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根据吕xx省长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x政督函[2015]x号)要求,我局对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我局及时完成本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上报工作。经上级部门审定,目前,我局行政审批项目仅保留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和陈化粮购买资格审核两项,按照应进尽进的要求实行网上行政审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随着陈化粮销售情况的变化和国家稻谷储存品质判定新标准的出台,逐步取消陈化粮购买资格许可审核。目前,我局行政审批项目实际上只有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一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格式文本等,我局均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外公开。

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情况

在推进网上办事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已形成四个功能: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网上报送,网上审核,网上发布。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网上受理,在线办理,网上答复。三是贮存信息的全文检索和多条件快速查询。四是对开展本单位的政务信息的网上监察,受理公众的网上投诉,开展群众满意度网上测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政务公开,我局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开通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并设立专人对本单位审批事项办结、投诉、预警情况进行定时监控,及时反馈,保证了监督的时效性和科学性。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受理申请审批事项2件,均及时办结。有效改善了服务质量,提高了行政效能。此外,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我们在粮食局政务网上设立了局长信箱,公布了网上直接投诉和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同时,在全省清仓查库期间,我们还设立了举报监督投诉电话。上半年我局没有接到机关效能方面的来电来信投诉及网上投诉。

三、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为贯彻实施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制定了涵盖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平台建设、考核监督保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在《浙江省粮食局政务公开方案》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浙江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浙江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对本部门依法履行主动公开职责进行严格要求,对申请、受理、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并制发了受理告知书、涉及第三方权益告知书、补正申请内容告知书等规范文书,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操作规范、有序。

此外,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到扎扎实实地为民服务,我局采取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一是采取设立政务公开栏、在网站上公布等多种形式,确保向全社会公开政务。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考核,采取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三是严格办事纪律,督促责任人严格按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办事。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五是进一步健全行风监督员网络,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欢迎有关部门对我局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局机构职能、办事项目、工作规则、部门领导、岗位责任人、部门文件和监督举报电话全部进行公布,做到政策、办事程序和结果“三公

开”;在业务工作中,没有发现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现象,也没有接到行政相对人的任何举报。在加强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局还指导下属省粮干校、省储备粮公司进行校务公开和司务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培训。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及时将信息公开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和各级干部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培训。通过多形式的培训,使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也大大提高。

(二)完善保密机制。公开与保密相辅相成,统一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过程中。要完善机制,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提高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公开内容。

(三)加强载体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的作用,探索通过更多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和虚假信息澄清等制度。

 

第二篇: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株洲市农业局

近年来,我局根据《株洲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企业服务年”、“环境建设年”等工作的要求,按照依法、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手段,确保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两年来,没有一起行政管理事项受到行政管理相对人和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有效地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人民的利益,促进了全市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20xx年、20xx年、20xx年市局被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行政执法先进单位,20xx年被评为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是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和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手段。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我局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株洲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以及20xx年颁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传达市委、市政府开展“企业服务年”、“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里仁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局领导的分工及科室负责人的异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事项。

二、健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行为

为规范政务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的运行,近年来,我局加强了制度建设的工作力度,通过制度来约束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一是建立健全了局机关工作制度。内容涉及岗位责任制、绩效考核制、首问责任制、办事时限制等、廉政建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制度等16项制度。二是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承诺制。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制度等内容。公开承诺制包括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办事时限制、办事公开制、执行承诺制、绩效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工作联动制等内容,公开承诺制已报市优化办,由优化办审查后向社会公布。三是完善了行政执法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许可办事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罚没财物收缴处置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16项制度,特别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直接影响到行政相对方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达到听证条件和变更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由案件审核小组审查,提出处罚意见;行政许可事项由政务中心统一受理。四是进行了执法责任和执法职权分解。为建立依法行政的长效 2

机制,20xx年,我局根据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组织开展执法依据梳理,并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及时将执法依据的梳理结果与省厅的梳理结果进行衔接,20xx年8月,执法依据梳理结果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20xx年1月,株洲市行政执法依据公告第一期对我局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公告。为确保农业行政执法职责的充分履行,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根据局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分工,对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进行了分解。对新颁布施行或修改的法律法规组织专人进行梳理后,也将职权和责任分解到相应的职能机构。目前,共有近50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我局5项行政许可、69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强制、22项行政监督检查,13项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职权,这些职权全部分解到相应的职能机构。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我局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了《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10月30日已通过市政府法制办的审查,正准备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公布实施。五是制定了政务中心窗口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事流程。20xx年,局长胡里仁便与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签订了《授权委托书》,所有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中心窗口办理。今年,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务中心窗口工作规范,编制了行政职权、行政程序办事流程图,确保了全局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 3

三、突出重点,狠抓政务公开工作硬件建设

近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进一步完善“两有三挂牌四上墙”,即有投诉窗口、有举报电话,机关科室挂牌办公、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收费单位挂牌收费,工作机构位置示意图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和办事程序上墙、办事结果上墙的同时,重点抓了《株洲农业信息网》及“三电合一”工程等政务公开工作的硬件建设。一是完善以《株洲农业信息网》为主的政务公开内容。投资近30万元,建立了《株洲农业信息网》,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农业部门的工作分为职能类、许可类、服务类、决策类、政策法规类、工作动态、内部管理等7大类、33项,对每一项工作的具体内容、责任部门及联系电话等进行了明确的公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子版,供行政管理相对人及服务对象在网上下载。加强对信息网络的管理,明确了专门的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确保信息及时更新,申请及时受理,并实现了农业部门网站与政府政府信息网站的链接。二是启动了“三电合一”工程建设。为促进全市农业的发展,为行政管理相对人及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今年,我局投资近30万元,启动了“电视、电话、电脑”三电合一平台建设,在局大厅建立了电子显示屏,开通了“12316”“三农”服务免费热线。

四、加强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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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局以市委、市政府“企业服务年”、“环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层级监督的作用,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科室站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科室站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局工作调度会上进行汇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两次对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进行讲评。如对挂牌上岗情况、农业信息上报情况、政务窗口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讲评。二是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测评点。经执法监督部门推荐,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在全市确定了六家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为农业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测评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年11月份到测评点及受到行政处罚的经营单位了解他们对农业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局党组汇报。近年来,局党组还结合宣讲中央一号文件、春耕备耕调查、粮食直补等工作收集社会各界对农业部门履行农业行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通报全局干部职工,作为完善局机关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的依据。三是开展农业行政执法督查。农业行政执法是政府法治工作在农业领域的具体体现,行政执法能否公开,它直接关系到执法工作是否公正,是否维护了农民和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利益,直接影响到依法治国工作在农业生产领域的推进。近年来,我局将行政执法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重点。在每年的执法质量考核 5

评议,执法工作总结及全市农业工作会议上,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里仁均要对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和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近年来,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但没有发现一起办人情案、关系案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在近两年省农业厅和市法制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考核中均受到行政管理相对人、服务对象和检查组的好评,全市所经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没有一起被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建设初具规模,做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场所、有设备、有内容、有经费、有效果,确保了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的知情权,保证了办事的公平和效率,但由于农业部门的服务范围广,服务对象分散,服务经费严重不足,影响政务公开及服务质量。如“三电合一”工程,目前只开通了“12316”免费热线,农民通过电脑了解农业信息、农业政策法规,咨询农业技术还存在一定的难度。下一步,全市农业部门将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建设力度,确保全市农业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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