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产业孵化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精品

第一章  总论

未来几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地区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加速创新成果的转化,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型小企业已经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中一项极为重要的战略任务。孵化器是一种介于市场与小企业之间的新型社会经济组织,它通过提供研发、生产、经营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系统地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初创阶段或刚成立的相对弱小的新创企业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湖北宜都工业园区作为宜都市扶持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平台之一,如何抢抓机遇,利用当今先进的管理技术和创新需求,更好地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创业环境、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已成为园区当前发展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可行性研究概况:

1、宜都工业园产业孵化中心总投资2617万元人民币。

2、宜都工业园产业孵化中心面积约25600平方米。

3、宜都工业园产业孵化中心建成后,不仅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及创业中心硬件设施的档次,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而且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 孵化器发展情况综述

二、孵化器的作用及发展沿革

产业孵化中心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经济组织。通过提供研发、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降低创业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培育的成功率。产业孵化中心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条件,帮助创业者把发明和成果尽快形成商品进入市场,帮助新兴的小企业迅速长大形成规模,为社会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

产业孵化中心在20世纪50年代发源于美国,是伴随着高新技术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产业孵化中心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孵化和培育中小科技型企业,以及振兴区域经济,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孵化器也因此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目前世界上已有5000多家产业孵化中心,其中美国拥有750家,欧洲拥有2300余家,许多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也采取相应措施,大力兴建产业孵化中心。

三、国内外产业孵化中心发展现状

1、国外产业孵化中心发展现状

美国不仅是孵化器的发源地,也是世界上孵化器发展得最成功和最完善的国家。据美国企业孵化协会近期发表的报告指出,87%的孵化器毕业企业5年后仍在运营,而80%的一般小企业都在5年内倒闭。美国750个孵化器为经济发展增加了约19000个公司,245000个就业机会。

美国孵化器产业的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形成了四种不同的孵化器运作模式:

1.1、着眼于企业组织创立的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前期)。这一时期的大多数孵化器都由政府和社区合作建立,以非赢利性机构的形式存在,基本上以混合型的孵化器为主。孵化器主要功能集中在场所和基本设施的提供、基本企业管理职能的配备以及代理部分政府职能。孵化器对新创企业的管理支持是非常基本的,主要是为创业者建立新创业动作所必须的管理职能。

1.2、从单个孵化器转向孵化系统(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政府部门、企业界、研究教育机构、社会团体的全面协作组织孵化器,孵化器的经营主体转向多元化;企业支持项目从帮助企业组建的建立转向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1.3、孵化器的企业化运作(20世纪90年代前期)。孵化器的经营由具有企业管理经验的管理者来承担。孵化器的服务对象由内向外扩张,许多孵化器向孵化器外部的企业提供支持和服务以获取收益。服务形式多样化,孵化的经营重心由孵化新创企业转向涵盖市场机会的识别以创建企业本身。

1.4、创业孵化集团的出现(20世纪90年代后期)。创业孵化集团融合了风险投资、多元化控股集团和孵化器的功能。除了向新创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和相应的互联网设施,创业孵化集团的企业管理咨询支持和服务也包括企业发展和技术开发、市场营销、竞争研究分析、法律顾问、会计等。解决了传统孵化器的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具备了独立的投资功能;二是解决了传统孵化器难以吸引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的问题。创业孵化集团的支持网络是创业者、经营者和投资者构成的混合体,截然不同于传统的孵化器以政府机构和社区团体为主的支持网络。

2、国外孵化器发展基本经验是:

(1)政府支持是孵化产业发展的前提。在产业孵化中心的发展史中,政府扮演一个积极、重要的角色。政府通过直接投资、给予补贴等方式,支持孵化器的建立和发展;但政府并不参与孵化器的运营。

(2)企业化运作是孵化器产业发展的关键。孵化器必须像一个企业那样进行专业化的管理,提供综合性服务和必要设施。

(3)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结合是孵化器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孵化器与风险投资并非一回事,两者难以替代,但两者的结合则有利于孵化器向产业化发展。

(4)立法是孵化器产业发展的保证。政府对孵化器的支持不仅表现在资金和优惠政策方面,更重要的是建立和健全法规,使孵化器的运作做到有法可依,才能保证孵化器产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5)科技型企业是目前孵化器的主要对象。目前孵化器中孵化的基本上都是科技型,尤其是高技术型企业。

3、我国孵化器产业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孵化器实践始于1987年,以武汉东湖创业中心为起点。目前,全国有产业孵化中心或创业中心共100多家,居世界第3位,正在孵化和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4100多家,已经培育成功的企业1300多家,年技工贸总收入101亿元,从业人员14万人,转化科技成果4000多项,逐步成长为一个新兴的产业。

我国的孵化器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1)研究试验阶段(1987—1988年)。以武汉东湖创业中心成立为标志,孵化器事业在我国开始兴起。

(2)初创阶段(1989—1993年)。孵化器的基本工作方式是从项目孵化人手。

(3)发展阶段(1994—1998年)。这一阶段,我国创业中心已发展到73家,并成立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创业服务中心专业委员会。

(4)提升阶段(1999至今)。这一阶段,孵化器向着规模化、效益化、专业化、网络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中国城市孵化器网络已在北京、上海、江苏、武汉、天津等科技实力较强的中心城市构建。

我国孵化器建设不仅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及企业家方面作出了较大的成绩,而且在推动我国企业建立创新机制、盘活存活资产、安置富余人员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在组建孵化器中有政府投入管理,如苏州高新区国际产业孵化中心;有企业投入为主,如北京北内制造高新技术孵化基地有限公司;有多方参股、专门班子管理的孵化器,如上海市杨浦孵化基地。

比如经济发达地地区的宁波市,自1999年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孵化基地以来,截止20##年底,鄞州、江东、江北、海曙、镇海、北仑、慈溪、象山等8个市(市)区均建立产业孵化中心,全市拥有国家级创业中心2家,新扶持认定市级创业中心7家。全市拥有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创业服务中心达到10家,该10家创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总投入5.42亿元,中心孵化场地总面积20.4万平方米,20##年新增在孵企业100多家,在孵企业数已达568家;新增在孵化项目154项,在孵企业全年总收入16.5亿元,为社会解决9567人就业,已累计毕业企业33家,毕业企业全年总收入3.03亿元,解决社会就业人员1629人。宁波科技创业中心作为浙江省规模最大的孵化器,已集聚各类创业人才3500余名,其中博士、博士后近150名,留学归国人员90余名,面积达3万多平方米的浙大科技创业中心也即将竣工,现已引进创业企业20余家,并与400多个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签订了入驻意向。我市周边科技与经济较发达地区如乐清、温岭、新昌、嵊州都建立了不同类型的产业孵化中心,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4、我国孵化器产业在有序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1)投资主体单一,政府色彩浓厚。主持孵化器运营的管理人员由于编制所限,人员较少,只能对在孵企业提供一些基本的服务。

(2)硬件设施有余,管理服务支持不足。我国现有的孵化器基本是由政府划拨土地并直接或间接地提供大量的资金专门兴建的,硬件设施完备,收费低廉,对在孵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基本服务支持,但不直接对在孵企业提供管理支持,与国际上的孵化器所提供的全面服务相比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3)孵化器效用没有充分发挥。目前仅作为当地政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技术产业的一种方式,还没有涵盖孵化器的完整意义。

(4)孵化器数量多但质量不高。

四、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发展孵化器的相关政策

1、孵化器发展的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孵化器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为目标,以制度创新、组织创新为突破,坚持“支持创新、鼓励创业、优化环境、拓展功能”的总要求,进一步从整体规模上推动我国孵化器的发展,突出特色化与专业化,强化技术与资金服务能力,推进“创业导师+专业孵化”的孵育模式,打造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的孵化服务能力,提高孵化质量与水平,推动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多样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创业服务专业化、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内容国际化,形成孵化器可持续发展机制,打造国际一流的孵化器群体,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健康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

2、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的原则

“十一五”期间,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要坚持以下六个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把孵化器建设作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原则,鼓励多元投资、多种形式和体制运营以及多区域层次发展;三是坚持质、量并重原则,在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努力提高孵化能力和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实现服务质量的跨越;四是坚持自主创新原则,要紧密与大学和科研院所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培养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企业和科技企业家;五是坚持广泛发动原则,进一步拓展孵化器的社会基础,根据创业者和市场的需求,扩大创业服务的受益群体范围;六是坚持行业推进原则,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规范服务,搭建共享平台,培养核心竞争力。

3、孵化器的重要性

“十一五”期间是全面提升我国孵化器孵化功能和形成大规模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总体目标是:通过扩大总体规模,增加孵化器数量,以扩大创业服务的受益群体范围;通过拓展和强化服务,把服务延伸到从企业初创到毕业全过程,以提高创业服务的质量;通过建设专业技术孵化器,以及国际产业孵化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海外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基地等,突出对特色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的基础性孵育作用,并建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平、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孵化器,把我国的创业服务事业提高到新水平。具体目标是:到20##年,全国各类孵化器数量要达到1000家,其中国家级300家,孵化场地总面积2500万平方米以上,绝大多数孵化器具备完善的技术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平台,孵化资金总额30亿元以上,形成职业化孵化服务队伍;当年在孵企业5万家以上,毕业企业累计1.5万家以上,创造就业机会达到100万个,每年培养出800家以上绩效优异的快速成长型科技企业,并聚集一批高水平的创业企业家,转化一批高水平自主创新成果,孵化一批具有高成长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比较完善的科技创新孵育体系,迈入世界产业孵化中心强国行列。

4、“十一五”期间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主要任务与工作重点有:加强领导,确立孵化器建设与发展在科技与经济工作中的地位;增加投入,总体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扩大孵化器的整体规模;拓展功能,强化孵化器的孵化、抚育能力;突出重点,强化孵化器的“天使投资人”角色;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孵化器在区域和产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促进合作,重点加快孵化器产学研合作体系的建设;完善组织,促进孵化器的多元化、专业化、网络化、标准化和国际化。

5、孵化器的保证措施

保证措施包括:加快孵化器的法制化建设步伐,制订相关政策;支持孵化器孵化、抚育能力的提高;支持建立孵化器行业组织和操作规范,健全考核体系;鼓励各种形式的孵化器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重视孵化器管理人才培养,提高服务水平;拓宽社会基础,创造更加宽松的创新创业环境。

第三章  项目启动的环境分析

五、宜都科技经济发展呼唤产业孵化中心的诞生

近几年来,我市科技和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先后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等多项荣誉称号,被推选为全国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范例,成为全省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上升最快的县市,跃居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第14位,入围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全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成为中国全面小康十大示范县市之一,社会保障、政务公开等49项特色工作纳入全国、省试点、示范,被誉为全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试验田”。

但是随着科技经济快速发展,各种长期积累的体制性、结构性和素质性矛盾也进一步显现,面对自然资源紧缺,能源供应紧张等瓶颈制约,企业效益下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研发能力已成为企业发展迫切需要。政府对企业发展支持方式逐渐发生变化,从过去注重于某项技术的研发和单个企业技术改造向能为大多数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转变,从过去鼓励企业进行量的扩张向鼓励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扶持和培育高新技术产业转变。而宜都目前科技和经济发展过程中恰恰缺乏一个既能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又能为大多数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公共平台。产业孵化中心(科技创业中心)能有效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降低高新技术企业创业风险,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培育和壮大民营科技企业,为众多企业技术服务提供一个公共服务平台。

      

       第四章 启动我市孵化器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孵化器在孵化中小型科技企业,培育企业家,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我市应抓住现阶段国家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鼓励自主创新这一重要战略机遇,尽快启动产业孵化中心建设方案,把产业孵化中心建设作为“十一五”前期重要工作内容抓,以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成立由市主要领导挂帅的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由工业园区、市科技局、改革与发展局、经贸局、建设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人事局等为成员单位,设立市产业孵化中心建设办公室,搞好产业孵化中心建设规划,土地征用、政策协调,市财政切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孵化器建设和孵化企业发展。

(二)出台政策,营造环境

1.设立专项孵化资金资助

孵化资金资助主要为以下三种形式:

①无偿资助:用于对高新技术项目和专利项目的前期启动进行资助,以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创业中心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成果转化基地等分支机构和归国留学人员创业的启动资助。

②借款:用于支持创业企业实施高新技术领域成果和专利技术转化项目,包括中试项目和产业化项目短期借款。

③股本金注入:对入宜都市科技创业中心进行专利或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的企业进行资本金注入,支持额度不高于总股本的30%。

2.房租优惠

孵化企业自进驻之日起100平方米以下用房房租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免50%;博士和归国留学人员创办的孵化企业,100平方米以下用房前两年全免。其他用房按实用面积10元/平方米·月计费。

3.财政奖励

根据各孵化企业年度进展情况,每年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

4.专利成果奖励

按《宜都市专利申请与实施奖励办法》奖励。

5.科技计划项目申请

孵化企业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6.税收减免

享受科技型苗子企业同等政策待遇,从进驻之日起,连续享受三年。

(三)强化服务,鼓励创新

1.改进服务方式。政府部门在为孵化器建设提供硬件设施、政策优惠服务的同时,更重要的是针对孵化企业发展需要,对入驻孵化的项目和企业实行注册登记、税务、政策享受、物业管理、技术培训等一条龙服务。

2.择优选择孵化对象。从单纯的注重技术水平向注重技术与市场并举发展。孵化项目选择要着重考虑已完成中试阶段,产业化能力强,市场前景广等项目。

3.实行企业化管理。产业孵化中心的中心任务是帮助创业者开创和发展企业,孵化器应该是一个新创企业,只不过孵化器产品是健康发展的新创企业。孵化器的经营由具有企业管理经验的管理者来承担。

4.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在政府为主投资的前提下,鼓励大学、科研机构、企业、投资机构对产业孵化中心的投入。

第五章  产业孵化中心的基本情况

六、我市产业孵化中心(宜都市科技创业中心)设想

参照兄弟市(市、区)产业孵化中心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产业孵化中心建设提出如下设想:

(一)目标定位:

综合性科技产业孵化中心。土地及孵化厂房以政府投资为主,实行孵化器建设与风险投资机制相结合,企业化运作,孵化主要对象为高新技术型企业。

(二)主要功能:

1.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

2.科技中介服务组织服务场地

3.国内外大院大所在宜都研发基地

4.海外内科技人员创业基地

(三)建设规划:

1.概述

宜都工业园产业孵化中心基地用地位五宜大道与陶瓷路(9 号路)交汇处,规划建设十九层孵化器中心一栋(含裙房),建筑面积约256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70米。

1.1 工程范围:十九层孵化器中心(含裙房)的土建、装饰、设备安装及场地平整绿化等。

1.2 建设原则:项目以建造一个功能经济实用、外型美观的孵化器建筑为目标,同时兼顾提升城市形象,树立示范性工程。
    1.3 规范及标准

1.4 重要设计参数

①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

③建筑物抗震重要性类别: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1组,设计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

④基本荷载取值:

基本风压值(n=50年):W0=0.3KN/m2;地面粗糙度为C类;

基本雪压值:S0=0.3KN/m2

其他荷载取值:(见下表)

2. 排水及消防工程

2.1 主要技术标准

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年版);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年版);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年版);

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20##年版);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2 设计内容

⑴给水:

a、水源:从附近市政给水管引一条管路至小区地下室泵房。

b、水量:建筑面积25600平米,办公按300人计,加会展及其他用水,用水最高日用水量20立方米,最大时用水量3.2立方米。

c、系统:分两个区供水。供水形式为:一到三层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四到十九层由地下室水泵加屋顶水箱供水。

⑵排水:

a、生活排水量:以平均给水量的90%计。

b、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屋面雨水为有组织排水,经屋面雨水天沟、雨水斗收集后,沿外墙外侧雨水管排下,雨水管道的设计重视期为5年。

卫生间生活污水经室外室外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⑶消防

a、消火栓系统、喷淋灭火系统。

b、消防用水量

室外20L/S、室内20L/S,火灾延续时间按2小时,室内一次性灭火用水量为144 m3;自动喷淋按中危I级考虑,流量21L/S,火灾延续时间按1小时,一次性灭火用水量75.6 m3

c、系统:消防系统流程为:

                        屋顶水箱

市政干管→地下室蓄水池→消防泵→室内消防系统

              室外消防水泵接合器

⑷其它

a、构筑物

地下室设生活用水水泵吸水井,其有效容积不小于水泵同时工作3min的出水量。

消防水池容积为225m3(一座)采用钢筋混凝土水池,设置于地下室泵房。

在屋顶设消防水箱,容积为: 12 m3

化粪池总有效容积约为15m3,采用钢筋混凝土化粪池。

b、材料及产品:将采用目前先进的无毒、无害化学管材,其它设备与产品均为国优。

①排水管、雨水管采用硬聚氯乙烯(UPVC)塑料排水管,下部采用高强度塑料管,并在各层设置阻火圈;

②给水支管采用三型聚丙烯(PP-R)塑料给水管,给水干管采用钢塑复合管。

③自动喷淋给水管采用热镀锌钢管,管道采用卡箍连接。

④消火栓给水管采用热镀锌钢管,卡箍连接。

⑤所有埋地给排水管均采用新型塑料管材。

3. 电气方案设计说明:

3.1、设计范围

强电(含变、配电,电力,照明及防雷接地等系统)设计;弱电(含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电话通信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网络布线系统等)设计。

3.2、强电部分

⑴ 负荷分级及各类负荷容量

本工程消防用电、应急照明为二级负荷,其它用电为三级负荷。

负荷估算采用单位指标法,本楼总建筑面积20779m2,单位面积负荷指标按80W/m2计,则本楼总用电负荷为1662.3kW。

⑵照明及动力配电

照明光源根据工作环境特点及性质确定,同时考虑照明节能,以选用节能灯具为主。

在消防控制室、弱电设备间、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及其前室、主要通道等处设置两用型应急照明灯具,供事故情况下人员疏散或继续工作之用;在公共出入口和疏散走道设置安全出口灯和疏散指向标志灯。

消防设备采用双电源供电,在末端配电箱处自动切换。

⑶防雷设计

本楼按三类防雷建筑物设防,电源进线处采用总等电位联接措施,卫生间设局部等电位联接措施,以提高用电安全性。

所有强弱电系统和防雷系统共用接地体,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欧。

3.3、弱电部分

⑴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本工程为二级保护对象,采用集中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设置在1层。

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主要为办公室、走道、门厅等。

除对以上区域进行火灾探测外,还在火灾时根据各专业消防要求,自动或手动控制各消防设备的启停与切除,同时,还设置消防警报及音响装置,消防对讲电话及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⑵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系统

电话、有线电视及宽带网络系统信号由市政通信管道引入,办公面积每5~10m2设置二对电话线,有线电视插座按实际需求确定,网络插座每个工作区设置1个。

4、项目管理维护

本项目由宜都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专班进行建设管理和维护。

5、实施方案进度

本项目计划今年十一月开工建设,建设工期12个月。

6、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项目与内容

五通一平、地勘、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装饰工程、电梯、中央空调、消防工程、强弱电安装及其他水电管网配套设施等。

(2).编制依据及标准

《2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及相关费用定额和现行人材机市场价格。

(3).工程投资

①前期工作费(含方案设计、五通一平、相关手续办理):25万元

②地勘:5万元

③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15万元

④土建工程:1662万元(按800元/平方米)

⑤装饰工程:600万元(按300元/平方米)

⑥电梯:60万元(两部)

⑦中央空调:120万元(模块式小型中央空调)

⑧消防工程:30万元

⑨强弱电安装工程:60万元(含闭路电视监控)

⑩水电管网配套设施:10万元

其它费用:30万元(人防设施易地建设费)

7、环保措施

开工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严格按照报告内容组织施工,工程完工后申请环保验收。

8、节能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最大限度的节能降耗,另外为了建筑节能的要求,对外墙窗拟采用中空玻璃窗,隔音隔热保温,降低运行成本。

第六章 产业孵化中心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2617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补助投资200万元,其余国通公司筹措。

第七章 产业孵化中心管理模式

宜都产业孵化中心(宜都产业孵化中心)由工业园区统一管理,成立“宜都工业园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产业孵化中心筹建工作,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低成本收费,主要开展以下六方面服务:

①科技创业服务;

②投资融资服务;

③中介机构服务;

④网络信息服务;

⑤人员培训服务;

⑥物业管理服务。

公司下设办公室、对外招商部、综合服务部三大机构。

办公室职责:文秘服务、会场服务、物业管理、培训教育,落实用房,制订政策。

对外招商部职责:对外招商、融资联系,横向交流,院校合作。

综合服务部职责:项目申请,企业管理,人事代理,宣传策划,专利代理,服务代理。

第八章 产业孵化中心入驻企业要求

1.已经或将在宜都市登记注册,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研究和生产的科技型企业和经工商局登记市科技局备案民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2.项目所属领域: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的成果转化项目和新产品开发项目和相关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3.申请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①申请项目应属于一个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

②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科技含量高,创新性较强。

③项目具有一定的成熟性,完成中试阶段,已处于产业化阶段。

④产品具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并有望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⑤知识产权明晰。

⑥创业团队成员一般要求学历本科以上或技术职称为中级以上,年龄为45周岁以下,优秀项目可适当放宽。

⑦对环境无污染。

⑧具备开办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

⑨愿意接受中心的管理和服务。

第九章    投资项目效益评估及结论

七、投资项目效益评估

宜都工业园产业孵化中心建成后,将成为宜昌市乃至鄂西南地区功能最完善、最具吸引力的科技孵化基地。并彻底解决创业中心规模小、形象差的问题。它的建成必将大大改善宜都工业园区的硬环境,进一步完善创业中心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品位和档次,增强创业中心的吸引力,为创业中心及宜都工业园区搭起一座对外展示形象的窗口,促进宜都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为吸引更多的中小科技企业及科技创业者进驻创业中心打下坚实基础,为他们的成长壮大提供优良的发展环境。它的建成将大大提高创业中心在孵企业毕业成功率,为园区发展注入更多的“新鲜血液”,为宜都市的腾飞作出更大的贡献。它的建成将保持宜都市局部优化环境的优势,积极推动以创业中心为核心的“火炬创新创业园”建设,把宜都工业园区真正建设成为“科技创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园”模式的国际化科技工业园区。据此推算,孵化中心建成后,入驻企业将达到100家左右。

八、结论                           

面临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宜都工业园产业孵化中心作为一个提升创业中心硬件设施和档次的项目,势在必行。我们坚信:有宜都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全体工业园区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奋力拼搏,该项目的实施一定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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