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乌石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园安全工作,强化幼儿园的安全意识。我园将定期对本园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并努力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教师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事故通报工作制定以下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对教师和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确保幼儿园及各班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上报。

二、安全事故报告的主要任务

幼儿园(班)要做到及时报告园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幼儿意外伤害、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教师及幼儿非正常死亡事件等。

三、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安全事故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原因、现况等。

四、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责任制

为确保幼儿园(班)及时、准确的报送安全事故信息,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个班级或部门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等问题由哪个班级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

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安全事故报告办法

各班级或部门人员出现安全事故,主班教师或其部门负责人立即报告园领导,另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六、跟踪了解并及时报告安全事故进展情况

教师或领导在获悉幼儿或员工发生安全事故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对教师、幼儿或员工进行救治的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等情况,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逐级报告上级领导主管部门。

乌石幼儿园

 

第二篇:幼儿园事故及时报告制度

幼儿园事故及时报告制度

幼儿园是幼儿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为确保幼儿的绝对安全,我们应该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使幼儿不受到任何伤害,健康快乐的成长。因此,幼儿园建立事故上报制度,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进行救护。

一、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以主管园长为副组长,以保卫科、医务室、办公室、事物室为成员的幼儿园事故防范领导小组。小组的职责是负责观察调查来自幼儿园各个方面的事故,并对事故及时进行必要的处理和调查。

二、凡是发生水灾、火灾、食物中毒、打架斗殴造成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安全领导小组成员都要赶赴现场,同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包括县教育局、公安局、急控中心、消防大队等。

三、幼儿和教职工遇到事故,或者处在事故现场的,都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事故情况,对幼儿园主要领导说明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在没有领导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报告相关部门领导。

四、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经园行政会议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幼儿园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罚款。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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