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乡土中国》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

《乡土中国》是他依据实践的经验所总结出的总体框架。该书代表了他研究方法的转向,从微观的视角中跳出来,进而从宏观的角度审视整个社会,分析社会的整体架构,提出自己的普遍模式理论。因此,《乡土中国》的阅读,我感觉一开始是有点晦涩难懂的,里面涉及到的很多是理论方面的东西。所以首先,有必要对本书的脉络进行一个梳理。

《乡土中国》共有十四章。论述了中国乡土社会中种种现象,根深蒂固的观念与传统,以及这些东西对于社会,人的反作用。

一、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作者在第一章《乡土本色》开篇一句就是“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由此定下了本书的核心论断。以后的内容,无不是围绕着中国社会的“乡土性”这一特征来讲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传统社会,农业占主导地位,农业的发展需要土地,所以人口就以土地为中心而聚集。而土地是不可能移动的。由此,就决定了乡土社会里,人口的流动必然是不频繁的。进一步说,依靠农业生存的人们是粘着在土地上的,因此乡土社会就具有稳定性。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不像美国,实行的是机械化管理,精耕细作、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这样,就决定了传统的乡土社会,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每家每户都能够自给自足,商品的交换与买卖就显得多余了。所以,在后面的内容里,作者依据乡土社会稳定性与独立性的特点,进一步论证得出,商业在传统的农业社会,难以得到充分发展。

乡土社会的稳定性与独立性,其显著表现形式之一,就是,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互相都是熟悉的。一个家里有个什么婚丧嫁娶啊之类的,左邻右舍都是知道的,要做人情的。 与此同时,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他们对于自己生活的环境也是熟悉的。而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和对乡土社会的冲击,原先生活在乡土社会里的人有些会离开自己所熟知的乡土社会,进入到城市生活当中,因为他们对于城市环境的不熟悉,也许会做出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于是,进城的人们,就会被讥笑为“土气”,是“乡下人”。

作者在第二章《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从乡土社会的层面来批驳推行“文字下乡”的人所持的认为乡下人不识字是因为“愚”的观点,进而根据第一章所述的生活在乡土社会里的人,对于他们生活圈子里的人和事都是熟悉的这样一个论断,推导得到,在乡土社会里,很多时候,文字的使用有其局限性。我个人看来,《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这两章与后面的内容联系并不十分密切。也许是作者插进去讲的一个关于乡土文化推广层面的个人抒怀。

二、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

很多人认为,费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一个新的概念——“差序格局”的提出,是一大创举,是对中国传统人伦关系的一种精妙的概括。作者在《差序格局》一章中,将中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像一个水波纹一样,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

伦。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人们往往根据其实际需要而相应扩大或缩小其圈子的范围。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但是无论这圈子如何伸展收缩都只局限于父系一方的范围内,这是中国传统父系社会的特点。

将焦点从人际关系转向社会群体上,我们会发现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族是一个很显耀的社群,在乡土社会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家族从结构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庭也可以等于家族。它不但承担生育的功能,而且也担负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其它社会功能。

三、乡土社会的秩序维持

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这里的礼,并非所谓的“文明”,“慈善”,“善良”等等,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对的。而在乡土社会里,这些礼是怎么来的呢?我们可以认为是经过一代一代的传承而遗留下来的,人们已经惯于遵守的并被认为是对的一些传统。礼的推行并不依靠暴力和权力而是依靠教化。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因此,在一个变迁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而作者一开始就已经说了,乡土社会相对来说是静止的,变迁很慢,这也就为礼治提供了存在的温床,并且生生不息。

乡土社会自有自身的一套礼治秩序。长期的教化把外在的规则转化为了人们内在的习惯,人们遇到问题,习惯于从传统道德中寻求解决的途径,而非是法律。而在传统乡土社会里,人们是本能地抗拒打官司,以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这在我们看来,似乎是不可理喻的,甚至会认为乡土社会里的人简直是野蛮,抗拒现代文明。但是,作者在这里给我们阐释了这样一种“无讼”的观念存在的合理性。在乡土社会里,必有一些人和事不容于传统道德,但是随着新的司法制度的推行下乡,这些本来不容于乡土伦理的人和事却从此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于乡间的调节而诉诸于法律。这个时候,法律制度就成了包庇这些败类的保护伞了,这与乡土社会是格格不入的。最后,作者的结论是,要推行司法下乡,务必要使民众做好思想和心理上的接受与准备。

四、乡土社会的政治结构与政治权力

在《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名实分离》和《从欲望到需要》这四章中,作者向我们介绍了四种权力类型,它们分别是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横暴权力,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专制,”“独裁”等,它体现的是权力的压迫强制性。这里,我们可以将传统社会里的皇权理解为是横暴权力的一个表现形式。而同意权力,我们不妨认为它体现了权力的妥协性。从社会分工的层面上来说,人们共有着应有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但是,别人的权力对于我来说就是应尽的义务。这就存在着矛盾。而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社会分工的平衡必须得以维系下去,就要有权力做保障,同意权力就是人与人之间为了维系社会分工的平衡所做出的相互妥协。中国的乡土社会并非是一个富于抵抗性的组织,于是就容易成为皇权的发祥地;另一方面来说,横暴权力的发生需要经济基础,而农业的帝国是虚弱的,没有办法为皇权的继续发展提供相应的经济基础。似乎这个时候,就应该是同意权力发生作用

的时候了,但是,同意权力是在社会分工越发达的情况下才会越扩大,而传统的乡土社会是自给自足的,社会分工并不发达。于是,传统社会的统治者们为了皇权的维持,在天高皇帝远的乡土社会里,采取了“无为政治”的统治法方法。这里所说的“无为政治”,是对于统治者而言的,在乡土社会内部,人们认为这是长老统治。这里就涉及到了第三种权力——长老权力。长老权力,我们也可称之为是教化权力,顾名思义,它是通过教化人们而得以实现对乡土社会的统治的。这里就和我们前面所说的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发生了联系。长老往往由年龄长的人来担任。因为在乡土社会中,年轻人是循着年长人的足迹一步步地向前走的,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最可行的办法是询问年长的人。年长的人在诠释传统,在教化晚辈方面具有无可非议的资格和权力。而平时生活中产生的一些纠纷,一般也是由长老作为权威的评判者。德高望重的长老们,就是礼的象征,是正确的行为范式,是道德标准。乡土社会注重礼治,注重传统,相对稳定,变迁不快,这也为长老权力的存在和发展提供条件。

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这是在社会变迁较快,传统难以适应社会变迁时产生的一种类型,乡土社会变迁十分缓慢,时势权力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并不是那么显眼。

五、关于《血缘与地缘》一章的一些理解与思考

费先生在这一章里,阐述了血缘社会的实质以及血缘社会与地缘社会的关系和区别,最后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的转变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历史的转变。

乡土社会因为它的相对静止性,因此,极易因为血缘结合而形成血缘社会。实际上,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乡土社会的经济基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造就了它的相对独立性和静止性,或者,我们可以说是稳定性;另一方面,血缘结合加固了这种稳定性。而作者对于地缘的解释,虽在文中没有明确指出,我的理解是,乡土社会尽管稳定,但还是会流动的,人口会增长,而土地不见得会增长,于是,人口就发生了迁移——为了寻求可供开垦的更多的土地。这些人群迁移到另一个地方,与其它的一些原本陌生的,从别的地方迁移来的人住在一块,从陌生到熟悉,于是,就形成了地缘结合。就好像现在的“唐人街”一样。但是,作者指出,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实际上不过是血缘的投影,因为稳定的社会鲜少有人口的流动。这些人因为血缘结合,然后又形成了地缘结合。再说道上面我举的“唐人街”的例子。实际上,虽然对于唐人街里的人们来说,他们没有实质上的学院关系,原先也是互不认识的,但是,在更深层次地推进之后,他们都是炎黄子孙,身上留着华夏民族的血液。从这个层面上来讲,地缘不过是血缘的延伸。

关于血缘与地缘的分离,这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是相当困难的。外地人总会多多少少受到本地宗族人的排挤,这是很常见的事情。

作者在这一章里还讲到里关于乡土社会里商业的发展问题。因为传统的乡土社会主要是依赖于血缘关系而结合的,所以相互之间,一般都是熟悉的。中国有句老话叫“亲兄弟还明算账。”话虽说得轻松,但实际上是很难讲得清的,这其中涉及到血缘、亲情、人伦道德等诸多方面。而乡土社会里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持的,是相互馈赠的方式。比如我表姐上大学的时候,我妈妈包了一个红包给她,而等到我上大学时,我姑姑也包了一个红包给我。这样的交易很具有局限性,普通的情形就是在血缘之外建立商业基础。对于我来说,你是毫无血缘关系的陌生人,这样,我们之间的贸易往来就会显得轻松简单许多,没有了人情的负累,帐也很好算清。而我们说,乡土社会的变迁不快,外乡人想要融入一个乡土社会中也不容易,人跟人之间都相互熟知,这样的环境下,商业的发展缓慢也就不足为奇了。

费孝通先生自己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

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一书,实在是我们了解和研究中国社会的经济、文化的必读之作。

 

第二篇:乡土中国 读书报告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摘要: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著于四十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写成一本十四章的小书。乡土社会并不是完整的中国社会,乡土社会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篇《乡土中国》读书报告就作者、文章内容以及读后感悟做了简单阐述。

关键词:乡土社会、现代社会、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一、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2005),字彝江。祖籍江苏吴江。著名社会学家。19xx年赴英留学,19xx年获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先后任云南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清华大学教授,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副教务长。19xx年后历任中央民族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副所长、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等职。曾获美国马林诺夫斯基纪念奖、英国皇家人类学会的赫青黎奖章、菲律宾“麦格赛”社会领袖奖、《大英百科全书》奖等奖项。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乡土中国》《生育制度》《民族与社会》《行行重行行》《乡土重建》等。其中,《乡土中国》及《生育制度》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 费孝通先生治学严谨,事必躬亲。他的治学特点被概括为六个字:脚勤、脑勤、笔勤。社会学有两种研究方式:一种运用资料进行分析,一种是在实地调查,费孝通先生选择后者。19xx年夏,青年社会学者费孝通和

同是社会学者的新婚爱人王同惠,赴广西大瑶山实地考察。社会学实地考察,当年中国鲜有人为。费氏夫妇此举,并非蜜月之旅,而是一次学术之行。从19xx年,邱泽奇就跟费孝通到各地调查,即便费担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后也不例外。邱泽奇认为,这是费总能发现其他学者未觉察之处的重要原因。

二、《乡土中国》的内容大意

《乡土中国》分为十四个篇章,是作者在讲述“乡村社会学”课程时应《世纪评论》约稿所整理。文章从各个角度论述了乡土中国的形成、特征与本质。

第一章《乡土本色》,开篇第一句写到: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这本书的核心论断,整本书从不同层面的事实深入浅出的说明了中国社会总体的乡土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以农业为主导的,农业必须依赖土地而生存和发展,因此中国社会必然具有乡土性。即使在迅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农业依然存在,并且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仍然有迹可循。这种乡土性已经成为一种传统,一种文化。

第二章《文字下乡》和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都在阐述文字下乡有没有必要。《文字下乡》这一章中,重点辨明了人们通常认为乡下人是“愚”的不正确,乡下人不识字并能说乡下人是愚的,愚是指智力上的,而识不识字是后天培养的。他们也许是文盲,可是在农村社会实践上却是能干的、明智的。而文字有没有必要下乡呢?文字与语言本身能传的情、达的意都是有限的,这并不能是乡下人“聪明”起来。在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中,作者阐述了在现代社会文字是有必要下乡的,但是在我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还没有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乡土社会在“熟人”格局下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的。所以不是单单建几座学堂就能让他们“聪明”起来,只有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改变,他们有了文字的需要,文字才能下乡。

第四章《差序格局》和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概念“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指我们中国乡土社会的关系是以自我为中心,因着姻缘、血缘或者权势的关系而联系在一起的,并从自我开始依关系的亲疏逐层推开的。可以用“一表三千里”来形容乡土社会的关系格局。所以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行为都是从“私”出发,为了“私”的目的。和西方的团体格局不同,团体格局是没有中心的,每个人都是对等的。因此,在中国乡土社会这种差序格局中,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而每一种私人联系中都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此,传统的道德里找不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都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

第六章《家族》和第七章《男女有别》中介绍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社群,这种社群一般人称作为家庭,而作者却认为家庭不足以概括这种社群的特性。用大小家庭来形容家的人数的多少是可以的,但是家庭的社会结构却不能明确表示,所以作者认为用家族来形容更为合适。家族里可以包括从上致下几代人,大家族一般涉及几代人,人数众多,而小家族则人数较少,有时甚至可以小到单个的家庭。中国乡土社会还有一种社群叫做氏族,以人类学上的说法,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可以成为一个部落,他们就包含了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不管是哪一种社群都是单系的,以男方亲疏关系为主的,女方一般只负责相夫教子的功能。所以在中国传统社会男女的距离是拉的很开的,不想西方人在对男女关系的那样开放。第六章提到两种西方文化模式:亚普罗式和浮士德式。我们的乡土社会就属于亚普罗式,这正好说明了家族在社会学中的感情定向是“同性”的,男女是有差别的。

第八章《礼治秩序》和第九章《无讼》都在讲述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现代社会的治理有两种“人治”和“法治”,而乡土社会有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是不同的,所以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依据和方式也是不同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不是指“文明”“慈善”的意思,礼有时候也是野蛮的。这里的礼是指传统,依据传统的礼俗或者说是经验来维持社会的秩序。但这种礼治只能在基本稳定的乡土社会存在,变迁很快的时

代是不会出现的。在礼治社会里有了纠纷,他们不像现代社会那样求助于法律,乡土社会是无讼的,他们对待纠纷是通过旁人调解或者地位尊贵的人来评理解决的。现代法律和乡土社会的传统也存在很多相悖的地方,法律是不通人情和道德的,也不讲究传统,因为法律是从西方借鉴来的。

第十章《无为而治》、第十一章《长老统治》和第十三章《名实的分离》,这三章里分别提出了社会的四种权利: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横暴权力发生在社会冲突中,权力表现在社会不同团体或阶层间主从的形态里,在上的握有权力支配在下的。同意权力发生在社会合作方面,社会分工形态下每个人都不能“不求人”的生活,在生活中必然互相有所往来,互通互助。这种权力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社会分工与复杂,这种权利也愈扩大。乡土社会不是富于抵抗的,都是小农经济上产,所以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在这里都不起作用。乡土社会是长老统治的。长老权力是在传统的教化过程中产生的。乡土社会基本的稳定的,不会有大的社会冲突,或者社会合作,乡土社会只是在进行一代代的社会继替。有的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教化,只存在这种教化的权力,作者称之为长老权力。乡土社会的社会形态基本稳定,但并不是不变,只是变得较慢,有时候也会发生激烈的社会变迁。在面对新环境时,若有人提出应对新环境的方法,他就为大家所认同,这时候他就拥有了权力,就是所谓时势权力。

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讲述乡土社会关系特性。乡土社会的人们依着血缘的关系生活在一起。血缘也决定人的身份地位,血缘关系式相对稳定的。地缘是血缘的投影,是分不开的。当人口增加到一定程度,土地不够了,就必须去外面开垦,为了方便也要迁居外地。但是即使迁居异地,在那生活许多年,但还是不能为那里的当地人所接受,因为他们是没有血缘联系的。只有从血缘的结合转变到地缘的结合社会才会有个大转变。

第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阐释乡土社会人们可以靠着欲望去行事,而现代社会却不能这样,现代社会要按着需要去行事,因此需要计划。而

乡土社会根本不需要计划,他们的生活只需要按着传统来就行了,就足以应对生活的种种了,所以乡土社会还是靠着欲望行事的。

总的来说,乡土社会是相对稳定的一个社会群体,在这个群体里他们多是依着历来的经验行事,也就是传统,在他们生活环境不变的情况下,他们的生活也基本是安定的,是那种“小国寡民”式的生活。而只有当乡土社会进步到一定阶段,才会生出种种需要来,当这些需要到来时,就是现代文明下乡的时候,这时候,乡土社会才能渐渐步入现代社会的轨道上来。

三、我的感想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社会》这本书运用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的比较研究方法分析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的著作,其目的是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在著作中,作者从宏观的角度审视整个社会,分析社会的整体架构,同时运用深刻而又鲜明形象的比喻,深入浅出的对一些现象或理论进行解释,从多个层面对传统基层社会做了深入的剖析,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启发性的概念和范畴,并从功能主义的视角出发阐释了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和现实的功能,不仅为我们理解整个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和秩序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而且对我们的文学创作以及对文学作品的理解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参考,具有非常丰富的价值。

在阅读《乡土中国》前几章时,觉得讲的都是中国乡土社会司空见惯的事情,我们都了解,没有必要把他们拿出来写书。也认为费先生用孔孟的话来论证他的观点着实生硬难懂。可是看到后面却慢慢理解他的道理和价值来。也许还没有完全读懂,但是费先生的这本书却给了我许多启示。

对生活中的很多看起来很正常、很理所当然的事情,我们从来都没有考虑过为什么。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要这样。我们只把所有的传统看作了既定的事实,恒定的道德规律,而作者却对社会上的许多既定的事实、传统,对他的来龙去脉,未来发展有一个深入的思考和研究。也许不尽正

确,但却把我们敲醒了,给了我们理解和思考的空间,让我们知道所以然,甚至让我们也开始自己思考一些既定事实的所以然,思考这些事实的对与错,以及我们是否应该在一些事情上有所变革或创新。

我国的乡土社会有其存在的依据和发展的生命力。不能站在现代的眼光否认乡土社会,认为乡土社会必是落后的。就像乡土社会的礼治有道德约束的作用,而现在的法治下道德约束的作用却在减弱。乡土社会的秩序也是轻易不能改变的,任何事物都必须经过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不用用现代的“先进”强制性的去“改造”稳定的乡土社会,它就想是《阿凡达》里的潘多拉星球,他们的生活的安定的,是有序的,用现代的“机械”野蛮的进行“改造”是不会成功的。只有当乡土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一个需要现代的东西适应新环境的时候,现代化就能得以顺利地进行了。

注释

【1】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出版社,第1页。

【2】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出版社,第11页。

【3】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出版社,第28页。

【4】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出版社,第40页。

【5】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出版社,第49页。

【6】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出版社,第56页。

【7】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出版社,第1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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