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张甸镇宫王村1、3#楼工程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

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泰州市华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8日

张甸镇宫王村1、3#楼工程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张甸镇宫王村1、3#楼

建设单位:张甸镇宫王村

施工单位:泰州市泰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

本工程位于姜堰市张甸镇宫王村村部西侧,328国道南侧,为3+1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持力层为粉质粘土层,基础垫层混凝土强度为C10,独立基础及基础及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为C25,建筑等级为二级。该工程20xx年10月8日开工,20xx年10月20日基础部分竣工。

二、监理工作和质量评估依据: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等文件

3、现行地基和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5、施工合同文件

6、监理合同

三、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评定情况:

本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划分为2个子分部、6个分项工程、17个检验批进行验收。经检查,各个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均评定为合格。

四、质量保证资料及管理资料核查情况:

本工程钢筋、水泥、砂、石等工程材料严格执行进场报验制度,混凝土试块和砂浆试块按规定留置,主要材料、试件均见证取样送检;钢筋合格证8份,力学检验报告4份,水泥合格证一份,试验报告一份;砂石试验报告各一份;配合比报告两份,混凝土试块2组,施工试验记录符合要求,图纸会审记录、地基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齐全,签章完整,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划分合理,报验手续及时,本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管理资料核查符合要求。

五、观感质量评估:

本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观感质量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人员共同进行,观感质量评定一般。

六、最终质量评定:

总结以上情况,张甸镇宫王村1、3#自建房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评定结果为合格,同意验收。

 

第二篇: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基础分部工程)

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基础分部工程)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单  位:×××××××××有限公司

施  工  单  位: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勘  察  单  位:上海×××建筑设计院

设  计  单  位:上海×××××××建筑设计所

监  理  单  位:上海××××××监理有限公司

项 目 负责人:      ×  ×  ×   

总监理工程师:       ×  ×  ×   

以上系封面,以下为正文

××××工程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勘察单位:上海×××建筑设计院

1.3  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所

1.4  施工单位: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1.5  监理单位:上海×××××监理有限公司

1.6  建设单位:上海×××××有限公司

1.7  建筑面积:房屋东西长23.64m,南北宽14.34m,建筑面积1079.61 m2

1.8  楼层结构:×层带阁楼斜屋面:1F高3.60m, 2F/3F高3.20m, 阁楼斜屋面高0.30~3.60m总高度××m。

1.9  外墙装饰:涂料

1.10  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砖房,底层餐厅有两榀框架。

评估依据

2.1  国家和上海市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7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79号令)

NEW《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年9月4日 沪建建<20##>第0514号 文件印发)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1999年11月26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关于提高本市住宅工程质量的若干暂行规定》(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建<1999>第0037号文件)

《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施工操作质量管理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建<1999>第0854号)

《关于强化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若干具体规定》(奉建发<1999>第102号文件)

2.2  国家和上海市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主要有:

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 300-88)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

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2-83)

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03-98)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推荐性行业标准《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JGJ/T13-94)

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上海市地方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J08-9-92)

上海市地方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程》(1996局部修订增补)(DBJ08-9-92)

上海市地方标准《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 08-11-1999)

2.3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地质勘察资料

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

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

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文件

2.4  合同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质量保证体系评估

3.1  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准用证、质保单、复试报告等各项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对于所进场的建筑材料,指定了专人负责,进行了严格管理;并对进场材料及时取样,送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予使用,把关较严格。

3.2  委托检测中心出具了砂浆和混凝土的配合比,试块均在监理见证下随机抽样制作,样本数符合规定,砂浆、混凝土养护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3.3  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能严格把关,有自检、互检制度和专职质量监督员负责各项检查工作;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4  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基本上与施工进度同步,隐蔽验收资料基本齐全。

3.5  因为砂浆和混凝土试块的龄期未到,所以暂不评定砂浆、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4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基础分部)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状况

5.1  模板

5.1.1  经检查验收,模板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撑拉杆件固定牢固稳定;

5.1.2  模板接缝不大于1.5 mm。模板上每处粘浆和漏涂隔离剂累计面积不大于1000 cm2。符合要求。

5.1.3  允许偏差项目

①轴线位移允许偏差5 mm。实测10点,有9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90 % ; ②标高允许偏差A5 mm。实测15点,有14/15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93.33%;③截面尺寸允许偏差A10 mm。实测15点,有14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93.33%;

总共实测45点,有42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93.33 %。

5.1.4  模板工程评定为合格(不参加评定)。

5.2  钢筋

5.2.1  钢筋的品种规格和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钢筋表面洁净、无损伤,油污、老锈。钢筋的规格,加工形状、尺寸、数量、锚固长度和接头位置都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钢筋焊接由合格上岗证焊工操作,焊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合格。保证项目符合要求。

5.2.3  钢筋绑扎缺扣,松扣的数量不超过应绑扎数量的10 % 。钢筋绑扎、弯钩形状和朝向、接头部位和搭接长度符合规定。箍筋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弯钩角度和平直段的长度基本符合施工规范。基本项目符合要求。

5.2.3  允许偏差项目

①骨架的宽度、高度允许偏差A5 mm,实测10点,有9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90%; ②骨架长度允许偏差A10 mm,实测10点,有9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90%; ③受力钢筋间距允许偏差A10 mm,实测10点,有9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90%; ④箍筋构造筋间距允许偏差A20 mm,实测10点,有8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80%; ⑤受力钢筋保护层允许偏差A10 mm,实测10点,有9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90%;

总共实测50点,有44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88 % 。

5.2.4  钢筋工程评定为合格。

5.3  混凝土

5.3.1  混凝土用水泥、水、骨料等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混凝土按配合比、试验报告配制,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符合施工规定规范。保证项目符合要求。

5.3.2  混凝土振捣密实,每个检查处的蜂窝面积每一处不大于200cm2,累计不大于400cm2。无孔洞。每个检查件基本无露筋。基本无缝隙夹渣层。基本项目符合要求。

5.3.3  允许偏差项目

①轴线位移允许偏差15mm,实测10点,有9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90%;②标高允许偏差A10mm,实测10点,有9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90%;③截面尺寸允许偏差+15~-10 mm,实测10点,有9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90%;④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8mm,实测10点,有8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80%;

总共实测40点,有35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87.5%。

5.3.4  混凝土工程评定为优良

5.4  砖墙

5.4.1  砖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设计单位未提出要求,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指定为A级;按现场实有的质量保证体系、砂浆及混凝土强度、砂浆拌合方式、砌筑工人技术等级等因素,可确定为A级。

5.4.2  砖为MU10非沪产标准粘土砖,M10水泥砂浆,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砌体砂浆密实饱满,抽查的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均大于80%,灰缝横平竖直,外墙转角处设有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砌筑方式正确。保证项目符合要求。

5.4.3  经验收未发现3皮同缝,留槎做法符合施工规范,拉结筋长度及数量基本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留置构造柱位置基本正确。基本项目符合要求。

5.4.4  允许偏差项目

轴线位置偏移允许偏差10mm,实测10点,有9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90%;

顶面标高允许偏差A15 mm,实测10点,有10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100 %;

水平缝平直度允许偏差10 mm,实测10点,有10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100 %;

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0 mm,实测10点,有9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90%;10皮砖累计厚度允许偏差A8 mm,实测10点,有9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90 %;

表面垂直度允许偏差10 mm,实测10点,有9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90%;10皮砖累计厚度允许偏差A8 mm,实测10点,有9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90 %;

总共检测50点,有47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占94% 。

5.4.5  砌体工程评定为优良

5.5  JCL梁和构造柱插筋

JCL梁的配筋、混凝土配合比和浇筑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混凝土内实外光,表面平整,截面尺寸、轴线位置和标高均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构造柱插筋基本到位,无太大的超差偏位。

JCL梁和构造柱插筋工程评定为优良

5.6  水电预埋预留

水电预埋预留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坐标位置及标高基本正确。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偏移小于5mm,预留洞中心线位置偏移小于15mm。

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监理评估结论

7.1  按照《关于提高本市住宅工程质量的若干暂行规定》(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建<1999>第0037号文件)、《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施工操作质量管理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建<1999>第0854号)、《关于强化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若干具体规定》(奉建发1999第102号文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和《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08-11-99)、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03-98)、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推荐性行业标准《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JGJ/T13-94)、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上海市地方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J08-9-92)、上海市地方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程》(1996局部修订增补)(DBJ08-9-92)、上海市地方标准《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 08-11-1999)的规定,××××基础分部工程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

7.2质保资料基本齐全;

7.3工程观感质量良好;

7.4评估意见:综上所述,×××××基础分部工程满足验评标准优良等级,特评估为 优良工程,敬请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予以核验。

现场监理负责人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上海××××监理有限公司 

                                                     200×年××月××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