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年检报告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        年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西安民政字第         

西安市民政局监制

告   知

1、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详细阅读年检通知,按规定于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年检材料,5月31日前将初审同意的年检材料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2、年检材料包括《民办非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民办学校、医疗机构、福利机构应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填报3份,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本单位各存档1份。

4、受检单位应如实填写,不错不漏(文字部分无内容的填“无”,数字部分无内容的填“○”),清楚整洁。

     5、本报告书填不下的内容请另附A4纸填写。

西安市民政局:

本单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编制(    )年年度工作报告书,并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请予审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申明

本报告书情况属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注:法人组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或个体组织由第一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二、其他情况

三、本年度登记事项变更情况

四、单位负责人情况

注:负责人是指理(董)事长、副理(董)事长、行政负责人,可插行。

五、内设机构情况

六、2014年开展公益活动情况

七、2014年度举办研讨会、论坛情况

(请填写本年度举办面向社会的研讨会、报告会、讲座、论坛等活动情况)

八、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情况

九、年度工作总结

十、年度统计报表

填表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专用章:

 

第二篇:年检报告书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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