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验资报告(样本)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工商登记机关不要求提交验资报告)在申请开业或变更注册资本前,必须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其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验资报告(样本)
××有限责任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年×月×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首次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 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首次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由全体股东分××期于××年×月×日之前缴足。本次出资为首次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应由××和××于××年×月×日之前缴纳。经我们审验,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和××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元,实物出资××元。

[如果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增加说明段]……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 验资事项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              (签名并盖章) 
                          中国××市            年 月 日

获得该验资报告样本:

 

第二篇:改制企业验资报告

验 资 报 告

XXXX会验字[2009]第156号

XXXX中海投资有限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20xx年6月22日止由XXXX轻纺化建公司改制变更为XXXX中海投资有限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和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XXXX轻纺化建公司出资人关于同意企业改制的决议、XXXX轻纺化建公司改制方案和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改制变更后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8万元,由XXXX轻纺化建公司全体出资人以其拥有的XXXX轻纺化建公司的净资产于20xx年6月22日折合为贵公司(筹)实收资本。经我们审验,截至20xx年6月22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XXXX轻纺化建公司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伍佰贰拾捌万元。 此外,我们注意到:

一、贵公司(筹)与净资产相关的资产尚未办理财产权的更名手续,与净资产相关的负债尚未办理主体变更等手续。贵公司(筹)已承诺,在公司成立后及时办妥上述手续。

二、XXXX轻纺化建公司以20xx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已经绍兴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于20xx年6月4日出具了XXXXX评[2009]264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5,287,522.95元,该评估价值已经XXXX轻纺化建公司全体股东于20xx年6月10日确认通过。各出资人将经评估的净资产528.752295万元按1:1价值折合为贵公司(筹)实收资本528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0.752295万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资产清查评估结果汇总表

3、验资事项说明

XXXXXX会计师事务所 主 任 会 计 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XXXX 报告日期:20xx年6月22日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改制的基本情况

XXXX轻纺化建公司拟改制变更为XXXX中海投资有限公司(筹),已于20xx年6月18日取得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XXX工商)名称变核内[2009]第643034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正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改制变更前XXXX轻纺化建公司系由出资人袁佩玲、杨迪英、袁文勇和王飞燕共同出资组建,于19xx年9月20日成立,取得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0681100096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3.5万元,其中袁佩玲出资6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7.97%;杨迪英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75%;袁文勇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75%;王飞燕出资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53%。

二、改制变更后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XXXX轻纺化建公司出资人关于同意企业改制的决议、XXXX轻纺化建公司改制方案和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改制变更后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8万元,由XXXX轻纺化建公司全体出资人以其拥有的该企业的净资产于20xx年6月22日折合为贵公司(筹)的实收资本。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xx年6月22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XXXX轻纺化建公司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528万元。

XXXX轻纺化建公司20xx年4月30日(评估基准日)经清产核资后的账面资产总额为760.221004万元,负债总额为291.567633万元,净资产为468.653371万元(其中:实收资本663.5万元,未分配利润-194.846629万元)。

XXXX轻纺化建公司以20xx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已经XX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于20xx年6月4日出具了XXXX评[2009]264号资产评估报告。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28.752295万元,评估增加60.098924万元,该评估价值已经XXXX轻纺化建公司全体股东于20xx年6月10日确认通过,各出资人确认的XXXX轻纺化建公司净资产价值为528.752295万元。贵公司(筹)全体股东已于20xx年6月22日将经核查和评估的净资产528.752295万元折合为贵公司(筹)实收资本528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0.752295万元。 改制后累计实收资本为528万元,占改制后注册资本的100%,其中:袁佩玲出资为人民币475.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杨迪英出资为人民币3.9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75%;袁文勇出资为人民币3.9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75%;王飞燕出资为人民币44.8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

四、其他事项

1、原公司股东已就评估基准日20xx年4月30日至验资基准日20xx年6月22日之间原公司的损益及其处理情况进行约定:改制期间发生的经营损益由原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享有收益并承担损失。

2、贵公司已在向我们出具的声明书中承诺:在公司变更登记完成后,及时办理与净资产相关的资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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