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中孚泰实业有限公司

工作计划实施及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顺利推行公司计划管理工作,强化企业的执行力,达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计划实施的所有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描述的主管领导是指董事长、总裁,以及被其认定的高层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描述的部门负责人是指除主管领导外的总经理、总监和部门经理(正职)。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各事业部、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年度目标制定本部门月度、周工作计划,并分解到下级员工,形成“员工周工作计划”。

第六条 总办为周工作计划的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周工作计划的汇总核实、报批,监督检查周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跟进未完成计划的整改落实。

第七条 主管领导负责对分管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第八条 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下级人员进行考核。

第九条 薪酬委员会为周计划考核的仲裁机构。

第十条 总裁负责对总办计划管理效果进行评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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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周工作计划的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周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包括:

1、 计划的制定和审核,使用《周工作计划及检查表》;

2、 计划的实施和检查,使用《周工作计划及检查表》;

3、 计划的考核,使用《周工作计划考核评价表》;

4、 申诉及裁决,使用《员工申诉表》。

第一节 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审核

第十二条 总办将《周工作计划及检查表》的电子表格发给各部门。每周五12:00前各部门上交电子表格至总办。

第十三条 各部门每周的工作包括三部分:①常规计划工作;②主管领导安排的任务;③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 部门负责人填写第十二条之第①部分,主管领导填写第②部分,第③部分待事件发生后,由负责处理事件的部门填写。

第十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按120分的总分分配每项工作权重,明确每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和协助人,并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总办于周五下午汇总各部门表格,核实各项工作权重并签字确认后,交主管领导审核。

第十七条 主管领导负责两方面工作:①审核《周计划及检查表》中各部门的任务权重;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安排下周临时性任务,并对所安排的任务赋予权重。此部分权重不在各部门120分范围之内,但纳入计划的考核之中。

第十八条 经主管领导审核的《周计划及检查表》,于每周六的中 2

层干部例会后下发。

第二节 周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检查

第十九条 部门负责人将审核后的部门周计划分解成员工周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总办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相应部门及时调整计划实施进度。

第二十一条 检查的结果记录在《周计划及检查表》相应的栏目中。

第三节 周工作计划的考核

第二十二条 周计划实行层级量化考核管理:公司主管领导考核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考核下级员工。

第二十三条 考核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四条 考核方法:量化评分。

第二十五条 每周考核分数的构成:

1、 常规计划工作120分。

2、 主管领导安排的任务,分数由主管领导确定,有任务有分数,无任务无分数。

3、 完成突发事件的加分,由主管领导根据事件的意义和影响评分。

第二十六条 部门自评:

1、 每周五12:00前,各部门负责人完成自评,并提交《周工作计划考核评价表》电子表格给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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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评的方法:

① 对照《周工作计划及检查表》,自我判断计划工作完成情况,已完成的可得到该项工作的分数。

② 未完成的计划工作暂计零分,分析未完成原因,并确定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成截止时间原则上规定为下周二18:00。

③ 对主管领导安排的工作,以同样的方法自评。

第二十七条 总办核实:

1、 每周五下午,总办负责与各部门核实《周计划考核评价表》中各项计划的完成情况,将核实的结果记录在表格相应的栏目里。

2、 核实的结果由被考核部门负责人和总办双方签字确认。

3、 总办将经核实的《周计划考核评价表》交总裁审批。 第二十八条 主管领导审核:

1、 主管领导负责审核各部门“常规计划工作”部分的自评结果。

2、 主管领导对“主管领导安排的任务”和“突发事件”部分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判。

第二十九条 未完成计划工作的跟进:

1、 总办根据总裁审核的结果,对未完成的计划工作跟踪检查。

2、 能按规定的整改时限完成的计划工作,可得到原分数的50%分。

3、 整改仍无法完成的,按原分数的50%扣分,即得分为负分;对公司运作产生较大影响的,还必须向总裁提交书面报告,由总裁裁 4

决处理办法。

(举例说明:某项工作在设定权重时分数是10分,整改未能完成,则该项工作的最后得分是-5分。)

4、 检查的结果记录在《周计划考核评价表》中,总办和被考核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第三十条 考核结果评定:

1、 考核的最终分数转化为货币,对部门负责人考核的分值定为5元/分,对部门内部人员考核的建议分值定为2元/分,考核的结果与被考核人当月的绩效挂钩,并在工资中体现。

2、 考核分数达到100分,表示正常完成了周工作计划,评定为“合格”,不奖不罚。

3、 考核分数高于100,表示较好地完成了周工作计划,评定为“良好”,对超出部分进行奖励。奖励金额=超出的分数×分值。

4、 考核分数低于100,表示周工作计划未正常完成,评定为“待改进”,对未完成的部分进行处罚。处罚金额=未完成部分的分数×分值。

5、 部门负责人每周的奖罚金额数据由总办负责统计,统计数据中应包含需要整改的部分。

第三十一条 部门负责人对下级人员的考核:

1、 部门内部的考核,可参照对主管领导考核部门负责人的办法进行,所有表格均可通用。

2、 各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对下级员工的考核,考核的最终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领导一般不予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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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各部门负责人于每周一12:00前向总办提交部门人员上周考核奖罚金额数据。

第三十二条 考核结果的执行:总办在每月3日之前,完成上月两级考核的数据统计工作,报总裁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执行。

第四节 申诉及仲裁

第三十三条 员工对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结果不服的,可在考核结果确定后三天内,向总办提出书面申诉请求。

第三十四条 总办主任负责对员工的申诉请求进行初级仲裁。 第三十五条 总办主任无法仲裁的申诉,报总裁最终裁决。 第三十六条 部门负责人对考核的结果不服的,可在考核结果确定后三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请求。

第三十七条 由薪酬委员会对申诉请求进行裁决。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总办、人力资源部共同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表格1-《周工作计划及检查表》

表格2-《周工作计划考核评价表》

表格3-《周计划考核数据统计表》

表格4-《员工申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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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部门周计划实施与评分管理办法 3

部门周计划实施与评分管理办法

主旨:为提高工作、管理效率; 说明:

一、根据董事长的指示,各部门制作工作“周计划”,公司成立“周计划”评分委员会,每周六由单位主管上交上周“周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周“周计划”项目(每个部门当电子版完成后,发给评委会委员),定于每周二下午5:00点在会议室开会,评选一名优秀部门和较差部门,优秀部门发流动红旗,连续四次(一个月)被评为优秀部门奖现金200元;较差部门发黑旗,连续被评为四次(一个月)最差者部门罚部门主管200元,并在主管会上进行检讨;每次考评存档,列入年终单位及个人考评; 二、评委会成员(由单位主管和优秀员工组成)

1、评委名单:采购部:谢芹、销售部:王翰彬、研发部:唐俊、品管部:李万学、行政部:鄢蓉、生产部:严体辉、售后服务部:杜孟林、机加组:张友维、管理部:邹业彦;

部门周计划实施与评分管理办法3

三、评分程序:各委员接到各部门的工作“周计划”完成项目后定于下周一下午5:00点统一到每个部门进行逐项核实评分;评分结果于周二上午交主委处,主委如果有事不在公司交副主委,由主委或副主委统计分数、制表,当天下午5:00点开会公布,以及发放流动红旗及奖金;

四、评分标准:

1、工作计划完成分占50%;

2、部门内员工(含主管)有无违反公司规定占10%;

3、7S活动占10%;

4、公司制度执行力占10%;

5、ISO规定:

A、设备维修保养是否切实占10%;

B、相关表单填写完整程度占10%;

五、总分100分,80分及格。

六、生效日期: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工作评分委员会

20xx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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