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毕业生、学校和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一份。

 

第二篇: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

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

适用对象:湘潭大学一本、二本、专科毕业生,《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遗失的毕业生。(自签发之日起满一年后遗失不予补办,由省级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遗失证明》代替执行《报到证》的功能。)

办理步骤:

1、登报:到公开发行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报到证》作废,获取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2、本人携带毕业证、亲笔书写的《补办报到证申请书》、刊登《遗失申明》的报纸到毕业所在学校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活动中心203)开具《介绍信》; 3、持《介绍信》、登有《遗失申明》的报纸、《毕业证书》原件 和身份证原件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补办新《报到证》(或《遗失证明》)。 (毕业生本人办理)

重要说明:

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毕业证复印件在学校综合档案馆(新办公楼1楼)盖章。

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需写明办理事宜,并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手写签名。

注:政策参考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所有政策以当年教育厅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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