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效能监察立项报告》

9.1.2效能监察立项报告

如何写效能监察立项报告

如何写效能监察立项报告

 

第二篇:怎样写效能监察发现、建议、决定与报告

怎样写效能监察发现、建议、决定与报告

作者:樊光中

6.1本文目的

效能监察的工作结果包括效能监察发现、建议、决定与报告,是监察部门督促监察对象改进的重要依据,本文目的告诉我们在效能监察实施过程中怎样形成效能监察发现、建议、决定与报告。

6.2本文概述

效能监察对象实施现场检查,对其中的关键过程、环节进行穿行测试,对其内部控制的充分性、符合性、有效性、适宜性进行测试验证后,要将收集到的监察活动证据与监察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对比分析评价,形成效能监察发现。在此基础上提出效能监察建议、决定,并最终形成效能监察报告。

但效能监察发现如何提出,效能监察发现报告由谁提出、编写、有哪些要求?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内容有哪些,要经过什么过程和程序,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效能监察报告的内容有哪些,报告的编写有什么要求?这些都将在本章中得到阐述,以期能规范和指导效能监察发现报告的编写、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的过程和提出、效能监察报告的编写。

6.3 效能监察发现

6.3.1效能监察发现分类

效能监察发现就是将收集到的监察证据对照监察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评价的结果。根据这一定义,我们可以将 1

效能监察发现分为三大类:符合、不符合、待定项。

1、符合

所谓符合,就是效能监察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行为实施过程和结果都满足内部控制充分性、符合性、有效性、适宜性的情形。也就是说其现存的内部控制体系覆盖了效能监察对象业务循环活动的整个过程、目标,完全满足内部控制预期的要求,行为的实施过程完全按照内部体系文件和监督部门的要求运行,实施的结果完全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的目标,现存的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成本实现了内部控制预期的经济性目标要求。

2、不符合

所谓不符合,就是效能监察对象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行为实施过程和结果没有满足内部控制充分性、符合性、有效性、适宜性的情形。也就是说其现存的内部控制体系没有完全覆盖效能监察对象业务循环活动的整个过程、目标,没有完全满足内部控制预期的要求,行为的实施过程没有完全按照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和监察部门的要求运行,实施的结果没有完全达到内部控制预期的目标,运行成本没有实现内部控制预期的经济性目标要求。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这种“不符合”的情况,在实际运用中能够区别不同情况具体实施,我们将“不符合”又分为三种类型,即体系性不符合、循环性不符合、效果性不符合。

(1)体系性不符合。就是指效能监察单位/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措施、岗位人员设臵、岗位职责划分,与企业内部控制要求和监察要求(准则)相比,其制度存在缺陷,关键过程不受控制或不够充分,内部控制实际业务流程繁琐,不符合效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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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遵循性不符合。指受效能监察单位/部门实际业务活动过程不符合其自身内部控制文件规定和监督要求。

(3)效果性不符合。指的是实际业务活动实施的结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甚至损害了企业利益。

3、待定项

所谓待定项,就是指在效能监察活动现场实施过程中,由于效能监察对象的人员变动、资料遗失等原因导致证据不足,已有的证据不能确定其内部控制体系、行为实施过程与结果是否满足内部控制充分性、符合性、有效性、适宜性要求,这时就只能作为效能监察待定项。

待定项作为一种效能监察发现,一般不在效能监察发现报告中提出,而是在效能监察报告起草完成之前,效能监察执行小组人员提出待定项确认截止日期,由效能监察对象在截止日期之前将未获得的证据材料提供给效能监察执行组长确认,逾期或提供的证据仍不能证明是否符合的,视为不符合,并追加效能监察发现报告,在后面的建议、决定和效能监察报告中体现。

6.3.2效能监察发现报告

1、效能监察发现的提出

前面我们讲了效能监察的发现分三种,符合、不符合、待定项。对效能监察发现为“符合”的效能监察发现报告的提出,是针对其业务循环提出,即在其业务循环整个业务过程与结果都符合内部控制要求与预期目标时提出,一般不在具体的整个效能监察点上提出。因为具体的某一个点,不能完全反映其业务循环整个过程与结果,此时不能以点代面,以偏概全。

对效能监察发现为“不符合”的效能监察发现报告的提出既可以 3

针对业务循环,也可以针对效能监察点,即在业务循环整个业务过程措施不适宜,或业务循环的某个关键过程、环节的实施及结果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与预期目标时均可以提出。

对于“待定项”,前面已经讲了,一般不在效能监察发现报告中提出。

2、效能监察发现报告的编写

由于效能监察发现是效能监察小组成员在现场实施过程中的发现事项,因而效能监察发现报告一般由效能监察员编写,更能反映出检查中全面的、真实的情况。

效能监察发现报告一般预先设计为表格形式。表格内栏目内容应主要包括:本次效能监察的对象,受监察的单位部门及其负责人是谁,效能监察员有哪些,开展此项效能监察的依据有哪些,效能监察发现事实的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发现中的不符合项的具体分类,采取什么措施,产生不符合项的原因分析。也可以增设整改措施完成情况,整改措施复查与验证的情况。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由受监察单位/部门负责人在实施效能监察复查与验证前填写并签名,整改措施复查与验证情况由实施验证的效能监察人员填写并签名。

编制填写效能监察发现报告应当注意:事实描述要客观、全面,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何人执行、何人复核、何人审批,产生了什么结果及相关细节,如编号、文件、记录、名称、数量、金额等均应写入;对事实与内部控制体系文件要求、监督部门要求、预期目标等是符合、不符合、还是待定项,进行恰当定性,对不符合要区分是哪种不符合;监察依据具体是效能监察体系文件、法律法规、内部控制文件以及监察部门的监督要求中的哪一种或几种;不符合事实的原因 4

分析要透彻,真正能抓住本质,弄清哪是主要原因,哪是次要原因;效能监察发现的证据要具体、明确,能说明效能监察发现的事实,一般作为效能监察发现报告的附件,在提交效能监察发现报告时一并提交给效能监察执行组长。

6.3.3效能监察发现汇总分析

在效能监察员提交效能监察发现报告后,效能监察小组要召开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效监察发现情况,把所有发现做成汇总表,并进行分析,指出效能监察对象整体内部控制情况、优缺点,并作出效能监察对象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总体上是好,基本上好,还是问题较多,有待切实改进等结论性意见。

效能监察小组内部会议仅限小组成员参加,在小组会上,集中效能监察发现的信息,尤其是各种不符合信息。由小组成员汇报效能监察发现并对关键的信息进行确认。对提出的各项不符合进行逐项评审,看事实是否清楚、准确?不符合项是否明确?不符合的描述是否容易理解,对于有疑点的不符合进一步处理方法。如果没有客观证据和共同认可,不要轻易提出不符合。

小组发现汇总分析会议一般要达成以下意见:

a)根据效能监察实施过程中的所有效能监察发现形成汇总表,不符合发现应编写效能监察发现报告,讨论并形成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

b)内控潜在风险评估。从发现的不符合事实汇总情况分析效能监察对象整体上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

c)从上次效能监察发现来比较内部控制体系改进、进步或倒退情 5

况,做出分析、评价。

d)在汇总分析并讨论基础上,作出效能监察对象的过程和结果总体评价:总体较好、总体基本符合、存在问题、有待改进等结论性意见。

同时,对各监察发现包括符合项与不符合项在充分性、符合项、有效性和适宜性四个方面的归类汇总,统计符合项与不符合项在四个方面的分布数据,得出监察对象在这四个方面的内部控制情况与管理效能情况,形成整体特征评价,并且根据其内部控制与管理效能整体特征,可能提出系统的监察建议与决定。

6.3.4效能监察发现确认

效能监察发现事实在召开效能监察末次会议时,要经过该事实责任人的确认,在效能监察发现报告上签名认可。特别是不符合事实的确认,既要有证据材料,又要保持足够的耐心,讲究工作技巧,使事实责任人能顺利接受并认可。

6.4 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

6.4.1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的提出

在效能监察发现报告编写完后,进行效能监察发现汇总分析,效能监察员要针对发现的情况,提出监察建议或决定,以期让好的经验和做法得以推广,让存在的缺陷、不足或错误得到纠正和追究。

在发现为符合时,效能监察员要对其中的创新、典型经验和做法提出总结和推广的监察建议。

在发现为不符合时,要分是体系性不符合、遵循性不符合、还是效果性不符合,才能确定是提监察建议,还是提监察决定。在发现为 6

体系性不符合时,应提出采取预防措施的监察建议。如果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或程序严重不适宜,严重违背上级内部控制要求的,也可以提出采取纠正措施的监察决定。在发现为遵循性不符合时,应提出按已有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监察建议或决定;违纪违规的,必须提出按法律法规、党纪条规等执行的监察决定。在发现为效果性不符合时,对可以避免或挽救的事项,提出限期整改并采取纠正措施的监察决定,同时按相关规定转入责任追究工作程序;对不可避免或挽救的事项,提出采取纠正措施的监察决定,同时按相关规定转入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6.4.2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的内容

效能监察建议与效能监察决定虽然在概念和强制执行的程度上有一定区别,但包含的内容基本一致,均包括效能监察对象,受效能监察的单位/部门,整改责任人,效能监察建议或决定的具体事项,落实效能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时间期限等内容。一般由效能监察员提出草案。

6.4.3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的生效

在提出效能监察建议或决定的草案后,效能监察小组要进行讨论,并与受监察部门/单位就建议或决定的可操作性、适宜性进行沟通,然后确认,再报效能监察执行小组组长复核,最后报请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长审核与企业总结理审批后,才能正式生效,由受监察的部门/单位去执行。

6.4.4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的落实

效能监察建议落实的时间期限,由效能监察员与受监察部门/单位负责人根据建议事项能够完成的合理周期商议确定,可以分为立即 7

整改实施(如2-3天内),短期整改实施(如15天内),较长期限整改实施(如30天内),其他期限整改实施(如60天内)。

效能监察决定落实的时间期限,由效能监察员根据决定事项的情况直接合理提出。

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落实过程中应建立反馈机制,对相关事宜双方应及时反馈,确保按期完成。如确因客观条件限制,导致建议或决定不能按期实施完毕,责任单位/部门可以申请延期,但效能监察决定一般不允许延期,应在最短期限内执行完毕。

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的落实如涉及多个业务部门,应明确一名企业领导负责协调落实。

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落实过程中的原始证据资料应妥善保存,供复查与验证时核对。

6.5效能监察报告

6.5.1效能监察报告的形成

效能监察报告是在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审批生效后,在全面了解掌握效能监察实施过程,效能监察发现事实、结论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该效能监察进行的一个综合性总结报告。

效能监察报告的起草编写一般由效能监察执行小组长完成,或是在其指导下,由效能监察组其他成员完成,再送其复核、签名。

效能监察报告编写完成之后,要经过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长审核,企业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发布。

6.5.2效能监察报告的内容

主要内容应包括:本次效能监察现场实施工作的起止时间,效能 8

监察小组人员组成情况,本次效能监察对象及监察的重点范围、时间跨度,受效能监察的部门/单位,本次效能监察的依据,效能监察对象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概况,本次效能监察发现情况,对不符合事项的具体说明及发现报告的份数,对效能监察对象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充分性、符合性、有效性、适宜性的结论性意见,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的内容及份数,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的落实及复查验证的要求、期限等。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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