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非惩罚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1、各护理单元均建立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登记本,由护士长或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汇总上报护理部。

2、发生一般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发现者应及时向护士长汇报发生经过、原因、结果,护士长及时进行核实调查处理。发生严重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或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超过24小时。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向患者及家属通报解释。

3、发生严重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后,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将差错造成对病人的损害至最低限度。

4、发生严重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或纠纷后,有关该病人的标本、化验结果、药品、血袋、器械、护理记录等应妥善保管,不得销毁和涂改。

5、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进行。医患双方共同对医疗文件和实物进行封存。

6、严重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或医疗事故发生者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材料,科室积极组织分析议论,坚持“三不放过”原则(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不接受教训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7.院、科二级应根据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性质、情节、后果、本人认识态度,依据有关规定做出适当处理,对隐瞒不报,不认真检查者,应予严肃批评,加倍处罚。

8.护理部和科室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不安全因素,并提出防范措施,确保护理安全。杜绝“四不准”事故发生:不准打错青霉素;不准输错血,血制品;不准开错手术部位;不准运错尸体、抱错婴儿。

9、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事故管理专家小组分析差错发现的原因,护理部以不通报科室及姓名的方法向全院进行反馈,提出防范及整改措施并进行质量安全教育。

10、护理部将护理不良事件问责制与非惩罚性机制进行结合,鼓励积极上报。对积极上报且未引起严重后果者不予以处罚,发生缺陷后有意隐瞒不报者,护理部根据情节给予处理。

伽师县人民医院

20xx年9月修订

20xx年3月再次修订

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围绕“病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安全理念。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安全为本,以预防为主,建立前瞻性的病人安全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变事后批评为事前指引,建立针对系统而非个人,缺陷分享学习而不是批评惩罚的护理安全文化。通过激励机制,鼓励临床及全院各科室主动积极排查医疗隐患与差错,及时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事故隐患或潜在风险,定期分析原因,交流对应措施,使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最大限度地避免医务人员因担心差错受到惩罚而瞒报、漏报,采取补救措施不当,致事件扩大、恶化转化成大的医疗纠纷的情况的发生。实施人性化管理,进行持续质量改进,提高护理质量确保病人安全,从而使护理管理向着高水平发展。

具体如下:

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或科室给予表扬,并按照报告人的志愿给与报告人保密。

2、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奖励人民币50-100元。

3、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奖励人民币50-100元。

4、不良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虽未形成医疗纠纷,但被职能部门发现的,给予处罚人民币300-500元。

伽师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20xx年3月

 

第二篇:护理不良事件、安全隐患信息报告制度与激励机制

护理不良事件、安全隐患信息报告制度与激励机制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对患者不安全的、增加痛苦和负担的事件;护士不 希望发生的、未预计到的事件;可能引发生纠纷,造成事故的事件。包括给药错误、治疗不及时、针刺伤、压疮、烫伤、跌倒、坠床、药物外渗、管道滑脱、标本错误、手术患者、部位错误、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等。

 一、报告范围: 

凡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院外转运病人时发生的不良事件均属主动报告的范围。

二、不良事件分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三、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程序:

    1、一般不良事件(Ⅲ、Ⅳ级事件):立即报告护士长,24-48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 报告单》上报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Ⅰ、Ⅱ级事件):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同时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核实结果后上报分管院领导,护士长于6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  3、护理部收到《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后,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报 送医务科。

四、报告形式:

    1、口头报告: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知情人员立即向护士长、科主任、总值班、护理部口头报告事件情况。

    2、书面报告:知情人员书面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上报护理部。

    3、网络报告:知情人员登陆医院内网,填写完成《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电子表格,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告。

五、奖罚机制: 

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并按照报告人的意愿对报告人行为给予保密。

2、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200-500元现金奖励。 

3、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4、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给予奖励。 

5、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0元处罚;由此引发的纠纷或事故按本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六、护理不良事件的防范及处理 

1、有护理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对护理质量定期进行分析及改进。 

2、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应及时评估事件影响,所在科室及护理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量 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科室应妥善保管有关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等,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所在科室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护士长应对事件发生过程及时调查,在一周内组织科内讨论,分析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及方案并呈交科护士长,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并评价效果。科护士长应对科室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报送护理部。 

5、护理部应及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及处理意见,返回给科室并督促改进。  

七、不良事件上报流程    

发生不良事件时

立即报告护士长、科室主

任采取急救措施,患者病情稳定后

报护理部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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