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档案资料(封面格式)

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档案资料(封面格式)

招标编号:  (电子平台统一编号)            备案编号:(招标办填写)

           

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及过程资料(目录格式)

注:1、上述备案材料中若为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招标人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复核(前期已备案的,可不再复核)。

2、备案材料应当按顺序装订成册。

 

第二篇: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五 - 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五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赣建        招字[201  ]第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年

1、本书面报告由招标人(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填写,每个招标项目一式三份,由招标人、招投标监管机构、办理施工认可证部门各持一份;

2、表格内容要用钢笔或其它不易擦去的墨水笔如实填写,且应字迹清楚。

3、备案审查机关在接到招标人备案报告书后,应依法认真审查招投标全过程是否合法,若符合要求则备案审查机关应在报告书内相关栏目处签署是否同意备案意见;不符合应依法责成招标人予以纠正。

4、在招标中已提交的告知书、招标公告、招标人(自行)招标备案表、资格(预、后)审文件、投标资格审查表、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招标文件、答疑材料等不再重复提供;

5、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备案书面报告手续报时,随书面报告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专家评委抽取记录表;

(2)专家评委的评标报告(原件;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复印件);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副本原件;

(4)招标人的定标意见书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5)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委托合同;

(6)履约担保、支付担保;

(7)施工合同(原件)

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起十五个日历天内,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备案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我单位                           工程已依法组织了施工招投标活动,现已确定了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和《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六条的规定,我单位特申请办理招投标情况备案书面报告手续,现将招投标过程情况和有关材料呈报贵处,请予备案审查。

特此报告。

招  标  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一、施工招标投标基本情况

二、投标过程情况:

(1)投标报名投标人共     家;通过招标人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家。

(2)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后确定正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家;具体情况为:

三、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情况: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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