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3551人才计划申报的通知

东湖高新区关于开展第四批

“3551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东湖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要求,为深入实施“人才特区”战略,着力推进“3551人才计划”,进一步加快培养和聚集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3551 人才计划的暂行办法》(武新管【2009】18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3551 人才计划的实施细则》(武新管人【2009】5号)精神,现在就武汉东湖高新区第四批“3551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光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环保、消费电子等五大高新技术产业及金融、管理领域从事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一般应在海内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获得教授级高工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

2、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

3、将到东湖高新区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东湖高新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一家单位一般只申请一名已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

二、报送材料

1、《武汉东湖高新区第四批“3551 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申报书》打印版十份、电子版一份(含申请人电子版登记照片一张);

2、《武汉东湖高新区“3551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申请简表》电子版一份;

3、《第四批“3551人才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4、《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计划书》打印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5、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领导(参与)科研项目及其他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已在东湖高新区成立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与东湖高新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意向性合同复印件;

(6)已在东湖高新区成立企业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说明:以上1、2、3项材料可在东湖高新区政务网上下载(网址附后),请在填写时参考填表说明,其余材料自行准备。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将取消申报人的资格,并在3年内不在接受申报人及申报单位的申报。

三、申报时间

第四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11月31日,人才办初步审查后择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受理机构:

东湖高新区人才与创业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珞瑜路546号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大楼1608室

联系人:王湘雷、程琳、李应君

咨询电话:0086-27-67880702

传真:0086-27-67880050

网址:http://www./structure/rctc/rctcmk.htm

E_mail:donghu3551@126.com

 

第二篇:第三批3551人才计划

东湖高新区“3551人才计划”第三批拟资助人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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