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案例分析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案例分析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人为错误、技术缺陷或不利的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与市场风险主要存在于交易类业务和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授信业务不同,操作风险普遍存在于商业银行业务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它并不能为商业银行带来盈利,商业银行之所以承担它是因为其不可避免,对它的管理策略是在管理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操作风险可以分为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所引发的四类风险,我们要从引起操作风险的具体因素着手,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案例:柜员办理开户案例

案例背景:

20xx年9月29日下午16时32分左右,客户王立贤持4500元现金来到邮储银行玉山镇支行3号窗口办理定活两便开户,该窗口个人柜员陶珂在为客户办理完开户业务后直接把单子递给了客户,没有请客户核对单证且自己也没有审核票据,在日终盘账时发现短款40500元,在经过仔细盘查后发现在为王立贤办理定活两便开户时误将4500元存为45000元。经支行长授权后,柜员将王立贤定活账户支付,再找回客户本人将45000元的定活单子销户重新开立正确的单据。

风险成因及处理结果:

在本案例中,由于是基本的开户业务,柜员放松了警惕,未

严格执行业务操作流程,未坚持唱收唱付,未请客户核对票据,造成现金短款。

该事件出现后,我支行召开全体会议,对陶珂同志的疏忽大意提出了严厉批评,并再次强调了业务操作流程的重要性,要求个人柜员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唱收唱付的业务制度,并在业务办理完成后要仔细审核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并请客户核对金额。

案例点评:

定活开户是银行业务中一项最基本的业务,因为经常办理,柜员往往最此掉以轻心,但错误往往就是在这些不起眼的小事中发生的。如果柜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按章操作,规范流程,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操作风险。

合规建议:

1、柜员要认真仔细,严格执行与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按操作流程办理业务,切不可疏忽大意。

2、柜员在为客户办理完业务后,应及时请客户核对金额,同时自己也要审核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在确保该项业务准确无误后方可请客户离开。

3、柜员在发现差错后,应及时向支行长汇报,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二篇: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案例分析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案例分析

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国际案例

案例一:巴林银行。1995 年2 月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宣布了一条消息:巴林银行不得继续从事交易活动并将申请资产清理。10 天后,以1 英镑的象征性价格被荷兰国际集团收购。巴林银行总损失为13 亿美元;资本损失100%;从违规到灾难发生的时间为三年;违规内容是未经授权及隐匿的期权和期货交易、隐匿亏损;违规者为新加坡附属机构交易员;操作风险发生的原因在组织因素上,治理、管理、文化多元、沟通失败;在政策因素上,违反政策、不合规、职责不清;在人员因素上,雇员不当、雇主判断失误。

具体分析巴林银行倒闭的原因,首先,巴林银行没有将交易与清算业务分开,允许里森既作为首席交易员,又负责其交易的清算工作。在大多数银行,这两项业务是分立的。因为让一个交易员清算自己的交易会使其很容易隐瞒交易风险或亏掉的金钱。这是一种制度上的缺陷。其次,巴林银行的内部审计极其松散,在损失达到5,000 万英镑时,巴林银行总部曾派人调查里森的账目,资产负债表也明显记录了这些亏损,但巴林银行高层对资产负债表反映出的问题视而不见,轻信了里森的谎言。里森假造花旗银行有5,000 万英镑存款,也没有人去核实一下花旗银行的账目。监管不力不仅导致了巴林银行的倒闭,也使其3 名高级管理人员受到法律惩处。

案例二:日本大和银行。1995 年总部设在大阪的日本大和银行行长藤田彬宣布,由于驻纽约分行雇员井口俊英从1984 年开始在账

外买卖美国债券,使该行蒙受了1,100 亿日元(约合11 亿美元)的巨额损失。二战结束时,日本通过了《证券和交易法》,其中第65 条严令禁止日本的银行参与国内证券业,旨在保证存款人利益不受证券市场大幅度波动的影响。然而,日本银行业的利润来源因此大受限制,在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竞争中也显然处于不利地位。于是,日本银行业纷纷积极拓展国际证券业务,通过国际渠道进行国内证券投资,以此增加利润、积累经验,等待国内金融管制的放松。许多日本银行将其海外分支机构作为对国内人员进行证券交易培训的基地。由于膨胀太快,交易人员缺乏必要的素养和经验,交易机构又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机制,这就为恶性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二、我国有关操作风险的案例

某分理处发生多功能借记卡自助质押贷款诈骗案:

2004 年中行湖州市分行凤凰分理处因员工严重违规操作:违规办卡、违规放贷,网点员工基于自身利益,合伙违规、隐瞒不报,引发多功能借记卡自助质押贷款诈骗案。经查,涉及金额2599 万,形成巨大风险。

案例发生原因分析:

(一)缺乏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一是缺乏正确的经营理念,没有把握和处理好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的关系。基层行一味强调任务的完成率,产生了偏重业务发展,疏忽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的偏向;二是缺乏审慎经营的思想,没有把握和处理好业务发展和合法守规的关系。没有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锁定在风险防范上,而是偏

面地追求“存款增长幅度”、“市场占有率”、“贷款增加额” 等粗放型经营标上。三是缺乏对零售贷款的管理经验,没有把握和处理好新业务品种的风险点,缺乏对新业务品种必要的操作风险评估与防范。零售贷款作为新的业务发展品种,对其风险点分析不足,操作风险的评估不到位,特别是在操作过程中没有发现风险、提示风险、防范风险。

(二)缺乏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没有真正建立起防范约束机制。该分理处从2002 年初开始违规操作,代办借记卡,不签贷款协议书放贷,在此后长达 2 年的时间里,每次检查都没有发现,没有排除,清楚地说明该行的内部控制基本失去应有的效力,很难发挥各种制度和监督机制的约束力。

(三)缺乏科学完善的考核机制,利益误导驱使少数员工为完成考核铤而走险。一方面在业务发展的管理上,该行采取考核与完成任务挂钩的做法,造成部分风险意识薄弱的员工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惜以违规经营的代价来换取一时的经营业绩和利益。另一方面该行对考核办法缺少辅助教育的手段,没有通过合理的业绩考核和合理的待遇水平来增强员工对单位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来提高员工的奉献精神以及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避免员工因追逐短期利益而不惜采取违规经营的行为。

四、如何防范操作风险

从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界定来看,操作风险包括了人员、程序、系统和外部事件四个风险因素。降低操作风险,也就是要降低

这四个风险因素的发生概率。

结合上述几个案例,防范操作风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增强操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针对操作风险而言的内部控制包括:银行员工的操作风险观、操作风险内部控制意识和操作风险管理职业道德等,对风险的敏感程度、承受水平、控制手段有足够的理解和掌握,银行高级管理层应了解本行的主要操作风险所在。从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人员因素是操作风险发生的主要因素,对我国而言,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在操作风险管理中十分重要。

第二,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和完整、独立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不能只注重单一风险管理,而应将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以及包括这些风险在内的各种金融资产进行组合。

第三,建立健全操作风险识别、评估体系和完整的内控信息反应机制。商业银行应按照新资本协议框架的要求,从操作风险数据库、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建立科学的内部评级法,建立覆盖所有业务的操作风险的监控和评价预警系统,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定期评估。

第四,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专业稽核审计,实行内控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立独立、垂直、具有监督权威的内部稽核部门,设置科学的量化监控指标体系,反映监控对象的主要内容,促进内控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