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计划管理制度

房地产事业部计划管理暂行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房地产项目发展战略能够得到有力的执行,保障绩效考核体系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暂行制度。

第二条 本暂行制度所指工作计划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和周工作计划。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指导各房地产项目部编制项目工作计划,并对各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各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工作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等负管理责任。

第四条 项目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

(一)综合管理部在每年末制订各项目下一年的总体工作目标,经事业部负责人批准后,由事业部与项目部负责人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二)各项目部根据《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编制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并报事业部备案。

第五条 项目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要求

(一)各项目部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年度目标责任书》及年度工作计划,在每月末制定项目月度工作计划,提交综合管理部。

(二)事业部在每月初组织召开月度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并审议通过各项目本月工作计划。

(三)月度工作计划编制要求

1、各项目月度工作计划中要明确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日期、工作应达

成的关键结果,并注明需协助和支持的事项等内容。

2、在编制月度工作计划时,必须对上月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总结,正在进行中的项目要说明工作进展的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3、目标设定:各项目重点工作计划必须注明设定目标,跨月度的工作应设定本月底要达成的目标,并在当月工作总结中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4、与年度工作计划挂钩:各项目《年度目标责任书》中的重点工作应在月度工作计划体现,避免造成工作偏差。

第六条 周工作计划的编制

项目开发进入建设阶段时,项目部应编制项目周工作计划,并报事业部备案。

第七条 计划管理要点

(一)各项目应保证和维护工作计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计划、并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计划批准通过后,各项目部应向下传达工作指令,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三)各项目工作计划的执行完成情况是项目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八条 本暂行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暂行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和发地产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和发地产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企业计划是对企业未来经营和管理工作的规划,是企业全体员工计划期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是经济效益和工作效能的基本衡量标准和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条 列入本制度管理的计划包括:

一、企业年度经营计划。

二、地产项目运营年度经营计划及分月进度计划。

三、项目进度计划和项目效益计划。计划期为项目运作周期,进度计划表现为月计划。

四、职能部门(人力、财务等)年度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目标计划。阶段性工作目标为月计划

第三条 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计划编制和监控体系,自下而上的汇报体系,按照计划编制、执行、监督、考核四个环节实现闭环式管理。

第二章 集团计划管理组织体系

第四条 企业建立分层级的计划管理组织体系。

一、企业董事会

二、企业经营管理层(集团高层)

三、总经办

四、各职能部门

第五条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定长远发展战略;

二、负责提出和确定年度经营目标,批准集团年度经营计划;

第六条 集团管理层的主要职责

一、对董事会提出的年度经营目标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建议;

二、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具体年度经营计划;

三、审核各部门分月计划及月工作计划;

四、对计划执行过程进行全面地组织、指挥和监控,保证公司各项活动有序进行,达到计划目标;

五、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第五条 集团总经办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团有关计划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贯彻;

二、负责归口审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职能部门部门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归口汇总编制公司年度经营管理计划;

三、负责归口审查汇总编制公司月计划;

四、负责归口整理项目运作计划;

五、负责会同相关专业部门,对集团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分析。

六、其他与计划相关工作的协调办理。

第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是计划的编制的主体。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年度经营计划,并依据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分月计划。其中项目公司负责编制本公司项目前期进度计划、项目施工进度计划、项目运作进度计划。

第七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是以管理工作计划为主的计划编制管理单位。具体负责编制本部门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并分解编制分月管理计划,负责编制本部门的管理费用预算计划。

第八条 企业各专业管理部门是所分管专业的专业经济计划的编制单位。负责编制所管专业的年度专业经济计划。并分解编制分月专业经济计划;其中:财务中部负责集团财务计划的编制,招商部负责融资计划的编制,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成本计划的编制。

第三章 企业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

第九条 企业年度经营计划,是全集团员工计划期经营工作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是集团计划年度最重要的执行性计划。

第十条 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依据是《集团年度经营指导计划》。《指导

计划》由企业高层依据集团产业战略和年度经营通盘安排平衡编制。

第十一条 年度经营计划应由如下四个分项计划汇总编制

一、项目性公司经营计划:指集团房地产公司的项目开发计划、项目销售经营计划等;

二、人力成本计划:指集团人力资源部测算编制的全年薪酬开支计划;

三、财务计划:含收入、费用、损益、现金流量(含融资)计划等。

第十二条 企业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执行《和发地产年度经营计划编制规范》。

第十三条 总经办在汇总编制企业年度经营计划的基础上,再融入企业管理目标计划的内容,编制完成企业经营管理计划。

第四章 月计划的编制

第十四条 月计划是各部门对年度经营管理计划的进度分解、具体安排、衡量标准和考核依据。月计划的编制依据是企业年度经营管理计划。

第十五条 月计划的内容

一、按年计划分解的经济指标。

1、地产项目部门根据不同的特点,经济指标分别包括:销售量、销售收入、费用预算、利润、销售面积、担保额。

2、职能部门根据部门不同职能,经济指标分别包括:利润、费用预算和归口费用。

二、保障经济指标实现的重点工作。

三、一般性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各单位计划权重按100%列示。权重分配按如下原则掌握:

一、项目性公司在项目没开工之前,项目前期进度工作权重不低于60%,其余为管理工作权重;项目开工之后,项目施工进度权重不低于60%,其余为管理工作权重;

二、职能部门根据同经济指标的关联程度,分别与集团利润指标、销售收入、

归口费用和本部门费用预算挂相应的权重;

三、在上述权重内,对重点、难点、热点工作再突出单项权重。

第十七条 各部门编制计划统一用Excel电子表。

第十八条 各部门须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制订和报送计划,保证计划质量,对于未按规定报送计划或计划编制质量差的部门,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 月计划编制报批程序

一、各职能部门须在每月规定时间以前,完成下月计划的编制,经单位负责人、主管总监签字后,按照规定时间报总经办审核;

二、集团高层领导、总经办共同对各单位报来的计划进行集中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对各单位计划提出修改要求,各单位即时回去根据要求修改完善后将完成稿报到总经办;

三、总经办办将各单位计划汇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总监签字确认,于规定时间报董事长审批;

四、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总经办应将董事长批复计划,以书面文件发至各部门。

第五章 计划的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 企业以总经办公会的形式对月计划的编制质量、执行情况和结果进行检查和认定,。

第二十一条 企业各总监对所分管单位的月计划编制质量、执行情况和结果认定负责;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月计划的编制质量、执行情况和结果认定负责;总裁办具体负责对各单位月计划编制质量的审查和执行结果的定性检查。

第二十二条 对月计划的考核执行《和发地产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第六章 计划的调整

第二十三条 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计划经公司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修改。如确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需要调整计划的,严格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计划调整须由原计划编制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主管总监签署意见、经总

经办审核签署意见、报董事长审批,在未批准前仍按原计划执行。

二、年度计划调整一般在三季度末统一考虑,月计划调整应在月末前一周。月计划由于某项工作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的,可安排其他工作替补。

三、调整某一项计划,如需同时相应调整其他有关计划时,应一并上报,呈请审批,以保证计划的平衡、协调。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第七章 附则 本管理制度由集团总经办负责解释。 本管理制度自董事长批准下发之日起试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