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这对于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直接的重要意义。

19xx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此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xx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载入宪法,从而使“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

20xx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高度,指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报告,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列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十八大报告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空间”要求。推进“依法治国”是涉及中国各领域、各方面的一项政治任务。“全面性”表现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使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十八大报告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时间”要求。“依法治国”方略自从党的十五大确立,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贯彻实施15年来,已经取得了可喜成就,但依然存有不少差距。在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的建设和发展的承上启下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加快法治建设的步伐,到20xx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瞭望)

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坚持依法治国不动摇,而且还要全面推进,这较之以往的提法更加强烈表达了我们党对宪法精神的恪守和建设法治国家的紧迫感。

世界各国的历史以及中国的经验已一再证明,一个国家发展经济的手段和方法可能有多种,但治理好结构复杂的现代社会的方法却只有一个,那就是实行法治,建设法治国家。这是因为,法治所依赖的各项合理制度会使权力受到真实的制约与监督,换来国家的平稳发展,不折腾的执政结果;法治所内涵的民主、文明、平等、自由、人权等理念,能够让社会中所有群体的合理利益以及每一个个体的权利受到严格的保护。这一点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拥有13多亿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来说更是如此。唯有依法治国才有可能带来我们所需要的秩序,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中国的各种复杂问题,让人民安居乐业,让国家持续发展。如果说改革开放的前30多年来中国的发展,更多依靠的是解放思想和对外开放,那么未来的中国要更加依赖制度的力量。

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条件已经具备,一个以宪法为核心、门类齐全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今日中国,绝大多数社会关系已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是不争的事实,人们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升,人民群众对全面依法治国有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烈的要求。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不断健全,法律职业共同体大致形成,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也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提供了快捷便利的平台。所以,我们应该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充满自信。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以来,法治成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关键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重视法治的精神贯穿始终,“法治思维”等新提法引发法学界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

11月12日,“依法治国新节点”――著名法学家谈十八大座谈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等多位法学家共聚一堂,解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法治精神。法学家们围绕如何更好地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16字方针展开讨论。

政改的关键在于扩大民主、厉行法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针对扩大民主、民主与法治关系,法学家们各抒己见。

“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扩大民主、发展民主。”陈光中说,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义。陈光中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建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具有深刻的意义。因为,法治决不能离开民主,法治应是民主的前提。没有民主的法治并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法治,更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而是容易走向专制的“法治”。

陈光中认为,扩大民主包括扩大党内民主,通过依法治党来带动依法治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是关乎党和国家兴亡的大事,建议尽早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马怀德认为,没有法治作为保障的民主,有可能沦为暴民政治。法律与政治共生共存,在推进法治的同时,也要健全民主制度,这是下一步政改的前提性共识。

马怀德注意到,法治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到,“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法治保障作为社会管理重要内容,凸显了党和政府厉行法治的决心。

新16字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6字方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16字方针,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认为,新16字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依法治国的目标并未全部达成,实现政治文明的征程仍在路上,需要我们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克服法治发展过程中的障碍。

依法治国离不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表示,在前两轮司法改革的基础上,我们应该回过头来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妨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障碍。在依

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正确界定司法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厘清司法机关的相互关系。陈光中则提出,要把党的领导纳入法治范畴,从而带动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推动依法治国的实现。

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深刻分析了依法治国基本方针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守法、执法短板,并对依法治国未来的发展寄予期待。

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教授表示:“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中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只有打破垄断经济、权贵经济,强调独立、平等、自由等法治经济的价值,才能真正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升中国法治影响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哪些重点领域的立法有待加强?法学家们表达了各自的看法。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提出,中美两国的领导人和领导集体更替恰逢在相同时间,而党的十八大在全球获得了比美国总统大选更为广泛的关注,中国日益增长的影响力昭示中国国际地位的上升态势,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已经在望。由此也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具有强大生命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党对中华民族复兴的最大贡献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教授认为,当前我国重点领域立法应重视金融体制改革,实现银行利率市场化、民间借贷合法化,并加强金融创新方面的立法,加快促进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订。

中国政法大学于志刚教授提出,我国在完善现实社会法律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网络空间、虚拟社会的立法。信息时代的虚拟空间法律基本还是空白,如何加大网络空间法律建设,同时在无国界的网络社会,率先把我们的网络空间法律规则抢先建立、发布、传播,有利于提高我国法学研究的国际影响力。

“总体而言,统筹规划能力强是我国的传统优势,在发展过程中还要继续发挥这个优势,加强统筹能力,避免经济、社会、法治、民生等各领域各搞各的,碎片化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说,法治不能一条腿走路,而要与各种制度要素相互配合,加强不同重点领域立法,统筹发展。唯有如此,法治才能真正见成效。

法学家应为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党的十八大报告凸显了中国的改革从顶层设计到顶层推动的发展,而法学家在此过程中理应积极主动提供智力支持,这也是法律人自身肩负的学术使命。

回溯百年近代史,中国经历多次政治体制改革和法律制度改革,已经形成了三次完整的法律体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朱勇教授谈到,从清末修律、民国六法全书,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法学家的身影无不闪现在历史的回廊上。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表示,法学家在推动我国法治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十八大的召开为研究我国法治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中国政法大学将以党的十八大报告的主要精神为指引,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繁荣发展,促进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各个领域再上新台阶。同时,中国政法大学还将进一步发挥法学优势,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中国政法大学肩负着宣传普法任务,可以主动设立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训班,通过开展培训弥补我国领导干部法治素质、法治能力的短板。”石亚军说。

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在著名法学家、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看来,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一个新的体系将建立起来“法治体系”。

徐显明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19xx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xx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重大变化。

徐显明认为,“法治体系”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他解释,“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十八大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徐显明认为,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

徐显明说,自中共十七大以来,中国法治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但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徐显明说,“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是十八大报告一个突出的亮点。”徐显明说。

徐显明指出,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十八大报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徐显明认为,十八大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中共十八大提出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徐显明说,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他说,讲权威,要两个权威并讲,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一种权威,前一种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十八大报告就此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在徐显明看来,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习惯通过司法实现长期执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落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立司法权威。

文 马怀德,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十八大报告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号,那就是在改革发展的方向和路径上,法治是最大的共识。我们从十八大报告有关法治的论述中不难看出,无论是破除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

端,还是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无论是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经营机制,还是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抑或是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都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法治贯穿了改革发展的全过程,覆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全领域。为什么党的报告浓彩重抹法治内容,为什么再三强调法治的重要性?这与法治在国家社会治理中的特殊作用有关,也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特别是近年来改革发展正反两个方面经验的总结。可以说,法治不仅是所有改革的有力保障,更是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的共识,必须长期坚持,而且应当成为我们党的基本执政方式,成为领导干部的思维方式。

法治是各项改革制度的升华。改革是破旧立新的过程,当改革发展成熟到一定程度,就必须用制度的形成将其定型,使之成为更加稳定更加具有刚性的规范体系。为此,必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另一方面,任何改革发展,必须有制度约束,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突破法治框架,否则就可能造成“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恶果。

法治是科学发展的前提。作为我们党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更需要法治的支撑和保障。破除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后就应该建立新的适应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而这个过程当然是靠法治才能得以实现的。因此,这里说的法治就应该是“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结果。深化重点领域的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离不开法治。缺乏法治规范的发展不可能全面协调发展,没有法治支撑的发展也无法持续发展。

法治是民主政治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发展民主政治的重点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没有民主作为基础的法治可能沦为专制,没有法治作为保障的民主可能成为暴民政治。法治和民主共生共存的关系决定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推进法治应该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最重要共识。

法治是社会管理的保障。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强法治,法治不仅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保障。从党的十七大以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已经初步形成,这次十八大报告在这个基础上增加了“法治保障”的表述,并且将其定位为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足见对法治的重视。事实上,没有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是不完整的,也无法有效发挥作用。办好教育、实现高质量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加强创新社会管理,都有赖于法律的完备和有效实施,都必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作用。随着社会转型加快,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摆在我们面前,重视法治是解决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别无它途。

法治是文化发展的推进器。十八大报告强调,文化改革发展的既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又要倡导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核心价值观中,法治是重要组成部分。既要加强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更应该“积极加强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在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过程中,必须依靠法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些表述充分说明,作为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发展同样离不开法治的推动与保障。

法治是反腐倡廉的利器,也是政治清明的基础。腐败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机制,要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必须摈弃人治,厉行法治。世界各国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表明,法治是预防消除腐败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只有重视法治反腐,才能建设廉洁政治,只有厉行法治,才能实现政治清明,只有法治严密,才能保障干部清正。只有注重发挥法治的作用,“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才能“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为此,应当尽快制定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为各种行政行为提供最基本的权力边界和程序规则,规范各类公权力的行使,有效预防腐败的发生和权力滥用。同时还应该加快制定公务人员财产申报法、政府信息公开法、问责法等重要法律,尽快完善预防腐败的法律体系,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预防腐败体制机制。

十八大报告不仅为中国的发展确立了方向和道路,也为法治的发展勾勒了蓝图。当法治成为未来中国改革发展的最大共识之时,我们离法治的理想也就更近了一步,我们有理由期待。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