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为了增强护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减少护理缺陷的发生,持续改进护理质量,特制定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一、 不良事件: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

二、 上报范围

1、 可疑即报:中人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

2、 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件虽然当时并未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要上报。

3、 已发生不良事件上报。

三、 上报程序

1、 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口头报告上级分管护士或护士长,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

2、 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汇报主管院领导、医务处、护理部、质量管理科等部门。

四、 结果分析

1、 一般不良事件:由科室时行分析讨论,通过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并填写《科室不良事件主动登记表》。

2、 严重不良事件:由科室进行分析讨论,通过讨论,提出整改及处理意见,并填写《科室不良事件主动登记表》。护理部组织多科室、院内护理专农进行分析讨论、对于从事件中暴露出来的流程问题,组织整改。

五、 处理

1、 护理不良事件的处理参照《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修改)(院字(2008)018号)执行。对于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责任人,根据给病人造成的后果,经护理部讨论减轻或免于处罚。

2、 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3、 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给予奖励。

技术准入制度

为加强护士执行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特制订制度如下:

1、 凡在我院工作的护理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2、 护理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工作。

3、 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4、 护士执行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5、 非法取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由医院予以缴销。

6、 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医院护理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终止在本院执业,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终止其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患者识别制度

一、 一般病人识别

1、 标本采集、给药或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2、 将“腕带”作为辨识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的重要手段。

(1) 对实施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或血制品前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2) 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及儿童等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3、 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4、 完善关键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在各关键流程中,均有对患者准确性识别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1) 急诊与病房、与手术室、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2) 手术(麻醉)与病房、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二、 手术病人及部位识别

1、 术前一日,责任护士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床号、姓名、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2、 在患者手腕戴上腕带,标明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双侧手术部位注明左、右。

3、 患者到手术室前,值班护士再次核对手术患者的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及部位,再次检查术前准备情况。

4、 手术病人确认程序

(1) 接病人时,当班护士和手术室人员共同核对腕带资料,双方确认手术前准备皆已完成,所需必要的文件资料与物品(如:病历、影像资料、术中特殊用药等)均已备妥,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患者转科交接护理记录单》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2) 由手术室巡回护士核对签字。

(3) 麻醉师与病人沟通确认后并签字。

(4) 手术医生术前再次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手术部位(尤其是左右侧),并主动邀请患者参与认定,确认无误后签字。

三、 导管识别标识

(1) 患者置入胃管、中心静脉导管及各种引流管时,须在管道上贴导管识别标识。

(2) 导管标识需注明置管时间、置管人、引流管名称。

(3) 医护人员在执行操作时需根据标识查对。

(4) 在患者转科、转入时需核对标识信息,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转入”。

(5) 做好患者或家属宣教,交代其用途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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