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20xx年石洞镇卫生院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管理工作计划

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文件记录。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将建立、使用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作为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到20xx年底,城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5%。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符合基层实际的,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以健康档案为载体,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基本原则

1、政策引导、居民自愿。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与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2、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等建立健康档案,逐步扩展到全人群。

3、规范建档、有效使用。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

和管理,保证信息的连续性、完整性和有效使用。

4、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我院为基础,充分利用三级监测网络,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

四、工作要求

通过辖区居民到卫生院、村卫生室接受服务,和入户服务形式进行疾病筛查和健康体检,由卫生院、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分类归档,并逐步实行计算机化管理,要求各项内容齐全、真实、准确,基础内容无缺失,重点人群重点管理。

五、健康教育

广泛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墙报、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宣传防病治病的卫生知识。涂刷固定墙体标语,张贴挂图,对各村卫生室发放我院制作的宣传折页,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卫生院要加强领导,把建立统一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作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建设、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要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取得实效。

石洞镇卫生院

20xx年1月5日

 

第二篇:殷店镇20xx年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殷店镇20xx年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是一项关系卫生事业良好发展同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更好的做好我镇20xx年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县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20xx年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20xx年我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55%以上,电子档案建档率达50%以上。

2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以上,精神病病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老年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以上。

3儿童、孕产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

4、全镇基本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我镇常住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制定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结合我镇实际,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建档方式、服务流程、档案保管和使用等。

(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居民健康档案内容 :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家族史、既往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行为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3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各类重点人群的随访和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住院记录、转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2、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方式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服务,同时,利用农合网络平台,进行网络录入。

(1)辖区居民到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接受服务时,由首诊医生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护人员分期、分批在居民家中或工作现场为辖区内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重点人群如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老年人等优先建档,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0-3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由儿童保健项目管理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则由妇产科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

(3)在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过程中建立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录入电脑,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3、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1)已建档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复诊时,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填写和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3)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生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4、健康档案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参照《医疗病历管理办法》管理,重点要求如下:

(1)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服务的卫生室必须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接受过本项目组织的培训,并成绩合格。各卫生室应制定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库房、配备档案装具,按照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3)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应使用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4)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5)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和街道为范围,村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

(6)遵照国家有关专项技术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7)健康档案管理和服务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8)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应长期保存,医疗保健机构撤销、合并等,必须将所保存的健康档案交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根据省统一规划到20xx年建设覆盖全镇的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网络,网络用户包括所有村卫生室。

三、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镇卫生院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与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考核计划。

2、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为其直接服务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镇卫生院负责其辖区内村卫生室建档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四、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一)镇卫生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实施纳入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纳入村卫生室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内容并负责辖区村卫生室健康教育的经常性督导检查、效果评价。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督导检查、效果评价每年不少于2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未完成任务者给予通报并扣除相应经费。

(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建档数量和质量、档案更新与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程度等。

(三)主要评价指标

1、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2、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3、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一年内健康档案记录有符合各类服务规范要求的有关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4、健康档案真实率=抽查档案中内容真实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真实可以通过电话询问、逻辑判断等)

5、健康档案管理情况。

殷店中心卫生院 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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