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报告书

宁绩高速第15合同段桥梁三工区工程索赔报告书

前言:20xx年2月,合肥三福工程有限公司参与了由开源路桥公司竞标所中的宁绩高速第15合同段的施工任务。我工区主要承担麻鸭大桥、高迁大桥、洪富村立交及部分涵洞的施工。为保证按期按质完成施工内容,进场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情况下,承诺不低于合肥市20xx年度平均工资待遇,且保证月月兑现和满足总工程量在 万以上,且承担民工单边路费的许诺下,从 选聘了几十名优质民工,同时在相邻各地招聘了部分民工,均签署了劳务合同书,至20xx年5月底,工地民工达到120人,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130余人。我工区于20xx年2月19日进场至20xx年10月底,在此施工期间,由于征地拆迁、供电、杆线迁移、设计变更及雨期等影响造成局部和全面停工多次,由此造成我工区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近一百五十万元。

索赔事项概述:

一、高迁大桥:应项目部要求,20xx年2月19日至3月26日,承担了梁场及搅拌站建设,至4月26日完成了搅拌站、预制场建设工作。4月20日业主发布开工令,项目部要求我工区4月30日K76+220涵洞及高迁大桥开工。由于现场水、电、路不通,项目部要求我工区自购发电机, 5月6日高迁大桥正式开钻,至5月31日(DN1600)成桩四根。6月份期间,因现场征地拆迁及架线等相关问题,我工区全线停工。直到7月5号,高迁大桥通电完成,具备二次开工条件,我工区再次组织施工。

至8月中旬,高迁大桥生产基本正常。

二、麻鸭大桥、洪富村大桥:因征地拆迁和通电问题自进场一直未开工,直至8月10日洪富村通电完成,涂料厂拆迁未完成,施工范围较小,仅有4排16根桩可组织生产施工。到9月10日,涂料厂拆除,应项目部要求实施过河便道,正式打开工作面,全面施工。在此期间,我工区积极配合项目部对已具备开工条件部分进行施工,共成桩24根,麻鸭大桥至9月中旬才具备局部开工条件。

至9月底,由于业主资金等一系列问题一直未解决,致使施工中止,现场人员产生怠工情绪,要求停工补偿。我工区在项目部要求下,为了稳定民工情绪,减少施工现场因民工问题而震荡和停工,顺利完成余下施工任务,立即抽调部分资金,进行调解安定、继续施工,并积极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尽力减少因工程量减少及工期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我工区在处理本事件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化解了众多矛盾,协调了各方面关系,也支付了许多额外费用,我工区认为在避免和减少损失方面,已竭尽全力。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我工区与项目部是积极配合的,在处理事件时是快速有效,不存在任何过错和不当行为。

索赔要求:由于我工区向你项目部索赔的事由是你项目部设计变更施工内容及前期征地拆迁未完成,故索赔要求包括下列方面:

(1)人工费。包括:A、20xx年5-10月份,由于无法施工造成的窝工而支付的人工费用;B、因总工程量减少,按照劳务合同支付给民工的补偿金及路费。

(2)材料费。包括租赁材料(钢管、模板)、购买材料(水泥、钢

材、木材)两方面。A、由于购买材料超过实际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购买费用及相应资金利息损失;B、按原施工进度计划和组织设计租赁但超过实际需要的周转材料的租赁费损失;C、缩短使用期限,提前终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违约金。

(3)施工机械损失(挖掘机、吊车):A、20xx年5月1日前,为了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而采用挖掘机、吊车使用费(含实际使用费和违约金);B、因减少总工程量致使挖掘机、吊机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违约损失;

(4)工地管理费。我工区按照计划工作量与实际工作量差异而额外支付的工地管理费。包括A、增大活动板房、临时房屋等临时设施投资损失及生活用品损失;B、20xx年5月1日起,为了满足你司施工期限要求,我司加大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和各方面管理而增加的支出。

(5)利息。由于工程设计变更而我司实际多投资金的利息。包括:

A、为满足施工需要,多支付商品砼合同预付款利息损失;B、多垫付工程款资金利息损失。

(6)利润。指原计划和现在实际施工部分利润差额。

索赔编写组及审核人员:

编写组成员:隆福昌:施工现场负责人;

隆簪星: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

蒋邦武:施工现场材料采购负责人

审核人员:蒋邦胜:公司总负责人

索赔事宜联系人:蒋邦胜130xxxxxxxx

计 算 部 分

索赔总额:依据本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范围,我工区按照建筑行业施工索赔及我工区实际损失分为以下几项,共计索赔总额为:元

各项计算单列如下:

一、5月份:

(1)K76+220涵洞:基础开挖后由于软基处理等待设计变更,误工一个月。

误工补助(含桥梁钢筋工):45个工人×600元/月=27000元

(2)高迁大桥:由于通电未完成应项目部要求购买发电机进行施工。 完成产值(成桩4根)96m*1768.85元/m=169810元

实际发生成本:人工费:96m*400元/m=38400元

材料费:甲供砼:193m3×393元/ m3=75849元

钢 材(亏损部分):700元/t×0.113 t/m×96m=7594元

发电机燃油费:79000元

机械费:吊车、挖机租赁费50000元

管理费:管理人员工资8人*4000元/月=32000元

其他费用及辅材:30000元

合计成本:312843元

5月份直接亏损值:169810元- 312843元=143033元

合计:5月份索赔金额27000+143033=170033元

二、6月份:由于征地拆迁、架线通电等原因全线停工一个月。 民工补助:45个工人×600元/月=27000元

管理人员工资:管理人员工资8人*4000元/月=32000元 吊车、挖机租赁费50000元

合计:6月份索赔金额27000+32000+50000=109000元

三、7月份:

高迁大桥:由于天气影响二十天未施工(按招标文件内容,三十年一遇的天气影响予以调整补偿)。

民工补助:80个工人×20元/天×20天=32000元

管理人员工资:管理人员工资8人*4000元/月×2/3月=21333元 吊车、挖机租赁费50000元×2/3月=33333元

合计:7月份索赔金额86666元

四、8月份:

(1)高迁大桥:受设计变更影响,下部结构不能施工。 民工补助:45个工人×600元/月=27000元

管理人员工资:管理人员工资4人*4000元/月=16000元 吊车、挖机租赁费50000元 计:93000元

(2)洪富村大桥:由于涂料厂征地拆迁、通电等原因影响二十天未施工。

民工补助:45个工人×600元/月×2/3月=18000元

管理人员工资:管理人员工资4人*4000元/月×2/3月=10667元 吊车、挖机租赁费50000元 计:78667元

合计:8月份索赔金额171667元

四、9-11月份:

高迁大桥、麻鸭大桥受设计变更影响全面停工。

民工补助:80个工人×600元/月×3个月=144000元

管理人员工资:管理人员工资8人*4000元/月×3个月=96000元 吊车、挖机租赁费50000元×3个月=150000元

合计:9-11月份索赔金额144000+96000+150000=390000元

总计:索赔金额927366元

 

第二篇: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改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

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工程公司

郭杜小区7#、9#、16#楼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

一、总论

前言: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了由金堆城钼业公司(下称贵司)投资建设的郭杜小区7#、9#、16#工程投标,且我司获得中标,中标合同价为2300多万元,该工程设计为11层全剪力墙现浇结构,建筑面积约16212m2。按照贵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示,我方按期进场并迅速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专门成立了金堆城项目部,委派彭图强为本项目项目经理。为保证工程能够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该工程,从我司抽调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以及选聘了几百名重庆市优质民工(均签署劳务合同)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建设,投入520万元的现金确保施工资金的需要,为保障材料能够保质、保量,并设立了材料采购组。在施工工程中我司精心组织施工,实行三班倒,加班加点按时按节点按计划顺利施工。

二、索赔事项

索赔事项一:

(一)、索赔费用事项概述:

当我司施工现场全面正规化、正常化,正在紧锣密鼓,仅仅有条的按贵司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及我司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但贵司各种原因,致使我司的所有计划必须重新调整,也导致我司在人、材、物等多方面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索赔费用:

(1)人工费。包括:A、由于国家政策性人工费调整,我方按照原来的报价已经无法在劳务市场找来施工的工人,为了能完成工程量,不得不给劳务队将人工费上调增加费用568638.78元(未含规费、税金)。

(2)利润。原招标文件中并未说明土建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和安装主材由甲方指定代理商,我方认为材料费中还能有些利润,因此在报价中适当降低了管理费和利润的报价,但进场后贵方将所有能供的材料全部指定供货商,致使我方按原计划的利润为零利润,等于我方只干了一个人工。众所周知,西安市目前的市场行情,预算中的人工费都是赔钱的,更别说什么利润了,因此我方要求贵方将我方原投标价中的考虑的材料部份的利润补偿给我方约209000元(未含规费、税金)。

(3)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贵司予以对此调增1%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201000元(未含规费、税金)。

(三)索赔计算书

1、人工费:

A、因国家政策人工费调整,在原合同基础上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人工费均上调增加费用(按结算工日)。

一般人工费增加:31018.7工日x6元/工日=186112.2元

装饰人工费增加:46003.63工日x8元/工日=368029.04元

安装人工费增加:10464.11工日x14元/工日=146497.54元

合计:568638.78元

2、材料计划利润;

1900000.00元×0.11=209000元

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20100000元×1%=201000元

合计索赔费用(含规费、税金):

978638.78x(1+3.51)x(1+3.41%)=1047531.93元。

索赔事项二:

(一)索赔事项概述:

甲方修建地下停车场,为此我司根据甲方要求对临时设施,材料加工场地、库房、原材料堆场搬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且甲方在修建过程中,使其材料进场道路中断,材料无法进场。因贵公司责任,致使我司停工 1 月,临时设施搬迁造成直接成本费用增加。

(二)、索赔费用:

(1)、临时设施搬迁增加费用:191161.16元

(2)、停工人工费:440000元

(3)、停工机械租赁费:37000元

(4)、停工租赁费:100231.8元

(5)、管理费:53000.00元

(6)、利润:37813.91元

合计索赔费用(含规费、税金):

668045.71x(1+3.51)x(1+3.41%)+191161.16=906235.22元。

(三)索赔计算书

1、临时设施搬迁增加费用:191161.16元(见附件)

2、停工人工费:110人x4000元/人.月x1个月=440000元

3、停工机械租赁费:塔吊:2 部X2000元/月X1个月=4000.00元

物料提升机:3部X11000元/月X1个月=33000元

小计:37000元

4、停工周转材料:

①、架管租赁费:61056mx0.015元/天/mx31天=28391.04元

②、扣件租赁费:41686个x0.006元天/个x31天=38267.75元

③、工字钢租赁费2580Mx0.3元/天/mx31天=23994.00元

④、竹架板租赁费:6180块x0.05元/块/天x31天=9579.00元

小计:100231.8元

5、管理费:

项目经理1人8000元/月、施工员2人12000元/月,技术员1人4500元/月,安全员1人4000元/月,资料员2人6000元/月,材料员1人3000元/月,预算员2人11000元/月,门卫2人3000元/月,炊事员1人1500元/月

小计:53000.00元/月x1个月=53000.00元

6、利润:630231.8x6%=37813.91元

索赔事项三:

(一)索赔事项概述:

在原招标文件中,窗甲方指定该项分包,。我司将工程主体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具体主体验收时间及甲供材料时间以现场记录为准),但甲方指定窗安装公司迟迟不能进场进行窗框安装。使我司工期延误 1 月停工等待门窗框安装。后根据甲方指示。要求我司提前对内外墙进行装饰施工。导致不利于门窗洞口收边收口。使我司无形增加了工程成本。

(二)、索赔费用:

(1)停工人工费:200000元

(2)停工机械租赁费:37000元

(3)停工周转料具租赁费:100231.8元

(4)停工管理费53000.00元

(5)利润23413.91元

(6)总承包服务费:108000元

(6)门窗洞口收口收边费用:115450.6元

合计索赔费用(含规费、税金):

521645.71x(1+3.51)x(1+3.41%)+115450.6=673818.56元。

(三)索赔计算书

1、停工人工费:50人x4000元/人.月x1个月=200000元

2、停工机械租赁费:塔吊:2 部X2000元/月X1个月=4000.00元

物料提升机:3部X11000元/月X1个月=33000元

小计:37000元

3、停工周转材料:

①、架管租赁费:61056mx0.015元/天/mx31天=28391.04元

②、扣件租赁费:41686个x0.006元天/个x31天=38267.75元

③、工字钢租赁费2580Mx0.3元/天/mx31天=23994.00元

④、竹架板租赁费:6180块x0.05元/块/天x31天=9579.00元

小计:100231.8元

4、管理费:

项目经理1人8000元/月、施工员2人12000元/月,技术员1人4500元/月,安全员1人4000元/月,资料员2人6000元/月,材料员1人3000元/月,预算员2人11000元/月,门卫2人3000元/月,炊事员1人1500元/月

小计:53000.00元/月x1个月=53000.00元

5、利润:390231.8x6%=23413.91元

6、总承包服务费:3600000x3%=108000元

7、门窗洞口收口收边费用:115450.6元

综上所述,我司按照贵司的要求组织工程施工,服从贵司工程的要求;但因贵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等而导致的我方的损失应由贵公司承担,且我司在计算索赔费用时,充分考虑主客观因素,仅计算了我司因此而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利润损失),尚没有将(1)信誉损失;(2)为了本工程而放弃其他工程的利润损失;(3)为了减少索赔事件影响造成其他损失而支出的费用列入索赔费用范畴。我司认为计算是实事求是的,本着既不夸大,也不添项,更不虚构的态度向贵司提出本内容,我司的态度是诚恳的,数据是客观的,要求是合理的,希望贵司在接本报告书后,立即着手研究解决。我司为了明确责任,减少我司在施工中的损失,也为了顺利完成尚没有完成的后续相关事情,保护双方共同利益,我司将送本索赔费用书,望贵司予以审查并尽快答复。

此 致

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公司

201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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