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为了增强护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减少护理缺陷的发生,持续改进护理质量,特制订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1、  不良事件定义

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为准确体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内涵,减少差错或事故这种命名给护理人员造成的心理负担与压力,科学合理对待护理缺陷,所以现以护理不良事件来进行表述。

2、  上报范围

(1)    上报内容:药物错误、医嘱执行错误、跌倒、管道滑脱、标本问题、院内感染、物理伤害(压疮除外)、操作失误、输液肿胀外渗、仪器设施问题、其他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的事件均要上报。

(2)    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件虽然当时未造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的事件,也需要上报。

3、  上报程序

(1) 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口头报告上级分管护士或护士长,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当事者及时填报《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报告)表》,签字后每月上报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上报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汇报主管院领导、医务处、护理部、质量管理科等部门,重大事件的报告时限不超过24小时。当事科室应在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报告)表》,及时上报护理部。

4、  结果分析

不良事件上报后,由护理部组织护理不良事件评定委员会成员每月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讨论,通过讨论,制订整改措施,并在护士长例会及全院护理质量讲评分析会上进行通报,使全院护理人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消除护理隐患及缺陷。

5、  免罚及奖励

(1)       对于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科责任人,根据给病人造成的后果,经护理部讨论减轻或免于处罚。

(2)       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3)       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给予奖励。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第二篇: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奖惩制度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奖惩制度

一、 不良事件的定义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内的跌倒、坠床、压疮、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二、 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通过报告不良事件, 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可有效避免护理差错与纠纷的发生, 保障病人安全。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 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 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良事件报告后的信息共享,可以使相关人员从他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教训, 以免重蹈覆辙。

三、护理不良事件的范围

1、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压疮、跌倒、坠床、导管滑脱、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 因护理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

3、 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严重院内感染。

四、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非惩罚性、主动报告的原则。

护理部鼓励护理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包括报告本人的 1

或本科室的, 也可以报告他人的或其他科室的, 可以实名报告也可以匿名报告。对主动报告的科室和个人的有关信息, 护理部将严格保密。

五、上报内容

包括患者一般资料、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不良事件项目分类、发生的主要原因、采取的措施、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及后果和改进措施等。上报形式以个人或科室为上报单位。

六、报告形式

1、口头报告:发生严重护理不良事件时,护理人员立即向护士长、科主任、总值班、护理部口头报告事件情况。

2、书面报告:护理人员书面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

3、网络报告:护理人员登陆内网,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电子表格,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告。

七、激励机制

1、鼓励志愿报告,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或科室给予表扬, 并按照报告人的意愿对报告人给予保密。

2、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奖励人民币50元-200元。

3、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奖励人民币50元-200元。

4、不良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虽然未形成医疗纠纷,但被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给予处罚人民币200元-500元。

5、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奖励人民币50元-200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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