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三季度案件风险排查报告

子农信发(2011)168 号

关于子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xx年

第三季度案件风险排查情况的报告

省联社榆林办事处:

根据银监部门、省联社及办事处有关会议精神,我县联社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按照《子洲县农村信用社案件风险排查实施方案》要求,并结合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监控和预警系统所提取的预警信息。联社在各社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滚动式排查,本次排查工作是结合20xx年二季度序时稽核和季度经营指标考核进行的,排查的重点内容为各社发放的大额贷款、转账和现金支取业务、反洗钱工作、银行卡管理、账户管理、结算账户开立、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现金管理、日常自查等重点业务进行了全面排查, 1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联社内设8个职能部门,下辖22个营业网点,在职职工129名,其中正式职工118名、一线代办员11名。截止20xx年9月底,全辖各项存款余额为77901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66705。全辖开设账户总数272户,其中基本账户169户,临时账户1户, 专用账户94户,一般账户8户。预留印鉴卡数量272张。20xx年7至9月,全辖共发生单笔50万元以上存取款133笔、金额14313万元,其中收方57笔,金额5451万元,付出方76笔,金额8862万元,通过排查未发现可疑迹象。

二、检查总体情况

1、账户管理。通过排查,我县信用社大额存取款、各种账户、对公账户预留印鉴卡风险管控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信用社在日常工作中能把大额存款、账户管理、预留印鉴卡管理作为案件风险防控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都能按照联社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使大额存款、各种账户、预留印鉴卡管理、能在日常自查工作中落到实处。二是在营业期间发生的大额现金及时登记报批,特别是对单笔30万元以上的现金支取,能严格审查,及时上报联社业务发展部。三是多数信用社能严格按照对账制度进 2

行对账,对难以联系的开户单位想方设法联系核对,使对帐单收回率达90%以上,余额对账单和明细发生额对账单能及时打印发送并收回。四是单位印鉴卡联社通一配备印鉴卡册进行了管理。五是内部往来资金户,各信用社打印余额对账单和明细发生额对账单按月派专人与联社清算中心进行核对。

2、重要空白凭证检查,对各社重要空白凭证账实进行了核对,账与实物相符,重要空白凭证出入库能按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各网点重要空白凭能按相关规定进行领用、登记、销号。

3、大额贷款检查,各社大额贷款能按联社制定的授信管理办法上报申批发放,并能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贯彻执行。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信用社账户管理不规范,法人变更后不及时到人民银行办理变更手续,组织机构代码证未进行年检,个别信用社对账不及时收回对账单要素不全,有的未按规定进行账户明细发生额核对,营业部、城关、东街、电市、瓜则湾、何家集、淮宁湾、老君殿信用社对账不及时,未达到对账比例,对账单要素不全;个别对账单无经办人签名,未填写对账日期。

(二)信贷方面,各社的信贷管理较前有了很大的进步, 3

但仍然有不规范之处,大部分社的贷前调查填写过于简单,未将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表述清楚,贷款用途填写不明确,借据要素不全,存在应付现象,个别借款资料缺配偶信息。五级分类认定不严谨,缺主任签名,大额贷款分类认定未及时报经联社风险管理委员会认定,个别社对180天以上未清息的贷款没有适时调整贷款形态。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力,贷后检查不真实。办理信贷柜台监督不力,审查不严,流于形式。

(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方面,个别网点会计向主出纳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未填写手工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

(四)库存现金超限额较为普遍,非生息资金占用较大。被查的22个营网点有超限额保管现金现象,部分社超限额度较大、超限时间过长,存在资金安全隐患,如马岔信用社、周家硷信用社、电市信用社。个别社库存现金管理不规范,未按面额分开整理,不按要求每天轧账碰库;个别社大额现金支取未按规定逐级审批。

(五)反洗钱工作方面,个别营业网点未成立反洗钱领导小组,未明确反洗钱岗位职责及AB岗人员,部分信用社客户身份证未进行联网核查。

四、整改情况

1、加强账户管理,严格银企对账和内部账户对账。一是各社要进一步明确银企对账、内部对账的时间、方法、对 4

账人员、对账程序等要求,规范对账程序,防控经济案件发生;二是要根据相关制度和企业情况,确定对账周期和对账方式。最长对账周期为按季对账,对业务发生频繁,金额较大的企业客户可以根据客户要求缩短对账周期,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2、规范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一是要及时纠改超库存现象;二是规范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使用、销号、严禁跳号使用;三是5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支取必须备案登记,严格执行大额现金支取审批制度,对出现不登或漏登的社将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3、对账制度执行不力、对账单收回不及时、账户管理不规范,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力、发放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对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各营业网点今后要认真学习联社下发的有关文件制度及账户管理办法,严格按章操作,若再发现类似问题,将严肃处理。

4、认真学习反洗钱有关业务知识及制度。对反洗钱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社,及时成立了反洗钱领导小组,确定AB岗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通过本次排查和整改,不仅堵塞了各岗位工作中的漏洞,也增强了全体职工的工作中的责任心和案件风险防范意识,真正达到了检查提高的目的。在以后的日常自查工作中, 5

我们将制定出更为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做好案件风

险管控工作,为全县信用社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0一一年十月三日

主题词:案件风险 排查报告

发送:县联社各领导、部门 档 [一] 联系人:杜海军 联系电话:7222829 (共印16份) 子洲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 20xx年10月3日印发 6

 

第二篇:银行案件防控、风险排查自查报告

银行案件防控、风险排查自查报告

根据包新农金发今年30 号《包商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管理总部文件》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行案件防控风险排查工作,提高全行员工案件防范意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查找风险点,及时发现并上报各类案件,消除案件隐患,确保案件防控风险点排查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案件防控风险点排查活动实施“一把手”工程。行长为案件防控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的排查工作,充分认识案件风险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案件风险防控排查工作落实到位。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排查。

一、业务操作流程排查。

(一)存款方面:

(1) 单位结算账户的自查处理。今年x月x日至 25日,我 1、账户管理:们按照人民银行《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对开业至

今开立的单位结算账户进行了详细的自查。共清查账户 55 户含我行在同业(荆门人行 1 户、汉口银行 1户、掇刀中行 1 户、掇刀农行 1 户、向阳农行 1 户)开立账户 5 户,其中:基本账户 3 户、专用账户 1 户、一般账户 50 户、注册验资户 1 户;经清查,发现问题若干:

一是待核准类基本账户在他行未销户,在我行又开立基本账户,致使在我行开立的账户长期处于“黑户”状态。该账户属于我行自身账户,最初注册验资时是在掇刀中行办理,验资成功转为基本账户。我公司正式营业后,欲将基本账户变更到我行营业部办理,因中行变更手续繁杂一直久拖不决。后续在请示行领导后,我们将根据指示进行处理。

二是报备类一般账户在他行有久悬户和基本账户变更,致使在我行开立的账户不能报备。经与开户单位主管人员联系,目前,变更账户的 2 家单位已将最新的单位开户许可证送交我行,我行也已在人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报备。在他行有久悬账户的单位 2 家,1 家已经做销户处理,还有 1 家正在要求基本账户开户行做久悬账户转为正常账户处理,后续将视情况做出相应处理。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在要求柜员保证开户单位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的同时,还要求柜员,单位结算账户在没有通过人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核准、报备绝对不允许使用,如 10日内还不能处理好的一

(2)个人账户的自查情况:根据管理行和本行的《个人结算账律进行销户处理。户管理办法》,对至今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进行了自查,截止今年x月x日,全行共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 474 户,公民联网身份核查 474 户,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474 户,全部都进行了身份核查。其中活期储蓄户共 388 户,总金额 1305万元;定期存款共 86 户,总金额共计 830.4 万元。共开出普通存折 354 本,一本通存折 63 本,定期存单 87 张。我行在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业务,能够认真核对存款人身份证件的姓名、号码及照片,并全部通过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核实,留存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对冒用他人证件开户、虚假身份证件开户的均不予办理,要求客户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对于由代理人开户的,能严格审核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留存电话号码及详细住址等重要信息,每日客户开户资料随传票装订。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0 万元以上大额划转业务及 20 万以上的现金业务,我行建立了大额划转登记簿,大额交易严格按照反洗钱的相关规定逐笔进行了审批,并详细记录其交易对方、资金用途等重要情况,凡是转账超过 30 万元以上必须由部门经理和会计主管审批方能转出,并由部门经理签批大额资金签批单。我行做到了支付资金层层把关,授权管理,责任明确。

2、存款程序与记录:开业至今我行共办理单位定期存款一笔,金额 1000万,存期一年,由客户提供开立单位账户的相关资料并留存印鉴;办理单位通知存款一笔,金额 1000 万,储种为七天通知,目前没有到期也不存在提前支取现象;单位协定存款一笔,协定金额 50

万;开立 1 户单位注册验资户。未开办存款证明书及教育储蓄业务。经清查存款程序与记录,发现以下问题:一、未建立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登记簿。我行目前没有大小额支付系统,依托他行网银处理往来账,不涉及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此会计科目,但是为了以后的业务发展,要完善此业务;

二、大额转账支取未严格执行预约登记制。现就此情况,已清查以往的所有往来业务,经行详细登记与记录,在以后的业务操作中要做到一笔一清,详细记录。 3、财务核对:严格执行“岗位独立,人员分离”制度,记账人员和对账人员分离,每日营业终了由会计主管和综合柜员核对交易往来的笔数和金额是否正确一致。

(二)会计业务方面:

1、会计主管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会计主管责任制度,禁止从事与职责无关的业务,并按规定对会计业务进行监督和审核,并做好《会计主管工作日志登记簿》的记录和处理。

2、会计程序与记录:核查以往的会计记录,发现如下问题:

一、会计凭证存在不合规不正确的现象,如没有大写金额,没有签章等。柜员的内部自制凭证(现金收入付出凭证),出现忘写大写金额的现象或者书写不正确现象。现已督促其改正,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

二、会计档案装订不合规,有掉页现象。已对档案进行修补装订,指定专人审核会计档案装订。 3、财务核对:严格执行“岗位独立,人员分离”制度,记账人员和对账人员分离,每日营业终了由会计主管和综合柜员核对交易往来的笔数和金额是否正确一致。

(三)财务核算方面: 》

1、根据《掇刀包商村镇银行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实施条例和法律法规及规定编制符合我行体制、防范财务风险、推动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财务年度计划,主管部门严格按我行各财务规定及年度计划展开财务工作。

2、建立由我行各级领导组成的财务领导小组,各项财务工作在董事会及行长的领导下由会计结算部具体实施;对于我行大宗费用的开支由我行人员集体进 》《掇刀行决策;各项财务工作均按《掇刀包商村镇银行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包商村镇银行财务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各岗位人员按有利于分工协作,有利于相互制约,有利于提高效率的原则设置,对财务管理审批、采购、保管、会计核算等不可相互兼容的岗位实行岗位分离制。

3、财务核算及收支管理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每笔财务收支准确核算,按各财务规章办法等合理合规列入相应账目;合理规范的开立费用账户并按《掇刀包商村镇银行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财务制度使用,开业至今已发生 91笔费用,金额为 1109133.81 元,其中:业务招待费为 63183.6 元,电子设备运转费 15102 元,邮电费 16071.5 元,劳动保护费 189800 元,印刷费 25133 元,公杂费 95203.4 元,职工工资 273360 元,差旅费 4564.3 元,水电费 35190.1元,职工福利费 11223 元,职工教育经费 9659.72 元,费用性税金 46347.3 元,保险费 25081.69 元,社保 23356.2 元低值易耗品摊销 261388 元,住房公积金12864 元,经查,每一笔单据,要素(事项)、时间等均符合我行费用管理办法;对各种费用的借支均按我行规定填制借款单,由我行各级领导给出意见后方可实施;各费用的支出需填写费用报销凭证、附原始费用凭证、写明用途,且严格实行授权管理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各应收应付款按各有关规定挂账开业至今已发生。

(四)出纳业务方面:

1、定期查库:建有“查库登记簿”及“柜面业务交接登记簿”,柜员交接班、营业终了时由授权柜员检查并核对实物与账务记载一致;会计主管每周对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管理情况检查;营业机构负责人每半个月查库;会计结算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库存检查;分管行长至少每季进行一次全面库存检查;主管行长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库存检查;董事长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库存检查。 ”制度,碰箱必须在监控录

2、岗位制约:柜员必须坚持“一日三碰库(箱)像视线范围内进行,做到账款、账实相符。

3、程序与记录:经核查,我行目前没有假币收缴资格,未开办现金领缴代理业务,柜员现金出入库实行双人清点核实,款箱交接双人签字确认,明确责任。

4、库存现金安全与管理: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对超限额部分及时缴存开户行,保证资金安全和有效流通。

(五)对账管理方面:

我行自 8月x日正式营业起已经 3月有余,对账工作也已进行 3 次。按照《掇刀包商村镇银行对账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我们逐次进行了自查。第一次 8月份,共产生 3 户对账单位,发出 3 户收回 3 户,对账率100;第二次 9月份,共产生 15 户对账单位,发出 13 户收回 10 户,对账率 67;第三次 10月份,共产生 27 户对账单位,发出 22 户收回 17 户,对账率 63;在本次自查清理中发现开户后一直未发生业务,余额为零的单位账户 9 户占总户数的 29,空户较多;外地和外地经营的单位账户 7 户占总户数的 21,对账管理非常困难。根据我行对账率严重不达标实际,在以后工作中:

一是严把准入关。要求单位开户后每月必须发生 3 笔以上业务,不然不予开户。对已经开户单位,要求本月必须发生业务,不然限期销户;

二是“专人”对账。对在外地和外地经营的单位账户,由其客户经理负责对账,改变由营业部指定 1 人专门负责对账模式。三是对照久悬账户要求对长期不对账的单位纳入久悬账户管理。通过有效措施促进我行对账质量快速提升。

(六)现金管理方面:

现金业务必须坚持“当日核对、双人管库、双人押运、离岗必须查库”的原则,做到内控严密、职责分明。现金收付必须坚持“收入现金先收款后记账,付出现金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进行款箱交接时,交箱前必须核对接箱人是否为被授权人,接箱时必须核对总箱数,检查款箱是否完整无损,并详细登记相关交接登记簿。

(七)印鉴密押、重要空白凭证、授权卡、柜员卡等管理情况:严格遵守“证印分管,证押分管”原则,柜员卡专人使用,专人保管,定期或不定期更换密码,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截至到目前,未发现有任何错用乱用冒用现象发生。

(八)重要空白凭证方面:严格执行《掇刀包商村镇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 ,并指

1、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保管:建有“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定专人保管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实物应当与账务记载核对一致。经管人员变动时,严格办理交接登记手续,详细记载交接情况。凭证经管人员未办妥交接手续前,不得离岗。

2、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使用: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根据领用数量登记 ,注明起止号码。签发时,必须按顺序号使用,逐份销“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号,号码必须衔接。属银行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严禁有客户签发,不得事先盖好印章备用。由于我行目前暂时没有支票和代理业务,因此此方面不存在风险。 ,并且规定会计主管每周对有价单证和重

3、定期检查:建有“查库登记簿”要空白凭证使用管理情况检查;营业机构负责人每半个月查库;会计结算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库存检查;分管行长至少每季进行一次全面库存检查;主管行长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库存检查;董事长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库存检查。经查看检查开业至今的“查库登记簿”并突击检查库存情况,发现所有账证、账款、账实相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仍要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库存检查,保证银行及客户资金财产安全。

(九)中间业务方面:目前我行暂时未开办中间业务。

(十)安全保卫:根据管理行和本行《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我们及时对安防设施等进行了自查。

一是测试 110 报警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经与 110 联系测试,确认我行报警系统正常,运行良好;

二是询问柜员掇刀公安 ,均能正确应答;

三是检查报警装置的按纽是否局的电话号码(0724-249xxx)安装在柜员随手方便之处,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经查看和测试均符合内外部安全保卫部门的要求。

四是突击检查营业人员是否双人临柜,联动门是否关闭,是否有非营业人员。经检查没有发现单人临柜现象,联动门紧闭处于锁定状态,也没有发现除营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营业室;

五是突击检查柜员现金箱和重要空白凭证库。进行账实、账款、账证、账账核对,没有发现白条抵库、账实、账款、账证、账账不符的现象;

六是检查柜员交接是否合规。经查看《柜面业务 、交接登记簿》《业务印章、认证卡、密钥交接登记簿》等没有发现交叉交接、交接不衔接、交接不签章、交接事项不清、交接事项不实或交接时间不清等事项,各项交接均符合我行制度规定;

七是检查消防、自卫器材。经查看,营业部有灭火器箱 2 个(每个里面有 2 个灭火器),消防栓 3 个,均有专人保管并贴有封签,检测时间在有效期内。没有看到自卫器材,目前,已将情况向行领导反应。

三、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

1.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案件防控工作取得实效。我行充分认识开展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防止 和 切实落实监控检查职责, “检查走过场” “检查疲劳”,确保监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监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力度,确保检查发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对于监控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杜绝屡查屡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3.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案件防控水平。

4.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和质量。坚决克服“管理疲劳”“见怪不怪” 、 的现象,对发现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坚决杜绝发现问题不报告的情况发生。

5.加强案件防控及整改,保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各管理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所在部门案件防控及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机构网点因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风险隐患的,要从重处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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