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药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生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类别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7类

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洞、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坚持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义手术的再次感染、麻醉相关事件。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   凡出现以上情况,科室及医护人员必须主动向以下职能部门报告,各部门及时报告医务科、分管院长。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尚未发生或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科。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5、器械安全(不良)事件医疗设备科。

6、设施安全(不良)事件总务科。

7、服务及行风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办公室。

8、人身安全(不良)事件保卫科。

四、报告形式:

(一)书面报告。

(二)紧急电话报告,仅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处理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说明:

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12~24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室,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2、职能处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3、涉及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

六、奖罚机制

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100~500元现金奖励,根据情节轻重必要时行政主罚。

2、隐瞒不报的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的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按本院医疗纠纷处置相关规定处罚。

3、各职能科室每季度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分析,公式处理结果,跟踪处理,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4、医院每年对不良事件报告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适当奖励。全年无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年中给予一次奖励。

 

第二篇:6、肛肠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肛肠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

1、行业性: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服务、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

2、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处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5、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开和公示。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三、性质

1、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按信息。

2、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3、是收集强制性的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

4、是对《医师定期考核办法》的奖惩补充。

四、处理程序

当发生不良事件后,报告人可采取多种形式,如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或电话报告给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时间要求24-48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相关上级部门,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奖励机制

1、以下所有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建议,并以院长书记会决议为准。

2、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根据报告的先后顺序、事件是否能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给予相应的奖励。

3、每个季度以科室为单位评定并颁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质量贡献奖。

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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