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损失报告

停工损失报告

至保定市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20xx年4月16日因不明身份、不明事理人聚众到我施工的1#2#住宅楼闹事,造成我施工方一天没能施工,对我施工单位造成-系列影响做如下阐述:

1. 现场租赁费用为2682.00元;

2. 设备租赁费用为2200.00元;

3. 施工人员的误工费和生活费为46765.00元;

4. 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费为总工程总价1‰即为83491.00元 综合上述:

造成损失为: 2682.00+2200.00+46765.00+83491.00=135138.00元 上述一系列损失甲方应予以承担(祥见附录)

证明人签字:

河北省保定市何辛庄新村住宅1#2#楼项目部

2013-4-17

附录:

1. 现场租赁费用为2682.00元;(见附合同)

2. 设备租赁费用为2200.00元; (见附合同)

3. 施工人员的误工费和生活费为46765.00元;

a. 施工人员的误工费:

1#楼

木工班赵文泽34人:钢筋班闫海红15人;砼班徐国孝13人;测量王永科2人;电焊班杜小平2人;架子班于长义5人;信号何涛3人;塔师3人. 1#楼工人总计为77人;劳务分包管理人员10人;

2#楼

木工班杨德志32人:钢筋班贾刚15人;砼班王永科12人;测量岳让斌2人;电焊班李九林2人;架子班邓厚龙5人;信号何斌3人;塔师3人. 钢筋加工徐瑞10人;2#楼工人总计为81人;劳务分包管理人员10人; 1#2#水电乔纪海15人

项目管理人员21人

工人误工费为;(77+81+15)*185元/天=32005.00元

劳务分包管理人员误工费为;(10+10)*230元/天=4600.00元

项目管理人员误工费为;21*280元/天=5880.00元

b.生活费为;(77+10+81+10+15+21)*20元/人=4280.00元

4.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费为总工程总价1‰即为

57580m2*1450元/m2*1‰=83491.00元

2013-4-17

 

第二篇:封顶未按合同付款造成停工损失--索赔报告 - 副本

因甲方未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造成11#安

置楼工程被迫停工的损失费用

由于甲方未能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我方承建的11#安置楼工程被迫于20xx年8月9日停工,停工期间每天损失如下:

一. 外架租赁费:800元/天

二. 塔吊租赁费:250元/天

三. 搅拌机租赁费:2台×50元/天=100元/天

四. 模板方木钢顶柱等折旧费:300元/天

五. 其它小型机具材料折旧费:150元/天

六. 工地管理人员工资:1410元/天

1、 塔吊司机工资: 200元/天

2、 施工队长:200元/天

3、 工长工资:200元/天

4、 技术员工资:150元/天

5、 测量放线施工员:100元/天

6、 资料员:100元/天

7、 财务:150元/天

8、 采购及司机:150元/天

9、 厨师及后勤:100元/天

10、 看工地保安:60元/天

七. 活动板房折旧费:200元/天

八. 停工期间生活水电费:50元/天

九. 管理人员房租及水电费: 50元/天

以上停工损失合计3310元/天,大写叁仟叁佰壹拾元整; 另有利息200万*0.1%=2000元/天,大写式仟元整;今天为停工第 天,请领导确认。

施工方签字:

项目部代表签字:

监理签字:

村代表签字:

11#安置楼

施工队

二○一三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