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及审计对策(论文)

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及审计对策

注会083班 杨安平 电话:150xxxxxxxx 学号:0817142104

【摘要】财务舞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常见的一种扭曲现象,它是我国上市公

司自身发展的顽疾,也是影响我国投融资环境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障碍。会计制

度和会计监督制度不合理,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相关法律不完善,监管和打击

力度不够等一系列制度方面的缺陷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频发最重

要最根本的原因。

【关键词】上市公司 财务舞弊 原因 常用方法 对策

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成因

(一)会计制度不完善

会计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不完善。由于会计

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不完善,致使信息失真,最终出现财务舞弊现象。首先

表现为会计基本假设与会计原则的人为设定性方面。会计基本假设是一种人

为假设,是对会计不确定性的一种限制,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

提。会计基本假设既然是人为设定的,就难以和信息的客观性相一致,从而

产生虚假信息。会计基本原则是会计工作的指导思想,会计原则的存在,也

会导致虚假会计信息产生。如在会计工作中需坚持“宁可高估损失,不可高

估收益”谨慎性原则,这种高估、低估本身就是会计信息不真实一种表现。

还有重要性原则,由于不同主体对重要性的认识不同,从而被上市公司利用,

成为上市公司推出虚假信息的直接依据。其次表现为会计事项的不确定性方

面。客观上,由于上市公司在产生经济交易、会计信息制定等诸多方面可能

产生不确定性,因此在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中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措

辞。事件发生概率的主观判断因人而异,因此,什么情况算是“极少可能”,

什么情况算是“有可能”或者是“很有可能”,便成为影响会计选择和会计

处理方法的重要因素,也给会计的确认、计量也带来了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由此可见,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的这种不确定性给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提

供了温床。第三表现为成本计量的历史属性方面。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

制度规定的计量属性都是历史成本。历史成本的最大特点是客观性和可验证

性。但在科技进步迅猛、产品更新换代极快、物价波动幅度很大的社会背景

下,历史成本就难以反映会计主体资产的现行价值,其结果往往是高估资产

价值,使会计信息失真,不能反映潜在亏损的风险。

(二)内部约束机制不完善

内部约束机制不完善,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内在原因。目前我国

上市公司中以国有企业为主体,并表现为“一股独大”的股权特征,“内部人控

制”是普遍现象,因此难以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而对于股权相对分散的国

有上市公司,其股东、董事、监事绝大部分都是国有资产的 代表,而不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因此出现了产权主体虚置的现象,致使各主互

相监管制衡不力,法人治理结构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于中小民营上市公司,

则又会因资产私有并要求不断获得最大化利润的性质,法人治理结构各主体往往

会“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致使内部监管制衡在财务舞弊方面完全失效。

一些公司尽管在形式上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也名义上赋于了相应的职权,但实

质上却形同虚设,管理层凌架于内部控制之上。另外,我国上市公司中还没有完

全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并通过股权激励等长期激励措施激励经理人员规范经营

行为。对于上市公司主要领导人也没有形成有效规范经营行为的制度措施。由此

导致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发布虚假财务信息、骗取投资人资

金等财务舞弊行为频发。

(三)外部监管不力

外部监管不力,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外在原因。证监会是我国上

市公司的最主要监管者,但因成立时间短,市场监管经验不足,致使很多公司以

虚假信息蒙蔽过关而发行上市,对上市公司发布的各种财务报表也难以逐一审

核。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扶持本地公司上市并体现本地企业及经济实力, 对所辖

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也参与并策划公司造假,根本没有起

到监管作用。一些社会服务机构出于自身利益,不仅不能履行应有职责,还直接

参与并帮助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筹划,如会计事务所出具虚假会计报表,审计

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等。在内部制衡和管理失控的情况下,外部监管又不

到位,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就是“自然而然”、“很正常”的事了。

(四)法律法规不完善,打击力度不够

法律法规不完善,打击力度不够,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关键原因。

近几年来,尽管我国的会计监管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建立了一系列的

法律法规来实施会计监管,初步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相关法律、法规等

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会计监管体系。但是我国会计监管法制建

设力度还不够, 相关法律法规还很少,一些保障投资者核心利益的重要法律还

没有出台,例如我国至今未出台《民事责任赔偿法》,这就使我国目前对会计信

息披露违规案件的处罚基本是无法可依, 只能以行政处罚为主。而行政处罚的

力度也很小,如我国《会计法》规定行政处罚金额个人最高为5万元,单位为

10万元,这对于预期收入百万、千万的财务舞弊案来说就微不足道了。会计监

管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上市公司不法经营和财务舞弊行为往往是无法可依,

打击力度不够,财务舞弊成本过小,使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失去了最后的障碍

而变成了普遍行为,也成为了影响我国投融资环境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障碍。

二、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常用方法

(一)关联方交易舞弊

所谓关联方交易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关联方交易掩饰亏损,虚构利润,

并且未在报表及附注中按规定做恰当、充分的披露,由此生成的信息将会对报表

使用者产生极大误导的一种舞弊方法。通常,上市公司会采用以下几种关联交易

来虚构利润。

1、关联购销舞弊。 所谓关联购销舞弊,是指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之间的

购销活动进行的舞弊。根据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当上市公司和子公司、兄弟公司

之间发生购销往来时,需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消;当上市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发生

购销往来时,由于上市公司提供的是单个报表,而非合并报表,因此无法抵消,

但需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内容。

2、受托经营舞弊。 受托经营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我国目前缺乏受托经营法规的制度缺陷,采用托管经营的方式服务于利润操纵的目的,它是报表欺诈的一种新方法。在实务中,上市公司往往将不良资产委托给关联方经营,按双方协议价收取高额回报。这样就不仅避免了不良资产生成的亏损,还凭空获得一块利润,而这笔回报又常常是挂在往来账上的,没有真正的现金流入,因此只是一种虚假的“报表利润”。

3、资金往来舞弊。 尽管我国法律不允许企业问相互拆借资金,但仍有很多上市公司因募集到的资金没有好的投资项目,就拆借给母公司或其它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关联方,并按约定的高额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以此虚增利润。

4、费用分担舞弊。 所谓费用分担舞弊,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操纵与关联方之间应各自分摊的销售和管理费用,实现调节利润的目的。在上市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常常存在着关于费用支付和分摊的协议,这就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当上市公司利润不佳时,集团公司会通过种种手段,如调低上市公司费用交纳标准,代替承担上市公司各项费用,甚至退还以前年度交纳的费用等,“帮助”上市公司提高利润。

(二)资产重组舞弊

资产重组有资产置换、并购、债务重组等形式,多发生在关联方之间。我国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资产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这项规定封掉了公司利用资产转让、置换和出售进行欺诈的空间。以并购舞弊为例,所谓并购舞弊,是指通过操纵并购日期、交易内容和会计方法的选用,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对于并购的会计处理有购买法和权益联营法两种。在购买法下,只有购买日以后被购并公司实现的利润才能纳入收购公司本期利润中;而在权益联营法下,收购公司可以合并被购并公司的全年利润。由于权益联营法容易操纵利润,所以西方国家要么禁止使用权益联营法,要么对其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但由于目前我国还未出台有关并购的会计准则,相关法规也未对其做出详细规定,这就给了管理当局可乘之机。另外,购买法中对于购买日的确定也常常是舞弊者钻空子的地方。在实务中,如何确定购买日仍然具有弹性。这就使许多上市公司有舞弊的机会。

(三)地方政府援助舞弊

1、税收优惠。按照税法规定,特区企业、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和内地企业所得税税率各不相同,所得税的减免权除税法统一规定外,地方无权减免。但为了扶持上市公司,许多地方政府相互比照,越权给上市公司税收返还政策,使得很多上市公司实际所得税率甚至比 15%还要低。

2、财政补贴。地方政府还常采用财政补贴的形式帮助上市公司实现一定的盈利目标,这些补贴往往数额巨大,且缺乏正当理由。

三、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审计策略

(一)强化内部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系统由管理当局根据总目标建立,目的在于帮助企业的经营活动合

理化,具有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保证管理决策的贯彻;维护资产和资源的安全;保证会计记录的准确和完整;并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预算和管理信息。科学的内部控制系统可以作为查账人员的一个工作平台,减少查账的工作量和难度。因而,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对于查证和防范会计错弊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目前,部分企业频频出现财务造假行为,深层次分析可以发现,就是内部控制环境不到位,导致监督力度跟不上企业管理。众所周知,财务造假可以带来巨大的利益,相比它带来的风险来说,机会成本是相当可观的。因此,想要从根本上 遏制财务造假行为,就要使造假的机会成本增大,让造假所获得的利益和风险成正比例变动,这样就需要有相当严格的内部控制监督环境,来发现这些财务造假,并给予严厉的打击。因此,要想改变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就必须加强内部控 制环境,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大司法介入和惩治的力度,迫使相关人员增强责任意识。

(二)深入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

深入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能够使审计人员站在更高的角度看问题,从而更有效地发现舞弊。所谓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不仅包括了解客户自身的经营管理情况、竞争优势和劣势,还包括了解整个国家的、区域的、行业的竞争对手的情况。管理当局舞弊必然有其动机。例如:整个行业状况不容乐观;过多的产量或高额负债;实现利润的压力巨大或外部竞争强大;营运资本的缺乏或扩张太快导致负面效应;关联方交易大量增加而繁杂。舞弊性财务报告总是显示出比当前行业状况更好,或比公司自身历史水平更好的业绩或相关比率,且大部分这种报告显示的业绩恰好刚刚达到管理当局几个月前宣布的目标,或刚好符合某项货款或配股的要求。高层管理者往往会通过披露欺诈性财务报表达到目的。因此,只有对客户整体情况有深入了解之后,审计人员才有可能抓住管理当局的心思,发现其潜在的舞弊动机。

(三)分析性复核

当审计进入以风险为基础的审计阶段,分析性复核成了最主要的审计方法和程序。从整体看,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往往更注重于加总合计,摘抄明细,太过于“埋头苦干”,从而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一套完善的分析性复核体系不仅包括对企业财务数据的会计分析、财务分析,还包括更高层次的行业分析和前景分析。如果注册会计师能恰当地运用这一程序,就可以把握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认定的总体合理性,从而事半功倍地发现舞弊。例如:对所得税占利润总额的比例的分析,也可以揭示出许多潜在的问题。在应付税款法下,企业所得税费用是根据税法计算而得,由于税法与企业会计制度在收入与成本的计算口径和确认时间上存在差异,根据利润表中附“利润总额”写“所得税”计算的账面税率通常不等于法定税率,如果账面税率显著小于法定税率,则说明企业的会计利润质量可能存在问题。银广夏19xx年利润总额1.76亿元,所得税仅508万元,账面税率为4%;20xx年实现利润4.23亿元,所得税719万元,账面税率不到1.7%;以公司交纳的所得税为基数,即使按照15%优惠税率,推算出银广夏19xx年应税利润3.387万元、20xx年应税利润 4.793万元,应税利润账面利润两年累计相差51720万元。

(四)现场调研及利用专业机构的帮助

目前,我国审计人员在外勤工作中,很少进行现场调研,往往是到了客户处就直奔账簿、凭证而去,先将总账、明细账加总核对,然后就忙于抽查凭证和复印资料。但是数字只能是数字,凭证也可以伪造,它们不能告诉注册会计师全部的故事。相反,如果注册会计师能够到各个车间、营业部、管理部门去转一转,那么他会从员工的工作士气、企业的生产现场、管理部门的设置与运作等方面得到对企业经营情况更直观、更深刻的了解,这些都有助于审计人员发现潜在的舞弊。另外,审计人员还应该学会利用专业机构的帮助。发达的互联网、各种各样的专业机构和中介机构都可以帮助注册会计师得到凭自身力量难以得到的信息。

(五)仔细寻找关联方及其交易

我国的上市公司背后大多都有一个庞大的集团公司,而整个集团公司就像一个大家族,存在着难以理清的子公司、孙公司、兄弟公司的错综复杂关系。加之,有的公司为了达到一定目的,会通过各种办法安排和改变股权结构,致使一些关联交易从表面上看完全是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交易。所有这一切都加大了注册会计师审查关联方及其交易的难度。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理顺整个上市公司的产权关系,遇到异常交易时多问几个为什么,仔细审阅公司的会议记录,有策略地向管理当局询问,多研读一些关于利用关联方交易舞弊的案例,就会增强发现关联方交易舞弊的能力。

四、结束语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不仅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也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自身的形象和长远利益。目前上市公司造假成风的现状决定了在当前一段时期内,对舞弊的审计,尤其是对管理舞弊的审计应成为注册会计师工作的重点。虽然上述这些独特的报表舞弊手段无疑增加了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难度,但是只要方法得当,还是有可能发现这些舞弊的,同时更应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监督,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

【参考文献】

[1]杨丽萍.试论会计信息失真〔J〕.中国会计视野.[2].

[2]梁先叨. 浅析会计信息制度性失真的原因及其对策[J].企业家天地.20xx年第10期

[3]吕惠聪.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制度的改进与完善[J].经济论坛.20xx年第12期.

[4]徐美然.我国会计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事业会计,20xx年第6期.

[5]李兴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负效应及治理

[6]任浩.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及其规制.中国政法大学.20xx年第4期

[7]朱孔阳.公司治理与财务舞弊关系的研究[D]浙江大学.20xx年第3期

 

第二篇:审计失败论文 会计舞弊论文

审计失败论文会计舞弊论文

审计失败论文会计舞弊论文

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问题研究

摘要:在瞬息万变的外部经济环境下,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行为日益猖獗,也给审计监管部门加强对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问题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文章借鉴项目管理中经理人行为博弈分析模型,分析了审计失败与激励机制及惩罚力度之间的关系,并为避免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行为的发生,改进当前的激励与惩罚机制提供了有效的分析工具和建议。

关键词:审计失败;激励;惩罚;博弈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是指审计师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为了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丧失基本的执业独立性要求,迎合被审计单位财务造假、歪曲提供会计信息的需要而做出的虚假鉴证或虚伪陈述,最终导致有预谋的“审计信息失真”行为。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自身利益,通过披露不真实的财务报告信息,在财产所有者面前显示良好的经营业绩;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审计师也必需得到最基本的自利要求的满足(市场条件下一般假设理性经济人是自利的)。在市场条件下,由于多方力量对比的悬殊,审计师一般处于买方市场,客户可以在大量的事务所中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事务所,决定审计师的聘请和辞退以及支付审计费的多少、决定审计师的工作条件和可以接近的信息等,这

审计失败论文会计舞弊论文

使得客户处于一个有利的地位,当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加剧时,力量的天平显然对审计师不利,当管理当局与审计师之间的利益达到均衡时,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产生。审计师发表的不公正的审计结论,对报告使用者及决策制定者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本文借鉴经理人行为博弈模型,分析了审计失败与激励机制及惩罚力度之间的关系,为缓解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的发生,确保审计师发表干净的审计意见提出了建议。

二、博弈模型

按照审计师发表不同审计意见对报告使用者产生作用的不同,可以将审计师的行为分为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行为:发表干净的审计意见和发表不干净的审计意见。干净审计意见是指审计师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告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不干净审计意见是指审计师违背审计职业道德,为满足自身利益的需求,发表的不符合实际状态和情况的审计意见。 设审计师正常行为,发表干净审计意见与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发表不干净审计意见与报告使用效果π之间呈线性关系: π=at-af+θ①

其中at为正常行为,审计师发表干净审计意见,af为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审计师发表不干净审计意见。θ为不确定因素对报告使用效果的影响,设其E[θ]为0。

对于审计师面对会计舞弊发表不公正审计意见,相关监管部门可

审计失败论文会计舞弊论文

以通过相应的惩罚措施加以监督和控制,设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被发现的概率为P,即一旦达成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会以P的概率被监管部门发现,并且给予一定的惩罚F(af),设惩罚力度与所发现的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水平成正比:

F(af)=Faf②

F为惩罚力度系数。将监督力度与惩罚国度的乘积PF定义为综合监督惩罚力度。

监管部门对审计师行为进行监督控制,需要付出监督成本C(P)。设监督成本函数满足P=0时,C(P)=0;P=1时,C(P)=C0/2>0,且C'(P)>0,C''(P)>0。其中C0为监督成本系数。设监督成本函数为:

C(P)=③

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会给审计师带来一定的违规收入,设其违规收入Sf为:

Sf=Kaf④

K为违规收入系数,为了分析简化K取1

假设审计师的报酬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固定工资,另一部分为与所审业务质量相挂钩的激励工资,即:

S0=ω+γπ⑤

ω为审计师的固定工资;γ为提成比例;π为报告使用效果予以数量化所代表的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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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审计师的总收入为:S=S0+Sf

审计师最大化其期望效用等价于最大化其期望实际总收入,即: maxE[V]=E[S]-c(at)-c(af)⑥

c(at)=:c(af)=

c(at)为审计师正常审计的审计成本,b为正常成本系数;c(af)为达成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所需的成本,bf为联盟成本系数。 报告使用的期望效用为:

E[U]=E[π]-E[S0]-C(P)+PF(af)⑦

三、博弈分析

审计师行为选择与监管部门监督博弈过程如下:

第一,监管部门与审计师签订相应的报酬激励合同,并建立一定的监督惩罚机制,审计师熟悉这一监督惩罚机制的各种环节。

第二,审计师根据报酬合同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惩罚机制,从自身利益最大化(期望收入最大化)出发,选择自己的最优行为A。 第三,监管部门以审计师的行为选择为依据,采取报告使用效果最大化的审计激励措施和监督惩罚力度。

双方的博弈过程如下:

给予审计师的激励措施如⑤所示;审计师根据激励合同及监管部门的监督惩罚机制选择自己的行为A=(at,af),使其期望效用最大化,即:

maxE[V]=ω+γ(at-af)+ af-PF(af)-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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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阶条件为:

=γ-bat=0

=1-γ-PF-bfaf=0

从而得到审计师最优的行为选择A*为:

A*=at*,af*=,max,0⑨

从审计师的行为选择方式可以看出,监督惩罚的力度越大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形成的可能性越小,当PF大于1-γ或等于时不会形成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由此将1-γ定义为监督惩罚力度的临界值。 情况一:监管部门的监督惩罚力度大于或等于1-γ

根据审计师最优行为选择方式,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不会形成,为使报告使用效果最大化,监管部门的选择为(γ,PF): maxE[U]=E[π]-E[S0]-C(P)⑩

s.t. ω+γπ-c(at)?莛ω0,

{at,af}={,0}。

ω0为审计师最低利益需求。

解得:γ=1,P*=0。于是(PF)*=0。说明,激励机制越强越好,当将一项审计业务包干到个人时,监管部门不用进行监督控制。 情况二:监管部门的监督惩罚力度小于1-γ

同样是报告使用效果的最大化问题:

maxE[U]=E[π]-E[S0]-C(P)+PF(af){11}

s.t.ω+γπ+af-PFaf-c(at)-c(af)?莛ω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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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af}=A*

解得:γ=1,P*=0(PF)*=0两种情况的结果完全一样,但当γ给定时,重新求解{10}则,(PF)*=1-γ并且<0;<0

四、监督惩罚力度分析

{11}将的约束条件代入目标函数,另一阶导数=0,可得: P*={12}

P*F=<1-γ{13}

P*F为在给定审计报酬激励方式及惩罚力度条件下,审计最优综合监督惩罚力度。

对审计最优综合监督惩罚力度求一阶偏导数:

<0,<0

<0,说明P*F与审计报酬激励方式表现为负相关关系,当监管部门以避免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形成为目标时,审计最优监督惩罚力度与审计报酬激励程度可以互为替换,增加审计报酬程度,相应的监督惩罚力度可以降低;同理,减少审计激励报酬程度,监管部门就必须加大对审计行为的惩罚力度。

<0,说明P*F与审计监管成本同样表现为负相关关系,特殊地,当没有监管成本时,即M0=0,代入博弈模型中:

P*=1,γ=1

将其代入审计师最优行为选择式中,审计师的最优行为选择为{at*,a*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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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审计师的最优行为选择是不进行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此种情况比较特殊,一般审计监管成本比较大。

四、结论

本文利用了项目管理中经理人行为博弈模型,分析审计师激励报酬、审计师的行为选择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惩罚之间的关系,得出:为避免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的形成或弱化其强度,确保审计师发表干净的审计意见,应当加大当前的监督与惩罚力度;同时我们发现,监督力度与审计报酬激励程度可以互为替代,最优的监督惩罚力度随着审计报酬激励程度的增加而减少,当将某项审计业务具体包干到个人时,理论上证明不需要再对审计行为进行监管;如果审计监管成本非常大,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就会非常大。

确保审计师发表干净的审计意见,为信息决策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是审计界一直关注的问题。然而面对日益复杂的商业环境,在利益的驱使下,会计舞弊与审计失败行为的发生成为了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在众多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引入项目管理中经理人行为分析博弈模型,对审计师行为选择以及监管部门监督惩罚力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为政策制定部门提供相应的理论上的指引。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刘斌,刘星.基于博弈分析的上市公司舞弊处罚问题探讨[J].商

审计失败论文会计舞弊论文

业研究,2003(3).

3、张涛.企业激励约束机制问题实证研究[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3(4).

4、孔峰,刘鸿雁,乞建勋.项目经理激励报酬机制与企业监督博弈分析[J].中国管理科学,2004(5).

5、 Hamid Mehran .Executive compensation structure,ownership and firm performance[J].Jor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95

6、Maria Maher,Thomas Anderson.Corporate governance: effects on firm performance and economic growth[M].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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