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报告示范文本

三 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报告示范文本

(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1 前言

技术评估过程简述

2 工程概况及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问题

2.1 工程概况

概略介绍工程位置、主要任务及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工艺和主要建筑物、投资方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主要施工单位、施工工期、工程总投资等。

2.2 项目区自然和水土流失情况

简述土壤、植被、水文、气象和水土流失情况、所在地水土保持分区情况。

2.3 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问题

弃土弃渣情况、开挖和占压土地情况、植被破坏情况、水土流失主要形式和危害。

3 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

3.1 方案报批和工程设计过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查、批复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变更等情况。

3.2 水土保持设计情况

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设计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主要防治措施、主要工程项目和工程量。

4 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评估

4.1 水土流失防治范围

介绍建设期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范围,与方案批复的防治责任范围对照,提出变化的原因,评估是否符合实际。

4.2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评估

介绍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水土保持设施总体布局情况,评估其合理性。

4.3 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评估

汇总并针对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分别介绍工程措施(包括土地整治)、植物措施的项目名称、工程位置、工程内容、实施时间、完成的主要工程量,与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设计的工程量对照,评估其完成情况。列表说明临时措施的实施地点、时间和工程量。

5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价

5.1 质量管理体系

总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5.2 工程措施质量评价

介绍工程组工程措施质量评价情况和结论。

5.3 植物措施质量评价

介绍植物组植物措施质量评价情况和结论。

6 水土保持监测评价

介绍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包括监测设施、监测过程、监测结果等。

7 水土保持投资及资金管理评价

7.1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和初步设计概(估)算情况。

7.2 水土保持工程实际完成投资

列出水土保持工程实际完成投资表,与概算比较,分析增加或减少原因。

7.3 投资控制和财务管理

反映投资管理情况的工程结算程序,财务管理办法等的评价。

8 水土保持效果评价

8.1 水土流失治理

介绍拦渣率、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

8.2 生态环境和土地生产力恢复

介绍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耕地恢复情况。

8.3 公众满意程度

介绍公众调查情况。

9 水土保持设施管理维护评价

管理机构、人员、设备、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

10 综合结论

综合以上评估意见,提出综合结论,水土保持设施能否通过验收和投入使用。

11 遗留问题及建议

验收前需完成的主要工作,遗留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2 附图与附件

12.1 附图

a)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图;

b) 验收后防治责任范围图;

c) 现场检查照片。

12.2 附件

a) 综合组评估报告;

b) 工程组评估报告;

c) 植物组评估报告;

d) 经济财务组评估报告;

e) 评估组成员名单、参加评估工作人员名单。

 

第二篇:水土保持施工技术要求

技 术 条 款

第一部分  基本规定

1  质量测定

1.1  严格执行质量测定的操作规程

(1)在每项治理措施的质量测定中,所需测定的面积、座(个)数、部位以及取样数量等,都应分别按照该项措施质量测定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应任意减少。

(2)对每项治理措施的质量测定方法,应按照该项措施质量测定的规定方法执行, 不应任意改变。对各项质量测定结果应及时准确记载,并同时注明测定的方法。

(3)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测定方法时,应论证其改用方法的可靠性,并在记载测定结果时注明改用的方法及其理由。

1.2  质量测定采用的仪器和工具应符合标准

(1)测定质量前,应对使用的仪器和工具进行检查,符合标准才能使用。

(2)当仪器有某种误差影响质量测定结果时,应在计算中消除其误差,求得准确结果,然后记载,并注明消除误差的情况。

1.3  质量测定应贯彻到施工与验收的全过程

(1)造林种草等植物措施,从总体部署、工程整地、种籽、苗木、栽植,直到完成,各道工序的质量都应及时进行测定,不合要求的及时改正。前一道工序不合要求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各类工程措施,从总体部署、施工设计到清基、备料、开挖、填筑、砌石直到完成,各道工序的质量都应进行测定,不合要求的及时改正,不应只在竣工后才测定一次,避免工程隐患。

(3)造林种草在施工后1~3年之内,应测定其成活率与保存率。各类工程措施在竣工后3年之内,应测定其经暴雨、洪水考验的质量。

1.4  结合成果质量,确定治理成果数量

(1)各项治理措施成果统计的原则是:质量不合要求的不统计其数量。质量测定应直接为成果数量统计服务。

(2)在单项治理措施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治理成果进行验收时,一般应测定质量与验收数量同时进行。梯田、林、草的面积等措施数量还应通过质量测定,在弄清其规格尺寸基础上,才能最后确定数量。

2  措施统计

各项治理措施必须符合本《技术条款》第二部分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并经用本《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测定方法确认后,才能作为治理成果,统计其数量。

3  计量与支付

3.1  各类治理措施的计量与支付应严格按照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执行。任何项目的计量器具和计量方法应事先经发包人(监理人)的同意。

3.2  小水库(塘坝)、治沟骨干工程的统计、计量与支付,可参照淤地坝(拦沙坝)规定执行。

3.3  道路工程的统计、计量与支付可参照谷坊规定执行。

3.4  封禁治理措施的计量与支付可参照造林、种草有关规定执行。

4  材料质量

4.1  苗木质量

(1)本项目施工苗木质量执行下述标准(填写标准或规范名称、编号,将不适用的划去):

1、国家标准:

2、部颁(行业)标准:

3、其他标准:

(2)苗木质量要求如下表:

4.2  种籽质量

(1)本项目施工种籽质量执行下述标准(填写标准或规范名称、编号,将不适用的划去):

1、国家标准:

2、部颁(行业)标准:

3、其他标准:

(2)具体要求如下表:

4.3  水泥、砂、石料、混凝土质量(执行标准,材料规格和材质要求,可列表说明)

第二部分  施工技术与检查验收

1  水土保持造林

1.1  说  明

1.1.1  适用范围

本章规定适用于在有水土流失(水蚀)的荒地上及各类建设用地上实施的各类水土保持造林(乔木林和灌木林)工程。包括水土保持林(薪炭林和用材林)、经济林与果园。以农林间作和果粮间作方式种植经果林可参照使用本规定。

1.1.2  引用标准和规范

(1)GB/T16453.2-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荒地治理技术

(2)GB/T15773-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1.2  施  工

1.2.1  施工时间

    (1)整地工程时间

1)应尽可能在前一年秋冬二季整地,第二年春秋二季造林。有利于容蓄雨雪,促进生土熟化。易风蚀的沙地,应随整地随造林。

  2)秋季造林,最迟应在当年春季整地;雨季和春季造林,最迟应在前一年秋季整地。

    (2)造林季节

    1)春季造林。春季一般应在苗木萌动前7~10天造林;北方应在土壤解冻达到栽植深度时抓紧造林。

    2)雨季造林。雨季造林应尽量在雨季开始后的前半期造林,保证新栽植或直播的幼苗在当年有两个月以上的生长期,以利安全越冬。干旱、半干旱地区尽量在边阴天墒情好时造林。

    3)秋季造林。秋季应在树木停止生长后和土地封冻前抓紧造林。冻害严重的山区不宜秋季造林。大粒种子、带硬壳种子和休眠期较长的种宜在秋越冬季直播造林。

1.2.2  施工质量要求

    (1)整地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1)各项整地工程的位置、尺寸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不得任意改变,以保证能容蓄设计的暴雨径流。

    2)各项整地工程的填方土埂,必须分层夯实(或踩实),干容重达1.3t/m3以上,保证蓄水后不坍塌或穿洞。

    3)各类整地工程施工前,应用手水准测量定线。带状整地工程(水平阶、水平沟、窄梯田、水平犁沟等,下同)修成后,每5~10m 修一小土垱,高0.2m左右,防止径流纵向集中。

    (2)苗木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苗木规格标准起壮苗、好苗,防止病弱苗、劣苗混入。

    2)起苗后应尽快栽植,尽量做到当天起苗当天栽植。如因故不能及时栽植的,应采取假植措施,做到疏排、深埋、踩实、适量浇水。如假植时间较长,或大苗长途运送,栽植前应将根系短期浸水复壮。

    3)外地远距离、大范围调运苗木,应经过植物检疫。

    4)栽植前应对树苗进行挑选。用于造林的树苗必须发育良好,根系完整,基茎粗壮,顶芽饱满,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

    5)同一地块内栽植的树苗,苗龄和苗木生长状况要基本一致。

    (3)植苗造林质量要求

    1)在带状整地工程内,按照设计的株距,挖好植树坑,一般坑径0.3~0.5m,深0.3~0.5m。根据不同树种和树苗情况,以根系舒展为标准。

    2)栽植经济林果、珍贵树种和速生丰产林,需将坑底挖松0.2m左右,施入基肥,与底土拌匀,上覆一层虚土。

    3)栽植时应将树苗扶直、栽正,根系舒展,深浅适宜。

    4)填土时应先填表土、湿土,后填生土、干土,分层踩实。在墒情不好时,要浇灌透水,再覆一层虚土,以利保墒。

    (4)直播造林质量要求

    1)用于直播造林的种籽,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等级。直播前应经过精选,测定纯度,并经过发芽试验,按不同树种的要求确定单位面积播种量。

    2)穴播。人工挖穴,穴径0.2~0.3m,深0.15~0.2m。穴内松土,清除草根、石砾,根据设计播种量均匀播种。根据树木种子大小,覆土3~8cm,用脚踩实。如墒情较差,应逐穴浇水。

    3)条播。结合水平犁沟整地工程,用畜力或机械在犁沟底部再松土,根据设计播种量,进行条播。播后用犁覆土5~10cm,随即踩实。

1.3  管  理

    (1)新造幼林要实行封育,固定专人看护,禁止放牧及其他不利幼林生长和破坏整地工程的活动。

    (2)各类整地工程应保持完好,每年汛后进行检查,发现损毁及时补修。

(3)松土除草(经济林果)。主要在整地工程内进行,结合对整地工程进行养护维修,注意防治鼠害。

    (4)灌水施肥。幼林受旱应及时灌水保苗,经济林、果应根据不同树种适时灌水、施肥,保证优质高产。

    (5)成活率检查。每年冬季,对去冬今春新造幼林应逐地块进行成活率检查。

    (6)幼林补植。成活率在   %(80%)以上且分布均匀的,不需要补植;成活率在30%~    %(80%)的进行补植;成活率不到30%的,不计造林面积,重新造林。

1.4  检查验收

1.4.1  质量要求

  (1)总体布局合理,造林位置恰当,不同林种、树种适应当地立地条件,生长良好,各类树种的造林密度符合设计要求。

  (2)工程整地的形式与当地地形适应,其规格尺寸与施工质量都符合设计要求。

  (3)当年成活率在80%以上(春季造林,秋后统计;秋季造林,第二年秋后统计),3年后的保存率在70%以上。

1.4.2  质量测定

  (1)造林总体布局的检查。对照水土保持造林规划、设计图与完成情况验收图、表,在工程区内全面走看一遍,检查林种、林型、树种是否适合立地条件并符合规划、设计的要求,按小地名或图班号逐片(块)作好记载。特别注意检查经济林、果园的数量、位置、立地条件是否合适。

  (2)整地工程的测定。水平沟、水平阶、反坡梯田、鱼鳞坑等整地工程的断面尺寸,用木尺或钢卷尺量;工程是否水平用手水准量。在规定的抽样范围内,取一面坡的中轴线,在上部、中部、下部各选一条整地工程,进行测定,取其平均值,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树苗质量的测定。用钢卷尺测定树苗的高度、根径,检查是否符合设计的树龄要求。并检查树根是否完好、枝梢是否新鲜,判断其栽植后能否保证成活。

  (4)株行距和造林密度的测定。一般水土保持林取10m×10m样方,果园和造林密度较小的经济林取30m×30m样方,用皮尺量其株行距,同时清点样方内的造林株数,由此推算每公顷的造林株数。株距在同一水平线上量两树的根部;陡坡行距取水平距离。

(5)造林成活率与保存率的测定。造林一年后和三年后,分别测定其成活率和保存率。不分林种、林型,在规定的抽样范围内,取样方30m×30m,检查造林株数、成活株数与保存株数。采取成活株数除以造林株数,算得成活率(%),保存株数除以造林株数算得保存率(%)。

1.4.3  措施统计

(1)当年完成的造林,统计其开展面积;3年后经过核实统计其保存面积。历年的开展面积和保存面积应分别累计。

(2)不同的树种(乔木、灌木、经济林、果园等)分别统计。

(3)有工程整地的面积与无工程整地的面积分别统计。

1.5  计量与支付

    (1)造林工程采用施工图纸结合现场抽样检查的方法进行计量,根据抽样检查确定造林工程面积和数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单价进行支付。

(2)工程单价中包括苗木假植、栽植、抚育管理等费用。苗木(种子)费用单独支付。

    (3)造林整地工程中的坡面土石方开挖和筑埂的计量和支付,应按不同整地工程规格以及施工图纸所示不同区域分别列项,采用现场量测或施工图纸等方法、以m3为单位进行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相应项目的单价进行计量和支付。

  

2  水土保持种草

2.1  说  明

2.1.1  适用范围

(1)本章规定适用于在有水土流失的荒地上及各类建设用地上实施的水土保持种草工程(不包括种草皮)。

(2)本规定适用于水力侵蚀地区的3~5年以上多年生人工草地。对保水保土耕作法中草田轮作的种草部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2.1.2  引用标准和规范

(1)GB/T16453.2-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荒地治理技术

(2)GB/T15773-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2.2  施  工

2.2.1  精细整地

(1)播种前需进行耕翻,深20cm左右,坡地沿等高线,并按条播的行距,作成水平犁沟,有利于保水保土。

(2)干旱、半干旱地区,翻耕后应及时耙耱保墒。有条件的可采取与造林相似的工程整地。前一年先修水平阶(反坡梯田)等工程,秋冬容雨雪,第二年种草。

2.2.2  种籽处理

    (1)去杂,精选优质种籽。

    (2)浸种、消毒、去芒、磨擦(轻度擦破种皮),有利种籽出苗,防止病虫害和鼠害。

    (3)有条件的播种时可采适量肥料拌种,有利幼苗生长。

2.2.3  播   期

    (1)不同草类在不同立地条件下各有不同的最佳播期,一般可根据当地实践经验确定。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应通过试验(在春夏之间2~3月时期内,每5~10天播种一次),分别观察出苗和生长情况,确定最佳播期。

    (2)春播需地面温度回升到12℃以上,土壤墒情较好时进行。地下根茎埋植应在春季解冻后、植物萌芽前进行。

    (3)春旱不宜播种的地方,可以夏播;选择雨季来临和透雨后进行。地下根茎插播应在抽穗以前进行。

    (4)秋播不宜太晚,要求出苗后能有一个月左右的生长期,以利越冬。

2.2.4  播种深度

    (1)大粒种籽要深些(3~4cm),小粒种籽可浅些(1~2cm)。

    (2)禾本科草类种籽要深些,豆科草类种籽可浅些。

   (3)土壤墒情差的要深些,土壤墒情好的可浅些。

   (4)土质沙性大的可深些,土质粘重的可浅些。

   (5)无论哪种情况,播后都需要填压。

2.3  管  理

播种后和幼苗期间,需进行以下田间管理工作。

   (1)松土、补种。播种后地面板结的,应及时松土,以利出苗。齐苗后,对缺苗断垄地方及时补种或移植。

    (2)中耕除草。齐苗后一个月左右,中耕松土,抗旱保墒。有条件的可适时灌水、施肥。

    (3)专人看管,防止人畜践踏。发现病虫害,及时进行防治。

    (4)每年汛后和每次较大暴雨后,应派专人检查,发现整地工程损毁或其他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4  检查验收

2.4.1  质量要求

    (1)种草位置分布合理,符合各类草种的所需的立地条件,种草密度符合设计要求。

    (2)草种保土能力强、经济价值较高。当年出苗率与成活率在80%以上,保修期末保存率    %(70%)以上。

2.4.2  质量测定

    (1)种草总体布局的检查。对照水土保持种草规划设计图与完成情况验收图、表,在种草工程区内现场逐片观察,按小地名(或小班号)分别作好记载。

    (2)整地情况的测定。根据规定的抽样范围,在一面坡的中轴线上取上、中、下三处,用木尺或钢卷尺测定整地翻土深度,并观察其耙耱碎土情况,看是否达到“精细整地”要求。

    (3)种草出苗与生长情况的测定。在规定抽样范围内,取2m×2m样方,测定其出苗与生长情况。用目测清点其出苗株数,以每平方米面积上有苗30株为合格。草长成后,在同样尺寸的样方上,用木尺或钢卷尺测定其自然草层高度,并目测其垂直投影对地面的盖度(%)。

2.4.3  措施统计

(1)对荒坡与退耕地上长期性种草和草田轮作中的牧草与休闲地上种绿肥等短期性种草,应分别统计。

(2)长期性种草,当年统计其开展面积,3~5年后经过核实统计其保存面积,其开展面积与保存面积应分别累计;短期性种草,只统计其当年开展面积,不应累计。

2.4  计量与支付

(1)种草工程采用施工图纸结合现场抽样检查的方法进行计量,根据抽样检查结果确定种草工程的面积和数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单价进行支付。

    (2)工程单价中包括抚育管理等费用。种子费用单独支付。

封禁治理

3.1  说  明

3.1.1  适用范围

本章规定适用于在有水土流失的荒地与残林、疏林地采取的封山育林措施;在草场退化导致水土流失的天然草地采取的封坡育草措施。

3.1.2  引用标准和规范

(1)GB/T16453.2-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荒地治理技术

(2)GB/T15773-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3.2  施工管理

3.2.1  明示封育治理范围

    在封育治理区四周,就地取材,采用各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明示封育范围(如标志牌或标语、垒石涂白灰、木桩或树枝围栏等)。

3.2.2  成立管护组织,固定专人看管

3.2.3  制定护林护草乡规民约,广泛张贴宣传

    乡规民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封禁制度(时间、办法)、开放条件(轮封轮牧)、管护人员、村民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奖励、处罚办法等。特别要严禁毁林、毁草、陡坡垦荒等违法行为。

3.2.4  育苗补植、补播

(1)在残林、疏林地育苗补植,平茬复壮,修枝疏伐,加快植被恢复。

    (2)在严重退化、产草量低的天然草场,补播牧草种籽,更新草种,有条件的引水灌溉,促进生长。

(3)定期检查林草生长状况,加强病虫害防治。

3.3  检查验收

3.3.1  质量要求

    (1)当年开展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1)封禁区四周有明显的标志,有专人专管,有合理的封禁规划和计划;

2)有明确的封禁制度和相应的乡规民约,并在显著位置明示;

3)封山育林结合了补植、平茬复壮、修枝疏伐等抚育措施;封坡育草结合了补播、灌水等管理措施。

(2)封禁3~5年后应达到以下要求:

1)封禁期内严格按规划、计划和有关制度实施,无破坏林草事件发生;

2)林、草郁闭度达80%以上,水土流失显著减轻。

3.3.2  质量测定

    (1)封禁措施检查。对照封禁规划设计图与完成验收情况图表,围绕封封禁四周走一遍,检查封禁周围是否有明确的界限或明示物,是否有专人管理,其职责和工作条件是否落实。

    (2)封禁制度检查。对照封禁制度和乡规民约,在封禁区现场观察封禁和轮封轮牧执行情况,检查是否有违反制度、破坏林草材料现象。

    (3)抚育管理措施检查。进入封育区现场观察,是否按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补植、修枝、疏伐等抚育措施;封坡育草是否按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补播、灌水等措施。

    (4)封山育林效果测定。在规定的抽样范围内,取20m×20m的样方,清点原有残林株数和新生幼林株数,并各选10株老树和新树,分别用钢卷尺或木尺测定其株高、冠幅,用卡尺测定其根(胸)径,推算其对地面的覆盖度(%)。

    (5)封坡育草效果测定。在规定的抽样范围内,取2m×2m的样方,观察其草丛结构,并测定其牧草质量、生物产量与对地面的盖度。

3.3.3  措施统计

(1)封山育林与封坡育草的开展面积与保存面积应分别统计。

(2)当年采取的封禁措施,经检查验收合格,统计其开展面积;3~5年后,林、草达到封育治理成果要求的,统计其保存面积。

4  梯田

4.1  说  明

4.1.1  适用范围

本章规定适用于各地的水蚀地区和水蚀与风蚀交错地区的水平梯田、坡式梯田和隔坡梯田工程建设。

4.1.2  引用标准和规范

(1)GB/T16453.1-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2)GB/T15773-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4.2  施  工

本标准主要对水平梯田的施工做出规定,坡式梯田与隔坡梯田的施工可参照执行。

4.2.l  土坎梯田的施工

    土坎梯田施工包括定线、清基、筑埂、保留表土、修平田面等五道工序。

(1)梯田定线

1)根据梯田规划确定为梯田区的坡面,在其正中(距左右两端大致相等)从上到下划一中轴线。

2)根据梯田断面设计的田面斜宽Bx,在中轴线上划出各台梯田的Bx基点。

3)从各台梯田的Bx基点出发,用手水准向左右两端分别测定其等高点;连各等高点成线,即为各台梯田的施工线。

4)定线过程中,遇局部地形复杂处,应根据大弯就势,小弯取直原则处理,有的为保持田面等宽,需适当调整埂线位置。

(2)田坎清基

1)以各台梯田的施工线为中心,上下各划出50~60cm宽,作为清基线。

2)在清基线范围内清除表土厚约20cm,暂时堆在清基线下方,施工中与整个田面保留表土结合处理。

3)将清基线内的地面翻松约10cm,清除石砾等杂物(如有洞穴,及时填塞),整平,夯实。

(3)修筑田坎

1)田坎必须用生土填筑,土中不能夹有石砾、树根、草皮等杂物。

2)修筑时应分层夯实,每层虚土厚约20cm,夯实后厚约15cm。

3)修筑中每道埂坎应全面均匀地同时升高,不应出现各段参差不齐,影响接茬处质量。

4)田坎升高过程中根据设计的田坎坡度,逐层向内收缩,并将坎面拍光。

5)随着田坎升高,坎后的田面也相应升高,将坎后填实,使田面与田坎紧密结合在一起。

(4)保留表土

1)表土逐台下移法。适用于坡度较陡,田面较窄(10m以下)的梯田。步骤如下:

a.整个坡面梯田逐台从下向上修,先将最下面一台梯田修平,不保留表土。

b. 将第二台拟修梯田田面的表土取起,推到第一台田面上,均匀铺好。

c. 第二台梯田修平后,将第三台拟修梯田田面的表土取起,推到第二台田面上,均匀铺好。

d. 如此逐台进行,直到各台修平。

2)表土逐行置换法。适用于坡面坡度较缓,梯田田面较宽(20~30m)的情况。步骤:

a. 先将田面中部约2m宽修平,将其上下两侧各约lm宽表土取来铺上。

b. 挖上侧lm宽田面,填下侧lm宽田面,将平台扩大为4m宽。

c. 按照前述方法,再向上下两端各发展lm宽,将平台扩大为6m。

d. 如此继续进行下去,直到把整个田面修平。

3)表土中间堆置法。适用于田面宽1O~15m的情况。步骤如下,

a. 将拟修田面的表土,全部取起,堆置在田面中心线位置,堆宽2m左右。

b. 将中心线上方田面生土取起,填于下方田面,把整个田面修平。

c. 将堆置在中心线的表土,均匀铺运到整个田面上。

(5)修平田面

l)将田面分成下挖上填与上挖下填两部分:田坎线上下各1.5m范围,采取下挖上填法,从田坎下方取土,填到田坎上方。其余田面采取上挖下填法,从田面中心线以上取土,填到中心线以下。这样可提高工效,节省劳工。

2)田面挖、填任务基本完成后,应用手水准检查是否达到水平(或按设计要求的纵向比降)。要求误差不超过1%。

3)田边lm左右,保留10度左右反坡,地中原有浅沟部位,填方应比水平面高出10cm左右,以备填土最深部位沉陷后田面仍能保持水平。

4.2.2  石坎梯田的施工

    石坎梯田施工包括定线、清基、修砌石坎、坎后填膛、修平田面等五道工序。定线、清基两道工序参照土坎梯田的施工要求。

(1)修砌石坎

1)先要备好石料,大小搭配均匀,堆放田坎线下侧。

2)逐层向上修砌,每层需用比较规整的较大块石(长40~50cm,宽20~30cm,厚15~20cm)砌成田坎外坡,各块之间上下左右都应挤紧,上下两层的中缝要错开呈“品"字形。较长石坎每10~15m留一沉陷缝。

3)石坎外坡以内各层,要求与外坡相同,但所用石料不必强求规整。修砌过程中整个石坎应均匀地逐层升高,压顶的块石要求规整,且具较大尺寸。

4)石坎外坡坡度一般1:0.75,内坡一般接近垂直,顶宽0.4~0.5m。根据不同坎高,算得石坎底宽,相应地加大清基宽度。

(2)坎后填膛与修平田面

1)两道工序结合进行。在下挖上填与上挖下填修平田过程中,将夹在土内的石块、石砾拾起,分层堆放在石坎后,形成一个三角形断面对石坎的支撑。

2)堆放石块、石砾的顺序是:从下向上,先堆大块,后堆小块。然后填土进行田面平整。

3)通过坎后填膛,要求平整后的田面30~50cm深以内没有石块、石砾,以利耕作。

4 3  管理(维修养护)

(1)每年汛后和每次较大暴雨后,要对梯田区检查,发现田坎(田埂)有缺口、穿洞等损毁现象,及时进行补修。

(2)梯田田面平整后,地中原有浅沟处,雨后产生不均匀沉陷,田面出现浅沟集流的,应及时取土填平。

(3)坡式梯田的田埂,应随着埂后泥沙淤积情况,每年从田埂下方取土,加高田埂,保持埂后按原设计要求有足够的拦蓄容量。

(4)隔坡梯田的平台与斜坡交接处,如有泥沙淤积,应及时将泥沙均匀摊在水平田面,保持田面水平。

4.4  检查验收

4.4.1  质量要求

  (1)梯田应做到集中连片,梯田区的总体布局(包括梯田位置、道路与小型蓄排工程)、田面宽度、田坎高度、田边蓄水埂(田埂)等,规格尺寸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2)水平梯田(隔坡梯田的水平台)应做到田面水平,田坎坚固,田边有宽1m左右反坡。

  (3)坡式梯田应做到田埂顶部水平,地中集流槽内有水簸箕等分流措施。

  (4)暴雨中田坎(田埂)被冲毁处已及时修补复原。

  (5)田坎利用应种有经济林、草,各种密度与成活率符合设计要求。

4.4.2  质量测定

  (1)规格尺寸的测定

  1)田面宽度的测定,用皮尺或测绳丈量。如田面为规整的矩形 ,在田面中部量一处即可。如田面不规整,则在田面中部和距两端各约1/5部位,共量3处,取其平均值。

  2)田面长度的测定,用皮尺或测绳丈量。如田面规整的矩形,则顺田坎量其长度即可。如田面不规整,则在田面最处边、最里边和中部共量三处,取其平均值。

  3)田面面积(含田坎、道路),采取田面平均宽度乘以平均长度算得(以平方米计,除以10000,折合为hm2)。

  4)田坎高度和坡度的测定。田坎高度用皮尺或钢卷尺量,田坎坡度用手水准(或量斜仪)量。如一条田坎各处高度、坡度一致,只在田坎中部量一处即可;如不一致,则在中部和距两端各约1/5处,共量三处,取其平均值。

  (2)水平梯田施工质量的测定

  1)田面横向是否水平的测定。一人执木尺立于田面里侧,另一人执手水准立于田边,看尺读数,如读数与仪器高相等,或高差小于1%,则田面水平。

  2)田面纵向是否水平的测定。在田面两端各有一人持水平尺,田面中部一人持手水准,先后向左右两端看尺上读数,如两端读数相等或高差小于1%,则田面水平。田埂顶部是否水平,采用同样方法测定。

  3)田坎是否坚固的测定。在田坎上取土样测定其干容重,达1.3t/m3,或人从田坎上来回走一遍,田坎不坍塌、坎顶无陷坑,即算合格。

  (3)隔坡梯田质量测定

其平台部分的规格尺寸、施工质量的测定,与水平梯田相同;其斜坡部分的宽度和坡度,应用皮尺和手水准测量,折算为垂直投影宽度;测定其与平台的比例是否与设计相符。也可采用两人各执一根木尺,一扶垂直,一执水平,直角相交,同时测得斜坡部分的垂直高度与水平宽度,再用三角关系计算其坡度。

  (4)坡式梯田质量测定。田面规格尺寸与田埂坚实程度的测定方法与水平梯田相同。应着重测定田埂顶部是否水平(与水平梯田测定田面纵向是否水平方法相同),地中集流槽是否处理。

  (5)石坎梯田质量测定。田面规格尺寸、施工质量等测定方法与水平梯田相同;田坎应着重观察砌石的施工质量,要求外沿整齐,砌缝上下交错、左右咬紧,先砌大块,后砌小块,逐层上升,最上一层用大块压顶。

  (6)暴雨后梯田质量的测定。检查在田坎(田埂)总条数中,有坍塌现象的条数,求得其比例(%);量坝塌田坎(田埂)的长度(m),求得占田坎(田埂)总长度(m)的比例(%)。要求田坎(田埂)有坍塌现象的条数比例和长度比例都不超过10%。同时观察田面是否有细沟侵蚀等现象。

4.4.3  措施统计

    统计其当年完成面积和累计完成面积的保存数(以hm2计)。

(1)水平梯田。统计其净田面面积和埂坎占地面积(按垂直投影计,下同),不能以原坡耕地面积作为梯田面积。

(2)隔坡梯田。统计其平台部分和隔坡部分面积(按垂直投影计),同时统计其埂坎占地面积。

(3)坡式梯田。统计其种植面积(按垂直投影计)和田埂占地面积。

(4)田坎利用。统计其已利用的田坎长度(m)、与此长度相应的梯田面积(hm2)和种植经济树木的数量(株)。

4.5  计量与支付

主要包括坡面土石方开挖和筑埂工程

    (1)土石方开挖和筑埂的计量和支付,应按不同工程项目以及施工图纸所示不同区域分别列项,采用现场量测或施工图纸等方法、以m3为单位进行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相应项目的单价进行计量和支付。

    (2)土石方开挖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测量开挖区的地形和计量剖面,报监理人复核,并按监理人批准的开挖线进行工程量的计量。筑埂工程结束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申报完成工程量,监理人根据设计要求对工程量进行复核,签认后作为计量依据。

5  沟头防护工程

5.1  说  明

5.1.1  适用范围

本章规定适用于黄土丘陵区、土石山区、坝上高原等沟壑发育、沟头前进危害严重地区各类沟头防护工程的建设。

5.1.2  引用标准和规范

(1)GB/T16453.3-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2)GB/T15773-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5.2  施  工

5.2.1  蓄水型沟头防护工程施工

(1)围埂式沟头防护

1)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围埂(一道或几道)位置、走向,作好定线。

2)清基。沿埂线上下两侧各宽O.8m左右,清除地面杂草、树根、石砾等杂物。

3)开沟取土筑埂,分层夯实,埂体干容重达1.4~1.5t/m3。沟中每5~1.0m修一小土挡,防止水流集中。

(2)围埂蓄水池式沟头防护

1)根据设计要求,确定蓄水池的位置、形式、尺寸进行开挖。

2)施工技术按GB/T16453.4中有关蓄水池章节施工执行。

5.2.2  排水型沟头防护工程施工

(1)跌水型沟头防护

按陡坡式溢洪道设计和施工。

(2)悬臂型沟头防护

1)用木料作挑流槽和支架时,木料应作防腐处理。

2)挑流槽置于沟头上地面处,应先挖开地面,深O.3~O.4m,长宽各约1.0m,埋一木板或水泥板,将挑流槽固定在板上,再用土压实,并用数根木桩铆固在土中,保证其牢固。

3)木料支架下部扎根处,应浆砌料石,石上开孔,将木料下部插于孔中,固定。扎根处必须保证不因雨水冲蚀而动摇。

4)浆砌块石支架,应作好清基。坐底O.8m×O.8m~1.0m×1.Om,逐层向上缩小。

5)消能设备(筐内装石)应先向下挖深0.8~1.Om,然后放进筐石。

5.3  管  理

(1)汛前检查维修,保证安全度汛;汛后和每次较大暴雨后,派专人到沟头防护工程巡视。发现损毁,及时补修。

(2)围埂后的蓄水沟及其上游的蓄水池,如有泥沙淤积,应及时清除,以保持其蓄水量。

(3)沟头、沟边种植保土性能强的灌木或草类,并禁止人畜破坏。

5.4  检查验收

5.4.1  质量要求

  (1)修建位置恰当,规格尺寸与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经暴雨考勤验后,做到工程完好、稳固、沟头不再前进。

5.4.2  质量测定

(1)蓄水型沟头防护工程,用皮尺测定防护土埂与沟头之间的距离(应在2m以上)和土埂长度,用钢卷尺或木尺测定土埂断面尺寸(设计顶宽和内外坡),同时观察沟头以上水路情况,检查防护工程是否能有效地防止径流下沟。暴雨后观察工程是否完好,沟头是否前进。

(2)排水型沟头防护工程,用皮尺和钢卷尺或木尺测定排水设施的各部尺寸,检查该项工程各构件与沟头地面的结合部位是否牢固,排水出口处的消能设备是否完善;暴雨后着重检查这两处有无损毁。

5.4.3  措施统计

沟头防护统计其当年开展数量与历年累计保存数量(m/座)及其相应的土、石方工程量(m3)和蓄水型沟头防护的容量(m3)。

5.5  计量与支付

主要包括坡面土石方开挖和筑埂工程

    (1)土石方开挖和筑埂的计量和支付,应按不同工程项目以及施工图纸所示不同区域分别列项,采用现场量测或施工图纸等方法、以m3为单位进行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相应项目的单价进行计量和支付。

    (2)土石方开挖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测量开挖区的地形和计量剖面,报监理人复核,并按监理人批准的开挖线进行工程量的计量。筑埂工程结束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申报完成工程量,监理人根据设计要求对工程量进行复核,签认后作为计量依据

6  谷  坊

6.1  说  明

6.1.1  适用范围

本章规定适用于有沟底下切的沟壑治理区土谷坊、石谷坊、植物谷坊工程的建设,包括黄土丘陵区、土石山区、坝上高原、石质山区。

6.1.2  引用标准和规范

(1)GB/T16453.3-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2)GB/T15773-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6.2  施  工

6.2.1  土谷坊施工

(1)定线:根据规划测定的谷坊位置(坝轴线),按设计谷坊尺寸,在地面划出坝基轮廓线。

(2)清基:将轮廓线以内的浮土、草皮、乱石、树根等全部清除。

(3)挖结合槽:沿坝轴线中心,从沟底至两岸沟坡开挖结合槽,宽深各0.5m~1.0m。

(4)填土夯实:填土前先将坚实土层探松3~5cm,以利结合。每层填土厚0.25~0.3m,夯实一次;将夯实土表面刨松3~5cm,再上新土夯头,要求干容重1.4~1.5t/m3。如此分层填筑,直到设计标高。

(5)开挖溢洪口,并用草皮或砖、石砌护。

6.2.2  石谷坊施工

(1)定线和土沟床清基要求与土谷坊相同。

(2)岩基沟床清基:应清除表面的强风化层。基岩面应凿成向上游倾斜的锯齿状,两岸沟壁凿成竖向结合槽。

(3)砌石

1)根据设计尺寸,从下向上分层垒砌,逐层向内收坡,块石应首尾相接,错缝砌筑,大石压顶。

2)要求料石厚度不小于30cm,接缝宽度不大于2.5cm。

3)同时应做到“平、稳、紧、满”(砌石顶部要平,每层铺砌要稳,相邻石料要靠紧,缝间沙浆要灌饱满)。

6.2.3  柳谷坊施工

(1)桩料选择:按设计要求的长度和桩径,选生长能力强的活立木。

(2)埋桩:按设计深度打入土内;注意桩身与地面垂直,打桩时勿伤柳桩外皮,牙眼向上,各排桩位呈“品”字形错开。

(3)编篱与填石

1)以柳桩为经,从地表以下O.2m干始,安排横向编篱。

2)与地面齐平时,在背水面最后一排桩间铺柳枝厚0.1~0.2m,桩外露枝梢约1.5m,作为海漫。

3)各排编篱中填入卵石(或块石)靠篱处填大块,中间填小块。编篱(及其中填石)顶部做成下凹弧形溢水口。

4)编篱与填石完成后,在迎水面填土,高与厚各约O.5m。

6.3  管  理

(1)暴雨中应有专人到谷坊现场巡视,如有险情,及时组织抢修。

(2)每年汛后和每次较大暴雨后,及时到谷坊现场检查,发现损毁等情况,及时补修。

(3)坝后淤满成地,应及时种植喜湿、耐淹、经济价值较高的用材林、果树或其他经济作物。

(4)柳谷坊的柳桩成活后,可利用其柳枝,在谷坊上游淤泥面上成片种植柳树,形成沟底防冲林,巩固谷坊治理成果。

6.4  检查验收

6.4.1  质量要求

    (1)工程位置布置合理。规格尺寸与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土谷坊坝体均匀压实,无冻块缝隙,干容重达1.5t/m3以上;石谷坊材料规格、质量符合标准,水泥沙浆性能良好、砌石稳固、整齐。

(3)经暴雨洪水考验后,各项工程良好,局部小的损毁能很快修复。

6.4.2  质量测定

(1)对各类谷坊首先应现场测定其总体布局,用皮尺测定谷坊间的水平距离,用手水准测定下坊顶部与上坊趾部之间的沟底比降,并检查是否能有效地制止沟底下切。

(2)土谷坊用皮尺测定坊顶长度、宽度、最大高度、上下游坡比、溢洪口尺寸(长度、深度、上下口宽度)等;并在坝顶中部和距两端各约1/5处,用环刀取坝体土样(取样部位为坝顶一处,上、下游坡各两处),测定其干容重(要求不小于1.5t/m3)。

(3)石谷坊应用皮尺测定其断面尺寸(长度、宽度、最大高度、上下游坡比),着重测定施工质量,在最大坊高处用钢卷尺或木尺测定铺砌石的厚度、宽度、高度,测定水泥沙浆的配合比是否恰当,衬砌技术是否作到“平、稳、紧、满”四字要求(砌石顶部要平,每层铺砌要稳,相邻石料要靠得紧,缝间砂浆要灌饱满),两端与山坡接头处是否牢固。

(4)柳谷坊应用钢卷尺或木尺测定柳桩长度、直径、入土深度、桩距、行距等尺寸,并检查柳梢是否分层平顺填实,捆紧柳梢的铅丝是否牢固。

(5)暴雨后观察各类谷坊完好程度,如有损毁,用皮尺、木尺或钢卷尺测定损毁部位的长、宽、深度,作好记载。

6.4.3  措施统计

谷坊工程统计其当年开展数量与历年累计数量(长度m/座)及其库容(m3)、土石方工程量(m3)。

6.5  计量与支付

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工程的计量,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填筑体的尺寸和基础开挖清理完成后的实测地形,计算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单价进行支付。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7.1  说  明

7.1.1  适用范围

(1)坡面小型蓄排工程一节的规定适用于雨量较多、坡面径流较大的土石山区和丘陵区坡面截水沟、排水沟、蓄水池等工程的施工与管理。

(2)路旁、沟底小型蓄引工程一节的规定,适用于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路旁、沟底小型水窖、涝池的施工与管理。

(3)引洪漫地工程一节的规定,适用于干旱、半干旱地区在暴雨期间引用坡面、道路、沟壑与河流的洪水,淤漫耕地或荒滩的工程施工与管理。

7.1.2  引用标准和规范

(1)GB/T16453.4-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2)GB/T15773-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7.2  坡面小型蓄排工程

7.2.1  施  工

(1)截水沟与排水沟的施工

1)根据规划截水沟与排水沟的布置路线进行施工放样,定好施工线。

2)根据截水沟与排水沟的设计断面尺寸,沿施工线进行挖沟和筑埂。筑埂填方部分应将地面清理耙耱后均匀铺土,每层厚约20cm,用杵夯实后厚约15cm,沟底或沟埂薄弱环节处应加固处理。

3)在截水沟和排水沟的出口衔接处,铺草皮或作石料衬砌防冲。在每一道跌水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专项施工。石料衬砌的跌水,其施工要求参照7.2.1(2)的规定执行。

4)竣工后,及时检查断面尺寸与沟底比降,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2)蓄水池与沉沙池的施工

1)根据规划的位置和设计的尺寸进行开挖,及时检查开挖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于需作石料衬砌部位,开挖尺寸应预留石方衬砌位置。

2)池底如有裂缝或其他漏水隐患等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好清基夯实,然后进行石方衬砌。

3)石方衬砌要求料石(或较平整块石)厚度不小于30cm,接缝宽度不大于2.5cm,同时应做到砌石顶部要平,每层铺砌要稳,相邻石料要靠得紧,缝间沙浆要灌饱满;上层石块必须压住其下一层石块的接缝。

7.2.2  管  理

(1)每年汛后和每次较大暴雨后,对坡面小型蓄排工程应进行全面检查,如有冲毁现象,应及时进行补修。

(2)根据设计要求和坡面侵蚀量大小,每1~3年应对各类蓄排工程进行一次清淤,遇到淤积严重的大沙年,应及时清除。

(3)截水沟和排水沟的填方土埂外坡,可种植经济价值较高的浅根性植物护埂。

(4)蓄水池四周可种植经济价值较高的树木,减少水面蒸发。但应选好树种和种植位置,防止树根破坏衬砌体和引起池底漏水。

7.3  路旁、沟底小型蓄引工程

7.3.1  水窖的施工

(1)窖体开挖

1)井式水窖开挖。从窖口开始,按照各部设计尺寸垂直向下挖,在窖口处吊一中心线,每向下挖深lm,校核一次直径。

2)窑式水窖开挖。从窑门开始,先刷齐窑面,根据设计尺寸挖好标准断面,并逐层向里挖进,挖至设计的长度为止。在窑门顶部吊一中心线,并做一个半圆形标准尺寸木架,每向里挖进lm,校核一次断面尺寸。

3)对需用胶泥防渗的水窖和水窑,在窖体开挖完成后,还需开挖供钉胶泥用的码眼。码眼在窖壁呈现“品”字形分布,上下左右眼距各约20cm,口径5~8cm,深10~15cm,眼深略向下方倾斜。

4)地面部分的沉沙池、取水管、取水井筒都按设计要求开挖,及时校核断面尺寸。

(2)窖体防渗

1)胶泥捶壁防渗

a. 取胶泥与黄土拌合均匀(沙粒:粉粒:粘粒的体积比为1:2:1),制成长约18cm,直径约5~8cm的胶泥钉和直径约20cm、厚2~5cm的胶泥饼。

b. 将胶泥钉用力塞入码眼,外留3cm,将胶泥饼用力摔到胶泥钉上,使之连成整体。

c. 用木棒连续捶打胶泥饼,使之与窖壁紧密结合,直到窖壁上全部胶泥坚实光滑为止。

d. 窖壁胶泥厚度,从上到下依次为2、3、4、5cm。

2)水泥抹面防渗

a. 调好水泥沙浆与白灰沙浆。水泥沙浆中水泥:沙子:水的体积比为1.0:2.O:2.5;白灰沙浆中白灰:沙子:水的体积比为1.0:1.5:2.0。

b. 先在窖壁上抹一层白灰沙浆“打底”,再用水泥沙浆抹面,抹面厚度不小于2~3cm。

c. 有条件的地方,可先用铆钉将铅丝网铆固在窖壁上;或先在窖壁上均匀地打入钢钎,再用铅丝连接成网,然后用水泥沙浆抹面;随着水泥的固结,进行抹实,直到牢固光滑为止。

3)其他防渗措施

a. 在石料方便地方,窖底、窖壁可用1:3水泥沙浆砌粗料石,并用1:3水泥沙浆勾缝。

b. 窖底、窖壁用1:1:6水泥、石灰、沙浆砌砖,1:3水泥沙浆抹面。

c. 有条件的可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防渗。

(3)地面部分的施工

1)窖口处用砖或块石砌台,高出地面30~50cm,并设置能上锁的木板盖;有条件的可在窖口设手压式抽水泵。

2)沉沙池与进水管连接处设置铅丝网拦污栅,防止杂物流入。

3)进水管应伸进窖内,离窖壁30~50cm,管口出水处设铅丝蓬头,防止水流冲坏窖壁。

7.3.2  水窖的管理

(1)水窖修成后应及时放人适当水量;正式蓄水取水时,不能将水取尽,防止窖壁窑底干涸裂缝。

(2)暴雨中收集地表径流时,应有专人看管,窖中水位不能超过设计的蓄水高度(水窖、水窑部分),防止旱窖与窖顶部蓄水泡塌。

(3)窖口盖板应经常盖好锁牢,防止杂物掉入或人畜跌进,以保证安全与卫生。

7.3.3  涝池的施工

(1)一般土质涝池,按设计尺寸开挖土方,挖出的土料,可在池周作成土埂(留下进水口),增加蓄水容量。池底要用粘土防渗。如发现细小裂缝,应及时灌浆处理。

(2)大型涝池需用石料衬砌的,应按照5.2的要求进行。

(3)路壕蓄水堰的小土坝,应分层夯实,干容重不低于1.4t/m3

7.3.4  涝池的管理

每2~3年清淤一次。

  暴雨期需有专人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4  引洪漫地工程

7.4.1  建筑物施工

包括渠首建筑物(拦洪坝、导洪堤、引洪闸等)与渠系建筑物(分水闸、斗门等)。

7.4.2  渠道施工

包括干渠、支渠和斗渠,一般都是土渠,不作衬砌。

以上工程施工按照小型水利工程技术规范执行。

7.4.3  田间工程施工

(1)洪漫缓坡农田,应按缓坡区修梯田的要求,进行平整,修成长边大致平行于等高线的矩形田块。进水一端应较出水一端稍高,一般可取O.5~1.0%的比降,以利行水。

(2)田边蓄水埂,应高出地面O.3m以上,顶宽O.3m,内外坡比各约1:1,分层夯实,干容重1.3~1.4t/m3

(3)当进水口或出水口高差大于0.2m时,都应用块石、卵石等作成简易消能设备,防止冲刷。

7.4.4  管  理

(1)每年汛前和汛后,应及时检查引洪渠首和渠系各项建筑物,发现问题,及时整修处理。

(2)引洪过程中,始终应有专人管理,按设计要求给各渠系和地块放水,防止引洪淤漫水量过多或不足。

(3)全部渠系应是不冲不淤,每次淤漫后如发现有冲淤现象,应及时研究处理。

7.5  检查验收

7.5.1  质量要求

  (1)坡面截水沟、排水沟等做到总体布局合理,能有效地控制上部地表径流,保护下部的农地或林草地;断面尺寸与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排水去处有妥善处理。

  (2)水窖、蓄水池做到布设位置合理,有地表径流水源;规格尺寸与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蓄水容量能满足人畜饮用需要。

  (3)上述各项工程经规定频率的暴雨考验,完好率在90%以上。

  (4)拦洪坝、引洪渠等工程的规划布局、断面尺寸、渠道比降和各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都达到设计要求,引洪过程中渠系作到不冲不淤。

  (5)淤漫地块要求布设合理,暴雨洪水中能迅速、均匀地淤漫全部地块。

  (6)在设计频率的暴雨洪水下,各项建筑物和淤漫地块基本上完好无损。局部损毁的能很快补修完好。

7.5.2  质量测定

  (1)坡面小型蓄排工程

  1)以每一完整坡面为单元,逐坡观察坡面截水沟、蓄水池、排水沟、沉沙池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是否能保证其下部农田和林地、草地的安全。

  2)截水沟的长度用皮尺丈量,其断面尺寸(深度、上口宽底宽)应用钢卷尺测定,每一条截水沟的中部和距两端各1/5处,分别各测一次,取其平均值。截水沟比降(水平或有微度倾斜)用手水准与水平尺测定,每条截水沟中部各测长约30m一段,计算其蓄排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蓄水池的长、宽、深用皮尺或测绳测定,并计算其容量。土质蓄水池,检查其防渗措施。石砌蓄水池,测定其砌石质量,用钢卷尺或木尺量料石厚度(要求不小于30cm)与接缝宽度(要求不大于2.5cm),铺砌中是否做到“平、稳、紧、满”四字。

  4)排水沟应用钢卷尺或木尺测定其断面尺寸,用手水准测定其比降,并计算其排水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着重检查其排水去处是否有防冲措施。

  5)水窖首先检查其是否有地表径流来源,径流入窖前的拦污、沉沙措施是否齐全、完善;用皮尺测定窖身各部尺寸,计算其单窖容量,检查其防渗措施和效果。

(2)引洪漫地措施的质量测定

1)以一个完整的引洪区为单元,对照规划图和完成验收图,现场检查其总体布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河道引洪和沟道引洪的拦洪坝、溢洪道、引洪渠、各级输水渠以及田间工程等布局是否合理。

2)应用皮尺测定各项建筑物的外部尺寸,用钢卷尺或木尺测定各级渠系横断面,用水平仪测定各级渠系比降,每级渠系各测定三处(在该渠段中部和距两端各约1/5处)。结合测定引水含沙量,审定其是否符合不冲不淤流速的要求。

3)各类土方填挖工程、石方衬砌工程的质量测定,参照沟中坝库和坡面小型蓄排工程质量测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4)淤漫技术的质量测定。在竣工后第一年引洪淤漫和每次较大暴雨淤漫后,测定一次淤地厚度,检查漫区总体和每一地块的各部位,是否淤漫均匀。同时检查各类建筑物是否完好;对有损毁的部位,测定其损毁尺寸,查明原因,作好记载。

7.5.3 措施统计

(1)坡面截水沟(m)、排水沟(m)、蓄水池(座)、水窖(座)等统计其当年完成和历年累计完成的数量,及其相应的容量(m3)。

(2)引洪漫地工程

1)当年施工验收合格的统计其开展面积,经暴雨洪水考验工程完好的统计其保存面积,并应累计。

2)同时统计其配套工程拦洪坝(座)、引洪渠(m)等,并统计其土石方工程量(m3)。当年施工验收合格的,统计其开展数量;经暴雨洪水考验工程完好的统计其保存数量,二者都应累计。

7.6  计量与支付

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工程的计量,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填筑体的尺寸和基础开挖清理完成后的实测地形,计算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单价进行支付。

8  淤地坝

8.1  说  明

8.1.1  适用范围

本章规定适用于黄土丘陵区的淤地坝(辗压式均质土坝)建设。其他地区在沟壑治理中凡是沟中筑坝有拦泥淤地作用的(如拦沙坝)可参照使用。

8.1.2  引用标准和规范

(1)GB/T16453.3-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2)GB/T15773-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8.2  工程施工

8.2.1  施工准备

(1)施工场地准备。包括选好土、石料场,确定运送土、石路线,修筑交通道路,解决供水、供电,修建堆放物资(炸药、水泥、施工工具)的临时仓库,做好施工场地防洪排水等。

(2)施工定线。根据规划、设计图纸,将土坝、溢洪道、泄水洞等各项建筑物的位置,用测量工具逐项落实到地面,并用打桩等方法予以确定。

8.2.2  清基。包括土坝、溢洪道、泄水洞位置范围内的坝基与岸坡。

(1)土质沟床清基

1)要求将浮土、杂物等全部清除。清除深度按浮土、杂物深度而定,一般要求30cm以上。

2)沿坝轴线位置开挖结合槽,梯形断面底宽0.5~1.Om,深O.5~1.Om,边坡1:1。

3)回填均质黄土,按夯实标准压实。

(2)石质沟床清基

1)如岩石基础与坝体直接结合时,先清除表层覆盖物,再进行开挖,将强风化层全部除掉,以开挖到设计要求为原则。岩坡清除后,不应成台阶状。

2)如岩石有裂隙、断层、裂隙水等现象,应用箱填堵塞法或水玻璃掺水泥等方法严格处理,或作导滤槽将裂隙水引到坝外。

(3)削坡要求

坝体与岸坡连接处的坡度要求:

    a)土质岸坡不陡于1:1.0~1:1.5;

    b)岩石岸坡不陡于1:0.5~1:0.75。

(4)其他要求

    a)坝基为黄土台地时,除削坡外,应预作湿陷处理;

    b)坝库有长期蓄水要求的,坝基应作截流防渗处理。

8.2.3  土坝施工

(1)取土要求

1)土料取用坚持先低后高、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原则,做到高土高用,低土低用,缩短运距。

2)最终坝高以下的坝端严禁取土。

3)运土道路应尽量布置成循环形式,往来路线分开,避免陡坡和急转弯。

4)土壤含水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含水量较低的料场,应提前洒水或灌水。

(2)铺土要求

1)坝基为粘性土时,应先采取措施,使坝基表面含水量控制在设计要求范围内,然后铺土压实;若为砂性土基时,应先将坝基表面洒水压实,然后再铺土。

2)填筑的土料要求均质,不含腐殖质土、石块、大土块、冻土块或草根、树枝等其他杂质。土料含水量要求在15%~18%,一般不低于14%。

3)铺土应平行于坝轴方向呈条形延伸;条形间横向接缝应错开,厚度应均匀,宽度应一次铺够,避免接缝。人工夯实铺土厚应不超过30cm;机械履带碾压铺土厚度20~25cm;羊角碾碾压铺土厚度20~30cm。

4)连续铺土压实的坝面需适当洒水湿润,并钩皮刨毛,以利上下层结合;越冬压实的坝面,必须将冻层面挖开运走。冬季停工的土坝,坝面应铺一层松土。

(3)压实要求

1)坝体压实应根据土料性质、含水量和压实工具事先进行试验,确定铺土厚度与夯碾次数。干容重标准数值,一般要求不低于1.55t/m3。在施工期间,每压实一层均需取样测定干容重和含水量。

2)大、中型淤地坝应尽量使用机械碾压。采取进退错距法,两次错车碾迹重叠10~15cm,沿坝轴方向进行,用1~2档低速碾压。

3)人工夯实使用石夯、铁夯和混凝土夯,夯具重量要求40~50kg。采取梅花套打法,夯迹应重合1/3。

(4)土坝整坡

    土坝施工期间,每夯压升高一层,应按设计坡比随时进行整坡,要求整个坝坡均匀一致。

8.2.4  溢洪道施工

(1)溢洪道过水断面必须按设计的宽度、深度、边坡施工,同时要严格掌握溢洪道底高程,不能超高或降低。

(2)土质山坡开挖溢洪道时,过水断面边坡不小于1:1.5,过水断面以上山坡不小于1:1.0。在断面变坡处要留一平台,宽1.Om左右。溢洪道上部的山坡应开挖排水沟,以保证安全。溢洪道开挖的土方应尽量利用上坝,在施工顺序安排上,要和土坝施工相应进行。

(3)岩石山坡上开挖溢洪道,应沿溢洪道轴线开槽,再逐步扩大到设计断面。不同风化程度岩石的稳定边坡比为弱风化岩石1:O.5~1:0.8;微风化岩石1:O.2~1:0.5。

(4)用浆砌石衬砌溢洪道时按8.2.6 浆砌料石(或块石)施工执行。

8.2.5  泄水洞施工

    泄水洞施工包括卧管、涵洞、消力池等;涵洞工程应按涵洞、涵管等不同类型及在坝体内、外不同位置,采用不同方法进行施工。

(1)浆砌石涵洞施工

1)砌石时土质基础不坐浆,岩石基础应清基后坐浆。

2)侧墙砌筑,应先确定中线和边线的位置。砌筑有斜面的侧墙时,应在其周围用样板挂线。砌石方法按8.2.6中的(1)、(2)、(3)规定执行。

3)起拱脚端应与水平成一定角度,在涵台沿未砌到拱线之前,就应将石块逐渐砌成倾斜状态,以使起拱线的斜度满足要求,外层预留2cm的勾缝槽。

4)砌筑拱圈时,应以拱的全宽和全厚,同时由两端起拱线处对称向拱顶砌筑。相邻两行拱石砌缝应错开,错距不得小于10cm。必须保持拱的平顺曲线形状。应待砂浆强度能承受静荷载的应力时,才能拆除支撑架。

5)涵洞两侧及顶部,应用粘土回填lm以上,方能用大夯夯实。两侧要求平衡填高,干容重要求大于坝体设计值。靠近洞壁部位,填粘土含量不应小于20%,并用大锤夯捣,使回填土料挤满每个砌石缝隙。填土夯实时应在洞(管)壁上洒水,以利结合。

(2)预制混凝土涵管施工

l)管座砌筑应根据预制涵管每节的长度,在两端接头处预留接缝套管位置。管座应采用1800或900的支撑。

2)预制管必须由一端向另一端套装,接头缝隙应用沥青麻刀填塞。

3)预制管如为平接,必须套有管箍,管箍与管之间用水泥石棉粉砂浆填实。

4)管壁附近应用小木夯分层打实,当填土超过管顶1m以上后,再用大夯或机械套索压实。

8.2.6  浆砌料石(或块石)施工

在溢洪和泄水各部构件施工中,大部分需作浆砌料石(或块石)施工。此外,某些特殊情况下,需在沟中修建浆砌料石重力坝的,其施工主体也由浆砌料石完成。

(1)基础处理

1)地基开挖,应清除强风化岩石,按设计挖到弱风化或微风化基岩上。基岩边坡必须保证稳定。顺河流方向的基面不能挖成向下游倾斜。

2)岸坡开挖,清除表面的覆盖物,并使利用的基岩面平整,坡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3)浆砌石坝坝基范围内的断层破碎带或软弱夹层,应根据所在的部位、形状、宽度、组成物的性质及对坝体安全的影响,采取处理措施。一般对规模不大而倾角较陡的断层破碎带采用在表面加混凝土塞的方法处理。混凝土塞的深度,一般为破碎带宽度的1.5~2.0倍。若断层破碎带伸出坝基以外时,应延长处理段到坝体以外1.5~2.0倍的处理深度。

(2)石料与沙浆准备

1)料石尺寸应基本一致,长50~60cm,宽30~40cm,厚20~30cm。浆砌前应将砌石表面的泥污、水锈等洗刷干净。

2)砂浆配制必须按设计的配合比调和稠度应适中,过干不易捣实,过稀降低质量。配合比例见表8。

(3)砌石要求

1)镶面石要一顶一顺间隔排列,上下层镶面石的竖缝应错开8cm以上;腹石需错开石块长度的1/3~1/2;砌石缝宽与石料形状有关,粗料石为1.5~2.Ocm,块石为3cm,片石为4cm左右。

表8                       砂浆配合比例参考值

2)迎水面镶面石应用50号水泥砂浆砌筑;背水面面石可用25号混合砂浆砌筑;填腹石可用10号白灰砂浆砌筑;表面勾缝宜用75号水泥砂浆。

3)水泥砂浆砌石体应进行洒水养护(洒水次数根据气温风力而定),表面用草袋覆盖,使砌体经常保持湿润状态。暂不加砌的,至少需养护7天。正在砌筑的表面,严禁敲打、震动。

4)砌筑方法应用挤浆法,先在基础表面铺一层厚3cm的砂浆,将石料放在砂浆上,用脚踩或锤击,使之紧密结合,然后给竖缝灌灰浆,至缝深2/3后,向缝内挤片石,并用铁锤捣实,使砂浆与石块紧密结合。

8.2.7  干砌块石施工

(1)砌体要分层进行,层间竖缝要错开,每层以大石块为骨干,大面朝下。

(2)不平稳部位应用小石块垫稳,不得有松动石块。

(3)层面应经常用厚薄不同的石块调整高度,以便始终保持各层呈基本水平上升。

(4)砌体应表里一致,不得以大块石砌外缘而内填碎石或河卵石;外砌石块要互压1/2以上,并用大块石封顶。

8.2.8  冬季施工

(1)一般土石工程,不应在0℃以下进行施工。如利用白天温度较高施工,而夜间气温降到O℃以下时,施工中应采取防寒措施。

(2)土坝冬季施工

1)要求取土场尽量选择在背风向阳处,采用立面开挖,实行挖、装、运、铺、压流水作业,不留间歇,防止冻结。冻土禁止上坝。

2)尽可能采用爆破松土、机械碾压方法施工。夜间停工时应铺一层虚土,次日夯碾。

3)限制土壤含水量,一般砂壤土含水量不大于16%;轻、中粉质壤土及粘土不大于18%。

(3)浆砌石或混凝土工程冬季施工,可采用以下措施:

1)加热法。混凝土施工需有预热设施,先用热水拌合,再对骨料预热。石块温度保持在O℃以上,砂浆温度保持在10℃以上。

2)暖棚法。棚内温度保持在5℃以上。

3)掺料法。在砂浆里掺入食盐或氯化钙。

8.2.9  安全施工

(1)爆破施工。必须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并确定各项安全距离,见表9。

表9                       爆破施工安全距离                    单位:m

8.2.10  汛期施工

    应做好防汛抢险的一切准备工作。

8.2.11  高空作业

    脚手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和加固。料、具妥善保管,现场作业要有防护准备。

8.3  工程管理

8.3.1  工程检查与观测

(1)竣工检查

    工程竣工后和蓄水、泄水前后,应对各项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

(2)汛期检查

1)汛前检查防汛准备情况,并落实抢险队伍的组织和制度。

2)暴雨洪水来临时,应有专人观测雨情和水情,检查坝体和溢洪道、泄水洞等建筑物的安全状况。

(3)对重点工程(或新材料、新技术施工的工程)的观测

1)根据工程规模和生产需要,观测土坝的沉陷、位移、裂缝、渗流。

2)定期观测雨量、库水位、库内淤积、泄水流量、含沙量、库区塌岸。

8.3.2  工程维修养护

(1)土坝的维修养护

1)严禁在坝体上和坝体四周3m以内种地、植树、挖坑、打井,爆破和进行其他对工程有害的活动。

2)对坝体滑坡、裂缝及动物洞穴等现象,应及时处理,对坝顶的过量沉陷,应及时填补,保持坝顶、坝坡的完整。保护各种观测设施的完好,清除坝面排水沟内淤泥和杂物。

3)土坝蓄水后,应检查背水坡脚有无渗流、管涌及两岸渗漏现象,如有混水或流土,应查明原因,填铺滤料,妥善处理。

4)坝轴线两端山坡上如有天然集流槽,应及时在坡面修截水沟、排水沟,防止暴雨中坡面径流由此下泄,冲坏坝体和其他建筑物。

(2)土坝裂缝的处理

1)发现裂缝,应开挖探坑查明裂缝部位、形状、宽度、长度、深度、错距和走向;根据观测资料,结合土坝设计、施工情况,分析裂缝成因,针对不同性质的裂缝,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对于较浅的龟裂缝,一般可在表面铺一厚约30cm的保护土层。   

3)较深的裂缝用回填法处理,处理后随即铺设保护层。裂缝较深时上部开挖回填、下部灌浆处理。灌浆时应按先稀后稠的原则,泥浆稠度以水土比1:1.2~1:2.5为宜。

4)横向裂缝(垂直于坝轴线的裂缝)危险性极大,汛期应加强监测,控制运用,汛后及时挖槽回填处理。  

(3)溢洪道维修养护

1)溢洪道两侧如有松动土石体坍塌危险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清理、削坡或锚固等处理措施。

2)如坍塌体堵塞水流时,应在暴雨到来之前及时清除。

(4)泄水建筑物管理养护

1)如发现泄水涵洞由于土石结合不好导致管壁漏水,应将迎水坡开挖一段,回填粘土夯实,并在涵洞进口处加做几道截水环。

2)如因基础不均匀沉陷发生涵管断裂,或因管道接头处理不好而漏水,应在空库时从迎水坡挖开漏水段进行翻修,并加筑截水环,同时在管内用水泥砂浆填缝、塌实、勾缝,里缝用沥青水泥砂浆回填,外缝用丝布粘贴。

3)对涵洞内淤塞的石块、杂土等阻水物应随时清除。

4)发现竖井、卧管裂缝应及时处理。

(5)排洪渠维修管理

1)坝地一侧排洪渠内,如有淤泥和堆积物,应及时清除,并结合加固防洪堤。

2)对冲坏或破坏的导流坝要及时修复。

(6)环境保护

1)工程竣工后,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整治。取土场修成1~2m宽的反坡水平阶,造林种草。

2)下游坝坡种草或种植浅根性灌木。

3)建筑物四周5m以内严禁挖土采石,坝顶和坝坡禁止放牧。

4)严禁向库内排放污水和废渣。

8.4  检查验收

8.4.1  质量要求

    (1)工程位置布置合理。规格尺寸与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蓄洪(滞洪)量和排洪量能保证坝库安全。

    (2)土坝坝体均匀压实,无冻块缝隙,干容重达1.5t/m3以上,与坝体内泄水洞和坝肩两端山坡结合紧密。

(3)溢洪道、泄水洞等石方建筑物,料石、块石的规格、质量符合标准,胶合材料(水泥、白灰沙浆)性能良好、砌石稳固、整齐。

(4)经暴雨洪水考验后,各项工程良好,局部小的损毁能很快修复。

8.4.2  质量测定

(1)对照坝系规划图和完成验收图,检查坝系工程的总体布局是否全面和完善,各类坝库的坝址是否恰当,每一坝库的建筑物(土坝、溢洪道、泄水洞)具体位置是否合适。

(2)各类坝库土方填筑、石方衬砌以前,就应检查其清基工作是否完善。用皮尺测定清基范围是否足够(应比坝趾坡脚线加宽0.5~0.6m),检查此范围内地面表土、淤泥、卵石、砾石、树根等是否清除干净,洞穴等隐患是否处理,并用测坡仪测定两岸山坡削坡以后的坡度是否合适(土坡不陡于l:l,石坡不陡于1:0.75),用钢卷尺或木尺测定坝轴线与山坡接头处开挖的接合槽深度(要求不小于O.5m),坝底沟床上开挖的截水槽断面尺寸与回填土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土坝的坝轴线、溢洪道与涵洞的中心线,应根据施工时设置的控制桩,在不同施工阶段,进行多次测定和校正,要求中心线位移不超过土15mm。

(4)土坝的上坝土料,在分层夯实过程中,及时测定其质量。包括土料含水量、每层铺土厚度、压实次数、对照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每压实一层进行一次核实;并挖坑用环刀取土样,测定其干容重(要求不小于1.5t/m3),直到坝体全部完成。取土样位置,按碾压面积,大致每200m2一个,对死角、坝端、接缝等薄弱处应加密取样。同时各层土样取土位置要错开,应取在上下两层接合处,包括上层2/3、下层1/3。要求压实干容重不合格的样品数不得超过样品总数的10%。

(5)溢洪道、泄水洞的石方或混凝土方工程,在衬砌之前,用皮尺测定其各构件部位基础的尺寸和质量;溢洪道的溢流堰顶高程,泄水洞的涵洞比降,在衬砌施工前用水平仪测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土质基础测定其是否分层压实与压实后的干容重;石方衬砌过程中测定其沙浆配料是否符合规定,铺砌技术是否符合“平、稳、紧、满”四字要求,以及坝体和山坡结合部位是否牢固。

(6)反滤体堆砌过程中,由下到上、由里到外,及时测定其每层堆砌沙料与石料的级配、高度、厚度、长度,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土坝、溢洪道、泄水洞三大件每项分部工程完成后,及时用皮尺和测坡仪测定其各部尺寸,包括土坝的坝高、顶宽、顶长、上下游坡比等,溢洪道的引水渠、宽顶堰、渐变段、陡坡、消力池等,泄水洞的卧管、涵洞、消力池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其能否满足蓄洪、排洪和泄水的需要。泄水洞竣工后,采取灌水或浓烟法充满洞内,检查是否漏水、漏烟。如发现漏水、漏烟,用水泥抄浆或沥青麻刀封堵。

(8)土坝竣工后,顺坝轴线长度每1/10处设一高程标志点,在岸坡上用水平仪测定其高程,作好记载;在竣工后一年内每三个月再测一次各标志的高程,检查是否有不均匀沉陷。

(9)暴雨洪水后,及时检查坝库各项建筑物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毁,及时测定其损毁部位的尺寸,并查明其原因,作好记载。

(10)坝库蓄水后,检查坝下有无管涌和浑水现象,坝体与两岸山坡接合处有无渗水现象,如有,应测定其水量,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作好记载。

8.4.3  措施统计

(1)淤地坝统计其当年开展数量与历年累计数量(座)及其库容(m3)、土石方工程量(m3)。

(2)同时统计其坝地面积。坝修成后地未淤平的,统计其“可淤地面积”,淤平以后统计为“已淤地面积”,种地以后再统计其“种植面积”(因有一部分面积不种植)。各类坝地除统计当年新增数外,还应统计累计保存数。

8.5  计量与支付

(1)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工程

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填筑体的尺寸和基础开挖清理完成后的实测地形,计算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单价进行支付。

    (2)混凝土工程

    1)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指定的建筑物边线或实际浇筑的混凝土量计算混凝土工程量,以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进行支付。

    2)伸缩缝等所用材料的供应和制作安装,按《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种材料的计量单位计量,并按所列项目的相应单价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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