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检验计划

 原 材 料 检 验 计 划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山西六建金潞苑SG5标段项目部

二零##年七月七日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检测单位

三、试件、试块制作送检制定

四、取样标准

1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

2 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

3 钢筋电弧焊接头

4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

5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

6 常用水泥

7 砂子

8 碎石或卵石

9 砂浆试配

10混凝土试配

11 烧结普通砖(含粘土砖、页岩砖)

1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13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14 防水涂料

15 灰土地基

16混凝土试块

17干压陶瓷砖、瓦取样方法

18建筑门窗取样方法

19建筑涂料取样方法

20电线电缆

21阀门

22 建筑给排水用管材管件的取样方法

23.聚苯板

原材料检测计划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金潞苑商品住宅小区SG5标段项目工程,位于晋中市榆次区东南,东临东升路,南临安宁街,我公司所承揽的是15#、16#住宅楼及5#商铺工程。地基采用灰土地基;地下室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SBS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屋面采用SBS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合成高分子防水、高分子防水涂膜;卫生间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钢筋材料类别为:HPB235、HRB335 、HRB400;钢筋连接采用搭接、焊接、机械连接;砌体±0.000以下采用Mu10页岩砖,M10水泥砂浆砌筑,±0.000以上为Mu3.5加气混凝土砌块,M5混合砂浆。

    二、检测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对检测单位的评审,我方委托晋中科汇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三、试件、试块制作送检制定

    材料部门负责提供各种原材料的合格证、进场数量等文件,并交于试验员,对各种原材料凭经验作初步的质量检查。试验员接收证明文件,按照规范规定的取样方法、数量,通知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并填写见证取样记录、试验送检委托单,统计备案后及时送检。试验结果出来后将试验报告、合格证、取样记录交资料员备案,试验送检委托单留底。

1、试块、试件的制作、管理由试验员负责。各专业试验员按规定留置试块、试件,试验员对试块、试件的监督、检查,并填写见证取样记录、统计表、试验委托单,试验员负责及时送检和各种材料的收集、传递,资料整理由资料员负责,交接时办理收文记录,送检和资料员双方签字,项目工程师负有领导责任。

2、 试验员要协调好检测单位的工作,并向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及时反馈信息。

    四、取样标准

    1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

    1.1 依据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

    金属拉伸试验试样GB/T6397-86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1999

    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GB2975-1998

    1.2 试验项目:拉伸试验、弯曲试验。

    1.3 取样数量:拉伸2根、弯曲2根。

    1.4 取样批量: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为一批,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允许由同一牌号的A级钢和B级钢,同一冶炼和浇铸方法、不同炉罐号的钢轧成的盘条组成混合批。但每批不得多于6个炉罐号,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得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得大于0.15%。

    1.5 取样方法:从每批盘条中任选2盘钢筋,分别切取弯曲试件各1根,从其中一盘钢筋切取拉伸试样1根,试样从盘条端头不小于500mm处切取。

    1.6 取样长度

拉伸试样:10d+230mm;

冷弯试样:15d+150mm;

注:d为钢筋直径(下同)。

    1.7 复验及判定规则:当检验项目中有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有关规定时,则应从同一批钢筋中重新加倍随机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中如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为不合格品。

    1.8 委托单:注明委托单位、委托人、建设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钢筋的公称直径、牌号、代表数量、生产厂名、生产批号或合格证编号等。实行有见证取样试验时,写明见证人姓名及编号。

    2 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

    2.1 依据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1999

    2.2 试验项目:拉伸试验、冷弯试验。

    2.3 取样批量: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为一批,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铸方法、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不多于6个炉罐号),但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得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得大于0.15%。

    2.4 取样数量:拉伸2根、冷弯2根。

    2.5 取样方法:从每批盘条中任选两根钢筋分别切取拉伸、冷弯试样各1根。试样从钢筋端头不小于500mm处切取。

    2.6 取样长度

拉伸试样:光圆钢筋为10d+230mm;带肋钢筋当d≤25mm时为500mm,当25mm<d≤32mm时为550mm,当32mm<d≤50mm时为600mm;

冷弯试样:5d+150mm。

    2.7 复验及判定规则:当检验项目中有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有关规定时,则应从同一批钢筋中重新加倍随机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中如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为不合格品。

    2.8 委托单:注明委托单位、委托人、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钢筋的公称直径、牌号、代表数量、生产厂名、生产批号或合格证编号等;用作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时注明其抗震等级;实行有见证取样试验时,写明见证人姓名及编号。

    3 钢筋电弧焊接头

    3.1 依据标准: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JGJ/T27-2001

    3.2 试验项目:工艺试验和现场试验:拉伸试验。

    3.3 取样数量:3个。

    3.4 取样批量

工艺试验:工程开工正式焊接前,参与施焊的焊工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

现场试验: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每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的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的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3.5 取样方法:从每批各种规格接头中分别随机切取3个接头试件。      

3.6 取样长度:8d+焊缝长度+230mm。

    3.7 复验及判定规则

工艺试验:当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调整参数,重新焊接试样试验,直至满足规定要求为止。

现场试验:当3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且至少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呈延性断裂(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但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对待)时,评定该批接头的抗拉强度合格;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倍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3.8 委托单:注明委托单位、委托人、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取样部位、钢筋的公称直径、牌号、焊接方式、代表接头数量、焊工姓名、上岗证号、考试合格证号;实行有见证取样试验时,写明见证人姓名及编号。

    4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

4.1 依据标准: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JGJ/T27-2001

    4.2 试验项目:工艺试验和现场试验:拉伸试验。

    4.3 取样数量: 3个。

    4.4 取样批量

工艺试验:工程开工正式焊接前,参与施焊的焊工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

现场试验: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作为一批。

4.5 取样方法:从每批各种规格接头中分别随机切取3个接头试件 。       

4.6 取样长度:8d+230mm。

    4.7 复验及判定规则

工艺试验:当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调整参数,重新焊接试样试验,直至满足规定要求为止。

现场试验:当3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且至少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呈延性断裂(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但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对待)时,评定该批接头的抗拉强度合格;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倍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4.8委托单:注明委托单位、委托人、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取样部位、钢筋的公称直径、牌号、焊接方式、代表接头数量、焊工姓名、上岗证号、考试合格证号;实行有见证取样试验时,写明见证人姓名及编号。

    5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

    5.1依据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5.2 试验项目:工艺检验、现场单向拉伸试验。

    5.3 取样数量及批量

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要求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数量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单向拉伸试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验收批,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在每一验收批中,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当现场检验连续10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抗拉强度试验一次合格率为100%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以扩大一倍。

    5.4 取样方法:从每批各种规格接头中分别随机切取3个接头试件。

    5.5 取样长度:8d+接头长度+230mm。

    5.6 复验及判定规则

    工艺试验:3根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应符合相应等级的接头抗拉强度规定;对于Ⅰ级接头,试件抗拉强度尚应大于等于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的0.95倍;对于Ⅱ级接头,应大于0.90倍。

现场单向拉伸试验:当拉伸试验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

    5.7委托单:注明委托单位、委托人、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取样部位、钢筋的公称直径、牌号或类别、代表接头数量、试验项目等;实行有见证取样试验时,写明见证人姓名及编号。

    6 常用水泥

6.1 依据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水泥取样方法GB/T12573-2008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GB/T750-92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 1345-2005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l346-200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1SO法)GB/T17671-1999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6.2 试验项目: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

    6.3 取样数量:不少于12kg。

    6.4 取样批量

混凝土结构用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 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砌体砂浆用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的水泥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装饰装修用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水泥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6.5 取样方法:用取样管取样,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或20袋中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拌和均匀分成两等份,一份送验,一份密封保存备复验用。

    6.6 样品包装方法:用水泥袋和铁桶密封包装。

    6.7 复试和判定规则: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第7.1化学指标、7.3.1凝结时间、7.3.2安定性、7.3.3强度、8.4氯离子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6.8 委托单:注明委托单位、委托人、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水泥品种、等级、代表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编号或质量证明书编号等;实行有见证取样试验时,写明见证人姓名及编号。

    7 砂子

    7.1 依据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建筑用砂GB/T14684-2001

7.2 试验项目: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堆积密度、表观密度。

7.3 取样数量:不少于22kg。

    7.4 取样批量:同产地、同规格,用大型工具(如火车、汽车等)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 m3或300 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7.5 取样方法: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各部位不同深处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每份11 kg以上。将选取的砂样放在干净的水泥地面上,用水湿润,用铲拌匀,堆成20mm厚砂层圆堆,将圆堆划十字线平分成四份,弃去其中成对角的两份,把所剩的两份如上方法重新操作,将所剩不少于22 kg的砂样用净袋装好送试。

    7.6 复试和判定规则:检验后若有一项性能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进行复验,复验后,该项指标符合规定要求时,可判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7 委托单:注明委托单位、委托人、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砂的类别、规格、代表数量、生产厂家、质量证明书编号等。

    8 碎石或卵石

8.1 依据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建筑用碎石、卵石GB/T14685-2001

    8.2 试验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堆积密度、表观密度。

    8.3 取样数量:最大粒径不大于25 mm的40kg,最大粒径31.5~40mm的80kg。

    8.4 取样批量:同产地、同规格,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 m3或300 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8.5 取样方法: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各部位不同深处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共15份(在料堆顶部、中部、底部各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每份按石子最大粒径分别取5 kg以上或10kg以上,按四分法缩分成试样40kg或80kg,用净袋装好送试。

    8.6 复试和判定规则:检验后若有一项性能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进行复验,复验后,该项指标符合规定要求时,可判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7 委托单:注明委托单位、委托人、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砂的类别、规格、代表数量、生产厂家、质量证明书编号等。

    9 砂浆试配

    9.1 依据标准: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水泥和砂子的相关标准

    9.2 取样数量:每试配一强度等级的砂浆配比,需水泥5 kg,砂25 kg,有掺合料者,掺合料2 kg。

    9.3 取样方法:同水泥、砂的取样方法。

    9.4 委托单:注明委托单位、委托人、建设单位、砂浆种类、强度等级、工程名称、砌体部位、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砂子种类、产地、掺合料和外加剂名称、品种、规格、产地(并附说明书)等。

    10混凝土试配

    10.1 依据标准: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水泥、砂子和石子的相关标准

    10.2 取样数量:每试配一个强度等级的混凝土配比,需水泥20 kg,砂40kg,石子50 kg,减水剂、掺合料按预计掺量。

    10.3 取样方法:同水泥、砂、石的取样方法。

    10.4 委托单:注明委托单位、委托人、建设单位、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搅拌方法、振捣方法、坍落度要求、工程名称、工程部位、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砂石种类、产地、石子规格、掺合料和外加剂名称、品种、规格、产地(并附说明书)等。

    11 烧结普通砖(含粘土砖、页岩砖)

    11.1 依据标准:

    烧结普通砖GB5101-20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墙砖试验方法GB/T2542-2003

    11.2 试验项目:强度等级。

    11.3 取样数量:12块。

    11.4 取样批量:同一生产厂家、同强度等级、同一质量等级,1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5万块按一批计,但粉煤灰砖以10万块为一验收批。

    11.5 取样方法:强度等级试验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后的样品中抽取。

    11.6 委托单:注明委托单位、委托人、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砖的生产厂家、种类、强度等级、质量等级、代表数量、检验报告编号等;承重砌体实行有见证取样试验时,写明见证人姓名及编号。

    1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12.1 依据标准: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006

    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 GB/T 11969-2008

    12.2 试验项目:立方体抗压强度、干体积密度。

    12.3 取样批量: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砌块,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亦为一批。

    12.4 取样数量:取不小于600mm×200mm×250mm的加气混凝土砌块2块,分别制作立方体抗压强度试件3组(9块),干体积密度试件3组(9块)。

    12.5 取样方法:从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砌块中随机抽取。

    12.6 委托单:注明委托单位、委托人、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砌块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强度等级、质量等级、代表数量、检验报告编号等。

    13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13.1 依据标准: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2008

    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3-2008

    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GB18967-2003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沥青和高分子防水卷材 抽样规则GB/T 328.1-2007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沥青和高分子防水卷材 不透水性GB/T 328.10-2007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沥青防水卷材 耐热性GB/T 328.11-200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13.2 试验项目:拉力、最大拉力时延伸率、低温柔度和不透水性,屋面工程另加耐热度。

    13.3 取样数量:同一类型、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等级的产品,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99卷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作物理性能试验。

    13.4 取样方法:将取样卷材切除距外层卷头2500mm后,顺纵向切取长度为1000mm的全幅卷材试样2块,一块作物理力学性能检测用,另一块备用。

    13.5 委托单:注明委托单位、委托人、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卷材的生产厂家、类型、规格厚度、标记、代表数量、检验报告编号等;实行有见证取样试验时,写明见证人姓名及编号。

    14 防水材料

14.1 依据标准:

水乳性沥青防水涂料JC/T408-2005

    溶剂型橡胶沥青防水涂料JC/T582-1999

    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JC/T864-2008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JC/T894-2001

    聚氨酯防水涂料 GB/T19250-2003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GB18445-2001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GB/T3186-2006   

    建筑防水涂料试验方法GB/T16777-2008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2008

    水泥取样方法GB/T12573-2008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14.2 试验项目

沥青基防水涂料:固体含量、耐热度、柔性、不透水性和延伸率。

无机防水涂料:抗折强度、粘结强度、抗渗性。

无机防水涂料:固体含量、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柔性和不透水性。

    14.3 取样数量

水剂:检测和留样分别不少于2kg。

粉剂:检测和留样分别不少于5kg。

    14.4 取样批量

屋面防水:以同一类型的10t产品为一批,不足10t 也作为一批。

地下防水:沥青基防水涂料以每每工作班生产量为一批;无机防水涂料以10t产品为一批,不足10t 也作为一批;有机防水涂料以5t产品为一批,不足5t 也作为一批。

    14.5 取样方法

水剂:选择适宜的取样器,从初验过的搅拌均匀的桶内不同部位取相同量的样品,置于一容器中,混合均匀后,取检验和留样两样品,各不少于2 kg分别装入样品容器中,样品容器应留有约5%的空隙,盖严,并将样品容器外部擦洗干净,立即做好标志。

粉剂:参照袋装水泥的规定,随机从10袋中取样。

    14.6 委托单:注明委托单位、委托人、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涂料的生产厂家、名称、类型、标记、代表数量、检验报告编号等;实行有见证取样试验时,写明见证人姓名及编号。

    14.7 试验项目:纵向拉力、耐热度、不透水性、柔度。

    14.8 取样数量:2m2

    14.9 取样批量:以同一品种、标号、等级的产品大于1000卷抽5卷,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以下抽2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面积、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1卷作物理性能检验。

    14.10取样方法:从卷材的外层卷头一端切除2500mm后,顺纵向截取长度为500mm的全幅卷材两块,一块作为物理性能试验试件用,另一块备用。

    14.11委托单:注明委托单位、委托人、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卷材的生产厂家、等级、品种、标号、代表数量、检验报告编号等;实行有见证取样试验时,写明见证人姓名及编号。

    15 灰土地基

    15.1 依据标准: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5.2 试验项目:击实试验、干密度、含水率。

    15.3 取样数量

击实试验:灰土地基同一原材料不少于20kg(灰土中土和生石灰按比例),干密度、含水率试验: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 m2至少应有1点,3000 m2以上的工程,每300 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15.4 取样方法

击实试验:分层用四分法选取土样,轻型击实试验土样过5mm筛,重型击实试验土样过20 mm筛(五层击实)或40 mm筛(三层击实)。

干密度、含水率试验:灰土垫层用环刀取样。

    15.5 委托单:注明委托单位、委托人、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土样名称、要求压实系数、控制干密度、取样部位图样(标明轴线、尺寸)等 。                   

    16混凝土试块

16.1依据标准

GBJ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JGJ55—200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GB/T50080—200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标准》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GBJ14902—2003《预拌混凝土》

GB50108—200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208—2002《地下工程防水质量验收规范》

16.2混凝土试件的取样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

     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一工作台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仍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即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的试件),至于现场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二)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商品)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和组批条件遵照下列规定执行: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验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按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想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子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试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一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试样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没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  落度试验的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试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三)抗渗混凝土

 混凝土抗渗试块留置按下列规定: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GB50204)

     对于地下防水工程,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四)同条件养护试件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有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多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16.3试件制作

制作混凝土试件有铸铁或铸钢制成,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并拆装方便。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应为每100mm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度。

1、试模选用。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为正方体,每组3块,试模尺寸按下表选用:

   混凝土抗渗试件采用顶面直径(d)为175mm,底面直径(D)为150mm的圆台体,每组6块。

2、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一层矿物油脂或其他脱模剂。

3、每组试件所用的拌合物,根据不同要求应随机地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混凝土中抽取试验,试样应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取样后立即制作试件。

4、试件用人工擦捣时,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层的装料厚度大致相等。擦捣用的钢棒长600mm,直径为160mm,段部应磨圆。擦捣应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擦捣底层时,捣棒应穿入下层深度约20—30mm。擦捣时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同时还得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入数次。每次插捣次数不少于15次,插捣完后,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5、试件采用振动台成型时,应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内壁略加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上楼。振动时应防止试模在振动台上自由跳动,振动应持续到混凝土表面出浆为止, 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6、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环境下静置1—2昼夜,然后编号拆模放入标准养护室养护(温度为20±3℃,温度在90%以上)。无标准养护室时混凝土试件可在温度为 20±3℃的不流动水中养护(氢氧化钙饱和溶液),PH值≥7.

7、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8、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17干压陶瓷砖、瓦取样方法

17.1使用范围

施工现场建筑物内、外墙及地面装饰用砖,屋面用瓦上网取样。

17.2引用标准

GB/T4100.1—1999《干压陶瓷砖 第1部分:瓷质砖(E≤0.5%)》

GB/T4100.2—1999《干压陶瓷砖 第2部分:  瓷砖(0.5%≤E≤3%)》

GB/T4100.3—1999《干压陶瓷砖 第3部分:  细 砖(3%≤E≤6%)》

GB/T4100.4—1999《干压陶瓷砖 第4部分:   质砖(6%≤E≤10%)》

    GB/T4100.5—1999《干压陶瓷砖 第5部分:  陶质砖(E≥10%)》

    JC709—1999《混凝土瓦》

    JC/T446—2000《混凝土路面砖》

    JC709—1998《烧结瓦 》

    GB/3810.3—1999《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3部分:吸水率、显气孔率、表                  现相对密度和容重的测定》

    GB/3810.4—1999《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4部分:断裂模数和破坏强度的   测定》

GB/3810.9—1999《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9部分:抗热震性的测定》

    GB/3810.9—1999《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9部分:抗热震性的测定》

17.3验收批

    1、干压陶瓷砖:同一生产厂家、同种产品、同一级别、同一规格实际的交货量大于5000m2 为一批,不足 5000m2 以一批计。

2、混凝土路面砖:同厂家、同种产品、同一规格、同一等级、每2万块为一批,不足2万块亦按一批计。

3、混凝土瓦:同厂家、同种产品、同一规格、同一等级、验收批分为2千至5万、5万至10万、10万至15万以及15万以上四种情不同的验收批抽检样品的数量不同。

4、烧结瓦:同厂家、同类别、同色号、同等级的瓦,每1万至3.5万件为一验收批,不足该数量时,亦按一批计。

17.4一般试验项目、取样数量及取样方法(见下表)

18建筑门窗取样方法

18.1使用范围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外墙金属窗、塑料窗安装施工现场取样。

18.2引用标准、依据

GB/T8479—2003《铝合金窗》

JG/T3018—1994《PVC塑料窗》

GB7106—2002《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7107—2002《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8.3验收批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每100樘应划分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一个检验批。

18.4取样方法

1、取样

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隔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全数检查。

2、试件要求

(1)时间应是生产厂家提供到现场的产品。不得附有任何多余的零配件或采用特殊的组装工艺或改善设施。

(2)镶嵌条件应符合要求。如设计或施工方队镶嵌工序无指定要求时,须按有关标准进行。

19建筑涂料取样方法

    19.1引用标准

    JGJT29—2003《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T26—2002《外墙无机建筑涂料》

   GB/T9755—2001《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GB/T9756—2001《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GB/T9757—2001《溶剂型外墙涂料》

   JG/T24—2000《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

   19.2验收批

同一厂家、相同包装的为一个验收批。

19.3取样方法

工程现场堆放的建筑涂料应按品种、批号、颜色分别堆放。按随机取样的方法对产品进行取样,选取适宜的取样器,从不同部位去相同量的样品混合均匀后去两份样品,各为1—2L分别装入样品容器中,容器内应留有约5%的空隙,盖严,并将样品容器外擦拭干净,做好标记。两份样品一份密封储存备查,另一份作检查用。

20电线电缆

20.1引用标准

GB/GB/T2951—1997《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5023—1997《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JB8734—199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GB/T3956—1997《电缆的导体》

20.2验收批

对电线电缆各种性能没有把握或者有异议时,可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同一单位工程同期购置的统一生产厂家的电线电缆为一个抽检批次。

20.3一般试验项目

电器性能检测包括导体电阻试验、电压试验、绝缘电阻测试等;绝缘机械性能试验包括老化前拉力试验、老化后拉力试验。

20.4 取样方法

一般一个验收批抽检1—2个样品。

21阀门

21.1检测参数

1、现场检测

(1)、检验依据:《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检测要求:

  现场检测主要是对阀门在安装前应进行强度和严实性试验。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进行强度和严实性试验。其它阀门按规格、同批次、同型号的抽检。进行强度和严实性试验,阀门的强度实验压力位公称压力的1.5倍;严实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

    21.2取样数量

    阀门应按照抽样规范的要求进行抽检,其抽查比例按照每批同牌号、同规格抽检2%,且不少于一个。

    22 建筑给排水用管材管件的取样方法

    22.1引用标准

    GB/T5836.2—92《建筑排水用聚乙烯管材》

    GB/T16800—1997《排水用芯层发泡硬聚乙烯(PVC—U)管材》

    GB/T13663—2000《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22.2验收批

    1、建筑排水用聚氯乙烯管材:以同一生产厂家用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情况下生产地同一规格管材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30t,如生产数量少,生产期6d尚不足30t,则以6d产量为一批。

    2、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件:以同一生产家用同一原料、配料和工艺情况下生产的同一规格管件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5000件,如生产数量少、生产期6d尚不足5000件,则以6d产量为一批。

    3、排水用芯层发泡硬聚氯乙烯管材:以同一生产厂家用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情况下生产的同一规格管材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50t,如果数量少,生产期7d尚不足50t,则以7d产量为一批。

    4、给水用聚氯乙烯管材:以同一生产厂家用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连续生产的情况下同一规格管材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100t,如果数量少,生产期7d尚不足100t,则以7d产量为一批。

    22.3取样方法

    1、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随机抽取样品不少于8根,每根不少于600mm,或者24根长不少于200mm。

    2、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件:随机抽取9只样品。

    3、排水用芯层发泡硬聚氯乙烯管材:随机抽取样品不少于8根,每根长度不少于200mm,或者24根不少于200mm.

    4、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随机抽取总长不少于4m的样品,或者10根长度不少于400mm的样品。连续密封试验需将试验连接好,数量不少于三只。

    5、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件:堆积抽取11只样品。

    23.聚苯板

23.1 验收批:以2000㎡为一个验收批,不足2000㎡亦作为一个验收批。

23.2取样规格:300㎜*300㎜

    23.3取样数量:两块

    23.4取样方法:从每一检验批材料中随机抽取(禁止从同一块原材上切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