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商院青发[20xx] 3号 关于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重师商院青发[2015] 3 号

重师商院青发20xx3号关于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关于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大力宣传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促进我校学风建设,更好的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以“励志青春”为主题的先进事迹报告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

二、 推荐方式

1.各学院选拔、推荐1-3名先进事迹典型候选人;

2.由团委组织评审团在候选人中统一遴选并确定报告 团正式成员。

三、推荐条件

重师商院青发20xx3号关于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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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师商院青发20xx3号关于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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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学习上勤奋努力、立志成才、品学兼优的;

2.在科研方面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突出成绩的;

3.在服务社会、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方面有突出事迹的;

4.在生活上脚踏实地、自强自立、乐观进取,有突出表 现的;

5.在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或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 突出,以及在科技创新团队、班集体、学生社团等当中表现 突出的;

6.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感人事迹的个人或集体。

四、活动安排

1.选拔推荐阶段(4月8日—4月17日)

由各学院推荐和海选方式产生先进事迹报告团候选人;

2.遴选确定阶段(4月18日—4月27日)

在候选人中统一遴选,确定报告团正式成员。

3.最后演讲阶段(5月—6月)

组织报告团进行两校区巡回演讲,各学院组织学生参加 报告会。

五、报送材料

1.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需提交推荐表与相关文字材料(3000字左右),于20xx年4月17日(周五)17:00前由学院统一将电子件与纸质件报送至团委熊有竹老师处。 2

2.候选人事迹材料要围绕典型事迹,认真撰写高质量的事迹材料,实事求是、真实感人。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具有教育意义。

特此通知!

附:第三届“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选手推荐表

共青团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委员会

20xx年4月8日

共青团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委员会 20xx年4月8日印发 3

附件: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重师商院青发20xx3号关于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备注:此表需交打印版;字体:宋体4号(可根据内容调节字体大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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