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预审申请报告

智能公司[2013]5号

关于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麻地梁煤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国土资源部:

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麻地梁煤矿建设项目,已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内蒙古准格尔矿区麻地梁煤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 (国能煤炭[2012]29号)。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台子梁村,建设规模为500万吨/年,建设内容主要为矿井及选煤厂,拟定总投资为33.79亿元。

根据确定的井口位置、地面工艺布置和地形及气象条件等,本次对工业场地平面布置经多方案比较后,从中筛选出2个方案进一步比选如下:

方案Ⅰ:工业场地内主斜井、一号副斜井、二号副斜井和回风斜井井口坐标分别为:

主斜井:X=4375796.018 Y=37516919.995;

一号副斜井:X=4375778.000 Y=37516960.000;

二号副斜井:X=4375784.000 Y=37517000.000; 回风斜井:X=4375797.000 Y=37516880.000。

主斜井位于工业场地北缘的中偏西段,一号副斜井及二号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分设在主斜井的东侧和西侧。根据建(构)筑物功能不同,工业场地大致分为生产储运区、辅助生产区、场前区和其它独立站区。场内采用道路运输方式。场地东缘的中段设进场主入口,南缘的中偏东段设货运及地销煤次入口。工业场地外形呈东西长、南北短的不规则状,围墙内用地20.9435公顷。

方案Ⅱ:工业场地内井筒数量和位置与方案Ⅰ相同。 主斜井位于工业场地北缘中段,一号副斜井及二号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分设在主斜井的东侧和西侧。根据建(构)筑物功能不同,工业场地大致分为生产储运区、辅助生产区、场前区和其它独立站区。场内采用道路运输方式。场地东缘的中偏南段设进场主入口,东南隅设货运及地销煤次入口。工业场地外形为东西长、南北短的近似矩形,围墙内用地17.04公顷。

方案Ⅰ的主要优点:

1.场地功能分区明确、合理,平面布置紧凑;

2.竖向设计利用东部地形特点,减少了场地平整的挖方量;

3.场内道路分工明确,线路顺畅;

4.场前区与单身宿舍区设在场地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受生产、储运影响小;

5.辅助生产区和矿井水处理站距副斜井近,材料下井和设备维修便利,矿井水管路短;

6.辅助生产区距货运出入口近,材料、设备运输便捷。 方案Ⅰ的主要缺点:

1.围墙内用地比方案Ⅱ多3.9公顷;

2.锅炉房位于场地西北隅,距主要用热设施较远。

方案Ⅱ的主要优点:

1.场地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紧凑;

2.行政办公距主入口近,内外联系方便;

3.工业场地外形较规整。

方案Ⅱ的主要缺点:

1.场前区与单身宿舍区布置过于局促。

2.煤炭与矸石的装车点不集中,过于分散;

3.辅助生产区虽距副斜井也比较近,但材料、设备运输不便,且材料装卸与设备维修场地小。

经技术经济比较分析认为:尽管方案Ⅰ用地偏大,但仍然符合现行《煤炭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相关要求,且其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紧凑,竖向设计合理,场内道路顺畅,材料运输与设备维修便利,场前区与单身宿舍区受污染源影响小,因此,设计推荐方案Ⅰ。

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已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批准文号:内国土资采划字[2013]006号。

拟建项目用地情况:拟用地总规模20.9435公顷,拟占用农用地9.4191公顷,拟占用的农用地中耕地0公顷(其中拟占用基本农田0公顷);拟占用建设用地11.5244公顷;拟占用未利用地0公顷。总用地20.9435公顷:其中生产加工区部分占用16.0295公顷;生活办公区部分占用3.7950公顷;道路部分占用1.1190公顷。

妥否,请批示。

二0一三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建设用地 预审 报告 抄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

共印14份

 

第二篇:景观大道土地预审申请报告

潼物流办发[2010] 5号

中国潼关物流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申请物流港景观大道土地预审的报告

潼关县土地资源局:

为了迅速启动中国潼关物流港建设工作,依照《中国潼关物流港总体规划》的发展框架,遵循“统一规划、分期开发、滚动发展”的建设实施战略,我办拟在潼关物流港新建景观大道一条。

景观大道项目位于潼关县秦东镇风陵渡黄河大桥引线东侧,东起豫陕界,西至大桥引线,全长 4.2公里,断面组成为3.5米人行道+1.0米绿化带+14.0米车行道+3.0米绿化带+14.0米车行道+1.0米绿化带+3.5米人行道,同时配套建设雨、污排水系统、燃气供热系统、强弱电管沟等辅助设施。

道路规划范围内目前主要为农田,果园及部分农户。项目占地252亩,总投资8400万元。现项目已完成备案及规划选址,申请贵局予以土地预审。

特此报告

附:1、土地综合现状图

2、总平面图

3、项目备案批复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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