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2012 6

关于全县农村金融稳定工作的调研报告

(作者:顾安飞 孙诗强)

近期,由县金融办公室牵头,以农房重建贷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理、政策性农业保险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开展和理赔、农村信用社灾后重建等内容为重点,对全县农村金融稳定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后。

一、全县农村金融工作现状

(一)农房重建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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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地震后,县委、县政府本着“民生优先”的原则,大力贯彻落实各项金融扶持政策,各金融机构加大对灾后重建领域特别是农房重建的信贷投入,为灾后重建提供了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持。县农村信用社主要承担了全县的农房重建贷款工作。

截止20xx年5月末,县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灾后农房重建专项贷款 19136户,金额50640万元;收回贷款10724户,金额33038万元;现有余额户数8412户,金额17602万元(其中:困难农户重建贷款395户,贷款金额947万元;收回贷款67户,金额217万元;现有余额户数328户,金额730万元)。其中,不良贷款54户,金额118万元,不良占比为0.67%,欠息户数727户,欠息面8.64%,欠息金额70万元,欠息率1.22%。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20xx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同年9月在长卿镇开展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在长卿镇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xx年3月县政府又出台了《梓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向全县。20xx年又将玛瑙镇、石牛镇、石台乡确定为“农村信用体系宣传示范点”,20xx年5月,在团县委和县人行的推动下,又在全县启动了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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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以评定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为载体,优化信用环境,加大了农业贷款投放力度,有力地支持了全县经济发展。截至20xx年5月末,全县共评定信用(乡)镇3个,信用村39个,核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9.8万户,核定农户覆盖率达98%;农户小额信用贷款6.19万户,农户覆盖率63%;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5.92亿元,比20xx年增长105.36%,年均增幅达35%,远远高于同期GDP的增幅。全县涉农贷款余额20.56亿元,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76.67%,比20xx年增加8.2个百分点;

(三)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理工作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为建设诚信梓潼,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相继下发了多个相关文件,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协助配合催收,欠贷人员主动归还不良贷款。通过几年时间的清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效果并不理想。

据调查,截止20xx年5月末,全县政府部门不良贷款余额398.53万元,欠利息446.13万元;全县公职人员不良贷款余额1117.92万元,欠利息43.25万元;全县公职人员对他人担保贷款不良余额5.58万元;欠利息1.89万元。

(四)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情况

一是各乡镇都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政策宣传工作落实到位。人保财险梓潼县支公司已在全县33个乡镇挂牌建站。正在积极筹建329个村级服务点,已印制宣传册20余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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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宣传车3辆,还对宣传内容进行了录音刻碟发放给各个乡镇、村广播宣传。

二是20xx年投保工作开展情况良好。截止5月中旬,全县已完成育肥猪签单承保工作。全县下达育肥猪任务数276105头,实际完成200883头,其中观义、双峰、玛瑙、自强、二洞、马迎、建兴、双板、演武、黎雅、仙鹅、白云、石台、金龙场、仁和、宝石、宏仁等17个乡镇完成任务;文昌、豢龙、大新、长卿等4个乡镇完成较差。水稻、玉米保险目前正在收集资料准备签单。

三是目前正积极开展理赔工作。对5月11日洪灾损失的乡镇,及时组织专人协同财政、农业局专家到现场查勘定损,全县共受理10个乡镇的油菜报损,目前正在案件理算中,赔款将划入农户一卡通上。

(五)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开展情况。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从20xx年起在我县17个乡镇进行试点,共收保费56.08万元,赔款63.9万元;承保比例为:11.5%。20xx年在全县各乡镇全面展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年共收保费:105.96万元,赔款:78.7万元,承保比例为:10.88%。

20xx年全县参保乡镇达到96.96%;为已参保的4.2万余人提供了9.8亿元的风险保障;共收保费124万余元,承保比例为12.3%。理赔案件183件,其中死亡34人,理赔金 - 4 -

额达68万余元,意外医疗赔付149件,理赔款达17万余元,总赔付率达68.54%。

20xx年5月,全县参保乡镇达到100%,参保人数42691人,保费收入128.12万元,承保比例为13.4%,全县完成目标任务的16.92%。理赔案件306件,其中死亡24件(正常件19件,死亡原因不明的协议案件5件),理赔金额达42.32万元;意外医疗赔付282件,理赔款达8.17万余元,总赔付率达39.42%。参保人数完成得较好的乡(镇)有小垭、交泰、仙峰、仁和、双峰、仙鹅、金龙场、大新、石台等乡(镇)。

(六)农村信用社灾后重建情况

我县农村信用联社纳入灾后维修加固和灾后重建项目库的共计40个分社,其具体情况如下:

纳入灾后维修加固的有联社营业部、长卿、联社机关、正北街、西门、宏仁、、文昌(城关)、梓柏、、东石(新南街)、青龙、卧龙、马鸣、小垭、仙峰、许州、许州新镇街、双板、黎雅、白云、金龙场、仙鹅、玛瑙、双峰、宝石、自强、定远、仁和、大新28个分社,加固维修综合业务用房4364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55万元,其资金由县农村信用联社自筹并全额到位。20xx年底28个分社加固维修工程全部结束并投入使用。

纳入灾后重建项目库的有三泉、建新、演武、文兴、豢龙、观义、石牛、石台、马迎、东环路、二洞、交泰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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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社,重建综合业务用房面积1031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752万元,其中三泉、建新、演武、文兴、豢龙5个分社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已全额拨付,其余资金由县农村信用联社自筹,20xx年5月,除东环路分社由重建改为购买商品门面房目前在租房营业外,其余11个分社都已重建完毕陆续投入使用。

随着灾后重建的全面完成,我县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更加优越,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大地震没有使农村金融倒下,反而是“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二、全县农村金融稳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房重建贷款集中到期风险不容忽视

我县农房重建贷款目前尚有余额17602万元,随着重建贷款集中到期,其风险也日益显现,极易引发贷款集中风险。一是个别农户对灾后重建贷款理解有误,把专项贷款与国家财政补贴等同认识,还款意愿差。二是灾后农房重建集中,建材、人工等费用剧增,成本增大,很多重建农户四处举债,有的甚至形成烂尾工程,偿还能力弱。三是灾后农房重建贷款全部是信用贷款,无任何资产抵押,贷款到期后无法主张抵押权利。四是困难户灾后重建实行财政担保,而其他农户会产生攀比情绪,有意拖欠贷款不还,形成恶性连环效应。五是部分重建户重建结束后外出务工,失去联系,信用社主张债权难,易产生法律风险。六是其他灾区县市联社发放的 - 6 -

重建贷款不良占比大,农民偿贷意愿差,对政府产生依赖,易产生系统性风险。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力度还须加强

一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不够。由于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部分乡(镇)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政策还不熟悉,甚至还不知道,社会参与度还不够,体系建设氛围弱。二是信用体系的社会化程度不够。从信用本身来说,信用体系不仅仅是信贷的诚信程度,还包括信用人各方面的信用状况,所以,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社会的系统工程,包括社会各方面的信用程度。从调研中我们了解到,部分农户信用意识淡漠,农户信用采集困难,数据真实性难以保证。三是信用缺失的惩戒力度不够。对失信行为一直以来是以道德范畴的指责为主,相应的惩戒没有到位,失信人没有根本的利益损失,社会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力不足,形成“人人喊打却没有动手”的局面,失信违约成本低。四是信用观念的培养力度不够。尽管我县民风纯朴,全县不良贷款率在全市处于低位,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外来人生观、价值观及人际公共关系的影响,对固有信用观念形成巨大冲击,这就要求从社会公众的根本意识入手,培养诚信理念、树立诚信价值、践行诚信行为。五是部门联动的机制还不完善。按照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及各级政府成立的领导小组来看,包括财政、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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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司法等相关部门都应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受益者,但实际上目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要还是金融机构在推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在负责,其它部门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及参与度都还远远不够,

(三)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难度大

一是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大部分属公益性乡村债务,包含垫交税费、公益事业、办企业、部门建房、水库维修、周转贷款、私贷公用、分摊债务等。这部分债务拖欠时间长,欠息金额大,县财政等部门从20xx年开始清理、锁定,由于地方财力薄弱,至今仍有大部分未偿还。二是部分单位对清收不良贷款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措施不力、清收效果不佳。三是缺少统筹协调、部门配合,方法单一,在清收过程中怕得罪人。四是部分公职人员诚信缺失,法律意识不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四)政策性农业保险还未达到政策设计目的

一是农民风险意识淡薄,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是农业保险推广的主要问题。农业生产长期“靠天吃饭”,农民大部分没有风险防范意识,普遍对农业保险理解不透、认识不足,甚至还有人错误地认为农业保险是向农民变相收费。二是干部认识不够统一。部分村社干部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和惠农作用的认识还没有到位,因而工作热情不高、宣传不够深入,导致部分农户对农险知识了解不多,农户参保率不 - 8 -

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难以完成,基层干部长期垫保费严重,可能形成村社新增债务。三是勘赔定损难、理赔标准低是农业保险推广的技术障碍。由于没有技术性较强的专业仲裁机构,灾害损失难以确定,容易出现理赔纠纷。在这极短的时间内如果仅靠保险公司人员是很难做到的。目前的理赔标准较低,全赔金额仅包括种子、农药、化肥等基本生产资料的价值。部分乡镇反映保险理赔面积不符合受灾受损面积,保险理赔勘察员对理赔面积没有进行实地测量,导致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四是部分险种保费高,任务重,缺少调研,不切实际。五是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五)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步伐缓慢

一是群众参保积极性不高。部分群众对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目的意义和“保费低、赔付高”的惠农政策了解不透彻,参保主动性普遍不高。少数群众认为已参加新农合再参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重复参保,不愿再花钱购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加之外出务工人员多,家中多数是留守老人和小孩,风险意识不强。二是部分干部认识不到位,工作欠方法。各乡镇虽然召开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会议,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了目标任务,但仍存在认识不清、职责不明的情况。特别是干部不能充分认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性质,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由政府推动不理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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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积极性不高。三是部分乡镇反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赔付资料繁锁,住院赔付比例太低,村民怨言大。个别村社存在村集体垫交保费情况,可能形成村社新增债务。

三、抓好全县农村金融稳定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农房重建贷款要严防贷款风险反弹,确保不良贷款余额逐年下降

一是要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签订县乡村三级贷后管理目标责任书, 通过组建乡(镇)、村、组银政联合宣传催收工作组,形成“无缝覆盖、深入渗透”的基层宣传催收网络。

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县农村信用联社要将重建贷款到期催收情况及采取措施向当地党政、村社进行充分沟通,多方联动,共同清收,确保清收效果。要加大考核力度,对因措施不力、执行不到位导致不能完成风险防控目标的信用社要加大问责力度。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本辖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坚持正面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县、乡、村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会议等形式强化宣传工作,同时,要走村串户宣传解释,准确把握困难农户贷款和一般农户贷款的政策界限,做到统一口径,避免乱开口、乱表态,加大“谁借款、谁还贷”的正 - 10 -

面舆论导向,及时制止不良舆论苗头,营造人人珍爱信用、到期还本付息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依法打击逃废债务行为。建议县委、县政府组成督查工作组,不定期对各乡(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行动缓慢、推动不力的乡(镇)通报批评;对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要注重发动基层组织,动员行政资源,积极协助农村信用社开展贷后管理、清收本息等工作,及时预警风险,打击故意逃废债务行为,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债权,严防贷款风险反弹,确保不良贷款余额逐年下降。

五是加大农业信贷投入,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议各乡(镇)根据本乡(镇)实际,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农户造血功能。农村信用社要根据当地实际,结合政府规划,调整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投入力度,帮助农户规划项目,发展经济,提高收入,增加农户还款来源。

(二)以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加快把我县建设成为金融生态示范县

一是整合多方资源,强化系统平台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把农村信用建设纳入到本地区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总体规划,层层制定、下达信用户评定和发展计划, 要按照“政府主导、人行助推、各方联动”原则,建立健全由各级地方政府主导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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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机制,建立责任督办考评制度,促进各级政府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

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档案。涉农金融机构和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地收集整理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产权、荣誉、评价、警示等信息,建立健全信用档案。

三是开展农村经济主体信用评价。积极开展农村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评定工作;鼓励、引导农业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第三方外部信用评级,提升信用管理水平。同时,强化信用评价成果的应用,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村经济主体在金融、财政资金支持和政府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实行“一揽子”优惠政策,使守信主体得到实惠。

四是统筹各方资源实施信用对接。积极争取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向试验区信用级别较高的农户、农业产业基地和龙头企业倾斜。做好“信贷支农”、“信用惠农”、“服务便农”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县金融服务网点,鼓励非涉农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信贷机构,为“三农”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五是推动农村经济主体信用增级。组建以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 - 12 -

产权为标的的流转交易平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扩大涉农信贷的抵押担保范围。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和完善相关奖励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加大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投入,加大对信用等级较高农村经济主体的扶持力度。

六是加强农村信用文化建设。采用符合我县农村特点的宣传方式和载体,大力开展农村信用文化建设,广泛宣传和普及征信和相关金融知识,为试验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要在农民生产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服务体系中增加信用和金融知识,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农家书屋、电影文娱下乡等文化惠民工程中添加诚信内容;大力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让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守信得益、失信受损”的信用文化,改善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

(三)加强对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组织清收力度

一是统筹协调,分清责任,区别对待,注重实效。首先是要锁定各乡(镇)政府部门债务,不得新增债务。确需新增,按程序统一举债。其次是老债务要分清责任,及时化解。对有不良贷款公职人员要加强教育;对失信人员的单位要加强单位干部作风整顿力度;对恶意拖逃债务人员,所在单位要协助金融机构依法处理。

二是多管齐下,确保清收效果。建议各单位要充分发挥 - 13 -

内部督导作用,教育和督促欠贷人清偿未还的贷款本息。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加大清收力度,对恶意拖逃债务行为人采取媒体曝光和依法起诉等方式进行清收,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政策性农业保险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要深入基层,大力宣传,落实理赔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作用,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引导农民自愿参保投保。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工作。保险公司要在乡镇设站、在村社设点,健全基层农业保险的网络体系,选派精明能干的村社干部到村农险站点兼职,提高村一级农险工作的水平。要充分调动镇、村干部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切实解决勘赔定损,适当提高理赔标准。勘赔定损是一项技术性很强、涉及保险公司与投保农民双方利益的工作。在目前还没有专业的勘赔组织机构前,特别是面对一些受灾程度深,时间要求紧,涉及面广的水稻相关病虫灾时,必须加强领导,确保理赔工作快速、科学、全面推进。可以由保险公司牵头,联合当地的农技、畜牧、财政、农保办、乡镇干部等机构人员及受灾乡村负责人实行联合勘赔定损。目前赔付标准应该适当提高。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也应简化理 - 14 -

赔手续,及时出险,限时赔付到位。

四是加大财政补助金力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社会公益性决定了其更需要政策的扶持与推动,财政应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一方面,财政应对工作成本高、保费收缴难的农险业务给予必要的经营费用补贴,另一方面切实提高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同时鼓励老百姓积极购买农业保险,把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建立起来,借以推动整个农业保险工作的全面开展。

报送: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县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法院院长,

县检察院检察长,经开区管委会副书记,县人武部部长。

发: 经开区党工委,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

门党组织。

签发:赵 云 编审:黄 兴 编辑:梁帮浩 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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