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上海浦东空港物流园区区域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

(网络版供公众阅览)

委托单位: 上海浦东现代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1

2007 7 31


上海浦东空港物流园区区域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

1建设背景

        《上海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7)》提出培育上海四大物流基地:浦东空港物流园区、外高桥物流园区、西北综合物流园区和临港物流园区。其中浦东空港物流园区规划范围西至远东大道,北至迎宾大道,南至机场高速公路,东至围场河、施镇河、西货运区东侧道路及延伸线,总用地面积16.8km2;将建设成为亚太地区一流的国际空港物流核心枢纽,形成国际快递、国际中转、物流增值服务、国际贸易及展示、国际商务等五大功能。

        由上海浦东现代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上海浦东空港物流园区属于整个浦东空港物流园区的一部分,位于其中部,规划面积为2.09km2(本次环评范围)。

2  浦东空港物流园区规划概况

2.1  总体功能定位

        以规划横0路为界,可分为南北两块。

        规划横0路以北约0.61km2范围内以物流加工功能为主,由河道、道路将整个园区划分为4个功能区;规划将货物的储存和流通性加工综合考虑,形成全面、完善的仓储、加工增值一体化的现代物流体系。

        规划横0路以南约1.48km2范围内以增值加工功能和管理服务功能为主。增值加工主要是从事依托空港优势的体积小、重量轻、附加值高产品的流通加工、产品组装、印刷包装等临港产业,也可从事对中转货物进行简单加工,如分级、挑选、贴标签、改换包装形式等层次较低的简单加工。管理服务区则设置园区行政管理、商务办公和贸易展示中心等设施,并设置为物流园区提供服务的日常商业和金融设施,如银行、商务宾馆、小型餐饮设施等,不设置居住区和大型生活配套设施。

2.2  土地使用规划

        规划横0路以北地块和以南地块土地使用规划见表1-1和表1-2。

表1-1  规划横0路以北地块土地使用规划

表1-2  规划横0路以南地块土地使用规划

*该面积包括南汇区范围内的66.3ha。

2.3  各专业规划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园区道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区域干道和园区内部支路。

水系规划:将规划范围内的零星水域整合、填平,以不减少现状水面积为原则,对现有水系进行适度调整。规划将中心河拓宽至40m作为机场围场河,同时在远东大道东侧新挖一条宽30m的联系河,通过联系河补充这一区域河网密度,沟通施镇河和六灶港,承担园区的排水功能

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区内形成两条纵向的绿化轴,分别是沿远东大道东侧设的100m宽绿带以及沿纵2路两侧设置的各10m宽绿带。同时围场河两侧各控制30m宽绿化带,西侧绿带结合浦东铁路。施镇河南侧设置10m宽的绿带。

2.4  公用设施规划

(1)   供水

本园区水源近期来自凌桥水厂和临江水厂,远期来自临江水厂和规划金海水厂。规划结合园区内的道路辟建敷排DN300~DN500上水管并成网,确保用户的用水安全。

        (2)  排水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水分流制。

    雨水考虑自成系统,采用就近入河方式。规划考虑污水通过道路下规划敷设的污水管网收集分别由施新路、横3路和闻居路接入A30大道下现状的污水干管,向北排入白龙港污水厂。

 (3)  煤气系统

    本园区使用东海天然气,在迎宾大道南、远东大道西建有川沙天然气门站一座,天然气气源来自新港天然气门站。

 (4)  供电

规划拟在施新路南、纵2路东和横10路南、南北大道西各设35kV变电站1座,上级电源分别来自现状的机场220kV变电站和规划的祝桥220kV变电站。

3  浦东空港物流园区发展现状

3.1  市政设施建设

(1)  对外交通:浦东空港物流园区周边主要交通干道有园区西侧的A30公路,北侧的A1公路。

(2) 区内交通:园区规划范围内及周边主要现状道路有施新路、祝潘路和兴滨路、A30联络道等,现状均为低等级公路及水泥路机耕路。

         (3) 供水:目前在迎宾大道南侧,远东大道东侧建有机场水库唧站,沿远东大道及迎宾大道敷设DN800-DN1000上水输水管接凌桥水厂和临江水厂。

(4) 供电:园区内目前电源来自于园区北面现状电业航空35kV变电站。园区规划范围内目前无变电站设施。

 (5)  燃气:本地区目前使用东海天然气,在迎宾大道南、远东大道西建有川沙天然气门站一座。

 (6)  排水:目前规划地块内尚未建成雨污水排放系统,仅在该园区西侧的远东大道下敷设有DN1350—DN1800污水干管,该污水管最终接入白龙港污水厂。

(7) 垃圾处置:目前园区规划范围内以生活垃圾为主,从现场调查表明,生活垃圾目前未采取统一收集,以宅前屋后和河塘附近堆放为主。

(8) 土地利用现状:现状土地利用仍以农田耕地为主,占规划土地面积的71%,其中间杂分布着若干宅基地,此外还分布了一些其他用地,分别是村镇企业用地、水域和道路用地。

(9) 周边地区发展现状:规划浦东空港物流园区东侧为浦东国际机场,本规划范围的东边界与国际机场在建的第三跑道相邻。其余周边地区目前仍以农村地区为主。

3.2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国际机场飞机起落噪声对区域声环境有一定影响

根据园区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园区夜间噪声超标,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夜间监测时段浦东国际机场飞机起降以及A30公路车辆噪声造成的。总体来说,浦东国际机场飞机噪声和A30道路交通噪声对物流园区声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2) 区域河道淤积

目前园区内污水管道未建成,导致区域内生活污水等直排河道,以及生活垃圾等随意倒放,造成区域内小河道淤积现象普遍存在,水流不畅,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

4  环境质量现状

(1)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区域内主要地表水的溶解氧基本符合I类水质要求; 除施镇河与规划联系河交界处的NH3-N指标值劣于V类、BOD5指标为V类外,其余被调查水质指标均能达到功能区IV类水质目标要求。

(2)   环境空气

监测点各污染物单因子污染指数均小于1,说明区域整体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基本能符合国家二级标准要求,能达到区域环境功能目标要求。

 (3) 声环境

        园区内5个监测点昼间声环境均可满足2类功能区要求,夜间声环境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最大超标值为9.8dB(A),且其中有四个测点的夜间平均声级超出其昼间平均声级,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夜间监测时段浦东国际机场飞机起降造成的。总体来说,浦东国际机场飞机噪声对物流园区声环境影响较大。

(4) 土壤和地下水

土壤监测结果表明,物流园区区域范围内监测点土壤质量均能满足一级标准,符合土壤“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要求。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物流园区地下水中的重金属类可达到I~II类水质,属于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基本上没受到污染;高锰酸盐指数达到II类水质,基本未受到人类活动一定影响;氨氮、硫酸盐达III~IV类水质,明显受到人类活动影响。总体看,物流园区地下水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5  规划污染源分析

5.1 废水

 废水主要来自于简单的加工企业产生的废水以及餐饮厨房废水、商务宾馆生活污水、商业办公、会展生活污水等。预测浦东空港物流园区废水排放量为7639m3/d。

5.2  废气

废气主要为交通尾气、餐饮设施厨房和商务宾馆排放的油烟气。

5.3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少量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8.98t/d;其他固体废物量为3.17 t/d。

5.4 噪声

浦东空港物流园区的噪声源主要包括交通噪声和少量加工企业及变电站、雨水泵站等公用设备固定源噪声。

6 空港物流园区规划影响分析

6.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环境空气预测结果表明,在20##年小风气象条件下,NO2高峰小时的最大浓度叠加值略超出二级标准;CO叠加浓度仍符合二级标准要求。

        同时预测结果表明,空港物流园区的交通尾气对北侧的望三村东张家宅环境空气质量没有明显不利影响,不会造成敏感目标处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下降。

6.2  噪声影响分析

浦东空港物流园区规划实施后主要噪声源为交通噪声。

预测结果表明,区域道路路网中噪声等级最高的地点基本上位于施新路、南北大道和部分横0路、东辅道和联络路路。从路网两旁4类区达标角度来看,无论是近期和远期,所有路网在红线处均无法同时昼夜达到4类标准。从区域环境噪声分布来看,绝大部分区域近期昼间夜间能够满足3类区功能要求,远期昼间也能满足3类区功能要求,而夜间部分区域如南北大道和施新路不能够满足3类区要求。本区域规划为工业区,主要是物流、仓储运输企业,一般说来,道路的超标不会对工业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与噪声现状监测值相比较,预测近期昼间噪声均超过60 dB(A),与现状相比超过6 dB(A)以上(昼间噪声现状平均值为53.6 dB(A))。预测近期夜间噪声部分路段低于现状值,这主要是因为现状受附近机场噪声影响较大,在本项目噪声预测中,未考虑机场噪声影响;夜间噪声最大值超过现状噪声11.3 dB(A)(现状夜间噪声平均值为56.2 dB(A))。

对北侧的敏感点望三村东张家宅而言,预测近期昼间噪声比现状增加1.8~2.0 dB(A),预测远期昼间噪声比现状增加3.8~4.1 dB(A),但昼间噪声均达标。预测近期夜间噪声比现状增加0.3~0.4 dB(A),超标5.3~5.4 dB(A);预测远期夜间噪声比现状增加0.8~0.9 dB(A),超标5.8~5.9 dB(A);夜间略有超标。但是,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造成敏感点噪声超标的原因并不主要是本区域,而是因为现状已经超标,物流园区交通噪声对该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不到1dB(A)。

6.3 废水处理处置方案分析

    评价区域内污水经管网收集后由东向西接入已建的A30公路污水支线,经龙东大道污水二期中线总管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经二级处理达标后外排至长江。从水量和水质两方面分析,本评价区域的污水排放方案基本可行。但建设方需尽快与排水主管部门沟通与协调,落实A30公路污水干管纳管水量,保证物流园区污水顺利纳管排放。

6.4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分析

        上海浦东空港物流园区的生活垃圾将先由各进驻单位实行袋装化并分类收集,再由园区物业统一收集,经环卫部门转运至上海浦城热电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或运至美商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

        上海浦东空港物流园区的固体废物处置方案为实现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因此,上海浦东空港物流园区对生活垃圾的处置和收集方式是可行的。

6.5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浦东空港物流园区的建设有助于实现本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目标,促进地区整体发展、提高区域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当地环境质量。

        但在空港物流园区建设前期需对区域内现有的农村居民进行动迁。动迁将对这些居民的生活、工作、教育等方面产生影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实施,做到“以人为本”,消除动拆拆的不利影响。

7 公众参与

浦东空港物流园区的公众参与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进行了两次公示和两次调查。其中调查采用了网络调查和随机访谈等二种方式,公示的时间节点、顺序和方式符合“办法”要求,其中网络问卷调查有效问卷32份。调查对象样本数、分布范围、年龄、性别、职业等构成较合理,符合有效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要求。

调查显示,有相当部分的民众没有听说过本项目建设规划,但是没有公众表示反对本区域开发建设。

绝大部分民众表示本区域的建设对上海的经济和交通的发展有利,但是也可能带来噪声和尾气的不利影响。民众主要担心本项目所造成的噪声和废气影响,希望建设方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轻或者消除对周边敏感点造成的不利影响。

针对民众提出的意见,本项目认为都很合理,项目建设方应当全部采纳,并且根据实际具体情况纳入项目建设的行动计划中。

8   污染物总量控制

上海市环保局对废水中的COD实施总量控制。根据沪府办[2007]31号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本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建设单位必须提供当地水务部门同意纳管的书面证明。园区在今后开发过程应将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衡量引进项目的一个指标,严格控制废水和COD产生量较大的企业入驻,确保园区废水和COD排放总量不突破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空港物流园区应按照规划使用天然气,不宜使用其他燃料。作为清洁能源,可以不列入总量控制范围。园区在今后开发过程应将能源消耗量作为衡量引进项目的一个指标,严格控制能源消耗量大的企业和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以外能源的企业入驻。

9 空港物流园区规划方案综合分析

9.1  浦东空港物流园区选址合理性分析

浦东空港物流园区选址充分考虑空港物流园区选址的要求,选址在浦东国际机场的外侧,与浦东国际机场紧密相邻,内侧即是浦东国际机场的停机坪。园区四周的居民全部动迁完毕,车辆物流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其选址是合理的。

9.2  总体布局及功能分区的合理性分析

从整体布局看,浦东空港物流园区具有高效运转、与机场之间的互通便捷、海关监管方便、不与外界相通的全封闭园区,因此,其布局相对合理。

9.3  道路交通布局合理性分析

浦东空港物流园区道路成网格分布,园区内各单位和职工均可便利、快捷地通过各种等级道路进入浦东国际机场或出园区到达浦东新区或上海市中心。这样既充分保证物流、人流顺畅流动,又保证道路畅通无阻,可以有效地降低车辆怠速频率,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减缓车辆运行外排尾气的环境污染。

但是在空港物流园区发展的同时空港物流园区与外部的公共交通须与上海公共交通同步发展,不断增加与外部联系的公交线路和站点,使空港物流园区职工的出行更方便。

9.4 绿地系统布局合理性分析

浦东空港物流园区在区内既有大块集中绿地,又有沿主要道路、河流、铁路种植一定的防护绿带,起到绿化功能和防护相结合的作用,但是,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要求的绿化面积占园区总面积20%的规定,空港物流园区内需要增加一定量的绿地,满足法规的需要。

9.5  公建配套设施布局合理性分析

(1) 给排水泵站:园区内不设污水泵站。本空港物流园区利用机场水库唧站,污水则排入A30大道下的污水总管,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合理的。

(2) 燃气调压站:燃气调压站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噪声和逸出燃气对环境的影响。从环境保护和安全角度出发,如要建设,一般只要把其布置在道路一侧,与办公楼等保持10m以上的距离,对环境的影响就可以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3) 变电站:空港物流园区根据用电需求,规划拟在施新路南、纵2路东和横10路南、南北大道西各设35kV变电站1座,变电站的设置应仅可能与道路绿化相结合布置,这样可以减少用地指标。

9.6  规划相容性分析

上海浦东空港物流园区是上海市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内容之一,上海市作为国际航运中心早在1999年即在《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作了明确定位,之后,“上海市十五计划”、“上海市十一五计划”、《上海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五”规划》、《上海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对建设上海浦东空港物流园区作了详细的规划目标和时间安排。由此可见,上海浦东空港物流园区的规划目标和发展方向完全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是上海市有关城市发展规划的具体细化和落实。本次评价的由上海浦东现代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上海浦东空港物流园区属于整个浦东空港物流园区的一部分,勿容置疑,与上海市有关城市发展规划是一致的。

        此外,上海浦东空港物流园区的建设,与浦东新区新三年行动计划的环境质量目标和环境行动目标是相容的。

9.7  资源配置合理性分析

(1) 土地资源:上海浦东空港物流园区是实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工程之一,属于上海市重点工程,本环评所涉及到的土地面积仅2.09km2,仅是浦东新区533km2的0.4%。根据规划,浦东国际机场最终将有四条跑道,航空货运量将大幅上升,物流园区的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因此,本环评的2.09km2的园区土地资源配置是合理的。

(2) 能源:上海浦东空港物流园区用水量主要用于职工的生活用水,没有用水大户落户其中,总用水量仅占目前上海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能力的1.2%,远期的0.9%。上海浦东空港物流园区用水是能够得到保证的。空港物流园区新建变电站以及高压电缆的配备,能够较好地保证空港物流园区内各类用电需求;但在空港物流园区开发建设中,须将高压线路走向和变电站的建设和道路建设或绿带建设通盘考虑,以节约土地资源。

(3) 人力资源和交通条件:浦东空港物流园区所在的川沙功能区正在进一步规划建设,“三个集中”的实施产生的富裕劳动力等将会为空港物流园区提供充足的各种层次的劳动力。同时园区周边交通便捷。

 (4)  环保基础设施:污水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此外浦东新区完全有能力统筹安排接纳空港物流园区产生的生活垃圾。

9.8  土地利用生态适宜度分析

采用指标评价法对浦东空港物流园区的土地利用生态适宜度进行分析,结果表明,空港物流园区土地利用生态适宜度评分为81,其中自然生态指标得分为32.50分,人文生态指标得分48.50分。根据标准判别,空港物流园区土地利用为适宜。

9.9  环境目标可达性分析

  通过采取污染控制措施,浦东空港物流园区所在区域地表水和环境空气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是可达的。但区域声环境由于受浦东机场飞机噪声和区域内交通噪声的影响,要达到功能区标准有一定的难度。

10  环境影响保护对策

表1-3  浦东空港物流园区环境保护对策一览表

续表1-3  浦东空港物流园区环境保护对策一览表

 11  总结论

        上海浦东空港物流园区位于浦东国际机场西侧,交通便捷,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总体布局基本合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是有限的和可以控制的。建议园区在开发过程中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12 关于本简写本的索取方式和期限

本简写本在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网站可以查阅和下载。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时间为20##年7月31日至8月9日。

公众认为有必要可向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索取补充信息,其方式可通过电话传真和E-mail,截止时间:20##年8月9日。

13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于《上海浦东空港物流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意见或看法,对本区域环评工作的建议;对本次报告书简写本公示形式的建议。

14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众看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以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报告书简写本及环评工作结论的意见看法。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证书等级:甲;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1号

地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邮编:200233;传真:54485031

电话:(021)64085119×2619;Email:xiaoq@saes.sh.cn;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报告书简写本在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网站于20##年7月31日起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时间为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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