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立项报告基本写作知识

政府立项报告基础写作知识

一、 报人民政府的项目方案。

非独立的政府行政部门,如工信局,农业局,林业局等。

一般用于宏观性审议,名称可以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一般政府每年都有重点工作方向,有重点的产业扶持方向,不觉 有明确的招商引资计 划。

政府部门需要知道的是:

1、 是不是符合宏观的产业指导政策。

2、 投资规模的大小。

3、 是否是扶持的产业。

4、 能给本区、本政府带来什么样的经济利益,创造多少就业规模和利税。

5、 能带来多少综合效益。包括政府形象,产业链优化,公共服务等方面等带来的“政 绩点”。

写作目标方向:能给政府创造政绩,带来好的面子,有助于政府政绩体现。

二、 报招商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的项目方案。

只要不是限制产业、高能耗、高污染产业,政府部门一般都会为项目提供便利。

招商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的方案,是以宏观审议和技术审议为主。宏观审议即审核产业政 策、准入综合效益等。技术审议是审核建筑规模、工艺流程、项目建议需求、投资概算、 经济效益、配套产业等项目工程技术内容。宏观审议和技术审议各半。不需要太深入, 只需要各方兼顾,即可在这个层面过关。

三、 报国土资源局批地用的项目方案。

国土资源更多的是审核项目用地的性质是否合法,与周边土地资源是否契合,是否对地 形地貌构成重大的破化,以及所使用土地是否有附属建筑物牵扯到居民拆迁与否等与土 地科学使用紧密相关的问题。报国土资源局的方案也属于土地使用方面的技术审议。

 

第二篇:立项通知书

20xx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

课题招标立项通知书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决策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07]55号)精神,根据《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办法》(豫政研[2007]19号),20xx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经专家评审,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评审委员会审批,立项通知已发送各中标单位。 请加强对中标课题的管理,并为中标课题的完成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一) 课题完成时间

课题负责人收到本通知后,申请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承担保证责任。自立项通知日期始,课题完成时间为1年;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立项当年不予结项,原则上提前结项时间不得早于6个月。

凡承担重点课题、子课题的课题组除上述要求外,要与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相应处室保持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可在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通知通告栏”查询。在立项通知下达后的3个月内,提交主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研 1

究成果,或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材料。结项时,需先提交相应处室,写出书面鉴定意见,再提交科研处,由结项专家评审结项。

(二)经费资助

1、资助经费低于申请资助额或无经费资助的项目,课题组可以不接受。一经接受,课题组不能以资助金额不足或无经费资助为由,擅自变更原设计的最终成果形式和内容。如有变更,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

2、有资助课题的经费于立项通知书下发后拨付,批准后的课题经费不再追加。课题经费拨付的账号、开户行、户名如有变动,须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便准确拨款。

3、中标单位在研究经费的使用管理上,要坚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课题完成后要向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提供研究资助经费使用情况清单。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提取的管理费,不得超过拨款总额的5%,单项不得超过1000元。

(三)课题管理

1、课题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2、凡承担重点课题、子课题的课题组召开阶段性成果 2

发布或专题研讨会,应及时告知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办公室及中心相应处室。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撤消课题,并视情况对课题负责人给予处理:

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

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抄袭或沿袭已有的研究成果;

获准延期6个月,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课题资助经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财务制度,并受到处理。

(三)成果要求与结项

1、研究成果须观点明确,分析透彻,结合实际,体现创新,强调对特点、规律的把握和政策建议的操作性。观点上要有新意,敢于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思路。

2、凡正式出版和发表的研究成果,专著类必须在“封面”或“封二”的位置注明“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字样,研究报告、论文类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字样及立项号。

3、课题成果形式必须是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现实意义,篇幅不得少于10000字。结项时,除提交研 3

究报告外,还须以主要观点为内容在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同时提供3000—5000字的决策建议文稿,以便领导参阅。研究报告和决策建议文稿各打印2份,并提交电子文档1份(电子信箱:yjskyc@126.com);公开发表的文章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验后原件返回。此外,填写提交《结项申请表》(中心网站可下载)。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结项:

变更与添增课题参加人;

变更课题名称;

变更成果形式;

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因故终止或撤消课题。

5、对于撤消的、不予结项的课题主持人,取消其五个年度的申请资格;对于资助性课题,由中标单位追回资助经费。结项时被评为“暂缓结项”等级的课题,六个月后仍不能结项的,取消其主持人五个年度的申请资格。

6、为确保课题研究质量,结项的当年不能申报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

7、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下发到中标单位,由单位通知个人;研究成果结项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办公 4

室)统一收交、呈报;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办公室不再受理个人呈报的材料。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办公室设在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处。

联系人: 杨俊荣

联系电话:0371-65506301 65908090

电子邮箱:yjskyc@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政一街5号(450003)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办公室

20xx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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