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投资框架协议(20xx新版)

XX商业住宅综合项目

开 发 投 资 框 架 协 议

招商方:XX县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方:云南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XX县经济发展,加快和推进XX县城镇化建设,树立和提升XX县城市的区域整体形象和知名度,按照XX洲、XX县远期城市规划发展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XX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XX商业住宅综合项目开发投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暂定):

XX县商业住宅综合项目。

(二)项目选址:

项目Ⅰ:位于XX县 大道旁,东临: ;南临: ;西

临: ;北临: ;地块呈长方形。

项目Ⅱ:位于XX县 ,东临: ;南临: ;西临: ;

北临: ;地块呈长方形。

项目Ⅲ:位于XX县 ,东临: ;南临: ;西临: ;

北临: ;地块近拟长方形。

(三)规划面积:

项目Ⅰ:约73亩,项目Ⅱ:约70亩,项目Ⅲ:约40亩。上述三个地块实际面积以甲方批准的规划方案中所确定的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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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式:

乙方独资经营。

(五)投资总额:

项目Ⅰ约73亩,建筑面积12.2万平米,投资总额约3.89亿(概估); 项目Ⅱ约70亩,建筑面积11.7万平米,投资总额约3.73亿(概估); 项目Ⅲ约40亩。建筑面积6.67万平米,投资总额约2.13亿(概估);

(六)投资建设期:

计划各项目周期平均2.5—3年(从乙方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各项规划和施工批准手续之日起计算)。

(七)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住宅、商业综合体、商业裙房、民族文化广场、休闲酒吧一条街,打造高端的集生活栖居与商业、文化活动为一体的共荣环境(具体建设内容以规划部门实际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八)用地性质:

国有商业、住房用地。

(九)土地出让原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出让。

二、合作的基本原则与模式

(一)项目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进行开发,项目资金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甲方授权云南XX实业集团有公司为项目开发的主体,实行定向招拍项目用地,或者确定由乙方投入资金进行城市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后进行土地置换。

(三)乙方负责项目要求的城市配套公建设施,如项目所在地的道路、民族文化广场、荒山改造公园、农业科技扶持等的建设,所需资金自理。

(四)以固定土地价格向乙方进行定向招拍挂,乙方对土地进行开发后,收益按比例作为公共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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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甲方应给予乙方对该项目开发建中所涉及到的政策支持和投资减免政策优惠,并协调好各职能部门的关系,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发。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同意由乙方投资建设弥渡商业住宅综合项目,并与XX县人民政府具体签订项目开发合同。

(二)土地的征收与出让:

1.土地的征收:项目的用地由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法规的规定进行征收,保证土地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和纠纷。

2.项目用地的出让:甲方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以定向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向乙方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项目周边规划区内道路用地)的方式进行。

(三)甲方负责协调好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包含但不限于土地、规划、拆迁、补偿、环保、水保、工商、税务等方面的问题,负责将城市供水、供电的配套管网接至项目区口,至少做到供水、排水、供电、路通、通讯和场地平整,即五通一平。

(四)乙方完成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甲方促成县、市规划主管部门按该方案确定项目规划指标,并在 年 月 日前预批准该方案。

(五)甲方负责给乙方享受国家、省、州有关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负责投资开发意向的商业住宅综合项目。

(二)乙方应根据项目用地面积预付50%购地资金,待公建部分如道路、民族文化广场建成后,扣除公建部分所投资金后,再缴纳补足购地余款。

(三)项目的前期工作费用和建设期间的申报、各项评估、评价工作中所产生的中介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规划预选方案(概规)批准之日起90日内,乙方需将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好,并提交甲方评审,按照甲方批准的开发建设方案,步骤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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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预付购地款人民币 万元(打入甲方指定的专用帐户),其余购地款按项第“(二)”条执行。乙方未按期支付土地款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六)乙方支付上述前期预付购地款后,如因土地存在法律纠纷而在三个内无法启动开发的,乙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七)乙方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但因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政策的改变,以及不可抗力等的影响除外),确保按期完成(土地征收及报批用地手续等时限不计算在内)。

(八)项目建设须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涉及到的道路、广场建设,必须按专业工程规范设计、施工。

(九)乙方应按照批准的土地性质和规划方案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土地性质,或者其他变相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项目开发权和项目用地。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土地征收及报批用地手续时限除外)。违约责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六、协议的生效

本框架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为生效。正式合同的签订以本框架协议为蓝本,其引用的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三)乙方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且各项规划和施工手续办理完毕后,因乙方原因6个月未动工、在建设期间停工3个月或者超过总工期的(因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政策的改变,不可抗力因素等除外),甲方有权在协商未果后单方终止协议,收回项目开发权(含土地)。

(四)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各项规划和施工手续审批办理完毕后3个月内不能动工、在建设期间停工3个月或者超过 4

总工期未完成项目建设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求得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提请XX(XX洲)仲裁委员会予以裁决。

九、其他事宜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正式合同中修订补充。正式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但正式合同约定事项与本协议约定发生冲突的,以正式合同约定的为准。

(二)甲、乙双方应互相保守秘密,对项目涉及的双方相关资料、知识产权、合作方式等进行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资料、知识产权、合作方式等进行修改、复制或者向第三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形,泄密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视为违约。

(三)甲方承诺本协议生效后不再与任何第三方就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等签署任何合同、协议或意向书等法律文件。

(四)本协议一经生效,则不因甲方人事变更而改变已确定的条款,本协议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副本若干交有关部门备案。本协议各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 方:XX县人民政府(章) 乙 方:云南XX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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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经办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时间:

附件:项目用地范围图。

云南XX县 年 月6 日

 

第二篇: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20xx.3.26)

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市**区**路的“****”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1、本协议中由甲、乙方双方合作开发的项目位于:**市**区**路,项目暂定名为:****(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签约时土地用途为:工业住宅混合用地(本项目合作开发过程中进行土地用途的变更),宗地号为:*********号,签约时使用权人为:***市A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详见宗地图、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

2、本项目是通过对位于**区**路的********号地块(以下称“本项目所在地块”)合作开发,建成一个大型商、住两用楼,并在销售获利后双方按比例分配收益,实现甲乙双方互惠共赢;

3、本项目计划开发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商用面积*******平方米),地下****层(面积****平方米),上述面积若因政府规划审批等原因导致变动,应以规划审批的实际面积为准;

二、合作模式:

1、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万元,全部由乙方出资,甲方不再投入资金;

2、在本项目中,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在此基础上乙方一次性期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作为甲方开展上述工作的前期费用;

3、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管理本项目的建设与销售。项目公司的设立方式、公司名称、股权比例、公司章程、人员配备、财务制度及运作机制等,本协议中有约定的,依据该约定;本协议中未约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确定。

三、项目实施:

1、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

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中第二条第2款的资金,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正常进行;

3、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三条第二款的资金后,应与本项目所在地块所有权人(即**市A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洽谈协商,以取得**市A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权的形式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的地块;

4、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负责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予以协助;

5、在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乙方负责出资人民币******万元成立项目公司,并保证设立后的项目公司的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符合运作本项目。项目公司设立后,由乙公司暂时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公司的全部设立手续,设立该项目公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以其拥有的**市A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向项目公司出资(以下如没有特别说明,所称项目公司均指甲方出资后的项目公司),甲方出资后,甲方拥有项目公司49%的股权,乙方拥有项目公司51%的股权;

7、甲方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由乙方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

8、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项目公司章程的内容;

9、对上述第三条第6、7、8、9项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共同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为此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项目公司的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若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会计的,则另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出纳;

11、本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甲乙双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对方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含关联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投标和设计、施工;

12、本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13、项目公司在经营管理本项目过程中的其它事项,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协商后,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做出决定,但不得违反本协议中(包括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已经确定的内容,否则责任方应认定为违约。

四、收益分配:

1、本项目完成后,甲乙按双方各自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即按49:51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获得全部收益的49%,乙方获得全部收益的51%);

2、若本项目中的房产建成后,销售出现暂时困难,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的比例分配房屋作为收益,双方应对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五、其它约定: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2、在本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开工;

3、如果乙方中途出现资金不足或无能力开发,如需要将项目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及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若因上述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一年时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所建物业,并有权与任何第三者另行签订合作开发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能及时取得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全部履行出资义务(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前期费用及乙方在项目公司设立时及设立后的投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出资金额10%的违约金并同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它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中相应条款的,均不用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5、因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指派的法定代表人、双方指派的参加股东会的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财务人员,还包括原在一方工作或由一方招聘,后经指派或自行到项目公司工作的其它工作人员)的行为所导致的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违反,均视为指派该人员的一方的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对补充协议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3、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凡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应签订书面协议;对修改后的协议条款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4、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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