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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浑南新区互通式立交 清标报告

沈阳市浑南新区互通式立交项目勘察设计

清标报告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一、概述

(一)项目概述

沈阳市浑南新区互通式立交项目位于浑南新城最东侧沈丹高速公路K4+767.13处,距北边下深沟互通式立交4.1km,距南边的桃仙互通式立交4.9km;互通立交形式为半苜蓿叶形,分别在主干道全运南路与沈丹高速公路十字交叉的西北、东南象限内设置收费站,引线与全运南路T型平交。匝道总长度为1392m,主线立交范围为1.8km。主线建设标准为高速公路,匝道设计速度按40km/h考虑。

本次招标范围为沈阳市浑南新区互通式立交项目两阶段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全线勘察设计共划分为一个合同段,该合同段所包括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照明、管理设施以及服务设施等)、绿化、环境保护与景观的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征地拆迁、招标及施工配合服务等。

(二)招标工作简介

本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招标公告于20xx年09月0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截止于20xx年09月09日共有3家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投标人下发了第1号补遗书,公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暂列金额)为2,320,000元。截止到20xx年09月25日上午10:00时,共收到3家投标人提交的3份投标文件。20xx年09月25日上午10:00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沈阳金都饭店五楼会议室举行了开标会议。

会议首先进行投标人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开标(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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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第一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开标后,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经密封交由监督部门妥善保存。

二、基础数据

1.项目名称:沈阳市浑南新区互通式立交项目勘察设计

2.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xx年09月05日—20xx年09月09日

3.投标截止日期:20xx年09月25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日期:20xx年09月25日10:00时(北京时间)

5.投标数目:3家投标人共提交3份投标文件

6.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天

三、开标记录

第一个信封开标记录见附表1:第一个信封开标记录表。

四、清标过程及结果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资格审查

按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的规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投标文件均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要求。(详见附表

2)。

(2)初步评审

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未发现重大偏差。(详见附表3)。

(3)初步评分

对投标人的“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投标人的信誉、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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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和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分别进行了初步评分(详见附表4),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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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沈阳市浑南新区互通式立交项目勘察设计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记录表(需替页)

开标时间:20xx年09月25日10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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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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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沈阳市浑南新区互通式立交项目勘察设计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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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通过 ×表示不通过 —表示未发生 在上述所列项目中有一条不通过,结论即为不通过,则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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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沈阳市浑南新区互通式立交项目勘察设计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初步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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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通过 ×表示不通过 —表示未发生 在上述所列项目中有一条不通过,结论即为不通过,则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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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沈阳市浑南新区互通式立交项目勘察设计

第一信封评分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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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沈阳市浑南新区互通式立交项目勘察设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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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审因素(投标价除外)得分均不应低于其评分满分值的60%,且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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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 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信封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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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 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 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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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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