过后学校支持每门课程建设经费5千元,同时鼓励学院积极给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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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配套。项目组负责具体的课程建设与教学组织实施。学生所获得的荣誉学位课程学分可计入其攻读本校研究生期间的课程学分。

4、组建荣誉学位课程师资队伍。每门荣誉学位课程至少配备2名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原则上有高级职称的主讲教师,优先考虑由有国内外名校博士学位的在校青年教师担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聘请校外名师担任。

荣誉学位课程主讲教师应大力推进课程建设,创新课程开发、教学模式,提倡主动学习和探究式教学,注重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着力培养学生科学思维方法。荣誉学位课程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参照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5、实行科学遴选和淘汰机制。荣誉学士学位试验班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所在专业同级学生数的8%,要求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一年级学业成绩排名在前20%,并有两位专业任课教师推荐,方可申请荣誉学士学位试验班。申请时,学生填写《江西师范大学荣誉学士学位试验班报名表》(见附件三),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预选名单,报学校审批后,确定正式名单。

学生遴选进入试验班后,如有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主修专业必修课程不合格,不适应试验班学习或所修荣誉学位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等情况,应退出试验班。

对荣誉学位课程有学习兴趣,但未选入试验班的学生,可提出旁听申请,经审核同意并缴费后可跟班试读,全部课程合格者,可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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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启动“本科生创新团队”项目

本科生创新团队包括由学科竞赛、发明创造、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等需要而建立的团队。“本科生创新团队”项目,以项目为牵引,倡导学生自由探索、自主创新,进一步增强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1、项目立项。每年3月份项目发起人自主申报,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团队立项申报书》(见附件四),对项目成员、组织形式、可行性、预期目标、日程安排、活动课程安排、经费预算等内容进行说明。学校依据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和申请者的研究能力等进行审批,并对审批通过的项目按照其项目意义、项目特点等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费项目。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在读二年级以上的本科生,项目组可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学生自由组合,鼓励吸纳跨专业低年级学生参与,属大型项目的,可在其项目下建立若干个子项目。项目组(或经细化后的大型项目之子项目)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位学生同一年度只允许参加一个项目的研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协作精神,学有余力,成绩优良或学有专长,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2、项目管理。本科生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指导与管理,鼓励根据项目特征采取多元化管理,团队成员滚动制淘汰,以保证团队项目的创新活力与质量成效。倡导项目之间相互交流与合作,形成创新团队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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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2年。学校对创新团队项目组织检查和验收。在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后,经项目组申报,进行阶段评估,以确定经费继续划拨与项目的后续支持等;项目结题时项目组进行项目总结,提交项目成果支撑材料。对检查或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规定时限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则中止该项目,被中止的项目允许一年后再次申报。

3、项目资助。学校对本科生创新团队项目给予经费支持,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1—5万元,一般项目0.1—1万元,分批次划拨,同时计算活动课程学分及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津贴。凡学校给予了经费支持的,项目责任单位也应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支持。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创新团队提出的申请,提供各级各类实验实训中心、图书资料室等便利条件,并为创新团队配备满足项目需要的指导师资等。

4、项目总结与表彰。学校鼓励、支持优秀成果参加相关的大学生竞赛活动。创新团队项目取得成绩的,参照《江西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竞赛管理办法》进行表彰与奖励。团队项目获得重大突破或取得突出成绩的,经学校认定后,可授予其团队成员“正大学子”荣誉称号。

每年三月份,学校开展本科生创新团队项目宣传周活动,总结项目建设成果,表彰上一年度优秀本科生创新团队,同时,进行项目推介并启动新一年度的项目申报。

四、工作机制

1、学校成立“正大学子”计划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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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党(校)办、宣传部、校团委、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教师教育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正大学子”计划的统筹管理与宏观调控,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决策进行商讨解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具体负责全校范围内“正大学子”计划项目的日常管理。

2、学院成立“正大学子”计划工作指导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教研室主任及专业导师为成员,负责本学院“正大学子”计划的申报、组织和实施。

3、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参与“正大学子”计划。学校将根据学院参与程度、组织情况和所获成效等给予适当奖励,并作为学院评估的重要参数。

4、学校各级各类资料室、实验室、实践场所等要制定针对“正大学习”计划项目学生开放的制度。在进行社会调查、野外考察等作业安排时,各部门和学院要为该项目的学生提供一切可能的条件,以保障该项目顺利推进。

5、专家团队、专家应主动承担“正大学子”计划教学任务。除在工作量津贴予以适当倾斜外,学校对参与该计划的专家团队成员或专家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

6、参加“正大学子”试验班项目的学生,优先享受跨校交流、海外学习、国际学术交流等学习机会,在毕业时依据相应条件授予“正大学子”荣誉称号和荣誉学士学位,享受“优秀毕业生”待遇。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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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优秀,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免试研究生。

7、入选“正大学子”计划的学生除项目中教学管理与其他学生有所区别外,享有与其他学生同等权利和义务,其他管理仍属所在学院。

五、其它

学校为“正大学子”计划设立专项经费,包括管理费、导师费、课时津贴、学生奖励津贴等,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11级全日制本科生起实施。

附件:一、江西师范大学“拔尖创新人才试验班”申请选拔表

二、江西师范大学“荣誉学士学位试验班”立项申报书

三、江西师范大学“荣誉学士学位试验班”报名表

四、江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团队”立项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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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江西师范大学“拔尖创新人才试验班”申请选拔表

江西师范大学正大学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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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另附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或导师)的推荐材料。

3.如有论文发表、获奖、参加创新项目等材料,请附有关材料的证明、证书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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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正大学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附件二

江西师范大学荣誉学士学位试验班

立项申报书

试验班名称:

项目负责人:

立项学院: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 西 师 范 大 学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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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1、填写此表时,版面不够,可另附页。

2、《立项申报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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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正大学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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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正大学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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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正大学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附件三: 江西师范大学荣誉学士学位试验班报名表

江西师范大学正大学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注:申请表一式四份,另附两位专业任课教师推荐信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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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江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团队

立项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年度: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责任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 西 师 范 大 学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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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1、本科生创新团队项目申报时,均通过责任单位申报。大项目可以根据需要,分由几个单位申报。

2、填写此表时,版面不够,可另附页。

3、《立项申报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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