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申办程序及申请表格

-分局和市局分别审批项目

大型文体商贸活动的审批

承诺时限:7日

收费标准:无

第一步 获取表格并填写

1 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市局治安管理处大型活动保卫科或各分局、市、县公安局治安科领取并按照要求填写《举办文娱、体育、商贸活动申请表》。(表附后)

第二步 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五城区和高新区参加活动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3、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含活动概况、证件情况、票务情况;体育活动需提供比赛内容、运动员驻地等),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4、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三)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四)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五)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六)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七)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八)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九)应急救援预案。

5、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场地租用合同,场地、舞台搭设平面图。

6、主管部门批文(文艺演出需提供演出许可证,外国文艺团体演出需提供文化部批文);
    7、消防部门签署的许可意见;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五城区和高新区参加活动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将以上材料交到成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大型活动保卫科进行初审:

第三步勘察并签署意见

受理机关初审合格后,对活动现场进行勘察,并签署意见。

第四步签署审批意见

1 大型活动保卫科受理的由治安管理处处长签署审批意见

2 各区分局、市、县公安局受理的由局长签署意见

第五步发放证照

    在7个日内对审批合格由受理申请的治安管理部门发给证照,审批不合格,由受理申请的治安管理部门书面说明原因。

举办文娱、体育、商贸活动申请表

                                   年    月    日

成都市公安局 制

 

第二篇: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表格

大型群众性活动 安全许可申请表

承办者

活动名称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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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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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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